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超群
摘要:土地的利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尤其是当前城市快速发展阶段,土地资源有限与城乡建设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显得尤为重要。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将深刻影响到城镇与社会的科学有序健康发展。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有效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效率,但在土地利用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影响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与社会发展,为此本文主要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科学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对策
我国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控,强调全域全要素管控土地资源,建立了多元化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并强化了土地资源的经营管理,有效减少了在土地资源利用过程中的问题,积极探索并践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促使土地资源实现节约集约化利用。
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含义
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土地资源储备总量十分丰富,但人均的土地资源较小,同时面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可供城乡建设的土地资源极其有限,严重制约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有序使用,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土地资源开发管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有效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但土地资源利用依然存在土地使用粗放、开发建设强度较低、征收土地闲置等现实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管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项目之初,要科学合理的确定项目土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等用地管制内容,从项目源头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第二,提高项目中土地利用管理,将土地资源的价值充分的、最大限度的开发,防止土地资源出现土地利用率低和大面积闲置的情况[1]。第三,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管理不仅要运用法律制度进行约束,还要对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知识进行普及于宣传,让民众了解我国的土地资源短缺的国情和相关政策,使每一个人都树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观念。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首先,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目前我国的经济处于中高速增长阶段,土地利用相对粗放,单位土地GDP增长较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政绩观、发展观等因素的影响,还采用错误的发展模式,盲目建设开发区、新城区,尽可能多占用土地资源[2]。在实际建设中,由于城镇拓张过快,产业、人口、资金的导入相对滞后,造成了大面积的土地出现了土地利用水平低、土地闲置等情况。这些现象说明了我国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依然存在着意识淡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土地利用粗放等问题。
其次,地上与地下开发综合利用不足。现如今,在很多中小城市,土地利用時依然强调容积率等地上空间开发控制,对地下空间重视不足,造成这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大量地下人防空间,未结合所处区域作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地下商业等功能进行综合利用等等,地上与地下未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我国土地资源有限,地上和地下空间都是有限的,必须加强地上和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建设水平,有助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效率和效果。
再者,土地供应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土地供应主要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土地划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实际使用时可能缺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未完全按照项目可研或方案进行实施,造成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等现象。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的处理对策
1、加强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宣传
为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提升,就应该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认识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在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策宣传教育,针对性的对当前土地利用方面的相关制度和政策进行宣传,使政府和社会各阶层人员都认识到,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性,这将有效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让全社会公民都树立监督的意识,提高公众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的主动能动性,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坚实的思想保障,形成良好的、积极的社会舆论氛围,让每个人都成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践者和守护者。
2、发挥政府领导和监督作用
政府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过程中是处于十分重要地位的,要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问题放在城市发展的重要位置上,创新发展理念,加强土地资源利用的组织领导,确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政府的责任以及权利,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考核制度,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结果成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强上下级政府协调和管理。随着土地审批权力下发,更加需要政府的领导和监督,需要市级、县级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4],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从源头和项目实施、运营等全过程进行协调指导,并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小组,协同化的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管理,发挥领导合力,使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得以顺利推进。
3、完善激励制度
当前,为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果得以强化,政府出台了很多激励奖惩政策。比如,在开发地上土地资源时,科学的开发利用地下土地,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并使城市的土地容积率得到提升,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对部分地下空间予以不计容积率等奖励措施。对开发区进行土地评估与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使土地利用效率得到强化,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产出满足甚至超出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优先对其空间拓展予以支持。与此同时,对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较低的地区,要给予一定的惩处。结合目前政府颁布的具有针对性的制度、政策,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得到强化[5],但我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是存在差异的,各地方政府应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制度出台相应办法,完善补充性的激励制度与措施,从而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效率、效果得到强化,也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科学的法律依据。
4、科学运用调控机制
随着经济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也越加旺盛,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效益,就需要制定更加科学的土地节约集约评价体系和管控制度,使土地利用顶层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比如,对于一些城市的规划建设脱离了城市实际发展需求的情况,要针对性的强化土地管控与约束,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要进行合理的管控。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可以利用的土地,合理安排城市年度用地计划,以保障满足规划和实际需要,应建立科学运用的调控机制,及时修改,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5、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
做好用地的预审,避免出现用地粗放的情况。在强化投资的情况下对产出做好严格的审查,将单位用地产出较高的产业项目用地进行优先供应。要严格做好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将用地审批与项目相结合,并完善有助于强化土地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审批措施[6],提高土地利用的科学性。确定各级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责任审批制度与模式此外,科学规划土地節约集约利用,完善规划机制,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常态化。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仍让是当前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是动态化的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也不是要追求最大强度的土地利用,而是要找到最佳的节约、集约,使土地资源获得高效的利用,并顺利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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