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刘莉
2019年中国的城镇化率超过50%并达到了60.6%,根据诺瑟姆的S型曲线理论,目前中国的城镇化发展仍然处于中期阶段,要达到高水平阶段还有一定差距。我国传统城镇化将“快不快”作为发展导向,忽略了快速城镇化造成的农村空心化、环境污染、农村用地过度开发等现象,这些现象对于实现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新型城镇化的提出是为了解决传统城镇化发展遗留下的问题,将人作为发展核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打造生态优美的宜居环境,实现新型城镇化“量”与“质”的协调发展。云南处于西南边境地带,其自然资源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但其经济发展质量不高,虽然云南全省占地面积较大,但是其可利用土地面积较少,大多数土地为山丘和丛林。云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91%,比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11.69%,其新型城镇化水平相对落后,因此本文研究其新型城镇化发展对今后云南省向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国内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主要是针对新型城镇化与其他领域相结合的协调程度,例如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主要代表有陈红玲[1]、徐静[2]等。张合林[3]从定性的角度分析了中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在经济、社会、生态的耦合协调关系,指出目前我国存在的城乡问题主要有要素匹配失衡、产业发展不均、基本公共服务不均、土地利用效率低等问题。王兴芬[4]从新型城镇化内部出发,研究人口和土地两方面的协调关系。而宋香荣[5]等从人口、生态、经济、社会四方面出发研究新疆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及影响因素。本文从新型城镇化基本内涵和特征出发,研究云南省新型城镇化“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协调发展程度。
(1)数据来源:《2011-2020年云南省统计年鉴》《2011-2020年云南省各州市统计年鉴》、2010-2019年云南省及各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研究设计:新型城镇化是在传统城镇化的基础上提出的,其本质的区别在于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人”,其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体现新发展理念、注重质量与效益。基于此本文将从“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两个视角出发构建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指标体系
本文使用熵值法计算云南省及各州市“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综合得分,计算步骤(杨丽和孙之淳[6])如下:(1)将数据进行无量纲处理。
Xaij表示第a年第i个评价对象的第j项指标的值。由于标准化后会出现0值,因此将数据正向平移0.0001,构建本文“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系间统的耦合度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Fai为第a年第i个评价对象“量”的扩张综合得分,Gai为第a年第i个评价对象“质”的提升综合得分。协调度计算公式为:其中T为C与D和的二分之一,a,b均取0.5,新型城镇化协调程度划分(王淑佳[7])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
根据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计算出云南省及各个州市“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综合得分及耦合协调度,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2010年、2019年云南省各州市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
(1)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分析。从整体上看,2010-2019年云南省新型城镇化“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间的协调度呈上升趋势,耦合度总体趋于平稳,波动范围较小,如图1所示。从协调度类型来看,2010年“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间的协调程度属于中度失调状态,到了2019年转变为轻度失调状态,但是2019年协调度的值达到0.393,接近濒临失调取值范围,这说明在不久的将来“量”与“质”两者的协调程度将进入协调发展阶段。从2010年、2019年两个时间段可以看出,“量”与“质”的协调度在逐步改善,两个系统由2010年的中度失调状态发展至2019年的轻度失调状态,但始终没有达到协调发展。究其原因在于,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与质量不匹配造成的,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同时会带来城镇人口大量集聚、土地需求增加、大量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城镇空间急剧扩张、土地过度利用等现象。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增强,大量人口开始向城镇转移,由提高发展速度带来的人口转移在城镇社会中得不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导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不高,使得新型城镇化“量”与“质”发展不匹配。从当前来看,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虽然处于轻度失调状态,但是已经接近了过度阶段,但要实现协调发展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图1 新型城镇化发展耦合协调度
(2)云南省各州市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度分析。从各州市来看,昆明在2019年达到0.474,在所有州市中属于最高水平,其余州市处于“追赶”状态,其中2010-2019年协调度增长幅度最大的是保山,由2010年的0.175增长到2019年的0.283,增幅为0.108;而迪庆增长幅度最小,仅为0.052,由2010年的0.221增长到2019年的0.273。由此可以看出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存在区域差异,究其原因在于其协调发展程度受不同州市的经济、人口、资源要素、生态环境等影响。主要原因是“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发展不一致,如“量”的扩张发展过快,“质”的提升没有跟上,出现发展速度快但质量不高的现象,这些现象在耦合协调度中表现为失调状态。从空间演变来看,2010-2019年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协调度呈现中间高、四周低的空间格局。2010年16个州市的协调度属于轻度失调的只有昆明;属于严重失调的有保山、昭通、普洱、临沧,其余11个州市均处于中度失调。到了2019年,脱离失调状态并处于濒临失调的州市仅有昆明;处于轻度失调的州市有8个,分别为曲靖、玉溪、楚雄、红河、西双版纳、大理、德宏、迪庆;处于中度失调的州市有7个,分别为保山、昭通、丽江、普洱、临沧、文山、怒江。由此可看出昆明作为云南省会城市,对其他州市的发展具有一定程度的带动作用,处于轻度失调的州市由2010年的1个增加到2019年的8个,中度失调由2010年的11个减少到2019年的7个,而中度失调的州市到2019年已经全部消除,这说明云南省各州市新型城镇化协调度随时间向好发展。
本文通过耦合协调度模型对云南省及各州市新型城镇化“量”的扩张与“质”的提升协调程度进行分析得出:云南省由2010年的中度失调转变为2019年的轻度失调,从各州市来看,昆明协调度最高,作为核心城市,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2019年,云南省已经消除了严重失调状态,大部分州市属于轻度失调状态。由此可以得出云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协调度存在区域差异,出现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不匹配的现象。据此本文得到以下启示:第一,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其内部子系统间协调发展是关键。当“量”与“质”发展相适应、相协调时,才会使得由“量”的扩张带来的城镇人口增加、城镇规模体系扩大、非农产业占比增加等的后续问题不会扩大,例如“量”的扩张使得城镇人口在城镇集聚,“质”的提升就应该与之相匹配,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住房、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第二,经济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各州市发挥其区位优势,形成特色产业提高经济发展。不盲目扩大二、三产业的发展,中国始终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优化一、二、三产业结构;第三,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差距仍然是新型城镇化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的就在于缩小城乡差距,因此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