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人民币发行的历史过程

2021-10-31 02:51姜长青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21年5期
关键词:新中国人民币

姜长青

[摘  要]

1955年,中国根据形势发展发行了新版人民币,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发行人民币。这次发行准备比较充分,发行中借鉴了国内外的货币发行经验教训,与旧币兑换比率定得比较适合,并在新币顺利发行后根据实际需要增发了硬币与十元券。这次新币发行是成功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的货币制度。

[关键词]新中国;人民币;首次发行

[中图分类号]  F82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1)05-0050-07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完成,过去长期影响中国经济的恶性通货膨胀已经得到控制,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推进,国内社会经济发展良好。根据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发行新人民幣以代替1948年发行的人民币逐渐被提上了国家财经发展的重要日程。

一、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人民币发行的准备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套人民币开始发行。当时全国还未完全解放,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全国范围的人民政权还未建立,货币的发行流通受到一定制约,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如1948年人民币受发行时通货膨胀的影响,票面面值一般较大,市场上经常使用的是票面为万元单位的钞票,小于50元面值的票子由于实际价值较小,支付中很少使用,由于面额较大,增加了记账和计算中的困难。旧的人民币的票面种类多,每一种票子都有很多种的版式,大小尺寸没有统一,票子的面额与大小没有很好的进行规划,有时大面额的票子并不一定比小面额的票子大,不易识别;印制技术较差,易于磨损,也不利于防伪。这对农民、少数民族同胞以及不识字群体的使用造成了很多不便,影响了人民币作为流通手段作用的充分发挥。

随着新中国统一财经工作的完成,国内物价趋于稳定,经济活动大大增多,货币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1948年版人民币的缺陷愈发突出。发行新人民币代替旧币的工作被列入了财经工作的重要任务。1950年5月,陈云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新币印制计划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物价稳定后货币需改革,为使印制力量不闲而且有充分的准备,拟从7月份开始印制新人民币。陈云在报告上批示:此事应当准备,不能草率。必须讲究纸质之统一,图案之适当,颜色之配备,秘密符号之拟制;慎重研究票面尺寸,票额大小。先召集专家准备,办法更完备时才作决定。根据这一指示,中国人民银行重新制定了新币的设计印制方案。7月10日,陈云等就货币改革问题向毛泽东并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印铸新币方案》的报告,提出了印铸新币的3种方案。

1951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再次上报了人民币的设计、印刷方案。周恩来非常重视,亲自审核该方案及每一个票版的画稿,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即人民币上不要印毛主席的像、“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应将从右向左改为从左向右的顺序排列,并提出了许多重要而具体的修改意见。如1分券的主景设计中,原面的汽车是我国装配的美式汽车图样,建议“还是改一下为好,免得外人误会”;2角券上毛泽东号机车头上有毛主席像,建议改为五角星;对10元券,周恩来指出原设计的工农兵主景中的“农妇”,“年纪太苍老,要画得健康一些”,“战士的形象不够英勇,手中拿的还是美式卡宾枪,不恰当”,要求重新修改完善等。有关票版画稿根据周恩来的意见作了修改。中央领导人对新币的明确指示,为很好地完成这套人民币的设计与印刷任务,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952年12月4日,陈云等人致信周恩来,报告新人民币印制的有关问题:(一)批准筹印新币11种;(二)新币图案绘成精图后,在印制前须送中财委作最后审核;(三)同意用汉蒙维藏4种文字;(四)新币大部分自印,小部分委托国外代印:(五)委托国外代印部分应详细开列种类、张数、需纸量、交货期限,经外交部向国外交涉订货。除图案轮廓自定外,其余制版、造纸水纹等须借助国外技术,力求素雅精细,以求防假。1952年12月5日,周恩来致电张闻天并刘少奇、李富春:请回答苏联政府,我国决定不采用苏联差别兑换比率的货币改革方式,而采用划一的兑换比率。因为那种方式会过大地打击中国的私人资本,招致工业萧条,大量私营企业职工失业,同时会引起工资政策、财政计划的很大变化。我国货币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整理筹码,缩小票面金额,并规定含金量,以便对外币有固定的比率。因此,物价不会由于发行新币而有所涨跌。电文还详告了新币发行计划。

随着抗美援朝战争的结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发行新币的需求更加迫切。1953年11月,中财委向中共中央报送由陈云主持起草的《关于发行新币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一)发行一种单位价值较高的新币来收回现行的人民币,以整理筹码,缩小票面额,实有必要。(二)按照苏联办法,目前在我国实行起来,就会形成紧缩通货,降低物价,提高实际工资,实现货币财富再分配的结果。发行新币时,不宜采用苏联1947年的货币改革方式,而应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即换得新币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并避免与发行新币同时调整物价和外汇牌价,使发行新币在风平浪静中进行。除提高货币单位价值、缩小票面额外,其他一切均以不变动为宜。根据上述性质,发行新币的措施,可名副其实地叫作“发行新币”,而不称之为“货币改革”,以免引起误会。(三)新币与现行人民币比值,以新币1元比人民币1万元较为合适。对于新币的印制能力,陈云在报告中也指出,1954年底预计新币印制数量按券别分可有5元券25亿元,3元券30亿元,2元券5亿元,1元券16.5亿元,6种辅币6.895亿元,共计83.395亿元,除5元券25亿元拟暂不发行外,1954年底实有可用新币58.395亿元。总之“新币总的准备数量是充足的”。

二、新中国成立后首次人民币的发行

(一)相关情况的研判。新币的发行是在我国货币已经长期稳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新币发行时间原定为1955年1月1日。选定这个时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人民币千元及千元以下的票子有85%是1949年印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大量破损的情况。如不在1955年发行新币,就必须用很大部分的印刷力来印旧票子,不但浪费财力、物力与印刷力,且纵使新币延迟发行半年或1年,仍对新币印刷的准备工作无补。后来考虑到1月1日前后是农历年末,市场货币交易量大,新货币发行推迟到3月1日。

1954年11月4日,财政部部长李先念致信习仲勋并陈云、陈毅:中共中央决定在明年3月1日开始发行新币。在此之前,各机关特别是各经济机关,要秘密进行系列的准备工作。人民银行已代中央起草了一个指示,希望中央早批准发出,好让各级党委加强对这个工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提早准备。

1954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行新币的指示:新币与现行人民币的比价,确定为新币1元等于现行人民币1万元。新币名称仍然叫作“人民币”。但在新币与现行人民币同时流通、现行人民币尚未全部收回期间,暂称“新人民币”,简称“新币”,现行人民币简称“旧币”,以资区别。

对于新币发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物价波动现象,1955年2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发行新币防止发生物价波动的指示》作出如下规定:(一)各种商品的折价不论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或私营,均一律从旧币单位价按新币折算率折合,不得上调或下舍。(二)合作社至迟在2月15日以前将零售价格基本上与国营商业拉平,其他所有国营企业自1月底至发行新币后2个月内不得调高货物价格。(三)为确保市场物价稳定,防止不法私商趁机抬高物价,引起市场混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注意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监督与管理。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加强了对物价和市场工作的动态监控。

新币的发行还关系到和中国经贸关系密切国家的货币,这个时期中国人民币与苏联卢布关系最为紧密。1955年2月17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第5次全体会议时指出:卢布和人民币的比价要讲清楚,不然好像我们吃亏似的。二者的比价是公道的,是根据当时国际市场的价格规定的。实际上,我们同苏联的贸易是卖出农产品,换回机器,无论从国内市场或者从国际市场来看都并不吃亏。同日,周恩来在接见苏联尤金大使时指出:关于发行新币问题。人民币新币发行后,1万元和5万元两种旧币将只允许再流通1个月。其它票面额小些的旧币仍准许流通一个时期,期限暂不规定。辅币将先用纸的,金属的正在制造,造成后即可发行。由于新币的发行,人民币同卢布的比值亦将随之发生变动。原来是1个卢布换5000元人民币,现在是1元新人民币换2个卢布。由于发行新币不影响物价的变动,所以卢布并未贬值,只是在银行帐目少记4个圈而已。

(二)宣传和发行工作的开展。1955年2月21日,周恩来签署《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该命令指出,为适应国家计划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的愿望,在财政收支平衡和金融物价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国的货币制度,以便利交易和核算,现决定:(一)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以下简称新币),以收回现行的人民币(以下简称旧币)。(二)新旧币的折合比率,定为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三)所有旧币均由中国人民银行按法定比率全部收回。

全国各地宣传机构从1955年2月21日起广泛宣传发行新币的政策和意义,同时交代兑换比率,兑换期限和兑换办法,为新币发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心理氛围。城市一般均在国务院命令公布后三四天内、农村约在2月底前后,城乡居民基本上都了解了发行新币、收回旧币的政策。

各地国营商业和合作社部门根据中央商业部和合作总社的布置,在发行新币前将各种适销物资充实了基层单位的商品库存,很多地區的国营商业和合作社部门均准备了在发行新币期间放手供应商品,各地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也进行了爱国守法教育,保障了新币发行期间的市场稳定。各国营企业单位执行了旧币只收不付的政策。旧币通过业务收入收回的占全部旧币收回数的一半左右,通过业务收入和兑换两种办法双管齐下,收兑进展迅速。新币发行之后,我国独立自主的、统一的、稳定的、有计划的组织货币流通的货币制度更加巩固和健全,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服务。

1955年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各地开始发行新人民币,同时收回旧人民币。各地人民银行在广大城乡负责发行新币的机构,除原有的1万9000多个单位外,还委托一部分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国营企业办理兑换。没有银行和代兑机构的偏僻农村,银行派出流动兑换小组,并委托国营企业、供销社、信用合作社兑换旧钞。全国设立的兑换机构达到了7.3万多处,办理兑换工作的人员多数已经过短期训练,熟悉了兑换手续。兑换方式一般是对有组织的工厂、机关、学校、部队、团体等采取集中预约办法,由各单位把旧人民币汇集起来,银行约定兑换时间,前来兑换。在农村,很多地方采取了分片、定点、定时通知兑换,以及为照顾农民春耕生产派流动组登门兑换的办法,群众大都感到服务周到。有的地区采取银行、贸易、政府联合组织流动小组下乡,把宣传、售货与收兑工作结合进行的办法,也收到良好效果。对一般群众兑换则采取了自由兑换原则。从此,新人民币就成为我国社会上一切货币收付、交易计价、契约、合同、单据、凭证、账簿记载及国际间清算等的唯一计算单位。各地人民银行遵照《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的规定,很短时间内按照新旧币1比1万的法定比价,把所有存款、储蓄、放款放账册的旧币数目折成了新币,并向各公私企业、国家机关、团体或城市内使用支票的存款户,按新旧币比率折算开出了对账单。

1955年3月3日,李先念将关于新币发行的有关情况向周恩来报告。报告说明了新币发行的意义,并指出根据现有的材料来看,要胜利完成发行工作,还须继续注意下述问题:(一)继续扩大宣传。(二)加强物资供应工作。(三)合理地组织兑换工作。(四)注意防奸、防盗工作。

新人民币在新币发行的最初10天内,收回的旧币即达市场货币流通总量的80%。收回旧币的过程,也是新币投向市场的过程。新币发行前,陈云对投放新币需要量进行了科学的估计:“据三年来经验,备作调拨之用的库存现钞,经常约需十亿元(以新币计算,下同)。今年如照计划增加发行六亿元,至一九五三年底发行总额可达三十五亿六千万元。除上述两数外,尚有十二亿八千万元,可供一九五四年增加发行之用。如此,则准备的新币已足用。但必须在一九五四年六月对印刷情况和新币需要量详细检查估计一次,以求稳当。新币发行以后,根据银行现有印刷力量,每年尚可补充新币约十二亿元。”由于预估正确,准备充分,保障了新币充分自由的兑换,人民币新旧币的兑换工作很快完成了大部分。新币发行后,收回旧币主要通过银行机构、国营企业、合作社及税收机关等的日常业务,对现行人民币采取只收进不付出的办法,必要时各地银行增设或委托兑换新币机构。

(三)发行的成效。1955年6月11日,新版人民币发行工作结束,同日起旧版人民币也停止收兑。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新人民币发行做了一个报告,认为发行新币收回旧币的工作,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国务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有关的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工作,从2月21日国务院公布发行新币的命令时起至6月10日全部旧币停止收兑止,总的情况是:市场稳定,人心安定,新币发行顺利,旧币收兑迅速,基本上贯彻了中央“风平浪静”的要求。到6月10日,全国已收回旧币341233亿元(旧币单位),占市场旧币流通总量347996亿元的98.06%,新币已代替了旧币在市场的流通。在收回的旧币中5万元券收回99.86%,1万元券收回98.93%,5000元券收回96.17%,1000元券收回86.53%,500元券收回84.74%,200元券收回66.97%,100元券收回44.99%,50元券以下小票收回1.19%。短短100天完成新币对旧币的替代,彻底消除长达数十年的通货膨胀,货币制度面貌一新,是中国货币发展史的重要一笔。

人民大众对新币的发行流通是有充分信心的,这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储蓄率的上升。发行新币的命令公布后1个月内,银行在城市、农村储蓄存款普遍上升。其中城市储蓄增加更为突出,城市储蓄存款全国2月下旬增加2500万元,3月上旬增4700万元,3月中旬增1060万元。而1954年全年平均每旬增加555万元。城市储蓄存款的特点是:金额大、存期长、新开户多。

新人民币的发行,由于经验不足,牵扯到的面比较广等原因,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发行新币业务的组织工作做得不够,增加了不少困难。在发行新币期间,总行内部没有成立统一的领导机构,工作分散在发行局、会计司、监察室、宣传处等单位,联系不够紧密,下级行有些问题的电话请示,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有些工作布置不及时等。拟订的制度办法中有的问题没有研究透,如旧币销毁办法中,最初规定随收随销,过多考虑了旧币存放困难的一面,忽略了严密销毁管理。新币残缺兑换办法的兑换标准规定过严,有些规定脱离实际;兑换工作中各地普遍发生账款差错现象,沿海地区收兑进来不少假票等。但这些毕竟是局部的个别问题,是具体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总体上,新币发行非常成功。

三、問题与解决

新币的顺利发行,是一项非常庞大系统的工程,除了认真地做好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财经纪律等因素外,新币的顺利发行还有赖于发行中对若干复杂问题的解决。这几个问题主要是:

(一)新币发行中规定含金量问题。20世纪50年代,许多国家的货币采取金本位制度,如美元、卢布等重要的世界货币都规定了不同的含金量。1950年,陈云在新人民币的酝酿阶段对新币含金量问题比较慎重。随着对新币认识的深入,1953年陈云明确提出规定货币含金量可相机而动,“并不需要在新币发行的同时公布”。由于当时中国主要的贸易对象是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且对苏贸易是采用易货方式,货币仅起了一个统一计算时的工具作用。对苏非贸易的卢布与人民币比值,最近由苏联提议而签订的关于人民币对卢布行市的议定书,定为五千元人民币等于一卢布。新币发行后,亦可根据此协议定为新币五角等于一卢布,并较长期地固定起来。所以,发行新币时,公布或不公布含金量,对苏新国家来说都是一样的。对资本主义国家货币的比值,由于经验不足,则可根据我们的经济利益灵活掌握。若过早地加以固定起来,将容易陷于被动。陈云的建议被中央采纳,1954年12月20日,中央指示:新币在开始发行时,决定暂不规定含金量。1955年2月17日,周恩来主持国务院第5次全体会议,在听取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关于发行人民币的说明》后,指出:纸币规定一下含金量还是有好处。但是,稳定货币的价值,主要是依靠信用。我们的银行是国有的,货币是统一的。这里周恩来从货币的国家信用背书对货币含金量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因为人民币值稳定主要是靠国家信用,新币发行时没有公布含金量。

(二)人民币辅币问题。辅币是指主币单位以下的小额货币,其特点是面额小、流通频繁、磨损快,供日常零星交易和找零之用。如果市场流通的辅币出现不足,将直接影响零售物价,将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陈云研究了1953年6月市场流通的辅币数量,并与已准备的人民币新币数量、券种进行比较,指出:2角券以下的其他5种新券,比旧币2000元以下的券种增加了34%,因为旧币5000元券相当一部分代行10000元券主币的职能,新币发行后5角券将专行辅币职能,新5角券可以比流通中的旧币5000元券数量少一些,这样,新币辅币准备的总数就可比旧辅币流通的数量少些,即使发行5角券准备不足,赶印也容易。陈云认为,“准备的辅币数量是可以供应新币发行时市场流通需要的”,但他又充分考虑“辅币腿短,自流调剂的可能性小,何处需要辅币,估计不会正确,故于分配辅币时,难免有些地区感觉不够”,提议新币发行后可将新旧币同时流通的时间定的长一些,先集中力量收回万元券和5000元券,再有步骤地逐渐收回千元券以下的旧币,而且如果发现某些地区辅币不足时,旧辅币可以少收回一些,已收回的旧辅币必要时可以再发出一部分,“一面看情况,一面调剂,一面继续印刷补充,这样比较稳妥些”。

中国在新币发行过程中,也充分吸收了苏联专家的意见。苏联专家认为新币发行的时候,辅币必须占到发行总额的20%,另外还要有占辅币流通数20%的准备。二者相加即等于占发行总额的24%。根据这个比例,中国新币5角券,需由4亿元增至6亿6千万元(比1953年6月实际流通数增加32%),2角以下券需由2亿8950万元增至4亿4千万元(比1953年6月实际流通数增加120%)。如按此计划,就需要增加相应的工人、厂房和设备。

(三)新旧人民币实行无差别兑换。新币发行工作中,当时主持财经工作的领导人特别关注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东北发行人民币、收回东北币的货币兑换经验教训,主张人民币新旧币应按整数兑换。陈云提议“接受东北经验,新旧币比值以一比一万的整数为最好”。由于人民币与东北币的比价为人民币1元兑换东北币9元5角,计算统计比较麻烦,不少群众因此受骗吃亏。另外,苏联所采取的货币差别兑换办法中国也没有采用,而是从中国实际出发进行货币兑换。新币从1952年已开始印制,新币钞票印制计划大致1元等于旧币1万元。陈云认为,如果新钞发行时新旧币比值不是1比1万元,新币价值定得较1比1万高,则需要在1分辅币之下加印厘票,而如果新币价值定得较1比1万低,就需要委托苏联加印5元以上的大票,同时正在印制中各种新票票面的数量比例也需要改变。

陈云提出等价划一、无差别兑换的政策,即:采取等价划一的兑换方式,即换得新币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发行新币时避免同时调整物价和外汇牌价,使发行新币在风平浪静中进行;除提高货币单位价值、缩小钞票面额外,其他一切均以不动为宜。中共中央指示:“发行新币时,采取对货币持有者不分阶层、不分现钞与存款,一律照一比一万的兑换方式。一切货币持有者在换得新币后,仍一律保持原有价值。”新旧币等价兑换、无差别兑换的政策,催生了人心安定、物价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随着人民币新币的发行,金融物价稳定,金融秩序良好,到3月上旬抢购物资的现象已基本平息。

(四)硬币与10元面值钞票的发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上货币流通规模和速度加快,造成货币磨损情况比较严重,特别是使用较多的分票。很多城市中市场流通的分票破损非常严重,有的地方竟达50%以上,农村中有的地方分票亦很残破,有的地方分票缺少。对此,全国各地有很多群众来信反映对分票破损感到非常不便,建议迅速改善。1956年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出《关于调剂市场票券的指示》,指出为便利城乡人民的经济生活,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这种情况。现在国家银行的分票准备很充足,有力量根据市场对分票的需要将破的收回,换发新分票;分票不够的地方要充分地供给。目前春节即将到来,各地应抓紧这一有利时机,收回市场破烂分票,适当增发新分票。

市场主辅币的流通是牵涉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如果市场上大票多了或小票多了,都会使人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发生困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商品交易的进行。 1956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调剂市场主辅币工作的指示》指出,根据陕西、山东、四川、黑龙江、广东、安徽等省分行典型调查报告的情况来看,目前农村初级市场主辅币流通普遍存在着非常不正常的现象,主要是:(一)市场的交易额小,流通的票子面额大。(二)市场小票(包括一、二元及辅币)缺乏,银行不能满足需要,农民感觉使用困难,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为了便利广大群众的交易,改变目前市场大小票流通不正常的现象,对市场上主辅币构成情况进行了调剂。这段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对铸造硬币作为辅币问题也进行了酝酿。

随着经济发展和货币使用的增多,中国人民银行又抓住时机发行了硬币和10元券。1957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在1957年12月1日发行硬分币的报告指出,1956年第二季度已经将纸分币的生产停止了。经过1年半的时间,原有的库存纸分币,大部分已经逐渐消耗。目前全国库存纸分币仅有5000万元左右,预计到今年11月底库存分币将降到4300万元,到12月底将降到3400万元。这些纸分币大部分是分散存放在县和区级银行机构内,全国分布也不平衡;如果降到4000万元以下,调拨就要发生困难,影响对市场的调节供应,使交易中找零兑整感到不便,在某些地区还可能出现变相货币。12月1日开始,发行1分、2分、5分的3种硬分币(以下简称硬分币)。发行硬分币的方法主要是通过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的商业零售单位在交易找零及银行付款时发出,不需要进行收兑纸分币的工作。并且哪个地区纸分币不够,就在哪个地区多发行,哪个地区纸分币多,就在哪个地区少发行。这使得硬币得以快速地在市场上得以流通,对纸分币的代替速度也得以提高。

1955年国务院关于发行新币命令中已规定發行10元券,因考虑我国货币流通的习惯,当时没有发行。随着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完成和经济发展,国内对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发行10元券已经成为必须。1957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发行10元券的指示:现决定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发行10元券。发行硬币是我国货币进一步稳定和巩固的表现,但发行10元大票,还会在部分群众中产生通货膨胀的联想,10元券和硬币的同时发行,可以减少或者消除部分群众对通货膨胀的担忧。

总之,新的人民币成功发行及发行后币值的进一步稳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都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首先,新人民币的发行有利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行。新币发行,对于加强计划性和实施经济核算制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新币发行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城乡经济关系,巩固工农联盟。新币发行及稳定的币值鼓励农民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其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为经济上巩固工农联盟、密切城乡经济联系,提供有利的条件。并使农民更加爱护和珍惜货币,节约储蓄。再次,新币的发行,有利于中国和外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对于我国国际贸易、国际支付以及其它经济往来是有利的。新币的发行使得中国独立自主的货币制度更加巩固,也为以后人民币的发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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