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据了解,《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作用,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生态保护补偿行为。健全考评机制,依规依法加大奖惩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
《意见》指明,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節作用。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此外,《意见》提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义务的权利主体给予合理补偿。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另悉,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重要试点内容。推广生态产业链金融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绿色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参与生态保护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