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 徐延超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
渔业在我国民生经济市场中占据极高的地位,而船舶水上安全事故作为影响渔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人们通过加大对此项因素的控制力度,能够改善渔业发展状态,推动民生经济水平的提升,因此,应对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展开深入分析,以积极探索有效的事故防治对策,减少安全事故影响,促进渔业经济的优化建设。
在2020年,国家为了保护鄱阳湖的生态环境,实施了一项为期十年的“禁捕退捕”的行动。在此背景下,鄱阳湖区域内渔船基本已经上岸,渔民也都上岸转产安置,因此,现阶段,该区域内并没有正规渔船作业,但在今后拟组织专业捕捞队进行有规划的捕捞作业。基于此,目前,鄱阳湖渔业船舶的安全事故主要源于以下几项因素:
第一,非法捕捞因素,虽然国家已经展开了“禁捕退捕”行动,但事实上,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依然有部分渔民保持捕捞行为,形成了非法捕捞问题。而在非法捕捞过程中,这些渔民并不会驾驶正规的渔船,而是会使用一些较为简陋、安全质量不达标的渔船甚至是皮划艇,来进行水上捕捞作业,增加了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为了规避管理,其会选择夜间捕捞,加剧了水上安全事故风险,不利于当地船舶水上作业的正常开展;第二,渔民安全意识不强,大多数渔民的受教育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这使得其普遍不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并在水上作业过程中,不重视安全操作、忽略安全设施装配,因此,渔民在进行水上作业时,很容易出现碰撞、溺水等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渔业的健康发展;第三,水上交通事故隐患较多,目前,在鄱阳湖区域内,并没有明确的航道、捕捞区划分界限,而且存在捕捞区、水上作业区重叠的情况,由此形成了渔船水上作业占航道、抢船头、非法载客等情况,这导致了鄱阳湖区域内水上船舶运行混乱,很容易出现水上交通事故,增加了碰撞事故发生的风险;第四,水上交通事故风险大,就目前来看,鄱阳湖区域内的船舶长度尺寸大多在10~20m左右,但此类船舶通常不具备雷达、灯光、高频等装置,导致其缺乏应对自然灾害的条件,加剧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风险问题。
为了有效防控因非法捕捞造成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管理部门应当针对非法捕捞渔民夜间行动的特点,采取夜间巡查措施,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捕捞行为,保证水上作业安全。在此过程中,可以考虑运用值班制进行夜间巡查管理,保持对夜间“禁捕退捕”区域的监管,由此更好地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同时,还要加大惩罚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做好执法录像,以构建出一套完整的非法捕捞惩罚制度、机制,并加强对此惩罚管理制度的宣传,使渔民能够打消非法捕捞的想法。就目前来看,通过加强非法捕捞的监管惩罚,已经取缔了违禁渔具4000件以上、行政处罚案件600件以上、放生与没收捕捞物100000公斤以上。在某次案件中,警方抓获了非法捕捞团体成员10名,车辆扣除5辆,渔网200m,生物查获1078kg。在管理中,还可以确立一套举报奖励制度,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效能,更好地打击非法捕捞活动,控制非法捕捞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风险。
此外,还要加强禁捕退捕基础性工作开展力度,推动渔民的“洗脚上岸”,控制非法捕捞问题。为此,可以通过给予渔民一定的补贴,来回收渔网、渔船等捕捞设施,并为其提供新的工作,以消除其捕捞需求,达到遏制非法捕捞的效果,例如:在鄱阳县白沙洲乡车门村,渔民们纷纷领取补贴,并将捕捞工具上交,然后转业成为了当地公园等旅游景点的救生员、保洁人员,而且相较于捕捞,其现在的工作生活更加规律,收入也有保障,由此从需求这一基础层面上,解决了非法捕捞的问题。在此过程中,需要成立专门的渔民转业服务体系,由此帮助其更快地找到其他工作,来保障其的正常生活,使其无需再依靠非法捕捞生活,从根本上消除非法捕捞问题。
例如:1131计划,此计划为省级计划,内容是为有转业需求的渔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就业指导、3次工作介绍、1项技能培训,由此为其提供全面的转业服务。现阶段,运用上述方式,已经完成了300个渔村、2万户渔民的安置,极大地缓解了非法捕捞问题。
为了有效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可以考虑对作业渔民进行统一的培训,以改善其水上作业意识形态,提高其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在渔民方面,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在当地渔民进行船舶操作培训,并以实践培训为主,重点培训船舶避障控制操作技巧,使渔民能够更加熟练地避开其他船舶,降低碰撞事故风险。在此过程中,还要注意做好船舶维护技术培训,帮助渔民积累船舶维护知识,并提高其对船舶维护、检修工作的重视,保障自身的水上作业安全。此外,在水上交通运行中,溺水事故发生比重相对较低,但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就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不利于渔业的健康发展。为此,还要注意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渔民对溺水事故预防的重视,并在作业之前,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救生圈、救生衣等,而且应当将上述设施放在容易取用的位置,方便随时对溺水人员进行救援,同时,还要合理控制工作强度,以免疲劳过度导致其操作失误,造成溺水事故。
根据上文论述,水上交通隐患主要源于航道、捕捞区划不明确的现状,因此,应当做好区域划分工作,并针对性地解决捕捞区、水上作业重叠的情况,同时,为每个区域设置相应的管理工作团队,以遏制作业占航道、抢船头、非法载客等现象的发生,保证水上交通的有序运行,达到隐患管控的效果。
一直以来,自然灾害都是影响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并在近年来,为渔业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某渔业大省的水上事故统计结果如图1,而该统计结果显示,在2019年,自然灾害事故就已经造成了超过20人死亡,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人们的从业积极性,不利于渔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应保持对海上气候变化情况的关注,来提前了解自然灾害发生的风险,然后在水上作业时间安排上,规避自然灾害多发季节、时间段,如冷暖空气对流频繁的4月~11月等,由此达到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目的,同时,还要装配好雷达、灯光、高频等装置,以便于事故发生时方便救援人员定位。此外,还可以将大数据技术引入到自然灾害预测中,以提高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方便渔民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提前的规避,例如:荷兰政府的大数据自然灾害天气预测,目前,荷兰政府已经在海上设置了14个传感器场地,场地中的传感器会自动收集温度、降雨量、气压等数据,然后气象部门会运用大数据模型,对这部分数据,与来自卫星雷达的气象数据,进行统一的处理分析,得出更加详细、准确的气象灾害预测信息,为海上作业、航运等方面的行程、时间安排提供依据,帮助其规避自然灾害事故风险。
图1 自然灾害事故统计图
综上所述,做好船舶水上作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能够降低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在渔业作业中,针对具体的安全事故类型,制定防范对策,可以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的影响、为渔业产业的稳健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从而提升渔业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