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诚诚,李刚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活动日益复杂,信息社会下政策议题的复杂性越来越大,公共决策逐渐扩大开放性和多元性,在政策议题设置和决策过程中不断引入专家参与[1],提升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在过去,“参谋”作为一类官员,主要从事军事战略和作战计划的制订与谋划[2]。而在现代社会,参谋工作渐渐介入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社会科学类专家的“参谋”作用愈加明显。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界“五路大军”之一,不仅承担科学阐释中国思想的理论创新职能,还要聚焦基层民生问题,科学引导社会公众舆论,更要放眼全国关注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积极主动参与决策咨询工作。2017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强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赋予社科院更为艰巨的决策咨询使命以及更加明确的“参谋”职责。自此,社科院专家作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开始尝试从传统的学者型向参谋型转变,以适应国家决策需求和社会现实需要。
治学范式是针对发现、思考和解决问题,个体内在固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话语体系等,是一种渐进式知识积累的结果。治学范式的转变是对个体传统习惯和解决问题方式的“优化”而非“否定”,是对传统思想的“重塑”而非“抛弃”,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关系中新角色的转变与适应。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社科院专家作为其中一类群体,既有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阐释的使命和义务,也有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职责和要求,但多重职责容易引发社科院专家在转型过程中出现本领恐慌、角色紧张、自我定位不准确等问题,影响“参谋”角色作用的发挥。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尝试分析社科院专家从学者型向参谋型角色转变过程中的实然之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提出恰当的应然之策。
探讨社科院专家治学范式从学者型向参谋型的转变,首先要从“学者”和“参谋”的概念谈起。汉语中所谓的“学者”(scholar)是指从事学问研究或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人[3]。这表明“学者”不仅是做学问之人,更是有一定造诣之人,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表达思想、提出见解。因此,学者型专家是在特定领域专深探究,对复杂问题进行思辨性研究的“专才”,没有特定的服务对象,研究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参谋”最早出现在军事领域,正如《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对“参谋”(staff)的定义,指各级司令机关中参与军事谋划、承办具体业务工作的人员[4]。而根据《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参谋”一词还表示提供建议供他人参考的人[3]。可见,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现代“参谋”的概念远超政治、军事领域,参谋人员渐渐进入经济、文化、科技等几乎一切领域,参谋工作已经成为一批学者型专家科研过程与成果的体现,而参谋事业的发展也需要决策部门和研究部门共同推进[2]。
与学者型专家相比,参谋型专家更像是一种身份的标志,是一种以服务特定对象为目的,用研究成果解决特定社会现实问题的“通用型”人才。两者的区别在于,学者型专家聚焦某一专业领域,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参谋型专家则是在身份和组织上属于政府的“外脑”,不具有法定决策权[1],但凭借自身才学、技术、表达等优势参与到决策过程,通常是拥有特定服务对象的智囊型“通才”。因此,从学者型专家到参谋型专家的转变,其实是社科院专家另一种身份的认定过程,也是一个辅助特定对象科学决策的咨政职能扩展过程。
角色理论是研究社会角色期望和角色地位对个体态度与行为的影响的一种理论[5],能够较好地解释和讨论社科院专家治学范式转变中的角色不适应问题。当前,角色理论普遍应用在教育领域中的教师角色[6]、经济管理领域中的政府角色[7]、医学领域的护士角色[8]、商业管理领域的消费者角色[9]等情境之中,较少应用于公共政策领域咨政者角色的情境分析。因此,本文从角色理论的视角出发,剖析社科院专家治学范式转变的角色期望和角色扮演,以及因角色扮演偏离角色期望而陷入的角色困境,进而提出社科院专家加快融入参谋角色的建议,即角色建构,以促进社科院专家由学者型向参谋型角色转变(相关理论框架见图1)。也就是说,如何让社科院专家更好地适应参谋角色,解决其治学范式转变的现实问题,是本文关注的焦点和主要探讨的问题。
图1 社科院专家治学范式转变的角色理论框架
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加琳娜·M.安德列耶娃(Galina M.Andreeva)认为,研究角色就要把角色行为的主观因素与客观社会关系紧密联系起来[10]。角色期望包括他人对角色主体的社会行为期望系统以及角色主体对自身行为的自我期望系统[11],其中社会行为期望一般包括义务期望、行为期望和素质期望[12]。角色期望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这也是实现角色认同、规范角色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对角色主体的角色期望越强烈,角色职能就发挥得越充分。
咨政历来都是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功能。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理应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提供理论依据、规划方案、制度设计、对策建议等咨政服务。成立之初的社科院一度被戴上“象牙塔”帽子,社科研究长期与社会现实处于“隔离”状态,这显然与党和政府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要求以及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存在很大差距。2004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使哲学社会科学界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可见,社科院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界“五路大军”之一,服务政府决策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2015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指出,地方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要着力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有条件的要为中央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自此,社科院成为智库界五大主体之一,其学术研究、理论阐释、决策咨询等多重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在这种国家战略背景和社会各界热切期盼下,社科院专家有必要转变传统治学范式,加快融入和适应参谋身份。
社科院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决策支撑机构,与其他行政部门有所不同,它是辅助单位而非权力单位,是事务单位而非实务部门,具有参谋属性而非决策属性[13]。过去,政府议程设置通常是由权力精英所支配,决策者根据自身经历和判断,独立提出政策问题,将其纳入政策议程,这属于自上而下的议程设置模式[14]。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我国开始注重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央机关和省级地方政府陆续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这为社科院专家参政议政提供了关键性的议程保障。笔者以内容分析法对七大国家部委办局颁布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文件进行分析,总结出专家委员应担负的多重职责和义务,即建言、参会、调研、交流和自我约束5个方面(见表1)。建言是专家委员的核心职责;参会和调研是为提升决策科学性而对专家提出的基本要求;自我约束是对专家的内在要求,更是底线和原则。由此可见,学者型专家若想成为咨询委员会中的一员,除开展必要的科学研究和咨政建言以外,还承担着社会调查、参会讨论、交流合作等其他社会行为责任和义务。
表1 七大部委办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职责要求
参谋政治一直是我国典型而特殊的政治现象,从古至今都重视参谋职业素养的规范化。古代幕府对参谋的职业素养要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品正”“尽心”“尽言”[13]。“品正”即品德端正,居于首位;“尽心”即尽心竭力于公事,此乃参谋工作之本位;“尽言”即尽己之言、尽人之言,既是参谋体系的工作原则,也是对古代参谋的能力考验。在现代社会,欧美对社科研究者的评价标准和素质要求较为明确,以美国教师职务晋升标准为例,包括教师智力素质、教学能力、研究能力、运用公共政策和管理的能力以及潜在的机构管理能力五方面[15]。在我国,社科院专家多数属于专业学者,难免与参谋型专家在素质结构上存在差异。社科院学者型专家传统的治学范式主要以“求真”为导向,始终坚守学术研究的规范性,用真实的社会现象反映和揭示事物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因此,知识发现和理论创新是社科院学者型专家理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学术素养。参谋型专家追求“实用”导向,以综合的能力素养履行“参谋”角色期待和要求,包括学术素养、科技素养和媒体素养。参谋型专家必须能够综合运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知识,随时更新学术理念和研究方法,紧密跟踪和研判当代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发挥学理性优势;自觉跟进应用对策研究的信息化数字化进程,熟练运用大数据、系统仿真、社会计算等新技术手段,形成具有自身专业特色的研究方法和研究体系,提升重点事件研判和政策评估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媒体素养是专家了解、运用、判断媒体及媒体信息的能力,具体表现在专家的话语组织能力、媒体应对能力和平台运用能力等。
过去学术界更关注自然科学领域,只因其成果能较为直接地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对于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是文哲史等纯理论学科,专家们的科研成果往往因其社会影响的潜在性、效果检验的长期性而被社会忽略,他们甚至穷其一生也无法在某一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社科人才天花板”现象显现[16]。对于社科院专家自身发展而言,“参谋”身份能够帮助他们走出“象牙塔”,让更多有价值、有意义的社会基层问题浮出水面,让研究成果更能贴近生活、接近真实。正如曾担任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主席和国家科学基金会社会科学办公室主任的亨利·瑞肯所说,社会科学家参加解决教育问题、法律实施、地区研究和行为科学研究等一系列任务,不仅能对社会科学发展的政策产生反馈效应,还能检验他们对社会政策做出贡献的能力[17]。可见,这种角色转型不仅为党和国家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对社科院专家而言也是一种个人能力的检验与提升。
著名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Ralph Linton)认为,当个体根据其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时,他就会扮演相应的角色[18]。角色扮演是指个体根据自己所处的特定位置,按照角色期望和规范要求所采取的一系列实际性角色行为(并非暂时的),一般包括角色定位、角色学习、角色实践和角色评价等内容[19]。
197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党中央提出三大职能定位,其中之一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殿堂”。这既是对中国社科院的期望,也是对全国社科院系统学术研究的总体要求。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而言,学术属性是其安身立命之本,学科建设是其开展学术研究的基石。从明确学科方向、制定学科规划,到形成学科理论与方法、搭建学科团队、培养学科人才,再到跨学科研究、社科宣传等,社科院始终是为政府提供国情市情信息和学术理论支撑的强大后备力量。据统计,全国已经有24家地方省级社科院明确制定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重点学科发展规划(见表2)。除天津、河北、山西等社科院专门制定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外,吉林社科院还与吉林师范大学等地方高校共建学科基地;上海、广东等社科院拥有硕/博士学科点,采用招生教学和科学研究并举的方式,促进优长学科发展;湖南社科院倡导以品牌创建提升学科建设,专门制定学科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力促“品牌立院”战略目标的实现。
表2 地方社科院重点学科(部分)
随着社科院咨政建言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逐渐获得重视。社科院开始将研究重点向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应用研究倾斜,将充足的学科储备应用到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酝酿、制定、实施和反馈等各个环节中,想国家之未想、谋国家之未来。具体表现在:第一,开始注重学科交叉和地方产学研合作,建立跨学科研究中心/基地。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省级社科院中有9家设立跨学科研究中心(如上海、湖南、重庆、黑龙江),9家成立地方研究/实践基地(如山东、江苏、黑龙江、甘肃)。第二,加强与党政实务部门的合作。例如,山东社科院经常以各种方式征求省领导对社科院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还不断承接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等20多个省领导部门交办/委托的课题,积极参加领导内部座谈会,参与各类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江苏社科院在2015-2018年间共编发《江苏发展研究报告》218期、《决策咨询专报》206期、《大运河智库专报》8期、《金融研究专报》46期,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131项[20],与地方政府建立起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第三,搭建智库平台。江苏社科院目前已形成“四院一中心”的专业智库平台体系,编印《大运河智库》专报和《运河文化研究》辑刊,还与省有关单位建立“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等[20]。此外,天津社科院的《论点·建议》、湖北社科院的《要文摘报》、湖南社科院的《湖南省情要报》、山东社科院的《科研要报》《智库专报》等平台纷纷将对策性研究成果及时呈报省级领导参阅。可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社科院专家开始从侧重“以学科为中心的基础研究”向“以成果转化为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的治学范式转变,逐渐从站在政府背后的“学术支柱”转向为抢在政府前面的“前瞻思想家”。
在复杂的社会活动中,个体必须在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中学习符合各种角色的社会行为或技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指出,新型智库要深化组织管理、研究、经费管理、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国际交流合作等五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社科院作为五大智库主体之一,做出了一系列改革,这也迫使社科院专家加快角色学习,努力应对新时代带来的新方式方法、应对新改革带来的难招狠招、完成新要求带来的急务要务,快速向参谋型专家转变。具体表现在:一是适应新的科研组织方式。社科院文、史、哲、经、法等传统分类的研究所架构以及学术代际传承关系造成其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知识创新需求,新的科研组织方式促使社科院形成了以学科融合为手段、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的“项目制”科研管理模式,也推动了社科院专家从单一学科向跨学科研究范式的知识生产路径转变[21]。二是适应新的专家评判标准。社科院参谋型专家多半是由原来的学者型专家构成,评选这些专家的标准无法再以传统学术评价为主,而是对专家政策敏感度、话语组织能力、媒体应对能力、国际对话能力等技能进行综合考量。三是适应新的成果评价体系。社科院尝试制定体现决策服务的应用成果与体现科研水平的学术成果并重的成果评价体系,应用类成果逐渐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这一改变使社科院专家逐渐加大对咨政类成果的研究力度,促进专家由理性思辨为主向科学实证为主的实践路径转变,进而提高了社科院专家“参谋”身份的认同感。
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决策咨询机构的设立和专家咨询制度的落实,强调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专家论证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倡导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进一步推动了专家咨询决策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据统计,近半数省级地方政府已经对专家咨询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22]。我国大致拥有五大决策咨询队伍力量,分别是党政系统直属的政策研究室(中心)、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或专家顾问团)、国家企事业属性的工程咨询公司、传统事业单位性质的软科学研究所(中心)以及其他咨询型社会组织[23]。社科院属于第四类,承担着对城市治理、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公共卫生等经济社会问题建言献策的职能。此外,通过访问中国政协网,发现历届全国政协委员中社会科学界专家从第二届13位,升至第十三届68位,这68位专家中有12位来自社科院系统,主要从事世界与中国历史、马克思主义与哲学、世界经济与政治等领域的研究。这既体现了社科院专家参与中央参政议政成为常态,建言立论的影响越来越大,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对社科院专家的高度重视和信任,社科院专家的“参谋”身份逐渐获得认可。
角色评价是各利益相关者(政府决策者、社会组织、公众等)对角色主体在某一时期完成某一任务或实现某一计划,达到预期目标而进行评价的过程[12]。美国社会学家乔纳森·H.特纳(Jonathan H.Turner)认为,角色评价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24]。角色内部评价是机构内部对角色主体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体量化考评的过程。角色外部评价是角色主体任务完成情况的社会反响或影响程度。目前社科院多以可量化的科研工作考核为导向,围绕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开展业绩考核与评估,从而起到科研激励作用。过去社科院科研成果评价单纯以学术论文、著作和纵向项目为标准,开展专家职称晋升定级、科研成果鉴定、绩效评估等工作。为打破这一惯性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2016年5月17日)”上强调要“严肃对待学术研究的社会效果”。2020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克服“破五唯”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社会影响。据统计,上海、广东、江苏、天津等16家社科院对科研成果鉴定评价标准进行改革,增设“内参批示”“成果采纳”“科研获奖”“媒体采访”“学术交流”等咨政类成果与对外交流活动指标,制定出体现成果宣传推介、决策采纳成果与传统学术成果并重的评价体系,通过“量化积分”的成果折算方式,寻求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的相互促进与融合;安徽、福建等4家地方社科院也在职称评定、人事考核中有意识地将咨政类成果纳入评价体系[25]。目前由于社科类成果评价比自科类更加主观,这种成果折算机制仍未完全获得学术共同体的认可,还在不断探索和改良,当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协商。
角色困境的产生原因通常是角色主体的多重角色期望与现实角色扮演之间产生矛盾。基于社科院专家实际,笔者总结出角色固化、角色冲突和角色迷茫3类角色困境。
学科逻辑是在稳定的学科组织、充足的学科资源和规范的学科文化共同作用和影响下形成的。社科院传统的学科框架基本已获得学术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但这种框架属于自我循环的、内卷化的学科体系,极易造成专家既不关注社会现实,也不关心成果的社会影响。这与社会实践是“两张皮”,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和期望。因此,社科院传统院所的结构设置容易形成学术研究边界,使社科院专家知识结构单一、创新思维受限,造成思想固化,更加限制了跨学科、跨领域科研管理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同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性使社科院自身绩效分配的发挥空间相对有限,加上职称评聘、资源配置等制度约束,造成社科院的制度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对人员的激励作用也较弱,导致社科院专家无法施展拳脚,陷入角色行为固化,科研动力和活力大大减弱。这显然与目前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相违背。
社科院专家的角色冲突通常存在以下情况:角色技能不匹配(本领恐慌)、角色认知与角色实践不符合(角色错位)、多重角色压力带来的强烈不适应(角色紧张)等。首先,社科院专家从学者型转变为参谋型的关键路径之一是自身技能的提升,除了具备多学科的知识背景,还需要兼备媒体应对、通俗性语言组织、咨询报告撰写和团队统筹管理等复合型能力。因此,社科院专家自身能力跟不上,就会出现本领恐慌[26],影响“参谋”职能的有效发挥。其次,正所谓“在其位谋其职”,社科院专家要找准自己的定位,避免角色错位。定位过高,科研成果不符合验收标准,容易造成科研资源浪费;定位过低,无法充分挖掘其内在潜力,容易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因此,社科院专家无论是学者型还是参谋型,无论是参会建言型还是对外发声型,都要在角色扮演过程中优先做好角色定位。最后,按照美国社会学家威廉·J.顾迪(William J.Goode)[27]对角色紧张的解释,社科院专家角色紧张主要存在强制性、冲突性两种情况。强制性角色紧张是在社会各界对社科院专家学术研究和咨政研究并重的强制性要求下出现的,冲突性角色紧张则是指社科院专家既要扮演专业学者,又要承担咨政参谋工作,甚至还要负责对外宣传与引导社会舆论等工作,多重角色带来了不同任务和责任,使社科院专家出现任务分配的冲突,进而造成双重或多重角色之间的不适应,引发角色紧张。
角色迷茫既包括角色主体对新角色认识不清晰、不到位而造成的迷茫,也包括社会对角色主体工作任务的不支持而引发的迷茫。智库意识是地方社科院建设新型智库的起点[25]。据调研,社科院专家普遍还无法对决策咨询、内参报告、智库研究等名词有更清晰的认识,尤其对“智库是什么”“如何做‘参谋’”“咨政成果与学术成果的不同”“如何撰写内参”等基础性知识不够了解,正经历着新角色探索转型的“方向迷茫期”。社科院专家角色迷茫的另一个表现是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而引发专家对参与决策咨询工作的目的和方向产生迷茫。社科院专家作为政府的“参谋助手”,一直以来将政策文件的出台、内参圈阅批示文本等视为决策效果的关键性评价标准和最终判断指标。原因在于,目前社科院专家仍无法切身参与到政策实施与落地这一最后环节,无法及时获取后续实施进度和效果,造成社科院专家无法根据反馈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引起一定程度的角色迷茫与困惑。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社科院作为党委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必须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践行“三力”要求。具体而言,社科院专家既要坚守住党和国家赋予的重要学术研究和理论阐释使命,又要加快适应“参谋”角色、发挥决策咨询作用,还要努力实现以贡献思想为诉求、以付诸实践为导向、以综合技能提升为目标、以开放接纳为动力的角色突破与改变,进一步推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党和国家赋予社科院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使命和责任,智库的出现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社科院的职能要求,从简单的学术研究机构向“学术研究、理论阐释、决策咨询三只脚走路”的智库型机构转型成为时代之需、民心所向。社科院专家面对国家期望和社会需要,身兼多重身份,既要承担科学阐释中国思想的理论创新职能,又要放眼全国关注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还要聚焦社会基层解决国计民生问题。这就要求社科院专家必须正视社会新角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意识到自己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在思想上不断强化自身的角色意识和角色认同,增强学术责任感和使命感,抱着情怀做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坚守学术研究、服务决策、贡献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学术规范、咨政启民作为必须坚守的科研底线和治学理念。此外,社科院专家要加快调整角色定位和角色心理,结合实际工作流程与内容以及社科院的发展定位,制定自己的岗位职责清单,准确把握领会所在岗位的工作权限、工作特征、岗位协调关系、时间特征、绩效考核目标、培训进修计划等要素,掌握必要的角色规范和角色技能,避免转型过程中出现角色错位、角色紧张等问题。
由于决策实践中的参谋型专家多数是从传统的学者型专家成长而来,转型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角色失调现象。从角色调适角度来看,社科院专家由学者型到参谋型的转变实质上是与角色相适应的一系列地位结构、行为模式、技能和认知的变迁。这种变迁本身是一种长期过程,是适应社会期望的一个动态发展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社科院专家调整自己的角色行为,增进角色认同,以适应社会发展。角色认同是处于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或群体在实现与这种社会地位相联系的权利与义务时,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与态度的模式[28],是衡量个体社会化成长水平的重要指标[29]。社科院专家必须准确领会“参谋”角色的地位、义务、行为和形象,尝试通过研讨会、访学进修、技能研修班、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强化对自身角色地位、角色期望和行为规范的理解和认同。此外,实现角色认同不仅依赖社科院专家自身,还依赖外部社会环境对社科院“参谋”角色的规范建设,也就是我国决策咨询体系中象征标志和专家系统的建立。因此,参谋型专家的评估标准、奖项设置、职称体系、培训计划、奖励激励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也是推进社科院专家治学范式转变的关键要素。
5.3.1 将思考变成思想,实现理论家向咨询专家的角色转变
理论产生效用,往往需要一个长期的转化过程,将专家个人的思考转变成决策者思想的过程,也是理论服务于应用、服务于决策的重要过程与环节。社科院专家除了增进角色认同,还要自觉将外界对其的行为规范、职责要求转化为行动,将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观点进行有效梳理、整合、组织与归纳总结,通过编撰专刊专报、培训授课、参与论证会、加入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渠道或方式嵌入决策过程中,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力求将专家思考转化成党委政府领导“用得上、信得过”的决策思想,实现从传统的社科理论家向咨询专家的角色转变。
5.3.2 从理论走向实践,实现象牙塔向灯塔的角色转变
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成果,也是重要工具。从成果到工具的转变依赖于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这也是社科院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之一。社科院拥有天然的调研优势和渠道优势,这为理论在实践中得以运用提供了很大的平台和机会。一方面,社科院专家与党政部门内部研究人员有所不同,没有被繁杂的事务性工作所困扰,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基层调研学习,更能将科研课题与社会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因此,社科院专家应通过参与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前往实务部门短期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快融入社会生活、融入党和政府决策、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另一方面,社科院专家与高校、企业研究人员有所不同,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强烈的任务意识,是党委政府依托的一支重要研究力量,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因此,社科院专家不应辜负中央及地方党委政府的角色期望,尽快走出书斋,广泛参与社会实践,努力站在时代的前沿、引导社会发展和进步,这既是历史赋予的艰巨使命,也是社科院从“求真式象牙塔”转变成“求用式灯塔”的艰难过程与重要环节。
5.3.3 从单向变成多向,实现纯学术型向复合型技能整合的角色转变
从能力要求上来看,社科院专家“参谋”身份的认定过程不仅是与角色相适应的行为模式、技能水平和素养结构的变迁,也是一个从以学科建设为导向的“单向”研究行为向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多向”研究行为转变的过程。由于社科院专家长期钻研某一特定的专业领域,这种学科路径依赖背景下的“思维定势”造成社科院专家转型过程中出现角色固化、角色冲突、角色迷茫等困境。同时,他们对政策实践过程及其行为主体间复杂关系的理解程度严重不足,难以从纯粹的学术知识体系架构中迅速转换出来。因此,社科院专家需明确“参谋”角色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要求,如科研能力、建言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自我管束能力、创新能力、媒体应对能力等,及时“充电”增强本领,从技能提升出发,加快实现价值观念、科研方式、研究方法、话语能力等治学范式的转变。
5.3.4 从院内迈向院外,实现闭门造车向与时俱进的角色转变
角色扮演不能闭门造车,需要不断接近和学习正确扮演特定角色的个体[28],才能避免角色迷茫,真正实现角色适应和角色认同。对外开放是社科院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凝聚资源、挖掘潜力、突破壁垒的关键举措之一。一方面,社科研究需要有全局意识和顶层思维,社科院专家只有走出院门,才能紧密跟踪全国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问题,回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使研究成果更具有实践性。另一方面,社科院必须通过开放办院来开拓新的途径和方式,让社科院专家的决策咨询工作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服务”,减少因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角色紧张和本领恐慌。首先,拓展咨政渠道。社科院专家要积极拓展个人关系网络,紧跟政府课题征集与论证活动,及时主动向决策部门领导汇报和宣介自身优势和研究进展,将参与委托课题研究、内部座谈、项目或政策评估、政府规划或法律法规起草等作为提升咨政建言能力的渠道和平台,切实发挥自有渠道或资源的突出优势,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其次,加强地方联络合作。社科院专家要以课题研究为基础、以学术交流为纽带、以理论研究与咨询服务为平台、以人才交流为桥梁,形成主动的、常态化的成果交流与联络机制。最后,合理利用媒体平台。社科院专家要加强自我宣传和形象塑造,依托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宣传推介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突出成就,增加更多曝光机会和宣传渠道,以扩展视野、提高研究能力、实现自身价值,进而带动社科院整体发展。
社科院专家治学范式的转变是其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话语能力等内涵特征共同转化而产生的结果。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公众和个人层面,无不展现出对社科院专家“参谋”身份的角色期望,进而引发社科院专家在角色定位、角色学习、角色实践和角色评价过程中的转型探索。但是,受到我国行政决策体制改革、社科院体制机制创新等因素的影响,社科院专家在适应新角色过程中出现角色固化、角色冲突和角色迷茫等问题,必须重构自我学术生态,转变传统固有的治学范式,践行“三力”要求,努力实现从学者型专家到参谋型专家的角色转变,加快成为服务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