熊丽苏
【摘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新时代在教育领域的拓展和具体要求,是推进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的重要举措和关键途径。为解决现代教育中出现的依法治教不规范现象、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学教师和其学生的正当权益、增强中小学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自觉性,本文浅谈中小学依法治教的现状,深刻剖析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做法和对策。
【关键词】中小学;依法治教;问题;措施
一、引言
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法、新策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依法治教有了新的要求。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对世界的看法和认知、对人生的理解和领悟、对自我价值的定位和追求以及法治观念等至关重要的时期。实行依法治教,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贯穿于教育管理的始终,推动教育和谐发展,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
二、依法治教的含义
依法治教指的是从事教育和教学活动与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开展日常工作时要依据我国制定的与教育和教育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采取的方式也要合乎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严格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治教。从其它的角度来讲,依法治教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师将国家要求的法律等条文真正的实质上穿插落实到日常教育中去,真正将依法治教奉为自己的教学原则之一,培育自己的法制教育精神,加强自己对教育法的理解,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
三、中小学依法治教的现状分析
(一)消极依法治教现象依然存在
消极的依法治教并非只局限于教育活动的教师,涉及到在整个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教育领域的管理者到实施者再到监督者等一系列人员,消极的依法治教包括教师消极执教和教育行政人员懒政怠政等,即只做表面工作而不注重实质,从而使得法律并没有真正的落实到教育中,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得不到加强。部分教育领域的行政工作人员本身的教育法律观念不浓厚,在行政时也时常不遵守法律,执法不严。其次,有些教师、家长在遵守教育法律和保护遵守教育法律方面等也时常出现消极现象,例如,“家长与教师意见不一致而大打出手”“学生因小事起冲突”等现象,我国有法律条文对此作出相关规定,即教师或者是家长有权利及时地制止对学生产生消极影响的一切行为,但不能侵害学生一切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的出现要严格抵制,从而给学生创造一个健康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中小学教师法律观念弱,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推行增强法律意识的提倡下,虽然在总体上中小学教师的法律水平有所提升,在依法治教方面与以前相比也大有改善,但教育领域违法乱纪乃至于教育犯罪等不良现象屡见不鲜,这充分表现出中小学教师队伍在总体上来看法律观念淡薄、法治素养也没有及时提高。
1.部分中小学教师观念固化,对自己职业理解过于局限
许多中小学教师认为自己只要将自己教授科目的课程任务完成即可,认为法治教育是思想品德课程的事情,在自己的课上完全不会涉及到法律教育,占用自己的课时讲解法律知识会浪费掉自己课程的时间,极少数教师也会对法律持有排斥或厌烦态度。在此种情况下,领导传达依法治教精神时也会不以为然,很难将自己也列入实行人员之中,将其落实认作是教育管理人员的责任。
2.部分中小学教师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甚至更为严重
该类行为主要包括侵犯中小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侵犯学生人生自由权、侵犯学生隐私权、侵犯学生尊严或者人权的性侵害等。
四、解决中小学依法治教现存问题的对策
(一)在教育领域严格执法,打击消极依法治教现象
考虑到中小学教育所涵盖的范围广,严格执法必定存在一定的难度。在有国家法律条文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各个地区和地方政府可以针对自己地区教育的特点制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和细则,为当地依法治教提供前提。
(二)增强教育立法及时性,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相关机制
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必须加快教育法治建设,把教育改革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使任何改革发展有法律依据,获得法律保障。教育立法及时性的增强会给近年新出现的教育相关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惩戒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教育法律的及时修改和废除等行为能够使得各个地方和自治区的教育体制进行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及时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打破长久形成的固化体制,根据需要建立健全新的机制和监督体系,改善教育立法滞后现象,增强教育法律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改善中小學教师的法律素养,提高中小学教师在依法治教的水平,加强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教育教学领域相关的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形成完整的、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将违法乱纪行为和教育犯罪行为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定期的法律政策教育和解读,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员对其进行培训,丰富他们的法律知识,消除部分教师对法律的排斥感,加大宣传,将依法治教的要求融入到中小学教师的行为之中,将依法治教的观念根植入中小学教师的脑海里,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和考核形成良好氛围。
五、结语
总之,法治教育的加强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局限于某些专业人员或者研究者。与人们“三观”已经形成的时期相比,在中小学教学阶段融入一定的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潜在的影响更为重要。中小学教师本身在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培养中就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承担起依法治教的责任有利于新时代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能够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提供优良的前提条件。国家和政府在提高中小学教师依法执教能力方面不断采取新的措施,让其更加明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进行的行为和履行的义务等,从而推动依法治教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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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温铁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