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树
如何优雅而有尊严地老去,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随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推进,我国养老产业逐步发展,一些新型养老模式,比如抱团养老、旅居养老、智慧养老等开始进入公众视野。然而,由于尚未规范性、规模化,这些新型养老模式暴露出不少问题。出台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多元化养老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形态势在必行。唯有多措并举,新型养老模式才能越走越远,助力老年人的美好晚年生活。
5月13日凤凰网的文章《“花式”养老模式让11位老人不再孤单》称,从2017年开始,家住陕西西安的艾师傅和10位老伙计开启了居家与抱团结合的“花式”养老生活。4年来,11位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抽出3个月左右的时间一起在外租房过集体生活,其余时间居家。这种“居家+抱团”的养老方式既能照顾家庭、有独立空间,还能定期和老伙计享受热闹又舒心的退休生活。专家表示,11位老人的这种养老方式是探索多元化养老模式的有益尝试和探索,体现了老人们积极的生活态度,是值得鼓励的;同时也要看到,社会化、多元化、创新的养老模式能够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但在探索新型养老模式的实用性和适用性方面,仍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9月3日光明网的文章《智慧养老助力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说,随着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的发展,智慧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另辟蹊径,把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应用于养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目前护工数量供给不足、养老机构收费过高、空巢独居老人缺乏照料等问题,并能极大地提升老年人生活的便捷化和舒适度,有效助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智慧养老的应用场景很多,并在不断地扩展。例如,老年人意外摔倒、忘记关闭天然气、生病无人知晓等突发状况,通过运用智慧养老系统和设备都可以轻松得到解决。在有路障或道路湿滑时,老年人佩戴的智能设备会发出警报,提醒老年人保持平衡。如果老年人不慎摔倒,智能传感器会立即通知社区有关人员和老人的亲属。老年人记忆力下降,经常会忘记在燃气灶上烹饪的食物。超过设定时间无人看管,燃气灶上的传感器能发出警报提醒老人,警报后达到设定的合理时间如果仍无人理会,则天然气会自动关闭。
8月26日新华网的文章《新型养老模式需要法律赋能》认为,目前,我国老年性法律法规对老年人保护的体系化与科学性稍显不足,应尽快构建养老法治体系,并规范新型养老模式发展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养老模式的更新换代,体现了治理思路的创新,也体现了养老观念的开放,不过,五花八门的新概念背后,也暴露出不少现实问题。就拿抱团养老来说,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各司其职,谈天说地,听上去的确很美,相处起来却免不了“一地鸡毛”。而“新式养老”甚至成了当下反诈骗宣传中的关键词。“投资养老、以房养老”,这些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欺老骗老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也阻碍着养老事业的长足发展。尽快将新兴的养老产业纳入正轨,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这个动态命题中的关键一环。养老服务的观念、形式可以变化,但核心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老年人为本。坚守这一事业发展的初衷,不能光靠企业的自觉性、老人的警惕性,还要依靠法律的强制性,这不仅是老龄法制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降低整体养老成本、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之策。
8月24日《法治日报》的文章《新型养老不能只是“看上去很美”,专门立法仍显不足》说,不断出现的新型养老模式目前存在的最大的共性问题,是人们普遍还没有把养老放在维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治角度和高度来思考,社会大众对于养老模式的关注仍然停留在具体的生活照料方面,由此也引发了不少法律问题,老年人的钱“好骗不好赚”现象很普遍、很突出。新型养老模式在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财产权、隐私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亟须立法来界定权利义务关系。
8月27日人民网的文章《为新型养老扎紧法治篱笆》指出,从实践来看,新型养老模式不仅能够解决养老供需双方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也能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但也有“成长的烦恼”。推动新型养老模式从规划进入实践,关键在于以立法形式完善顶层设计,规范新型养老模式健康发展。想要新型养老模式“满园春色”,就要构建激励机制,激发行业探索创新活力,如给予财政、税费、土地与融资等优惠。护航新型养老模式从制度向实践转变,也要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通过立法完善与技术迭代“同频共振”,提高监管效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新型养老模式已成了破解社会养老的方程解。要解开这个方程,就要从制度层面为其扎好篱笆,不仅让新模式“看起来很美”,而且要让其“用起来很好”。如此,老人们也才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尊严。
6月30日《光明日报》的文章《探索推进多方融合的“中国式养老”》认为,老有所养是民之所呼,也是政之所应。多年来,各级政府在老有所养问题上都给予了足够重视。“中国式养老”面临独特现状,比如,养老单纯依靠老年人个人力量很难持续、老人的分布和劳动力的流动分布趋势是相反的,因此,我们有必要提出并壮大依托现状、多方融合的“中国式养老”。在这种养老模式下,养老主体多方融合,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有发挥更大作用的责任和空间;养老资金力量多方融合,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根据风险控制要求合理引入社会资本的力量,促进养老领域的市场化;養老模式多元素融合,聚集起社会的广泛资源,更好托举起老人们的晚年。
7月2日搜狐网的文章《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讲,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百姓福祉。当前,养老消费需求全面剧增,但养老服务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尚未有效满足。因此,我们需坚持与时俱进,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维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理顺“政府+市场”关系,促进多元化产业融合、多样化养老模式协同发展,激活养老产业市场主体活力。
8月30日《人民日报》的文章《积极培育养老新业态》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积极培育养老新业态。一是拓展养老应用场景。只有让养老产品和服务与养老应用场景有效契合,养老新业态的发展才可持续。与养老相关的应用场景类型广泛,包括老年人的生活起居、衣食住行、医疗救助、情感互动、社会交往等诸多方面。着眼于这些应用场景的具体特点,将适老产品与服务有机融入其中,拓展养老应用新场景,有利于形成对老年人更加友好、更加便捷的生活场域。二是促进养老资源整合。养老新业态的发展,离不开养老资源的汇聚和养老产业链的整合,不断激发养老服务市场各要素的潜能,实现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高效耦合,有利于促进养老业态转型升级。三是推动智慧养老发展。我们要更加注重养老智能技术的开发利用,既在养老服务的“前端”下功夫,开发出更加符合老年群体使用习惯、更具适老化特点的智能产品;又在养老保障的“后端”做文章,不断优化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数据采集、云端计算、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实现全链条的养老服务智能化。四是防范养老产业风险。在积极培育养老新业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格外关注其市场风险、金融风险乃至社会风险,保护好老年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好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本:近年来,日本出现了一些别具特色的养老模式。一是远程看护。远程看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子女在外地工作的老人,本应由子女承担的陪伴就医、购物、照看等事宜,交由老人所在地拥有看护资格的专业人士来完成,不仅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也减轻了年轻人的负担。二是以老养老。日本很多养老机构雇用了一些老年看护人员。他们跟需要照顾的老人年龄接近,更了解老年人的需求,深受老年客户的欢迎。三是日托养老。早上,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把老人从居民家中接出来送到养老院,傍晚时分再把老人送回家。在养老院,工作人员除了给老人提供洗澡、午餐等服务之外,还进行一些康复训练。对于老人来说,这可以享受到专业的服务,增加与其他老年人交流的机会。
德国:在德国,老年人并不喜欢住进养老机构里,也不愿意依赖子女,而是更崇尚自由和独立。德国政府从资助无障碍房屋改造、鼓励邻里间互助、支持社区建立老年人合租型公寓等多方面着手,帮助老年人安度晚年。按照德国新修订的法规,在社区开办老年公寓,每个单元房会获得1万欧元的补助,租住人也会获得每月200欧元的补贴。近年来,德国出现了不少多代人同居的房屋,不同年龄层的人住在同一栋房屋内,老人们像家里的长辈那样做饭,等待下班或放学的年轻人一起享用晚餐,年轻人向老年人讨教社会经验,谈论一天的工作和趣事,各得其乐。
美国:在美国西雅图,有一家养老院将养老院和幼儿園结合在一起,开展了一个两代人共同学习的项目。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孩子们和老人们一起学习,一同做各种游戏。孩子跟老人一起相处,可以学到在幼儿园学不到的东西,更懂得如何与长辈相处、如何去爱别人。老人们在与孩子们接触的过程中重新找到了自我的价值,也在孩子们的陪伴下得到了更多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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