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婷
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是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保障,是连接科技创新和生产应用的重要桥梁。在静宁县林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等方面,林业科技推广体系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县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现状
静宁县现有县级林业技术推广站1 个,成立于1984 年,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隶属于静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副科级建制。2010 年12月,编制人数18 人,领导职数1 人;2011 年从静宁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划转2 人到新成立的静宁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核定编制人数降为16人;2012 年又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划转4 人到新成立的静宁县城乡绿化办公室。目前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核定编制总人数为12 人,现有人员13 人。按职称分:高级职称10 人,中级职称2 人,事业管理人员1 人。按学历分:硕土及以上2 人,大学本科11 人。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现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 间60 平方米,计算机6台,办公桌椅10 套,手持GPS 定位仪1 个。
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1.负责制订全县造林绿化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2.编制并报批林业重点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方案;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及时整理更新森林资源档案;5.负责全县造林绿化科技指导服务及检查验收工作,承担造林绿化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组织实施;6.负责制定造林绿化规程和技术指标,指导广大群众科学造林;7.积极开展林果科研、示范及新技术推广等工作,解决全县林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提高造林绿化水平;8.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生产、质量抽检、经营管理及监督工作,核发林木种苗质量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年检;9.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10.负责种苗运输证、木材采伐证办理及征占用林地审查、核验上报等工作;11.负责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管理,为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乡(镇)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现状
1993 年批复成立了城关、城川等17 个乡镇林业站,核定编制17 人。针对各乡镇林业业务范围实际,为了更好地适应林业建设需要,1999 年,静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又以静机编〔1999〕6 号文件批复成立30 个乡镇林业站,核定编制30 人。2016 年将乡镇林业站变更为乡镇果业服务中心。2020 年初根据静办发〔2020〕31 号文件印发24 乡镇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立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将林果服务中心职能并入其中,隶属乡镇管理。至2020 年底,全县24 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总人数654 人,在编职工136 人,其中林业业务人员22 人,年龄都在45 岁以下。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简单,都是挤在所在乡镇政府院内办公,虽然有简单的通讯设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但是交通工具短缺,给实际工作造成一定困难,与目前林业发展形势极不相适应。
一是推广了一批先进适用的林业科技成果。围绕林果业两大体系建设,以资源培育为中心,以项目为载体,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集中力量对先进适用的技术进行组装配套,推广了一批技术先进、见效快、效益显著的林业科技成果。
二是紧贴精准扶贫,积极选派科技特派员。从精准扶贫工作一开始,静宁县就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按照扶贫先扶智的要求,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28 人,为贫困户提供林果科技知识和技能,为精准脱贫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紧贴项目建设,全面推广先进适用的造林技术。结合各类林果业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抗旱造林技术和林果业管理技术,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6 期,培训各类林果业群众和技术人员300 人(次),对静宁县林果业建设起到了引领作用。
(一)机构弱化,职能难以正常发挥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乡镇林业站这个机构已被取消,其职能划转后,严重削弱了林业生产、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给基层林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人员不固定,工作效率不高
由于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因此面对量大面广而繁重的乡镇工作任务,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员不能专心搞林业业务,极大地挫伤了原林业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工作的进度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静宁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所承担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也逐步得到加强,在技术推广、宣传、应用、林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年轻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缺乏年轻专业技术人才,对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和林业发展动态了解甚少,基层林业人员知识更新慢,进修深造机会少,知识结构单一,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直接影响了科技成果推广的速度和科技支撑作用的发挥。
(二)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无科技推广经费。静宁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与县林草局实行财政捆绑,没有稳定的推广项目经费来源,每年除县级财政拨付的人员经费外,再无经费开展科技示范和培训工作,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得不到稳定有效的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县级推广机构的推广经费投入,扭转县乡林技推广工作的不利局面;加强基层林技推广人员技术培训,多形式组织开展培训,分阶段,分层次,强化基层林技推广机构为林农提供培训服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