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涛 吴劭宸
摘 要:自数字中国构想提出以来,中韩两国数字交往水平不断深化,促使双方跨境电商合作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此背景下,中韩跨境电商合作以云签约为主流合同签订形式,通过形成物流集聚效应、开通数字清关通道、加大关税减免力度等措施,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效。但目前双方跨境电商合作仍面临产品结构失衡、网络账户存在关联风险、支付后端应用场景对接不足、新监管适应度不佳等挑战。鉴于此,中韩可从落实“数字共同体”交易理念、启动“账号环境包”防关联模式、探索“数字货币桥”支付场景、纳入“散货+一体化报关”监管试点出发,推动双方跨境电商合作纵深发展。
关键词:跨境电商合作;云签约;集聚效应;数字清关;监管适应度
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文件中,党中央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立足《纲要》指示,国务院于2020年11月发布《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发展跨境电商业态为中心助力数字中国建设。据中国经济网数据,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贸易额即使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仍强势增长31.1%,总值高达1.69万亿元,是稳外贸中坚力量。深层次而言,疫情催化商业行为习惯快速改变,致使经济业态的数字化进程加快。这种改变借由消费端影响生产端,通过推动数字中国发展进程,重塑整体跨境电商生态。此情形下,鉴于中韩两国相邻的地理优势,双方跨境电商合作呈现出稳中向好态势。但以往中韩跨境电商频次多、数量小的合作方式,极大限制了双方合作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由此,基于数字中国战略发展形势,立足中韩跨境电商合作优势及所存挑战给出可供借鉴的应对策略,希望能够助力双方通力合作共建贸易新业态。
一、数字中国视域下中韩跨境电商合作的优势
(一)“云签约”成为主流签约形式
因全球性新冠疫情影响,国家及国际方面为防控疫情、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将传统面对面式招商引资工作转变为屏对屏的云签约形式。对于中韩跨境电商而言,“云签约”也成为双方主流合同签订形式。2020年5月,南京市商务局基于数字中国战略,以消费、经济、业态、机遇“四新”为主题,与韩国江原道政府联合举办中韩跨境电商合作线上云签约仪式。本次“四新”云签约的顺利签署,标志中韩跨境电商合作得到进一步拓展。同年9月,韩国江原道政府再次与南昌市商务局举行云签约仪式。此次云签约合作协议以强化中韩跨境电商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旨在夯实双边合作基础。2021年1月,中韩青年跨境电商战略合作云签约如期举行。此次签约以促进中韩青年跨境电商合作为主旨,为实现中韩跨境电商企业互利共赢缔造桥梁。
(二)物流集聚效应初步形成
2020年9月,中韩跨境电商大会提出,推进威海—仁川“四港联动”物流一体化建设理念,共商共建中韩跨境电商数字化产业生态链。此战略推进下,威海和仁川凭借独特区位特点以及海空运输航线密集优势,成为中韩跨境电商合作主要转口城市。据金台资讯称,截至2021年4月底,威海到韩国仁川、釜山、群山、平泽等重要港口的海航线路已达9条,每周往返韩国的客货集装箱达到22个。其中,2021年4月15日,顺丰国际与威海方面开通首条中韩海运电商专线,意味中韩跨境电商双向直航式物流服务进一步畅通。中韩跨境电商“夕发朝至、运力稳定、空运速度、海运价格”得到切实落实。不仅如此,韩国仁川还与青岛大港建有中韩高速海运运输路线。针对中韩跨境电商,仁川与青岛大港海关联合推出便捷通关系统,方便跨境电商产品能够迅速借助各快捷运输路线,送抵彼此消费者手中。据悉,借此电商通道,中韩跨境电商于运费方面相较此前可减少30%。可见,威海—仁川作为中韩跨境电商的“出海口”,已然初步形成了物流集聚性效应。
(三)数字清关运输通道运行顺畅
随着数字中国战略逐步深入,数字清关成为跨境电商重要方式。借此时机,数字标准化工具被大力应用到跨境电商数字清关通道建设中。例如,2020年9月15日,中韩两国地方政府主导进行了数字标准化工具下的首单电商合作9610直购商品数字清关闭环运作测试。本次测试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中国山东国汇国际供应链公司直接对接韩国Dr.Jart+蒂佳婷品牌商。其次,Dr.Jart+蒂佳婷品牌商依据订单信息将货物以韩国仁川港口为始发点,配送至中国港口。再次,中国港口接收货物后,以陆运转关方式送达泰安陆港海关。最后,港口海关对该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此次清关测试中,从消费者跨境下单,到供货商海外出库、分拣、打包,再到海外报关、运输、转关、清关、配送,最后至消费者验收的整个过程,用时仅为6-7天。这意味中韩跨境电商数字化通关闭环运作正式形成。据悉,借此数字通关通道,超9成的中韩跨境电商产品可在一周左右实现正常送达,极大顺畅了中韩跨境电商的运输通道。
(四)关税减免优惠力度显著增加
数字中国战略推动下,相关数字化设施的持续完善促使中韩自贸协定项目生效日期不断提前。借此机遇,中韩跨境电商合作趁势发展,在关税减免优惠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据中国新闻网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韩关税消减措施累计施行7次。其中,中国进口韩国产品的关税减让额达127.2亿元。不仅如此,如若跨境电商相关数字化建设运行顺利,最多在2035年,中韩将实现零关税覆盖范围超9成税目产品的最终目标。例如,中韩自贸协定生效以来,深圳凭借跨境电商重要聚集区优势,惠享产品范围持续扩大;再加上数字基建设施进一步完善,促使相关电商企业对关税优惠措施的利用程度稳步上升。据深圳海关数据显示,经深圳关区进口的跨境电商惠享产品由2015年180个8位税号,增至2020年285个8位税号;进口的跨境电商惠享产品由2015年453个6位税号,增至2020年的1497个6位税号,提升幅度较大,侧面证明中韓跨境电商关税减免优惠力度的增加。
二、数字中国视域下中韩跨境电商合作面临的挑战
(一)中韩跨境电商产品出口结构失衡
随着数字中国战略的持续推动,中韩跨境电商合作程度日益加深。然而,受限于中韩两国产业优势差异,双方跨境电商合作凸显出产品结构失衡问题。就中国跨境电商而言,对韩出口产品多集中于食品、小家电以及户外运动用品领域。据国别报告网数据显示,2018-2020年,上述产品比例在中韩跨境电商出口中平均占比高达90.81%。其中,小家电类等机电产品就占到61.80%。可见,除上述产品外,中国其他领域的跨境电商产品对韩吸引力极为有限。就韩国跨境电商而言,其出口中国的产品主要聚焦于化妆品、电子信息以及高新技术领域。据悉,于中国跨境电商进口总额来看,韩国上述产品分别占到37.3%、31.4%、24.7%的份额。基于数字中国战略,中韩跨境电商作为重要部署内容,如何进一步平衡双方合作结构成为亟需解决的课题。
(二)中韩跨境电商网络账户存在关联风险
2021年4月,亚马逊物流团队渠道经理姜莉莉表示,基于数字中国战略机遇,目前有65%的国际电商货物经中国进行跨境运输。换言之,对于中韩双方的跨境电商企业,亚马逊平台已然成为出口的首选渠道。但事实上,受限于中韩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差异,亚马逊平台会通过关联因素匹配判断网络IP关联程度,而这极易凸显关联风险问题。第一,账户关联风险。亚马逊平台以一人一个卖家注册账户为标准,对卖家后台操作记录进行判断。若经关联因素匹配后判定此人同时运营多个账户,则认定此类账户存在关联关系。据悉,2020年因该判定标准影响,中韩跨境电商企业有超过15%的账户被进行封号处理。第二,同站点关联风险。亚马逊平台在分析同一站点店铺产品信息时,若发现该店铺存在交叉售卖同类产品情况,则判定为存在同站点关联关系,会责令此账户删除全部产品页面。另外,同一站点的产品不同且产品页面无重叠的店铺,若被认定为存在关联关系,也会存在被列入亚马逊黑名单的风险。受此关联评判标准影响,仅2021年4月就有上百家中韩跨境电商卖家的产品页面出现被冻结现象。
(三)中韩跨境支付后端应用场景对接不足
数字经济时代,由于支付方式、支付系统不同,中韩跨境电商合作过程中常因后端支付应用场景对接不足问题,影响双方合作。就支付方式而言,目前韩国以现金、银联卡、信用卡与POS刷卡方式为主的支付结算方式占到90%;而中国在数字中国战略的推动下已基本进入移动支付阶段。韩国科学技术院李京相教授表示,相比以移动支付为主流的中国跨境支付市场,韩国数字资产使用有限,为双方跨境支付对接造成困扰。就支付系统而言,中国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支付的系统高达6个,涵盖境内外支付、跨境支付、跨行清算等系统;韩国跨境电商出口仅有大额支付、结算2个支付系统。据悉,因中韩跨境支付系统存在差异,跨境贸易电汇到账周期通常会延迟2-5天。支付系统数量方面的差异,导致中韩跨境电商出现效率差,衍生出双方跨境支付应用场景对接不畅问题。总结来看,新经济背景下,中韩两国在支付方式和支付系统等后端应用场景上的差异,导致双方跨境电商合作深度迟迟难以推进。
(四)中韩跨境新监管模式存在适应性问题
2020年6月,海关总署立足数字中国战略部署,以优化跨境电商数字业态为主旨发布第75号公告,决定对跨境电商增设以9710(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与9810(海外仓出口)为名的海关监管代码。事实上,就以往中韩跨境合作的电商而言,大部分规模小、订单量少,通常将散货(非整柜货品)发至韩国知名电商平台Coupang或中国天猫国际等对应仓库。此条件下,多数中韩电商企业依然沿用此前9610(集货模式)、1210(备货模式)“卖一件清关一件”的监管模式。而跨境电商9710和9810新监管模式流程规范、数据准确、结构优化的优势因数字技术应用性不足,难以体现。细致来说,新监管模式推行一次登记、优先查验、便利通关、退货底账的创新性数字化管理方式。但此模式对于目前中韩跨境电商单独打包、逐贴面单的出口形式并不具备强操作性与便利性,反而可能因一次登记存在的申报误差导致通关时长延长一倍不止。据专业电商调解平台“电诉宝”数据显示,2020年后半年试行的新监管模式导致中韩电商类货物运输与以往相比平均延期1倍。显而易见,对于以小批量货物合作为主的中韩跨境电商来说,9710、9810新型数字化监管模式还需要寻找更加适宜的通关方式。
三、应对策略
(一)落实中韩“数字共同体”新交易理念
数字中国发展趋势下,跨境电商的跨国性与动态性特征要求中韩加大数字战略协商对话力度,落实“数字共同体”新交易理念,缓解贸易结构失衡问题。一方面,落实中韩数字经济共同体,丰富双方跨境电商合作业态。中韩应紧握“文化交流年”发展机遇,以数字革命为落脚点,积极促进双方数字经济战略磋商,打造多样化跨境电商贸易业态。在此基础上,中方还应以“十四五规划”对接韩国“数字新政”,强化双方5G基站建设、云技术、区块链等领域合作,优化数字经济合作环境。另一方面,构建中韩数字贸易共同体,优化双方跨境电商贸易合作结构。数字中国战略下,智能化、数字化信息技术迅速发展。针对于此,中韩应正视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切实评估数字技术驱动效应,并构建双方数字贸易共同体。具体而言,中韩政府可立足跨境电商数字交易市场,从网络高新技术特点及应用角度出发,以双方数字贸易共同体建设为主导,深度对接全球化数字贸易体系。以投资、规划、生产、包装、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为核心,运用数字高新技术强化双方跨境电商合作,促进贸易结构平衡发展。
(二)启动中韩“账号环境包”防关联模式
2021年,候鸟浏览器以“候鸟环境包”登录开发为依托,以反指纹防护技术实现多账户登录,成为账号防关联领域的领军者。受此启发,中韩跨境电商可启动“账号环境包”,通过打造虚拟账号环境,切实防范账号关联风险。第一,安装防关联软件,打造账号安全环境。数字中国战略背景下,防关联软件已然成为应对跨境电商平台关联风险的重要方式,被众多研发实践领域所关注。中韩跨境电商企业需以防关联软件为依托,借助其包含的“面具”指纹、虚拟“孤岛”、云端同步等数字技术,打造账号安全环境,有效防止账号关联风险。第二,购买固定公网IP,打造账号独立环境。随着数字中国发展进程逐步推进以及网络运营商深度发力,跨境电商网络环境得以优化。中韩跨境电商可借此机遇,以一个账号、一台电脑、一条网线的“3个1”理念购买固定IP,通过保证店铺间独立环境,实现账号关联风险的有效预防。第三,采用虚拟主机,打造账号云端環境。中韩跨境电商企业可借助虚拟云主机的同步操作多台电脑优势,在降低操作流程繁琐度基础上,有效降低账号关联风险。
(三)探索中韩“数字货币桥”新应用场景
基于数字中国新视域,为探索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应用场景,中国央行研究院于2021年2月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建设为主题,联合阿拉伯央行、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与泰国央行展开研究。于此形势下,中国亦可积极寻求与韩央行的合作,加快“数字货币桥”应用场景深入中韩跨境电商支付后端。首先,开发数字货币计价功能。中韩央行可在数字货币体制内建立二者法定货币直接汇率询价机制,使双方跨境电商合作中的数字货币在储备功能基础上增加计价功能。由此,进一步以数字货币的计价功能构建中韩数字化跨境结算体系。其次,打造数字货币支付平台。中韩央行可基于开发的数字货币,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货币的供给、兑换、结算、回收等支付流程为核心,借助数字化跨境结算体系打造双方数字支付平台。中韩跨境电商可充分借助央行成立的数字货币支付平台,以多样化货币兑换需求为保障,以跨境电商全球化业务为侧重点,开发跨境支付应用场景。最后,扩大数字货币应用群体。中韩央行应解除银行账户绑定限制,以银行账户与数字货币松耦合为根本原则,以实现普惠金融为宗旨,以便利性优势扩大双方数字货币应用群体。
(四)納入“散货+一体化报关”新监管试点
针对中韩跨境电商散货式合作以及9710、9810新监管模式特点,海关方面可立足《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顺应数字中国战略发展趋势,积极将“散货+一体化报关”纳入流程试点。具体来说,一是变“整柜出运”为“散货拼柜”。就中韩跨境电商货物频次多、数量少的特质,可采用散货拼柜方式。即跨境货物到达相应口岸后可与其他同目的地货物组拼为一个集装箱,实现大批量的一次性登记。二是简化申报流程。中韩海关单位可采用线上订舱单或传输订票方式,以“两步申报”为指导,通过全流程网络化简化双方跨境电商企业的申报手续。不仅如此,中韩海关在线申报平台还可开通异地化报关服务。换言之,跨境货物下单之时起,相应企业便可借助该平台异地操作相关货物信息的填写与申报,完成数据的及早报送,根本上解决传统报关时效性差的问题。三是一体化报关。中韩跨境电商通过提前在属地海关申报,继而根据上述申报平台自主选择在申报地或实际货物离境地进行相应手续办理,避免频繁的转关手续与迂回式运输,提高物流时效、降低跨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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