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华
【中图分类号】R711.7 【文献标识码】B 【DOI】
超声检查属于一种现代临床诊断中的非侵入性检查,检查的过程中通常采用超声波进行,由于其诊断的准确性,所以很多孕产妇在待产期间都会定期的去医院进行超声检查,从而确保肚子里的胎儿能够正常发育,然而超声检查也是内有乾坤的,可根据成像原理分为A超、B超和彩超以及三维和四维超声。又可以根据超声的开展途径分为经腹部、经食道和经阴道等。
1 阴道超声
B超超声已经在临床产科中应用了数十年之久,通过临床验证表明其对于产妇优生优育的确有明显的帮助,B超的工作原理是超声波驱动,所以无论选择哪一种超声,都具有安全性。可根据检查部位的不同将妇产科超声检查分为阴道超声、腹部超声和直肠超声三种。当孕产妇处于早期孕期或晚期孕期可采用阴道超声,阴道超声可检测产妇的排卵、黄体和卵泡的生长发育情况,还具备确诊宫外孕的作用,另外阴道超声在诊断巧克力肿囊、多囊卵巢总而后者和子宫占位性疾病等中都具有良好的作用,还适用于部分腹壁肥厚的孕产妇。
而与腹部超声相比较的话,阴道超声的探头位置距离子宫和卵巢更近,宫颈部位和穹窿部位与其紧贴,并且在实施阴道超声检查的时候不会受到腹壁声衰减和肠腔气体干扰的影响,影像学图像形成较为清晰,具有较高的分辨率,并且检查结果较为准确,经常在妇科检查中使用此类超声。另外,应用阴道超声能够比采用腹部超声更早地发现胎儿的心跳声,阴道超声在检查数据的精确度和舒适度上要远超腹部超声。
如果在实施超声检查前,产妇没有发生先兆流产或阴道出血等情况,应该首选使用阴道超声实施检查。根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国外的早孕妇女几乎都会采用阴道超声实施检查,而我国的孕产妇经常因为顾虑到超声对胎儿会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拒绝采用阴道超声。但目前临床采用阴道超声的案例中,还没有发现因为超声造成损伤的个例。实际上,阴超探头只能够伸到阴道内的中上段和子宫颈连接的地方,不会触及宫颈或者子宫腔内,所以对胎儿和孕囊没有影响,也不会造成流产。
2 腹部超声
在消化系统疾病、生殖系统疾病和泌尿系统疾病的检查中,腹部超声具有较高的确诊率,所以在临床诊疗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性。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部分人群不甚了解此种检查方式,会认为进行超声检查存在辐射,所以我们要多了解一些有关于腹部超声检查的知识,避免有需要进行腹部超声检查的时候,产生畏惧或恐慌,进而对超声的检查结果带来干扰性。实际上在目前的临床诊疗中,超声属于一种很普遍的检查方式,它就是利用超声波的反射性对人体进行观察,然后将收集到的声波,反射显现成图像。这在临床诊断和检查中,带给医生巨大的帮助。这种检查方式具有较多的优势,不但检查方法简单快捷,还具备很高的准确率,对于身体不会造成显著损伤,所以广泛地应用在临床诊疗中。腹部超声检查可以对患者的膀胱、前列腺、肝胆、脾肾等器官的大小和形状实施观测,对潜在的泌尿系统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具有较高的诊断率。虽然腹部超声检查具有较多的优势,但是在实施检查时还是应该遵从医生的嘱咐,实施检查前做好准备措施,例如患者检查肠胃部位,就要在检查前保持空腹的状态,而在检查泌尿部位的时候,就应该保证膀胱部位保持充盈的状态,这样能够提高检查的确诊率,减少病情的混淆和误诊率。
在实施腹部超声检查过程中,患者应该谨遵医嘱,保持平卧位的同时放松自我心态,不要抱有紧张和焦虑等情绪。医生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从正规流程实施检查操作,切不可因为自己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病情诊断出现错误或偏差。当确诊患者存在异常情况,临床医生应该充分警惕起来,进一步地开展深入检查,明确现有病情程度,选择适合患者病情的个体化治疗方案,尽可能地减少病情对于患者的危害。
3 直肠超声
所谓的直肠超声也就是肛超,肛超的探头与阴超一样,获得的影像学资料也与阴超差不多,只不过肛超的检查途径是通过直肠和肛门,在检查的過程中容易出现不适感,通常适用于无性生活的患者,另外由于其他因素无法进行阴道检查的患者也可以采用肛超,但是患有严重痔疮、急腹症和肛管直肠周围感染的患者不宜采用此类超声进行检查。现如今许多性早熟、多囊卵巢综合征和月经失调等青春期月经病患者日渐增加,这些患者采用直肠超声检查,能够提高确诊率。
直肠超声与腹部超声有很大的区别,无论是探头的使用,还是检查内容都不一样。直肠超声检查是将超声探头放入直肠进行检查,肛肠疾病,如直肠炎症、内痔、直肠息肉、直肠癌等疾病类型属于直肠超声的主要检查范畴。前列腺疾病和妇科疾病也可采用直肠超声检查,另外此项检查伴随一定疼痛感,需要临床医师在实施检查前与患者说明。另一方面,腹部超声使用的是一种常见的低频率腹部探头,可通过腹壁实施无痛的腹部器官相关疾病检查,如肝脏、胆囊、胰腺、脾脏和肾脏等器官。
4 B超声在妇产科检查中的应用
通常情况下,当女性怀孕12周左右就要做一次B超检查,但孕妇最好不要太早进行B超,或者多次进行B超检查,过早地进行B超检查,会导致体内的胎儿受到震荡,对于胚胎发育存在影响。在早期妊娠阶段实施B超,首先是为了明确是否怀孕和怀孕天数,其次,是为确认预产期,并提供确实可靠的临床依据,并及时检查胎儿是否存在异常发育的情况。第二次B超检查通常应在妊娠20周后安排,也就是妊娠中期,孕妇此时子宫内羊水积存较多,胎儿已基本形成,大小适中,子宫内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在实施B超检查时具有良好的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到胎儿的身体器官。如果有明显的异常,如无脑儿、先天性心脏病、脊柱裂等,很容易提前发现,如果有异常,可以终止妊娠或治疗。第三次b超检查应安排在妊娠28周后,即妊娠晚期。本次b超检查主要了解胎儿的发育及子宫内畸形。妊娠中期某些疾病的b超检查仍未进行。如果一名妇女在预产期两周后还没有分娩,医生通常会建议再进行一次超声波检查,以了解羊水和胎儿的情况,帮助医生决定哪种分娩更安全、更有效。如果女性有病史,超声波检查就更重要了。怀孕期间需要进行多少次超声波检查?检查多长时间取决于医生的安排。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三种超声检查方式均各有所优势,阴道超声检查数据精确,确诊率高,腹部超声检查对患者的膀胱、前列腺、肝胆、脾肾等器官的潜在疾病确诊率较高,而直肠检查适用于早熟、多囊卵巢综合征和月经失调等青春期月经病患者,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