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颢,成连华
(西安科技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
煤炭作为我国的基础性能源[1],在其开采、运输过程中会伴随产生大量的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多种职业危害因素,这直接导致了煤炭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且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2-3]。煤矿的职业危害因素不仅种类多,而且治理难度大,企业技术人员、高校科研工作者以及众多学者从制度、管理、设备、防控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相关研究[4-6]。芦庆和[7]、王明[8]和Debi Prasad Tripathy[9]等分别采用AHP-模糊评判、未确知测度理论、风险评估法建立了相应的职业健康评价模型对煤矿井下职业危害情况进行了评价。王杰[10]和袁亮[11]等对煤矿粉尘的防控、技术监测与发展和职业健康体系发展进行了研究与科学构想。虽然从多个角度、应用不同的技术、方法、模型做了大量研究,但多是以职业危害防控体系为主体进行评价或是针对某类危害因素的防治技术研究[12-13],针对受害主体“个人”在职业危害防治中的研究较少。因此,通过对内蒙古某煤矿井下工人的调查,分析研究各类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性、个体相关性以及矿工个体在防治过程中的思想、行为表现差异,研究矿工个体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影响与作用,以期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不同的研究思路。
调查研究地点选定为内蒙古某煤矿,研究对象为该矿全体井下工作人员、均为男性,经过调查与统计最终共有样本对象576 人。根据该矿环境条件、机械化水平、员工体检数据、意见反馈及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出现频次等多种因子综合考虑,将有害因素分为4 大类别: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和其他物理因素。
煤矿工人对于煤矿中多种有害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控行为信息依据调查问卷表和评价表进行采集。通过查阅资料文献,分别制定了矿工个人信息调查表、职业危害因素相关度调查表和危害因素防控行为评价表,制表完成后交由课题组教授、矿方相关技术人员与职业危害防治专家进行修改、审阅,结合多方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得到终表。
矿工个人信息调查表主要针对矿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问卷调查,包括人员年龄、工龄、文化程度、用工性质等内容;职业危害因素相关度调查表主要对每个样本对象受各类危害因素的影响程度分别进行调查,并确定个体受危害程度最大的2 种因素;危害因素防控行为评价表主要对样本对象在面对职业危害因素时的防控行为进行调查与量化评价。
基于对该矿职业危害因素划分的4 种类别,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相关度调查情况见表1,通过调查表中的评价指标内容对每个样本个体进行调查,进行各类因素的危害等级评定,确定其对应危害等级,由弱到强分别为“0 级”、“Ⅰ级”、“Ⅱ级”和“Ⅲ级”。另外,对每个样本进行个体相关因素调查,得到基于样本个体的第1、第2 危害因素类别排序,综合研判个体性危害性最大的2 种因素。
表1 职业危害因素相关度调查表Table 1 Questionnaire on the relevance of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危害因素防控行为评价见表2,对于煤矿工人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控行为评价主要通过防控行为评价表进行量化评估与分析,以矿工个人为主体,研究其对工作中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的思想认知及日常防控行为表现。并通过评价指标“不了解”“不确定”“比较了解”“非常了解”和“不愿意”“不确定”“比较愿意”“很愿意”分别对思想认知和防控行为进行评估。
表2 危害因素防控行为评价表Table 2 Evaluation form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behavior of hazardous factors
通过对所有样本的危害性及个体受害相关度调查,不同危害因素危害性评价情况如图1,个体最相关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如图2。煤矿工人对不同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性等级评价有着显著差异,且各因素在不同危害等级的比例分布区别也十分明显。可以看出,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性最大,超过89%和78%的煤矿工人将其定为最高Ⅲ级重度危害,说明在日常工作中该2 种危害因素存在面最广、时间最久、受害群体最多,对职工的健康最具威胁性。噪音的危害等级比例分布变化较小,14%的工人认为相对无害,可能是因为该危害因素与部分个体不相关,其余危害等级比例分布较为接近,说明受噪音危害的职工群体是部分性的。其它物理因素的危害性较小,46%的工人认定其为Ⅰ级轻度危害,只有6%的工人认定为Ⅲ级重度危害,说明该危害因素的伤害性较小且受危害群体兼具部分性。
图1 不同危害因素危害性评价Fig.1 Hazard evaluation of different hazardous factors
图2 个体最相关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Fig.2 Distribution of the most relevant hazards factors of individuals
图2(a)和图2(b)分别表示样本个体受危害最相关的第1 危害因素和第2 危害因素的分布占比情况。从自身出发对所有样本个体而言,87%的职工认为粉尘是第1 危害因素、其余危害因素的影响占比较小,说明粉尘是该矿的第1 职业危害因素;第2 危害因素中有毒有害气体以43%的占比成为第1,粉尘占比11%为最低的。综合图2 可以发现,99%的工人认为粉尘进入了个体危害相关性最高的前2 种危害因素,更加说明了粉尘对矿工群体身心健康的伤害与威胁,影响广泛。
对矿工的防控行为量化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在思想认知的个体、企业和法律3 个内容方面,有67%的人对个体相关的职业危害内容有明确了解;72%的人对企业职业病防治相关责任、工作不了解或不确定,只有28%的人有一定了解;51%的人对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只有18%的人有一定了解;说明该矿矿工在职业危害防治的思想认知上,只对与个体相关的部分内容有一定了解,但对企业的防治责任、工作、部门领导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具体内容了解较少。
从积极性、主动性和可变性3 个方面对矿工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控行为表现进行分析。在积极性上67%的人应答为愿意及很愿意参与或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只有不足一成的人表现出“不愿意”;在主动性上61%的人应答为不愿意或不确定,且其中多数人行为态度不明确;在可变性上79%的煤矿工人对遭受职业伤害后愿意作出重大改变,选择调换工作或离开该行。可以发现,对于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治,该矿工人的积极性良好、主动性不足,说明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提升与改进要在保持、鼓励工人积极性的同时加强引导,促使工人产生自发性越高、自我约束更强的防范行为。
通过对不同因素的危害性及相关性研究发现,粉尘与有毒有害气体的存在范围广、时间久且影响群体多,危害性最大。个体相关性最高的前两种职业危害因素中,粉尘达到了99%的人群综合占比。煤矿工人在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的思想认知上,对个体相关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企业的防治责任与具体工作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知之甚少。矿工对参与、进行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行为的积极性较高、但主动性不足。个体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易响应号召、积极参与,但难以形成自主、自觉、自发性的防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