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婷,杨蕾,黄常荣
(1.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心防与社区防治科,江西赣州 341000;2.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赣州 341000;3.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科,江西赣州 341000)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临床上较常见的精神类病症,患者的临床表征主要为感知功能障碍、行为功能障碍、情感障碍、认知功能障碍、思维功能障碍等症状,且病情易反复发作,治疗难度相对较大,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及生活质量[1-2]。临床上通常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为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治疗手段,其中吩噻嗪类药物、丁酰苯类药物均为常用药物[3-4]。但长期服药极易对患者的肝功能造成不良影响,并引发肝炎等不良症状[5]。本研究选取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本院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究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对肝功能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选取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本院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60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33例,女27例;年龄19~72岁,平均(43.64±3.43)岁;病程3个月~20年,平均(4.22±0.89)年;在院接受治疗时间1个月~1年,平均(93.29±4.29)d;利培酮给药剂量2~7 mg,平均(4.29±1.02)mg。
纳入标准:均经相关诊断标准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入院时肝功能检查未发现异常;患者家属对本研究知情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排除标准:接受治疗前2周内有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及抗癫痫药物服用史;严重的心、肝、肾药物过敏;严重躯体疾病。
1.2 方法所有患者均采用利培酮(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50776)开展临床治疗,口服,初始给药剂量为每天1 mg,1周内逐渐增加给药剂量,直至每天3~4 mg,并维持该剂量持续用药。持续治疗2个月。
1.3 观察指标比较患者治疗前后肝功能指标,分别于治疗前后采集患者空腹静脉血3 mL,离心10 min(3 000 r/min),分离血清,并将其置于-20℃的环境中储存备用。肝功能指标包含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二者均需通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行检测。谷丙转氨酶正常范围9~50 U/L,谷草转氨酶正常范围15~40 U/L[6]。
比较患者治疗前后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7]。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与患者精神状态呈负相关。分析患者临床治疗效果。显效:接受治疗2个月后,患者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的下降幅度>60%;有效:接受治疗2个月后,患者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的下降幅度为30%~60%;无效:接受治疗2个月后,患者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的下降幅度<30%[8]。临床治疗有效性=显效率+有效率。分析治疗期间不良反应情况。包括失眠、恶心、锥体外系反应、体质量增加。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例数(n)表示,进行描述性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肝功能异常及转归情况分析治疗后,60例患者中,39例患者肝功能检查显示正常,21例患者肝功能检查显示异常,其中20例患者谷丙转氨酶水平高于治疗前,17例患者谷草转氨酶水平高于治疗前。功能异常现象多于患者用药后8~154 d出现,平均(31.33±2.39)d。
2.2 患者治疗前后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比较治疗后,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均低于治疗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患者治疗前后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比较(±s,分)
表1 患者治疗前后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比较(±s,分)
时间治疗前治疗后t值P值例数60 60阳性症状量表评分34.52±5.02 12.39±2.92 29.517 0.000阴性症状量表评分39.36±6.55 16.53±3.17 24.302 0.000
2.3 临床治疗效果分析 治疗后,显效30例(50.00%),有效27例(45.00%),无效3例(5.00%)。临床诊治有效性为95.00%(57/60)。
2.4 不良反应情况分析治疗期间出现失眠2例(3.33%),恶心3例(5.00%),锥体外系反应1例(1.67%),体质量增加2例(3.33%)。21例肝功能异常患者中,服用保肝药物患者15例,19例患者恢复至正常状态,2例患者有所好转。均未予以对症处理,停药相应症状好转或消失,未出现死亡、休克等严重后果。
近年来,精神类疾病患者发生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以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具有高致残率、高复发率的精神类疾病,其诊治周期较长。相关研究[9]指出,长期服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可能会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肝功能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由于药物进入身体后将经由肝脏内的细胞色素P450系统完成分解与代谢过程,单药物的细胞色素P450酶亚型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极易对患者的肝功能造成损害。利培酮属于苯并异噁唑衍生物,具备双重拮抗功效,对多巴胺D2-受体及5-HT2受体具有较高的亲和性,能有效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及认知功能,长期疗效理想[10]。服药后,利培酮主要通过肝药酶完成代谢过程,这一过程极可能导致患者的肝功能发生异常,临床表征主要为人体凝血因子大量合成、脂肪代谢异常等[11-12],临床症状主要为消化功能异常、黄疸、营养不良等,极易影响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及治疗依从性。本研究结果表明,60例患者中,39例患者的肝功能检查显示正常,21例患者的肝功能检查显示异常,其中20例患者谷丙转氨酶水平高于治疗前,17例患者谷草转氨酶水平高于治疗前,肝功能异常现象的出现时间平均(31.33±2.39)d。治疗后,患者临床治疗有效性为95.00%,治疗后,患者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评分均低于治疗前(P<0.05);治疗期间患者不良反应包括失眠、恶心、锥体外系反应、体质量增加等,均未予以对症处理,停药相应症状好转或消失。提示,利培酮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治疗中具有理想的应用价值,可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及认知功能,同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患者的肝功能,致使患者的肝功能发生异常,但症状相对较轻,服用保肝药物后即可恢复。
综上所述,应用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效果显著,对肝功能造成的不良反应症状相对较轻,服用保肝药物后即可缓解,安全性较高,值得临床推广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