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碧莹 任冰心
[摘 要]校车是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往返学校及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国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安全乘车意识不足、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划分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主要问题,校车安全管理应从学校、家庭、校车承运方、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着手。扩大教育、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校车安全管理各方主体的安全乘车意识。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各阶段的责任划分。将校车安全管理资金纳入地方政府财政,统筹优化运营模式,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校车的平稳、可持续运行。
[关键词]校车;校车安全;安全管理
近年来,随着撤点并校教育改革的不断落实,越来越多的学生不得不选择离家较远的镇级学校或者城乡接合处学校就读。学生上下学路途遥远,且部分家庭无法按时接送学生,校车无疑是政府、学校、家长都普遍认可的解决方式。在校车为学生、家长带来便利的同时,中国校车事故频频发生。据统计,2011年-2015年,全国校车事故数共计1800余起[1],且已成为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当中最主要的“杀手”,给世人敲响了警钟。学生生命安全牵动着社会各方的心,校车安全管理,逐渐成为全国人民越来越关注的焦点问题。笔者通过对近几年校车安全事故进行仔细研究分析,发现以下几个校车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其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一、我国内地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校车安全管理主体安全意识不足
目前,国内校车安全管理各方主体对校车安全意识认识不足,政府部门很少通过舆论引导来提高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管理的认识。学校内部缺乏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意识宣传和贯彻。很多学校并未设置校车安全相关课程,导致学生缺乏校车安全相关意识。
校车司机对于超载违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现象非常漠然,缺少安全意识,而且学校对司机缺少必要的培训。在2016年9月23日《新京报》A18版报道河南商丘睢县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中,由于乘车学生均没有系安全带,造成11人受伤,2人死亡[2]。
校车跟车教师安全意识薄弱,时有发生学生上下车后跟车教师没有及时清点学生数量现象,这些疏忽可能会导致校车闷死学生在车里及学生走丢等事件的发生。在2018年5月28日《中国青年报》第1版报道武汉一学校校车因为跟车老师没有清点最后是否有學生被遗忘在校车内,导致一名学生被锁在校车内长达7小时,最终致使学生在车内昏迷不醒,发现后抢救无效死亡。[3]
(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涉及交通、教育、行政、公安等部门,但是由于没有统一法律标准,各部门之间工作存在相互交叉,对整个校车安全管理事件没有完全覆盖[4]。现有管理体制不能发挥综合管理作用,甚至出现“1+1<2”现象,参与部门越多,管理效率反而没有提升。另外,在出现校车安全事故时,没有明确在校车安全管理各流程中的对应责任主体,各部门之间存在互相推诿现象,解决问题效率低下。
2012年,国家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的法律规范,包括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8部分。《条例》第16条规定“校车标牌应该载明本车的车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但条例中并未明确违反条例规定后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的具体惩罚措施。第59条规定:“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该规定并未明确相关责任主体。校车安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会导致管理部门、交通部门以及提供校车服务者等出现工作上的疏忽从而造成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实践证明,唯有靠强制性手段——法律介入,才能引起全社会各方的足够重视,从而在根本上保障“未来接班人”的安全。
(三)校车管理资金投入不足
我国现阶段教育经费投入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此外,学校管理人员普遍将教学质量置于首位,因此,把校车建设专项经费挪用于建设校舍、完善硬件设备等。[5]我国不同省份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有能力将校车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而部分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有限,无力为本地区众多校车的正常运营提供足够补助。
目前,国内对校车购买及运营并无太多优惠措施,校车承运方作为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化利益,经常会选择一些非正常手段来减少成本,增加利润。为减少运营成本,承运方可能会降低所采购校车车辆质量,甚至购买二手车充作校车;不给车辆购买或者少买保险,减少车辆必须配备的灭火器、救生锤等随车消防设备,不配备医疗急救包,减少对校车司机的定期培训,不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等。现实情况中还经常发生承运方擅自对车辆进行改造,在座位通道增设座位,更有甚者,直接将座位拆除全部换成小凳子,导致严重超载运行。本来需要车辆多次往返才能完成的工作量,全部挤坐在一辆车,单次运行。2011年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第6版报道了甘肃正宁县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即校车承运方私自超载运行,导致21人遇难[6]。擅自改造车辆及减少车辆安全配置等违规操作都会大大增加校车正常使用时发生事故的概率,且事故一旦发生,乘车人员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交通路况差
迄今为止,部分农村水泥路尚未普及,遇到雨雪天气,土路泥泞不堪,校车行驶路况会更加复杂。部分农村地区道路并未配备红绿灯、监控摄像头,司机为赶时间,可能会出现超速驾驶现象。较差的交通路况及超速驾驶均会导致校车发生安全事故概率增加。我国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期间,私家车、电动车等非常多,时常出现附近路段交通堵塞现象。这给校车的安全驾驶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出现校车和周围社会车辆剐蹭现象概率增加。
二、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校车安全管理主体安全意识
配置校车的学校应增设安全乘车相关课程,安排受过校车安全专业培训的老师教授此课程且把该课程设置为必修课,在课堂中老师应通过趣味性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在乘坐校车时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学校定期组织校车紧急情况演习,让学生们遇到紧急情况时能第一时间采取正确应对措施。学校也可以通过学校课间广播,举办校车安全相关演讲比赛,在校园黑板报倡导安全乘车思想等方式加大校车安全宣传力度,让在校学生时刻谨记安全乘车的必要性,提高安全意识。
教育局、交管部门等应该加大校车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最受人们欢迎的短视频App,如抖音、快手等形式宣传安全乘车注意事项。制作讲述校车安全事故原因、遇到事故时急救措施、乘车时学生及司机应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视频,并将视频下发至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承运方,规定定期向在校师生或校车司机等播放教育视频,提高安全乘车意识。安排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视频的更新、查看学生以及家长们的反馈,并对反馈内容进行分析归类,使录制视频更加全面化,基本涵盖常见校车事故注意事项。校车安全管理各方主体务必谨记“学生安全无小事”,交管部门应该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校车潜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全力以赴争取做到让潜在安全隐患归零。
家长需与校车承运方保持良好的沟通,掌握学生的乘车路线及到站时间点。家长应在校车停车站点按时接送孩子,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方便家长及时察觉并报警。家长也应利用空闲时间和孩子们一起观看安全乘坐校车的视频,并将安全乘坐校车意识贯穿到家长与孩子的互动游戏中。家长们应教育孩子在发现校车超载时拒绝乘坐该趟校车并及时告知家长;在乘坐校车时,不要吃东西或喝饮料,可以避免在行车过程中急刹车或大幅颠簸时食物误入呼吸道;不要在乘坐校车时睡觉,避免被遗留在校车内或遇到突发情况时不能第一时间做出正確应对。
(二)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1.完善校车安全相关立法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有许多强制性规范,但部分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旦触犯法律条例,相关责任人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如《条例》中第三十五条规定: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第四十一条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但在现实情况中,司机为了节约时间,在无监控时,经常超速行驶;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条例应增加规定,因司机原因,发生事故,应由司机负主要法律责任。如造成学生伤亡,需依法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条款中并未指出具体的罚款对象。《条例》第五十九条中并未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国家政府应该针对这一现象出台一些较具实施性政策、法规来管理,整顿和监督校车市场,使得校车市场井然有序。
2.落实校车驾驶员聘用制度
在选拔校车驾驶员时管理人员必须秉承“公平、透明化”原则,坚决抵制暗箱操作。设定驾驶员上岗最低和最高年龄限制,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能力处理突发事件。驾驶员上岗之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和严格的体检,且没有吸毒、酗酒、赌博以及入狱等不良行为记录。校车管理人员必须保证校车驾驶员能定期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讲座,并督促驾驶员将培训内容落实在日常工作中,配合学校校车相关管理人员,保证学生们的安全。
3.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体制
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校车安全管理各方的具体责任,做到责任分配到人,“谁管理,谁负责”,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下,校车安全管理各责任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学校、校车承运方、在校师生、驾驶员、随车教师等,应该签订责任协议,形成联管责任制。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该共同协作,对每一辆校车建立档案,准确掌握每一辆校车的详细使用情况,包括校车每次维修、载客时间、载客人数、随车教师,行驶路线等。教育行政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与学校、校车承运方应该对每一辆校车的具体行驶路线进行详细规划,择优选择,尽量与社会车辆错峰行驶。车辆内部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配备医疗急救包、防灾救生锤、灭火器等。[7]同时,为避免校车司机私自篡改行车路线,校车内部应安装GPS系统(卫星定位系统)[8]及摄像头和语音通话装置,方便校方或运营方时刻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可以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学校应以分管安全领导和抽调部分老师为主组成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该小组具体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计划与任务,如每天校车车况的检查、校车急救包药物、绷带等的更换以及增添的设备与记录。学校还应设置校车跟车老师,跟车老师在上岗之前应参加校车安全相关专业培训且通过考查,保证在校车发生安全相关紧急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应对。同时,学校还要建立定期调度和督察制度,定期深入一线,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各方积极协调解决校车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
(三)加大校车管理资金投入
改善校车运营模式,针对校车日常情况下大量闲置现象,鼓励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车联营制度。校车在闲置时,交由联营单位运营,承担部分运载业务等,增加收入,将获取的部分收入用以改善校车,增添校车安全配置,保证校车可持续运行。
各级政府应将校车购买、管理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校车承运方购买校车时,政府可以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发放补贴、减少税费等,增加校车承运方的购车积极性。针对部分贫困地区,若当地政府财政吃紧,不能将校车购买纳入当地政府预算时,呼吁乘坐校车学生家庭承担部分费用,增大资金投入,提高校车规格,提高校车安全配置,比如,增加安全气囊,学生专用座椅等。
(四)改善交通路况
针对乡镇交通路况差的现象,各级政府、交通部门应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对校车所规定的行驶路线安装红绿灯、监控录像,设立交通指示牌,拓宽道路。积极与村镇政府联合行动,实行校车运行路线分段路长制,安排专用人员定期检查公共基础设施的状况,如有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并进行修理,确保校车使用时正常通行。
校车安全管理需要学校、校车承运方、家庭、政府等社会各方的通力协作,共同配合,从根本上加强学生、校车司机、跟车老师的安全乘车意识,在思想上杜绝危险乘车、危险驾车等行为。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在制度规范上约束司机招聘、安全培训,增设课程,保证经过专业培训的老师对学生的安全乘车教育,增强校车安全巡检,将校车事故安全隐患消除在事发前。社会及政府应当对校车购买创造积极宽松的环境,增加校车购买积极性。灵活拓展校车运营模式,保证校车运行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晓兴,黄婷.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法律问题研究[J].汽车与安全,2018(12):90-94.
[2]安钟汝,王佳慧.河南睢县校车事故致2死11伤[N].新京报,2016-9-23(A18).
[3]朱娟娟.武汉一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谁之责[N].中国青年报,2018-5-28(1).
[4]刘超.我国校车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4.
[5]杨杰. 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车管理研究[D].淮北:淮北师范大学,2017.
[6]张鹏.甘肃一幼儿园校车肇祸20人亡[N].中国青年报, 2011-11-17(6).
[7]范作宝.校车安全管理探索及思考[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6,12(S1):221 -224.
[8]申寅子.基于生命教育文化视角的香港校车安全管理经验与启示[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20(21):193-195.
(责任编辑:朱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