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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明代文人陈设作为文人闲情雅致生活的物质载体,与传统“文人精神”与“文人审美”有着紧密的联系。本文主要从研究晚明文人文震亨的著作《长物志》入手,探讨了明代文人陈设的审美特征,即古意、天然和简隐,逐一进行了论述,并对明代文人审美意识中的“雅”与“俗”的概念及其辩证关系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文人陈设;审美特征;长物志
《长物志》为晚明文人文震亨所著,书中主要讲的是他对各类“长物”的看法,心得和经验总结,编分室庐、花木、水石、禽鱼、书画、几榻、器具、位置、衣饰、舟车、蔬果、香茗十二类,被认为是古代造园的名著,但若用现代语言表述,它更是一本明代文人的小资生活指南。通篇概述了衣食住行各方面,虽主观意识浓郁,但行文朴实,浸润情感。顾及作者的身份地位和人生经历,书中观点颇有代表性,符合当时社会审美共识。因而《长物志》是研究晚明文人陈设和文人精神不可多得的重要素材。
谈及明代文人的生活,总是被冠以精致、古雅、闲情、隐逸甚至颓废来形容,这不仅是明代文人的志趣所向,也是两千多年来中国古代“士”的阶层审美价值取向的体现。而陈设一词,通常是指房子里家具、灯具、古玩、摆设等,以及它们陈列、布置和装饰的方式。文人陈设作为明代文人闲情雅致生活的物质载体,因文人的参与,而与“文人精神”以及“文人审美”有了紧密的联系。
明代文人陈设的艺术特征概括起来是“雅”。而雅有三:古意,天然,简隐。
一、古意之雅
赵孟頫曾说“作画贵在古意,若无古意,虽工无益”,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明代文人对陈设的追求。由于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有明一代的设计思潮一直以复古为主流。实际上,长期以来对古的推崇一直是儒家价值观的核心。《长物志》里有对古琴有这样的论述:“琴为古乐,虽不能操,亦须壁悬一床。以古琴历年既久,漆光尽退,纹如梅花,黯如乌木,弹之声不沉者为贵。”(《长物志·卷七器具》)也就是说,琴是古乐器,即使不会弹,也可以挂在墙上,作为陈设装饰妆点文人气息。但这琴需久经岁月,漆色褪尽的才显尊贵 。另有“古人制器尚用,不惜所费。故制作极备,非若后人苟且。”“今人见闻不广,又习见时世所尚,遂致雅俗莫辨。更有专事绚丽,目不识古,轩窗几案,毫无韵物,而侈言陈设,未之敢轻许也。”(《长物志·卷七器具》)谈到了古人制器尚用,“今”人制器苟且,这与孔子“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王通“古之文也约以达,今之文也繁以塞”的崇古观点颇为相映。
文人对古的推崇由来已久,一来是因为古物、古玩、古制往往经历时间积淀,更为经典,更具韵味,并且数量少,珍贵;二来也有更深层次原因:儒家崇古,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师古崇雅是儒家文人一直延续的一个传统。儒家提倡核心思想价值之一:通过“复古”恢复“周礼”,建立一个类似上古尧舜禹时代的秩序稳定,等级分明且和谐共处理想社会。在这样思想的浸染下,儒家文人的审美观念,“复古、崇古”便是必然的。然而,对“古意”过度推崇,势必抑制创新,并且社会风气整体向以前看的结果是缺乏进取的动力和革新的力量,所以两千来,中国的封建社会一直发展,但也似乎没有太大的变化,文人的审美趣味亦然。
二、天然之雅
明代文人常用花草、鱼虫、奇石、盆景等天然灵秀来装饰家中,家具器物亦追求朴拙,讲究用材纯真,不喜因过多人为因素而让材质失去本真的原味。明代黄花梨家具髹漆,工艺主要是楷漆,目的就是保持木紋的本来肌理。除此之外,文人居所亦重视与自然、环境切合,“琴室或于乔松、修竹、岩洞、石室之下,地清境绝,更为雅称耳”(《长物志·卷一室庐》)。这既是审美追求,也是日常使用的考量。
文人尊崇自然,是因为他们“天人合一”的认知观,他们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体的,合一的,但与平民百姓认知的“天人合一”:人对自然规律能动地适应和遵循,对自然,对天命的顺从接受的意味不同。明代文人的天人合一观念来源于宋儒程朱提出的观点“天人合一”,是为了建立伦理自由的人性理想,这里的“天”不仅是指自然,而主要是“理”,是精神,是心性。所以,文人对天然之雅的推崇,不仅是仆从自然规律,更是一种思想境界的追求。书斋虽小,春兰秋菊不可少;陈设勿多,可随时节变化而增减变换,但内心的天然雅趣不能变。
此外,“天然之雅”,也不是说天然的即是“雅”的,事实正相反,自然界的造化万物大多难入君子文人的法眼,而只有被赋予崇高道德情操和文化精神象征的天然灵秀之物才会具有“雅”的品质。山间幽兰若无“生性本幽谷,岂愿为世娱”的清高和不肯媚俗的品格,林间修竹若没“萧然风雪意,可折不可辱”的高贵气节,恐怕世人也不会觉得它们的雅致。
三、简隐之雅
明代陈设之“雅”是简单的、隐逸的,而非浮夸的、张扬的。与皇家的气宇轩昂和市井的热闹繁华相比,“简隐”是另类的美的情怀,是文人的虚怀若谷,是隐逸生活方式的美好表达。假使没有儒道文化的积淀、道德伦理的约束、文人风骨的秉持,所谓文人陈设也会变得浮华、世故和通俗,从而失去其特有的艺术韵味和品性。
“位置之法,烦简不同,寒暑各异,高堂广榭,曲房奥室,各有所宜,即如图书鼎之属,亦须安设得所,方如图画。云林清秘,高梧古石中,仅一几一榻,令人想见其风致,真令神骨俱冷。故韵士所居,入门便有一种高雅绝俗之趣。若使前堂养鸡牧豕,而后庭修言浇花洗石,政不如凝尘满案,环堵四壁,犹有一种萧寂气味耳。”(《长物志·卷八位置》)这段关于空间布置的文字,讲了三层意思:(1)空间布置,无须定式,因时,因地,各有所宜;(2)元代画家倪云林的住所里仅有一几一榻,却感觉神清气爽,至简的陈设即是“高雅绝俗”;(3)如若所处尘世嘈杂,但还想谈论风雅,不伦不类,还不如任其荒芜,倒有萧瑟之感。由此,简隐的“雅”可以是随性的,可以是简单纯粹的,但必须是世俗红尘以外的。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简隐是品性的审美,而非单纯的视觉审美。
四、文人陈设之雅俗辩正
与雅相对应的是俗,不俗即雅,雅即不俗。但是什么俗,什么是雅?古意为雅,那么时尚是俗;天然为雅,那么人工是俗;简洁为雅,那么繁缛为俗;隐逸为雅,那么浮华为俗;进而可以云纹为雅,龙凤为俗,黑漆为雅,彩漆为俗;单数为雅,成双为俗,甚至世人为雅,即为俗。文人不屑近俗可见一斑,但这是传统,也是固守操守与身份的需要。文人为了让自己远离尘俗,陈设往往款式简洁、纹案古朴、用材讲究、做工精细,这都是为了与“世俗”品位有所区别。然而,雅俗之分并没有客观标准,全赖主观裁量,但因“士”阶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导地位,“雅”的审美话语权和裁量权在文人手中。这也就是为什么《长物志》上对事物的判断常有“大俗”“最俗”“俱俗”“不可用”的评价,至于为什么俗,为什么不可用,文震亨从不屑解释。同时,雅和俗的关系又是辩证的,因“士”阶层在传统社会的文化审美上的引导力,原来他们认可的雅亦会在市井传播,成为风尚,最终也成为文人眼中的“俗”,而被遗弃,相对应的,原先的平凡俗物也会或因文人的喜好,而变得雅致起来,最终成为推崇的对象。
“用木为格,以湘妃竹横斜钉之,或四或二,不可用六。两旁用板为春帖,必随意取唐联佳者刻于上。若用石梱,必须板扉。石用方厚浑朴,庶不涉俗。门环得古青绿蝴蝶兽面,或天鸡饕餮之属,钉于上为佳,不则用紫铜或精铁,如旧式铸成亦可,黄白铜俱不可用也。漆惟朱、紫、黑三色,余不可用。”(《长物志·卷一室庐》)这些原本仅是作者的喜好,或代表了当时文人的品位,但却成为一时的建筑规范。
最后,所谓文人,即是古代的知识分子。他们属于古代社会的精英阶层,但与现代知识分子的概念不同,古代文人主要研究的是社会科学,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他们不一定会直接参与房屋、陈设的设计建造,但他们是传统文化资源的占有者,陈设艺术的主要消费者和使用者,也占据了陈设艺术审美的主导权。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科基金项目“江南传统陈设艺术中的市井文化与文人精神研究”(2017SJB1359)
参考文献:
〔1〕〔明〕文震亨.长物志[M].北京:中华书局,2012.
〔2〕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3〕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論[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4〕陈从周.苏州旧住宅[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