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和兵
摘 要:金代对归葬的界定比较宽泛,所有卒于外地者,无论是送归祖籍祖茔安葬、送归新籍祖茔安葬与单纯归祔父母坟茔安葬甚至是运回现居地安葬,都能被称为归葬。金代归葬习俗盛行,除了汉族外,其他民族也存在归葬现象。另外,金代僧道阶层存在普遍的“不归葬”现象,其他阶层相对较少,且更多的是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归葬,还多以“衣冠葬”“招魂葬”等方式进行“补救”,体现出金代多数人对归葬的认同与向往。
关键词:金代;归葬;祖茔;不归葬
古人认为人死后魂魄与肉身分离,坟茔则是灵魂在阴间的居所,是亡者前往死后世界的门户。人们将墓地修建在一起,是希望亡者与祖先可以继续在地下团聚。所以即使亲人卒于外地,一般情况下也会将其运回故乡或祖茔安葬,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归葬”。学界更多是对于金代丧葬习俗的整体性研究,而对于归葬问题的研究较少。本文对金代归葬现象的外在表现形式、各民族的归葬现象以及不归葬现象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金代归葬问题的研究添砖加瓦。
1 金代归葬的具体表现形式
归葬习俗源远流长,但归葬的外在表现形式随着时代的不同会有所变化。那么在金代归葬有哪些外在表现形式呢?
通过整理发现,先茔在金代人眼中是极重要的归葬地,有大量墓志记载归葬先茔。而金代归葬的先茔,一般存在三种地方:
先茔在祖籍祖茔之中,如《太中大夫刘公墓碑》记载刘汝翼:“世为淄川邹平人,……终于燕京开阳坊私第之正寝。……归葬于邹平梁邹乡孙镇东原之先茔。”①从刘汝翼家族世为邹平人与刘汝翼归葬于邹平,判断此先茔在刘汝翼家族的祖茔之中。
先茔在新籍祖茔之中,如《奉直赵君墓碣铭》中记载赵端卿:“其先浙人,……其居通许以教读为业者,……居通许者四世矣,……避乱京居,……以病终于寓舍……举君之柩归葬于(通许)县东原之先茔。”①可以看出赵端卿死后,并没有归葬祖籍浙地,也没有葬在京师,而是归葬于迁居四世的通许,所以通许应该是形成了赵端卿家族新的祖茔,因此赵端卿是归葬新籍祖茔。
先茔也有单纯指父母坟茔的情况,如《赠少中大夫开国伯史公神道碑》载史良辰:“其先洛阳人也……父渊徙大名……年六十九卒于官……夫人王氏护丧归葬于大名县先茔之侧。”①可知史良辰祖籍洛阳,到他父亲史渊这一代才落籍大名。史良辰死后没有归葬祖籍洛阳,而是归葬于新籍大名,而文中所指的“大名县先茔”应该是指史良辰父母的墓,故而史良辰是单纯归葬父母之茔。
其他没有归葬先茔的亡者,也多数归葬祖籍祖茔、新籍祖茔与父母坟茔。
“(王元德)弘州襄阴县人也,……改授同知南京留守……公以疾卒于官,享年六十一。……于弘州襄阴县桑溪北原之祖茔合葬于先夫人之墓,礼也。”②“(完颜娄室)居阿注浒水之源,为完颜部人……祖洽鲁直,……徙雅挞濑水。……(娄室)卒于泾州回□之西原,……太宗震悼,诏亲卫护其丧,归葬于济州东南奥吉里。”②
“(程震)君讳震,字威卿。先世居雒阳,元魏迁两河,豪右实云中三洲,遂为东胜人。……父德元,后以君贵,封少中大夫……春秋四十有四,终于京师嘉善里之私第。……举君之柩祔于金昌府芝田县官庄里少中君之新茔。”①
上文三例,王元德死于汴京,葬于弘州襄阴县祖茔,这无疑是归葬祖籍祖茔。完颜娄室的归葬地济州东南奥吉里在黄龙府(《金史·太祖纪》记载“熙宗天眷二年,以黄龙府为济州”)雅挞濑水附近,因此卒于泾州的娄室没有归葬祖籍祖茔阿注浒水之源,而是归葬于祖父一代才迁居的雅挞濑水,所以娄室是归葬新籍祖茔。程震本是东胜人,死于京师,葬于金昌府芝田县其父坟茔之侧,可见程震是归葬于父母之茔。
比之前代,金代墓志中更多提到归葬先茔而非归葬祖籍祖茔。笔者认为,魏晋时期以门第取士,那些高门望族为了显示其“世系绵长”,多会不断向上追溯,并且选择世代葬在一起,以體现其血统的高贵与纯粹。而自隋唐开始科举取士,门阀的势力逐渐缩小,原本门第争标郡望的风气有所改善,祖茔也慢慢丧失其“神圣地位”,对世系的追溯减少。随着世人越来越看重官职爵位与儒家文化影响的不断扩大,归葬的形式从归葬祖茔逐渐转变为“随亲而葬”,即多数为父祖坟茔的先茔。在“随亲而葬”这一风气的影响下,如果部分墓主因为各种遭遇不能或是不愿归葬祖籍祖茔,另择他地安葬,而他的后人也多会选择“随亲而葬”,祔葬于其坟茔之侧,如此两三代之后一个新的祖茔就出现了。而在有多个祖茔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后人多数依旧会选择“随亲而葬”。
2 特殊的归葬现象
在金代,归葬祖籍祖茔、归葬新籍祖茔、归葬父母坟茔都被金代人称为归葬,那么如何界定金代某一丧葬是否属于归葬?
笔者认为,界定是否属于归葬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随亲而葬”。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不灭,因此归葬不仅是将人死去的躯体运回故乡,更重要的是希望可以通过运回躯体的方式,让亡者的灵魂与血脉可以与亲人团聚在一起,因此金代的归葬一般都会选择“随亲而葬”。二是有运送回归这一外在表现形式。归葬多是客死异乡者无奈之举,生前无法常居乡里,只得死后送归故乡。笔者认为大多数金代归葬都符合这两个标准。
但也有些归葬比较特殊,如金代还存在归葬于现居地的情况。
“天会中……松年为太子中允,除真定府判官,自此为真定人。……久之,进拜右丞相,加仪同三司,封卫国公。正隆四年(1159)薨,年五十三,海陵悼惜之,……遣翰林待制萧吁护送其丧,归葬真定,四品以下官员离都城十里送之,道路之费皆从官给。”①
蔡松年任官后才定居真定,也没有亲人葬在真定,并不符合“随亲而葬”的标准,但是其死后皇帝加恩,费用官给,遣专人护送归葬于现居地真定。由此看来,金代送归现居地安葬也是归葬外在表现形式的一种,而且这种情况还被官方所认可。
另外金代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归葬,即其他民族的归葬现象。目前学界对归葬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汉族群体,几乎没有涉及其他民族的归葬。但是在金代,除汉人外其他民族也有归葬的习俗,如上文所举完颜娄室归葬的例子。又如《金史·昭祖》记载:“昭祖,……行至姑里甸,得疾。……时夕,卒。载柩而行,遇贼于路,夺柩去。部众追贼与战,复得柩。……于是乃得归葬焉。”①再如《神麓记》记载完颜阿骨打:“以白矾大盐腌归阿触胡御寨葬之。”②由此可见归葬习俗在女真族也十分盛行。
金代契丹族也有归葬现象,如《尚书右丞耶律公神道碑》记载耶律履:“春秋六十一,薨于位……葬于义州宏政县东南乡之先茔之侧。”③当时耶律履官职为尚书右丞,因此“薨于位”应该是卒于中都,且《龙虎卫上将军耶律公墓志铭》记载耶律思忠:“东丹王八世孙……考履,……乞死于汴梁,……自投于内东城壕中水而没。……葬于义州宏政县东南乡之先茔。”③由此可以看出耶律履与耶律思忠是父子,且父子二人都卒于“外地”,都葬于义州宏政县东南乡之先茔。因此笔者推测,义州宏政县东南乡可能有辽东丹王一系的祖茔存在,耶律履与耶律思忠父子葬于义州宏政县东南乡之先茔是归葬祖籍祖茔。耶律履父子的归葬不仅证明了金代契丹族有归葬现象,也能佐证上文有些亡者虽然其墓志或神道碑中没有归葬字眼,但实际上也进行了归葬。
3 不归葬现象概况
在金代也存在一些不归葬的现象,这种不归葬现象主要集中在僧道阶层中。
如《坟云墓铭》记载南阳灵山僧法云:“师临汾人,……住灵山,为之报恩寺。……寿六十四,示疾而化。……明年起塔于山前。”④又如《孙伯英墓志》记载孙伯英:“其轻世肆志,自放于方之外。”“伯英其为黄冠师矣。……殁于亳之太清宫,因其地葬之。”④可见僧道卒于某地后多就地安葬,不再进行归葬。这是为何?笔者认为,修佛修道者很少与亲人联系,并且这类人除去成年后才投入佛道二家者,少有人留有后代。再加上佛道二门教人了断凡尘,四大皆空,抛弃一切世俗的规矩来达到内心的安宁。因此,僧道阶层少有归葬也在情理之中。
除僧道阶层外还有一些不愿归葬的情况,有留有遗言不愿归葬的,如《张汝猷墓志铭》记载张汝猷:“辽东人也。……以疾卒于中都西开阳坊之私第……初太师葬东京鹤野县天井山宝林院。登贤奉公(张汝猷)遗言,将葬宛平县西陈村。”①张汝猷卒于中都,本来已经归葬,其子按照张汝猷的遗言,又将其葬于宛平县西陈村。再如《武德将军韦公碣》记载韦仪:“祖曰秀,徙居京兆盩厔县……公因游历宜阳、永宁二县,爱山明水秀,物华人熙。……置膏田一千余顷。……卜葬永宁太平乡金门山之阴。”②韦仪因喜爱永宁山水就另置田产,不再归葬。
还有重新定居不愿归葬的现象,比如大批女真人从金源内地迁入中原并随之定居下来,其中大部分人都很快汉化,还有很多人与当地的汉族百姓通婚,融入当地汉族社会,并将屯驻地视为家乡,死后也多就地安葬,后代更视为祖茔所在,认其为家乡了。
但相比不愿归葬,其实更多的是不能归葬,是指亲人想要将亡者进行归葬,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归葬。其中因为战乱无法归葬最为常见,如《南峰先生墓表》载吕豫:“怀州修武人,……果有逻骑到,……先生欣然就戮。……兵退,孤子天民收葬于馆陶大张里之东原。”②吕豫因为战乱被杀,没法归葬,就在当地安葬。又如《奉承河南元公墓铭》载元升:“以疾终于登封寺,权厝金店东北一里所,道路阻绝,未卜归葬,遂为南迁第一祖。”①因为战争丢失祖茔,无法归葬。
还有因为政治原因不能归葬,如《金史·熙宗纪》记载:“天眷二年(1139)九月,宋遣王伦等乞归父丧及母韦氏等,拘伦不遣。……皇统二年(1142)三月归宋帝母韦氏及故妻邢氏、天水郡王并妻郑氏丧于江南。十二月,宋遣使谢归三丧及母韦氏。”③天水郡王(宋徽宗)等人是金军攻破汴京,被金军掳走的北宋皇室,后来南宋朝廷建立后乞求归还被掳走的皇室,但是没有被允许,因此宋徽宗迟迟无法归葬,直至皇统二年(徽宗已经去世七年有余)金朝才将宋徽宗等人的遗骨与高宗的生母韦氏归还给南宋。
另外,在交通远没有当今社会发达的金代,将死于外地的亲人运回故乡安葬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些因为路途遥远或钱财不足等各种原因不能成功归葬,这个时候金代人会采用一些措施对不能归葬进行补救。例如,先权葬再归葬,如《通奉大夫礼部尚书赵公神道碑》记载赵思文:“权殡某所,殁后十二年,子扶护北归,祔于永平县某乡里先茔之次。”④赵思文先行权葬,十二年后才得以归葬。又如《通奉大夫钧州刺史行尚书省参议张君神道碑铭》记载张汝翼:“藁殡于歌凤台之下,后十三年归祔于山阳南徐涧之先茔。”④张汝翼权葬十三年后才得以归葬。
无法归葬,还会采用“衣冠葬”进行“补救”。如《阳曲令周君墓表》记载:“奉公(周鼎)衣冠葬于五村里西原之先茔。”④又如《临海弋公阡表》记载:“州被围,率三十壮士辈,溃围而出与千骑遭遇……北渡后殁于某所。……彀英等以某年月日奉公(弋润)衣冠,葬于同德里西南原之先茔。”④或者是采用“招魂葬”进行“补救”,如《大司农康君墓表》记载:“(康)伯禄之从弟锐招魂葬伯禄于唐城乡东南五里之先茔。”④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金代人大多数会选择进行归葬。如果遇到一些可以克服的困难,如钱财不足,亲属可能会选择先行权葬,以待来日有机会再行归葬。如果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如遭遇战乱、尸骨遗失等情况,只能被迫放弃归葬。即使这样,多数的亲属还是希望能将亡者葬归先茔,因此会采用衣冠葬或招魂葬等方式进行“补救”,希望亡者可以魂归故里与地下的亲人团聚。
4 结语
在金代,归葬习俗盛行,无论是汉族、女真族还是契丹族,都存在归葬现象。并且金代的归葬情况看似比较杂乱,实际上金代人在归葬地选择上基本遵从“随亲而葬”这一标准。在金代,不归葬是稀少与暂时的,若是不得以放弃归葬,后人或是选择先行权葬,或是以“衣冠葬”“招魂葬”等方式进行“补救”。若是因先人不愿归葬而放弃归葬,其后人也多不再归葬原本的祖茔,而是进行“随亲而葬”,两三代后就出现了新的祖茔。由此看来,在金代,归葬不仅是对社会死亡观念的反映,更是对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关系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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