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青少年校外社团的育人价值及其未来发展

2021-10-30 17:53陈敬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 2021年5期
关键词:校外教育社团青少年

摘  要:青少年校外社团是发展青少年兴趣爱好的有效途径;是促进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新时期培育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青少年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媒介。但是在现实运行过程中,青少年校外社团存在着教育价值缺失、重成事轻成人等问题,削弱了其对青少年发展和育人的价值。在未来发展中可注重发挥社团活动过程的育人价值,提高青少年参与者在活动中的自主性,提升评价在青少年自律能力发展过程中的价值,以实现校外社团在成事中成人的目标。

关键词: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团

中图分类号:G7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502(2021)05-0044-07

作者简介:陈敬,浙江省团校副校长(浙江省青少年校外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学高级教师,研究方向:青少年教育。

社团是“社会团体”的简称,是人们在共同的兴趣爱好的基础上基于共同目的而自愿形成的群众性社会组织。社团发展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呈现新的面貌。青少年社团是社团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泛指一切以青少年为主体组建而成的社会团体组织,其中以“学校”为标准可以分为校内社团和校外社团。校内社团被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师组织实施;校外社团是在学校的教学安排之外由青少年自行组织或由校外教育机构协助组织,以满足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和社会性发展为主要目的,常见的青少年校外社团通常由青少年宫等协助组织和运行。与校内社团相比,校外社团有着更大的自由度和更小的外部压力,因此便具有更大的探索空间。本文拟对青少年校外社团的价值、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可能性这三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青少年校外社团的价值

青少年校外社团是为了实现青少年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其目的是满足青少年的社会性活动需求。青少年校外社团的价值体现在既能发展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又能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化发展。在中国的语境中,青少年校外社团同时承载着培育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重任,所以校外社团也具有强烈的政治社会化功能。

(一)青少年校外社团是发展青少年兴趣爱好的有效途径

共同的兴趣爱好是组建社团的基础。青少年校外社团一方面始于青少年共同的兴趣爱好,另一方面还得益于校外教育机构在科技、艺术、文学资源等方面的强大支持,两者相结合,为青少年发展兴趣爱好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现实条件。

首先,青少年校外社团受青少年共同的爱好和兴趣所驱动,具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同伴通过共同的合作实践活动,技能不断熟练化,认识逐渐深刻化,他们已经形成的能力得到质的提升。校外社团成员具有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教育背景,成员之间的差异为他们理解自己的兴趣爱好提供了不同的参照系,通过校外社团活动,青少年更可能在互相了解、互相学习、互相切磋的基础上,清晰认识自己兴趣爱好的发展走向,在为不同个体提供的差异化发展资源的基础上获得更为厚实的发展。

其次,青少年校外社团的实践活动更有利于青少年将习得的知识转化为自身的实践能力。与学校的艺术、科技和文学教育等知识化取向不同,校外教育本身具有明显的实践特征,社团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将自己获得的与兴趣爱好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转化成个体实践能力的平台。

最后,校外教育的指导有助于促进社团成员的兴趣爱好获得更大的发展。与技能培训中个体化的技能获得不同,社团活动以社会实际情境中的问题解决为导向,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展能力,专家在实际问题情境中对青少年的指导具有“传授式”教学无法匹敌的作用,有利于青少年参与者把兴趣爱好发展成未来的职业或事业。

(二)青少年社团是促进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载体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社会参与上。社会参与强调公民能处理好个体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养成现代公民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个体价值的实现,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最终发展成为有理想、敢于担当的人。在当今社会,政府、企事业单位都鼓励人们根据自愿的原则参加一定的团体或组织活动,通过团体成员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和相互促进,促进个体的社会化发展。

青少年的社会化是指作为社会成员的青少年在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下,初步理解和掌握社会规范,认识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了解社会生活方式,逐渐习得基本的社会生活技能,具备有效参与社会的能力,使自身行为与社会相适应的一种动态发展过程[1]。培养青少年适应未来社会生活的能力是教育的本体功能之一,社团活动在青少年社会化发展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青少年校外社团是一种准正式组织,作为一种有限自治或准自治机构,青少年校外社团同正式组织一样:拥有资金支持,具有相对稳定的内部结构,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和运行规范,在组织内部有明确的角色和任务,有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只有每一个社团成员的行为与组织目标相符合、与组织内的他人行为相配合,才能保证组织运行的有效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这是社团运作的基本模式,也是青少年在接受學校教育时期进行社会化的一条路径。社团运行的过程,正是青少年个体在成人必要的指导下不断获得矫正与定向的社会化教育过程。

与学校教育不同,青少年校外社团的非功利、非权威运行的特点,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发挥个体独立性和创造性的机会,使青少年在功利性竞争相对平缓的条件下,通过共同策划、相互学习,使他们在非模拟社交、自由表达、主动实践等多方面的能力获得发展。同时在校外社团组织中,教育者契合活动内容的参与和指导在传递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等方面可以发挥更好的教育作用,培育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服务自我、服务他人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青少年校外社团是促进青少年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媒介

青少年校外社团是学校、社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中介组织”,它在学校、社会与学生之间起着桥梁作用[2],这一特征在由政府主办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青少年社团中表现得尤其突出。校外教育机构要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青少年社团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丰富多彩的社团实践活动中获得政治启蒙思想教育。

政治社会化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理解。从个体角度看,政治社会化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政治互动中学习并接受现存政治制度所形成的政治信念、政治知识、政治情感和政治文化,形成稳定的政治态度、政治人格和政治参与行为的辩证过程”;从社会角度看,政治社会化主要是指通过不同的途径“使社会成员逐步具有合乎其要求的共同的政治准则、政治价值和政治认同等过程,是社会政治体系的自我延续机制和功能运行机制”[3]。青少年宫等由政府主办的校外教育机构是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这些机构对青少年社团的建设与运行,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严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爱党、爱社会主义和爱国家的意识形态。

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有助于青少年理解并形成核心价值观,我们要发挥校外社团的主体作用,引导青少年自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校外社团也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他们养成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从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到树立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并养成公民意识,再到增强公民意识、社會责任感和民主法治观念。通过体育、艺术、科普、环保、志愿服务等各类青少年社团建设中的活动育人,把抽象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转化成青少年可以体会、理解的具体行为方式和行为规范[4],有利于将党和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内化为青少年的日常行为准则,提高并加深青少年的爱国热忱和政治情感。青少年校外社团要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深植根于青少年的内心深处,潜移默化地实现其政治社会化的目标。

青少年校外社团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树立核心价值观创设了良好的载体。一个活泼的青少年社团对青少年而言应该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一个健康、积极的社团,可以把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有效地在青少年群体中推进政治社会化进程。

二、目前青少年校外社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团内涵不清,定位有待明晰

目前,我国校外教育和培训领域中存在着大量以“社团”为名的组织以及各类活动,但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与常见的兴趣培训活动通常混为一谈,校外社团沦为社会体育、艺术培训等的替代品或升级版:有培训班(兴趣小组)式的社团、有精英团队式的社团……千姿百态的“社团”让人眼花缭乱。

事实上,校外社团活动虽不能与培训活动截然分开,但两者之间虽有联系却非完全等同。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与“兴趣小组培训活动”在组织形式及活动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从组织架构看,青少年校外社团是集体性的合作群体,而兴趣小组看似是集体性学习,实则是个体学习,即老师在讲,学生个体在学;从内容上看,青少年社团活动是一种合作活动,以任务为导向,而兴趣小组培训活动更接近学校的课堂学习活动模式;从任务生成来看,兴趣小组的学习任务是教师创设的,而青少年校外社团的活动任务则是根据社团章程由参与者自发设计形成的。

从社团本身而言,专业学习类活动只能是社团活动中的辅助内容,是为了达成社团的总体目标而组织青少年进行的有条件的、针对性的学习,专业学习培训只是达成社团活动目标的手段而非目标本身。然而在现实中,专业学习类活动往往成为青少年社团活动的主体内容,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的青少年校外社团开展的活动以“培训”为唯一内容,导致青少年校外社团建设被异化为培训班或兴趣小组。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在学校、少年宫等教育专业组织中,其中不少还在模糊青少年社团与兴趣小组的差异,把兴趣小组冠以青少年社团的名头运行。

(二)社团活动过度依赖外部控制,群体性活动不足

社团活动是参与者自愿参与并以活动章程为基本框架的群体性组织活动,其本质应该是青少年参与者的主动性、独立性、责任感得以运用进而获得成长的活动。但是,由于社团活动实施者对青少年的主观能动性缺乏信任,无论是校内社团还是校外社团,大多以成人“指导”下的活动为主,而成人的“指导”在实践中又常常异化为“教导”,即青少年的参与是有限的,活动的任务、目的、参与方法和过程是成年人“指定”的,青少年的任务往往是“各司其职”地完成指定任务。这样的活动虽然对青少年具有发展价值,但是在这种“被动应答式”[5]的活动中,青少年参与者无法通过自己的思考去理解任务的意义,更无法理解处理任务所用方法的合理性和内在依据,以及活动整体与各个部分的关系。只“做其事”而不“明其理”更不“负其责”,不能体现出青少年的思维、责任心与意志力,这样的“外控式”活动对个体的发展意义不大。

在现实中,青少年校外社团存在的另外一个问题则是社团的群体性活动不足,这一问题是由独特的中国背景即安全问题导致的。青少年在群体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性、混乱甚至冲突,往往会被社团指导者视为应该避免的安全问题;事实上,家长们对这些问题也往往格外关心、特别敏感,社团责任者对此不得不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基于安全考虑或者为了省心省事,社团活动组织者把群体性的活动变成了群体性的培训,让学生掌握好所需技能后才能进入活动,于是活动就成了学习活动的“复演”和熟练化过程,这样的社团活动“删除”了群体性活动中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也使校外社团变成了“集体性的个人活动”,这样的社团活动无法激起青少年强烈的参与兴趣,也往往因社团活动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乏味而直接影响青少年参与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社团教育价值缺失,重成事轻成人(育人)

学校教育因教材、课程容量有限且要保持相对稳定,关于社会性学习的内容不可能都编写进教材或进入学校课堂;况且,大量的社会性学习内容也不需要通过课堂教学来进行,可经由校外社团活动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来实现[6]。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正是基于这种意义,给学校教育提供了有益补充,因此它在本质上属于教育活动。与校外社团的“培训化”“复演式”以培训教学代替社团活动的运作方式相关,大量的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普遍缺少促使青少年积极参与的社团规划和活动策划,活动组织质量普遍较低,甚至存在社团活动向课堂培训模式靠拢的现象,这些都使得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呈现出“从教室走进教室,从课堂走向课堂”的特征[7],违背了社团建立的初衷。再加上指导教师自身能力、持续发展和研究空间的不足,在社团活动指导中力不从心,从而导致校外社团建设的力度和深度不够,无法凸显社团的优势和特点,失去了对青少年持续参与的吸引力[8]。

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忽视参与过程对青少年的发展价值,是导致其教育价值旁落的另一原因,这一原因与现行的评价方式密切相关。现行评价体系对校外社团的评估以“量化”为主要导向,评价关注的常常是社团数量、参与人数、社团完成的项目量以及取得的荣誉数量等。在此导向之下,社团成员的参与方式、参与过程,获得的心理、情感、思维和价值观等质性发展,都不在评价的考察范围之内。于是,“短、平、快”地完成任务这一方式成为潮流:尽量减少青少年主动参与所带来的时间、精力和人力的耗费;尽量减少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麻烦和冲突;尽量减少青少年在活动过程中的不完美、不精彩和不出彩的表现。这些成为社团指导者强力推行的运行策略,其结果是压缩了青少年参与者的成长空间。青少年校外社团“重量”不“重质”,最终导致成事多而成人(育人)的价值并不大。

三、对未来青少年校外社团运行的思考

青少年校外社团的参与主体是青少年,青少年个体的主动参与、独立参与应是校外社团活动的基本形式。让青少年参与完整的社团建设过程,发挥参与过程对青少年发展的作用,是未来青少年校外社团在运行中应努力的目标。

(一)万丈高楼平地起:让青少年参与社团建设全过程

青少年校外社团的价值充分体现在青少年参与活动的过程中。社团活动过程为青少年的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叠加,具有其他教育模式或教育形态无法实现的养成价值。让青少年参与社团建设全过程,即让青少年在自己兴趣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并体验社团建设所必需的全部过程。虽然这个过程在成人指导者的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但建设过程中的“社会性”特征对青少年的发展不可或缺。

社会性是青少年校外社团最为明显的特征之一。首先,青少年校外社团是一个社会团体,当社会团体被剥离了其社会属性,也就只是一个缺乏灵魂的团体;其次,任何一个青少年校外社团的设立,都会受实现一定的社会服务价值所驱动;再次,青少年之所以热衷青少年校外社团,也源于对其社会化角色的一种认知与体验,它能满足青少年对成长渴望的需求。

青少年社团的建设过程,就是一次普法教育、形成规则和敬畏规则的教育过程。以社团章程为例,章程是社团为了调整其内部关系、规范内部成员的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明显的行为规则性质的文件,是社团内部自我管理和开展活动的根本准则。对于一个已经建立并稳定发展的社团来说,它的章程虽已存在但并非不可更改;对于一个新社团来说,它必须制定符合社团目标的章程,对章程的讨论、评价、修改和完善是社团成员需要定期参与的事件,这一参与过程就构成了社团成员了解规则产生过程、理解规则深层意义、学会参与规则制定、培养规则意识的“关键事件”。同样是遵守社团章程,青少年是否参与章程的制定过程,对青少年的发展意义而言不可同日而语。

青少年校外社团要注重在实践中引导青少年学会遵守社会规则,树立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规则意识的培养、价值观的形成以及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建立,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从身边小事做起的过程。中国篮球协会主席姚明在谈到青少年篮球公益活动的推广目的时曾说,让孩子们在学会打篮球的同时,习惯遵守规则,将来到社会上做什么事都有遵守规则的习惯。篮球技能与运动才华固然重要,但对于青少年来说,把篮球运动看作一项认识社会规则的载体则更加重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校外社团在开展教育时,必须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培养高尚的道德、塑造美好的心灵、形成健康的品行。校外社团实践活动要培育和引导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富強、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标体系渗透在青少年参与社团活动的过程之中。

(二)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提升青少年参与校外社团活动的自主性

青少年社团是其成员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它自主开展活动、自主完善组织建设、自主完成评价,对于参与社团活动的青少年而言,就是基于社会及其规则的一次自主性锻炼。

一般来说,青少年校外社团的活动由运营类活动、社会化实践类活动、专业学习类活动等三种不同的活动形式构成。运营类活动主要由为达成青少年社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部署等工作目标而开展的活动组成,以实现青少年校外社团的自主管理、自主运行、自主服务以及成员间的分工协作,诸如理事会会议、会员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社会化实践类活动主要是结合青少年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面向社会的实践活动,如采风活动、调查研究活动、社会体验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等,社会化实践类活动是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的灵魂,青少年社团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价值由此而生。专业学习类活动则在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体系中处于辅助状态,主要是为了完成运营类活动、社会化实践类活动的目标,根据或者预估社团成员在未来社团活动进展中将会遇到的知识缺口而开展的各种集体或个体的专项学习活动。

这三类活动的难度是逐步递减的,但在现实中针对这三类社团活动,青少年的自主参与性却是逐步递增的。事实上,运营类活动对青少年而言虽然难度大,但发展价值也更大,它可以为青少年体验民主、公正、法治、平等提供有效的途径,帮助他们真正理解规则意识,维护程序正义,学会接纳差异,学会倾听和对话,能够用立场客观、差异并存的方式实现团结合作。在青少年社团建设过程中,运营类活动往往是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中最为缺失的一部分,而恰恰是这一类活动更能折射出青少年校外社团真正的魅力所在,它是青少年校外社团活动体系中的基础活动。让青少年自主地、完整地参与这三类活动,应该是青少年校外社团未来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三)让被评价者参与评价:助力青少年“自律”能力的发展

“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团队组织发挥作用,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发挥积极作用,树立良好形象”是民政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所传达出的对社团进行整体评价的基本标准,这是一个相对宏观的国家层面对社团的评价框架,青少年校外社团的评价需要在这个框架下进行,但仅仅停留在这样的宏观评价中,显然无法具体、有效地促进处于不同社会情境中的青少年校外社团的发展。在遵守国家评价标准的前提下,负责社团管理与评价的校外机构还需形成更具针对性的评价方案,比如对具体活动过程的评价标准、评价实施的一般过程与不同主体的责任划分、对不同角色的评价标准等。与形成不同层次和类型、针对不同对象的评价标准相比,如何实施评价在目前显得尤为重要。过程性评价者、反思性评价者、协商性评价者的交融,可以有效促进评价过程中青少年参与者的“自律”能力发展。

过程性评价者主要是社团活动指导者,他们在活动过程中需要减少干预,增加对参与者在活动过程中参与状态的全程观察和记录,并以之作为评价的依据,可以说他们应该是“观察中的”评价者,观察结果是评价的主要依据。参与社团活动的青少年是“反思性评价者”,他们的评价一方面是活动的阶段性“反观”,另一方面也是对自我的“反观”,“回头看”是其评价的主要特征。以“过程性评价者”和“反思性评价者”来区分活动的指导者与参与者,并不意味着指导者不需要反思,参与者不需要对过程进行观察和体验,这一区分是着眼于他们在评价的主要方面而言的。当“过程性评价者”与“反思性评价者”进行正式的、以评价为主旨的“见面”时,二者就有可能成为协商性评价者。在协商性评价中,既有“指导者-参与者”之间的协调,也有“参与者-参与者”“参与者-指导者-参与者”之间的协商。

过程性、反思性、协商性这三种评价角色的相遇和有效互动,将参与者置于具体的活动情境中,置于被评价与评价的视域冲突中,置于结果与过程的相互参照中:过程性评价增加了评价的具体性,在相对抽象的评价结果和非常具体的观察经验之间搭建起直接的关联,有助于为参与者提供一面自我省思的镜子;反思性评价促使参与者掌握评价的路径与基本技能,提高参与者进行评价时对背景、关系与过程的关注度,拓宽评价的维度与视域;协商性评价既赋予参与者发表看法的空间,又为其提供了面对不同看法时的沟通渠道、互动平台,以及形成视域融合与保留观点差异的理性区间。通过这样的评价活动,可以有效地促进青少年参与者由“他律”向“自律”的过渡,而逐渐实现理性思考前提下的“自律”,是青少年人格与社会性发展与成熟的主要标志。

【参考文献】

[1] 杨莉娟.当前我国小学生社会性发展水平调查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0(12):23-26.

[2] 王万民.国外学生社团发展特征及启示[J].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02(04):45-46.

[3] 李莉,陈秀峰.政治社会化过程中的青少年社团组织功能浅析[J].学习与实践,2009(02):137-141.

[4] 成尚榮.引导中学生自主参与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J].中国德育, 2015(06):10-13.

[5] 叶澜.教育概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233.

[6] 陈传锋,李成齐.当前我国中小学生的课外社会性学习状况堪忧——基于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性活动的调查[J].中国教育学刊,

2015(08):14-19.

[7] 刘建有.青少年宫学员社团建设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中国校外教育,2014(25):27.

[8] 谢洪涛.少年宫专业社团建设与管理之“357”策略[J].中国校外教育,2020(10):6-7.

猜你喜欢
校外教育社团青少年
蔬果能让青少年的心理更健康
中日青少年体质PK
缤纷社团,绽放精彩
校外教育管理的几点体会和思考
校外教育中关于生命教育的探讨
中美比较视角下的美国校外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运行机制
社团少年
青少年打篮球注意事项
文学社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