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浅析

2021-10-25 22:46黄元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16期
关键词:刑法保护大数据时代

黄元

摘要: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使得经济社会逐渐进入大数据时代,人们在享受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便利的服务同时,也面临着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的风险。目前,大数据时代对个人隐私利益的保护需要从法律利益的特殊性予以考虑。本文从大数据背景下个人隐私权的基本概念出发,对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未来发展的建议,以期望带来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刑法保护

引言

大数据是计算机科学发展的产物,它具有海量、高速动态变化、多样化和高价值的特点。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的获取、筛选和挖掘十分便利。社会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对于在个人生活中不愿向他人透露的往往就属于个人隐私,我国的社会上每一个公民的隐私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通常与他人和社会利益无关,如个人日记、私人照片等等。虽然我国的刑法进行了几次调整,但由于大数据带来的信息背景,刑法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仍相对狭窄。目前来说,个人隐私侵权的问题在刑法上没有有效和直接的保护方式,因此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较为频繁。因此,对于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研究十分有必要。

1.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的来源

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隐私受到侵犯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用户本身。由于互联网平台使用十分便捷,用户可以在公共平台上自由分享自己的日常行为,这个过程中,他们缺乏个人隐私信息是否被收集的意识。作为隐私保护的主体,目前用户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还不够清晰。即使自己的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甚至不会追究。二是运营商和平台。在大数据的背景下,运营商为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往往会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从而推送内容符合用户的商品和程序。用户的搜索记录、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就可能产生危害,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特殊手段恶意利用,就可能直接影响到人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2.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

2.1网络隐私权的立法过于分散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基本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但是相关内容相对单一,相关规定比较分散。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我国社会对于网络上发生的个人隐私保护的立法还不够完善。虽然个人隐私权在民法、刑法和宪法中都有所体现,但对网络隐私权却缺乏专门的立法,关于怎样保护大数据环境下公民的个人信息没有明确的规定,隐私保护法律相对分散,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权威性。

2.2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到限制

虽然刑法上的隐私权可以保护人,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法律只能在特定范围内保护人。目前我国只规定了自然人犯罪,没有规定法人责任,这就使得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到限制。现阶段,我国确立的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范围还比较小,不够具体和详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法人组织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意或者无意泄露个人信息频繁发生。

2.3个人信息权利属性不明确

在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事件中,公民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性质难以确定。在理论和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公民信息根据法律法规有不同的保护方式和程度。在大数据时代下,围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事件和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公民个人信息被定义为隐私权,也有人将公民个人信息定义为一般人格权,这种个人信息权利属性的不明确为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带来困难。另外,很多情况下,当隐私权受到侵犯时,他们往往不知道或权力薄弱,缺乏维权意识,放弃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3.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的建议

3.1改革立法模式,完善刑法体系

大数据时代下,改革个人隐私权的立法模式,完善刑法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国实际和大数据时代背景,制定完整、灵活、符合中国的国情的立法方案。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刑法及其修订案对隐私权的概念不明确,刑法要明确隐私权的概念,扩大隐私权的刑法保护范围,进一步加强对隐私权的保护。另外,在刑法中界定个人隐私权概念时,需要将其扩展到网络隐私的范畴,这样既能保证刑法的稳定性,又能保证刑法功能的有效发挥。

3.2用户个人要更加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

顺应大数据发展的趋势,大众网络的主要用户群体要特别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只有网络用户有意识地提高他们的个人隐私保护意识,才能有效地减少个人隐私侵权的风险。一方面,用户应该注意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随便下载软件和破解软件,对于使用软件所需的权限用户要尤其注重。浏览网页后清除浏览记录,避免侵犯他人个人隐私。另一方面,我们要时刻保护自己的隐私权,注意在社交平台上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防止自己的信息泄露,了解网络维权的方式和渠道,敢于维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整个互联网用户群体中每个人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3.3加强个人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宣传力度

加强网络用户群体刑法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网络用户群体遵守法律的意识,避免因不懂法律而侵犯他人合法隐私权益的行为发生。由于受到教育水平的限制,目前许多公民对刑法中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知之甚少,即使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由于不熟悉法律也不知道如何运用合理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使得那些通过不良手段侵犯他人隐私的人越来越猖獗,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隐私权保护的宣传,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法律。社会要为保护个人隐私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不给违法者任何乘人之危的机会,这对社会稳定也起着重要作用。

4、结语

大数据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给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法律应该以保护公民隐私权为出发点,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权威也需要不断完善。通过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重视,使我国刑法得到更好的实施。在这个法治社会和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为公民提供一个保障隐私权的平台,从而使得个人隐私权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1]王春燕.淺谈大数据环境下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J].武警学院学报,2019,35(7):44-48.

[2]何群,曾铮滢.大数据时代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特点分析到完善建议[J].海峡法学,2021,23(1):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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