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言说、超越

2021-09-29 05:24陈鹏
诗歌月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言说重生乌鸦

陈鹏

谈于坚诗歌中的“乌鸦”是一件困难之事,因为这只“乌鸦”与我印象中的乌鸦可谓截然不同,它好似自有生命,难以捉摸。当然,谈这只乌鸦也是危险的,因为它所携带或者说与生俱来的“元性”与汉语天然的“隐喻性”相融,难分彼此,陷阱处处,稍不留神,便不知所云。

但我愿一试,一方面是因为被“乌鸦”深深吸引,诗语和“鸦语”交合互生,可观可听,万象包罗;另一方面是因为这实在是一件颇有意思的事情。读诗看乌鸦飞翔,愉悦欢欣,若能有益于读者,何乐而不为?

一、乌鸦的“重生”

在谈于坚诗歌中的“乌鸦”之前,有必要先简要介绍一下乌鸦。它属于鸦科,其成员包括喜鹊、松鸦等,而鸦属才是真正的乌鸦。乌鸦毛色黑亮,体型颇大,智力堪称鸟类佼佼者。

在中国,乌鸦最早和太阳联系,《山海经》的“十日传说”讲的是“金乌”;在西方,史诗《吉尔伽美什》中乌鸦是“使者”,身负探查洪水的重任。乌鸦最早的形象正面、美好,与后来的“邪恶”极不相称。

总之,几千年后再次提起乌鸦,它已经不是最初那只,历代诗人们用不同的语言塑造着乌鸦,乌鸦变成“容器”,不断膨胀。李白的《乌夜啼》首句“黄云城边乌欲栖,归飞哑哑枝上啼”,只为引出孤宿的“秦川女”,“乌鸦”想要归巢休息,可心上人远在天边,音信绝,如何栖?范成大的《欲雪》中,乌鸦也是陪衬:“乌鸦撩乱舞黄云,楼上飞花已唾人。”说的是天气,“乌鸦撩乱”,想来天气转凉。

这些古诗中的烏鸦被“他者化”了,往往是以作者构设好的形象——见证者、暗示者、预言者、孤独者现身。乌鸦们是“隐喻”的,诗人们想到“乌鸦”这两个字时,乌鸦的命运昭然若揭——它必须是“隐喻”的,在一首诗中有自己的位置。这显然是一种权威,语言的权威,它压迫着乌鸦,我不得不严正地宣布:乌鸦已死。

从诗歌的角度而言,西方的“乌鸦”死在爱伦·坡的长诗《乌鸦》里。其“死因”明显,爱伦·坡欲利用乌鸦来完成一个严肃的命题,即“乌鸦象征什么”。乌鸦几乎完美地表达了作者的意图,既衬托了男主人公的哀伤,又在一定程度上揭开人性面纱之一隅。难怪波德莱尔会说:“全诗以一个神秘、深刻、可怕如无限的词为中心,千万张紧绷着的嘴从岁月之初就重复着这个词,不止一位梦幻者出于绝望的积习为了试笔在桌子的角上写过这个词,这个词就是永远不再!”原来“永远不再”才是此诗的核心,而乌鸦只是碰巧因“坏印象”被想到并选中罢了。

乌鸦死去,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中国古代诗人对乌鸦的“运用”,再到西方诗人对乌鸦的“控制”,乌鸦之死,让人不觉想到尼采“上帝已死”的惊世之言。既然乌鸦已死,那么如何使乌鸦重生就是后世诗人面临的问题。1990年,于坚写下第一首真正意义上的乌鸦诗:《对一只乌鸦的命名》。这意味着,乌鸦的“重生”开始了。

与其说“重生”,不如说“涅槃”。在这首诗中,于坚让乌鸦“涅槃”的方式是“命名”,这种“命名”实际上算是一种“复魅”行为——乌鸦本然地生活在自然的“魅惑”中。诗人和乌鸦必经痛苦以达成最终的“涅槃”。

第一节道出了这种努力:“从看不见的某处/乌鸦用脚趾踢开秋天的云块/潜入我眼睛上垂着风和光的天空”,乌鸦要进入诗人的视界,要“踢开”“潜入”,这于乌鸦而言便是“沉重”的,它从诗的开端就陷入修辞的泥沼。诗人明白,以自己现在的处境想要为一只乌鸦“命名”是极为艰难的,作为一个受到现代文化“规训”的诗人,“乌鸦”二字仿佛有着千钧之力,一说出口,就下坠,但诗人还是宣示了他的雄心:“我要说的/不是它的象征/它的隐喻或神话/我要说的/只是一只乌鸦。”

第二节,诗人开始第一次尝试:要命名一只乌鸦,当然要从语言入手,要“黑透”,然而“黑透”就意味着“迫害与追捕”,乌鸦受尽磨难,“充满恶意的世界 每一秒钟/都有一万个借口 以光明或美的名义/朝这个代表黑暗势力的活靶开枪”,这样下去可不行,于是乎,诗人找到一个权宜之计,那就是从乌鸦的角度“描写”乌鸦,乌鸦无须向外求,“在它的外面世界只是臆造/只是一只乌鸦无边无际的灵感/你们 辽阔的天空和大地 辽阔之外的辽阔/你们 于坚以及一代又一代的读者/都只是一只乌鸦巢中的食物”,但这种乌鸦显然也是诗人有意为之,并非“真正”的乌鸦。

第三节,诗人开始了第二次尝试,“可我明白 乌鸦的居所 比牧师更接近上帝”,诗人试图改变乌鸦的形象,将乌鸦从“黑暗”中拽向“光明”,早期乌鸦确实是饱受赞扬的神圣使者。但是,当诗人意识到乌鸦的那种“黑”,那“天鹅”的比喻瞬间失效,不过是重蹈覆辙罢了,玩的还是文字游戏,说的依然不是乌鸦。事实上,诗人无法开口,只能看:“我看见它们在天空疾速上升 跳跃/下沉到阳光中 又聚拢在云之上/自由自在变化组合着乌鸦的各种图案。”

在最后一节中,诗人放下一切杂念,全心全意感受乌鸦,“我清楚地感觉到乌鸦 感觉到它黑暗的肉/黑暗的心 可我逃不出这个没有阳光的城堡/当它在飞翔 就是我在飞翔”,诗人还是困于自造的牢笼中脱身不得,思考乌鸦,其实还是在思考自己。后面的诗句中,诗人展示了他获得“神启”的过程:“视而不见”,也就是放弃了诗人的身份,然后回到童年,回到故乡,回到与乌鸦初次见面的时刻,让乌鸦自己在回忆中清晰,显形,此时,语言的作用微乎其微。回到乌鸦,就是回到“我”,“我”和乌鸦并无不同。我经受苦难,即是乌鸦经受苦难,这恰合庄子所谓“齐物”的境界——诗人与乌鸦浑然于一。乌鸦得以涅槃重生。

二、乌鸦之“言说”

“重生”后的乌鸦在言说。“言说”在这里是一个动词,也只能是一个动词。乌鸦无法说话——你听过任何一只乌鸦在说话吗?无论是动物学家研究它们的语言系统而得出的一点“信号”,还是诗人想象一只乌鸦在“言说”,乌鸦都只是在“行动”而已。

首先,乌鸦“闪现”。在自然界中,一只乌鸦总是不经意间飞掠而过,它是不会因人的注视而稍作改变的。在诗中,乌鸦常常“闪现”:“高蓝的天空/应当有鹰在飞翔/当他这么想的时候/正在飞翔的只有乌鸦”。这是乌鸦初次在于坚的诗中闪现的场景,在诗人的期待里,“高蓝的天空”本应是鹰的领地,这也是人们的经验,更多地时候这被视为一种常识。但乌鸦突然的出现打破了这种“惯性”,乌鸦在戏剧般的闪现中完成亮相。

我写下了“黑暗的”/在白天在阳光底下/我有些踌躇/我考虑着黑暗的意思/乌鸦还是集中营?当我思考着/黑暗正以墨水的形式/从我的笔尖底下/踮起脚尖溜走

在这首诗中,乌鸦闪现于诗人思考“黑暗的”过程。“黑暗的”这三个字确实值得深思。诗人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答案,“乌鸦”或者“集中营”,乌鸦的出现是“灵光一闪”,诗人立马想到乌鸦,这是否代表诗人已经抓住了“黑暗的”本质?然而“集中营”似乎也是备选的答案之一,正当诗人艰难抉择时,黑暗已经溜走。正如乌鸦的闪现不能揭示“黑暗的”奥秘,黑暗的溜走意味着本质的缺席。

乌鸦不仅在一首诗中闪现,还在诗集中闪现,比如《便条集》,读者随便翻开一页,也许就与乌鸦相撞,一首诗是一棵树,而一本诗集则是一片森林,乌鸦在其中闪现,仅此而已。

乌鸦亦是沉默的。沉默了就不言说了吗?白乐天在《琵琶行》中抛出“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句子,沉默也是一种言说。

在于坚的诗中,乌鸦几乎是沉默的。比如《我一向不知道乌鸦在天空干些什么》。视线不及,诗人不知道乌鸦在天空干些什么,只得求助于书,“书上说它在飞翔”,其实是一种沉默,乌鸦无法开口来解释自己在干什么,这时候诗人的作用凸显,诗人给乌鸦安排了一桩差事,乌鸦原本也可以这样做的,诗人只不过在“还原”事实:“引领着一群豹子走向洞穴吧 让这黑暗的鸟儿/像豹子一样目光炯炯  从岩石间穿过/今天我在我的书上说 乌鸦在言语。”

在另外一首名为《所见之树》或者《一只乌鸦站在夜晚的高原上》的诗中,乌鸦的沉默让人更加着迷:

一只乌鸦站在夜晚的高原上/黑暗军团的包围 使它相形见绌/接近黑暗但不是 它一生都将被组织拒绝/没有飞走 就像那些无法进入天堂的恶棍/它只是从柏树飞起 落到桉树之上

乌鸦自然不等于黑暗,比起黑暗,乌鸦更为暴力、疯狂,它已然背叛了黑暗,“它一生都将被组织拒绝”。要么在黑暗面前,它又不够黑,锐利的眼睛可见它的光泽,所以它又是不伦不类的。它“没有飞走”,何必飞走,飞到哪里去?黑暗中?“它只是从柏树飞起 落到桉树之上”,这就对了,用沉默回应沉默。

乌鸦的另外一种言说方式就是“自在”。乌鸦想是什么它就是什么,乌鸦想不是什么它就不是什么。苏东坡说:“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于坚诗中的乌鸦就给人这种感觉。乌鸦是自在的,它以这样的姿态言说。

乌鸦是什么,变成什么样子,取决于它在哪首诗中,在哪一个句子里,比如《法兰克福的乌鸦——怀皮特》。这是一首“悼念诗”,以乌鸦入诗来悼念故人,于坚或许是第一个。在这首诗里,诗人是乌鸦,皮特也是乌鸦。而在《乌鸦》一诗中,乌鸦变成了科恩。乌鸦来到这首诗中成为科恩,科恩的声音是低沉而嘶哑的,像一只在黑暗中的乌鸦的鸣叫,科恩是一个波西米亚的流浪者,一个本雅明口中的“闲逛者”,保持着自己的速度和方向。“拒绝进步 它飞在我们头上 越过我们 总是/在创造边境 等着光明的诅咒 它喜欢/衔着树枝去高大的树枝上做巢 然后它飞走/在我们入睡时 在深渊里”,是在讲科恩。

乌鸦是乌鸦,乌鸦又不是乌鸦,乌鸦自在。这种言说方式比起前两者更具“乌鸦性”,如果有人养乌鸦,那么他一定会把乌鸦关起来,这样,乌鸦就是“囚徒”,挽救的方法是庄子所谓“以鸟养养鸟”,更好的选择是不要试图“关住”它,而是任其自由,让其自在。“乌鸦”本来就是“隐喻”的,这源于汉语的“元隐喻”,尽可能将“乌鸦”以最适当的方式放飞入诗,以乌鸦道乌鸦,这是诗人的努力。

三、乌鸦之“超越”

乌鸦“重生”,乌鸦“言说”,然后才是其他。说得直接点,如果只是写出乌鸦,像拍照那样拍出乌鸦的影像,像画家那样将乌鸦逼真地呈现于纸上,这是不够的,还要超越,乌鸦要超越乌鸦。

乌鸦是神秘主义者,它的黑色似乎在召唤什么。此前,世界经历过一场轰轰烈烈的“祛魅”运动。乌鸦也算是“祛魅”运动的牺牲品之一。于坚的“乌鸦”试图反思。

从《我见过黑暗 我从未见过一只乌鸦》可窥见乌鸦之神秘。乌鸦的每一种“行为”都好像属于“祭祀”的一个环节,乌鸦在这个场域中“跳来跳去”,“吃一只大老鼠的尸体”,“抬着棺材”,“喋喋不休”,“说着天空的坏话”等等,乌鸦化身为巫师主持着“黑暗”的祭祀,读者不知乌鸦的“行为”代表何意,事实上,诗人也无法言明,评论家草鹤如是说:“在于坚诗中,隐喻往往是反向的,在正向面前寓意的反向,也因变向而生成否定之否定,在肯定中炫示范例中的乌鸦,归于道德谱系中的反串,在悖论中寻找岁月的剥蚀感。”语言造成的神秘。这只乌鸦也在警醒世人:诗也是不确定的,充满着可能。

在于坚的诗中,乌鸦又是一个存在者。不妨想象一下,乌鸦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无非就是食物与繁衍,这几乎是所有除人类以外的生物活着的目的,对于野外的乌鸦而言,种种有关乌鸦的文字都是虚妄,唯有它之所需才是“真实”的。同样,作为一个存在者,乌鸦在诗中的所有表现都是奔着这种“真实”去的。“存在”与空洞的理论无关,它不是某种预先设定好的概念,存在是当下可感的一种状态,可以被描述。

以上所言也牵涉现象学的问题。打个比方,我们在描述乌鸦的时候已经为“乌鸦是什么”设定好答案,此时,我们描述的便不是乌鸦,而是关于乌鸦的概念或者理论,唯有当我们“放空”自己的时候,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乌鸦之上,并尝试着用自己的经验去描述它,这只乌鸦才是乌鸦。这就是胡塞尔所说的“回到现象本身”。换句话说,我们能描述的只能是我们经验中的事物,这才是可靠的。

显然,于坚诗中的乌鸦是他经验中的乌鸦,于坚只是将它们描述出来。这只乌鸦可能是某个部落的首领,也可能是诗人的老朋友,乌鸦是一个嗓音低沉的歌手,是一个孤独的乘客,是诗人经验中的任何东西,但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诗人写的是那只乌鸦,歌颂的是那只乌鸦,嘲笑的是那只乌鸦,讽刺的是那只乌鸦,玩弄的还是那只乌鸦。于坚对乌鸦的现象学式描述坚持一种个性化,而要达成这种个性化,身体至关重要,因为我们的经验必须经由身体激活,才能成为经验。

海德格尔写过一篇题为《诗人何为?》的文章,借尼采“上帝已死”的断言发挥,提出“诗人何为”的问题:“作为终有一死者,诗人莊严地吟唱着酒神,追踪着远逝的诸神的踪迹,盘桓在诸神的踪迹那里,从而为其终有一死的同类追寻那通达转向的道路。”这一句道出了诗人在“贫困时代”的使命。诗人乃酒神精神的传承者,肉体和灵魂达乎真境,上帝已死,诗人便担负着“神使”的责任,在语言中建筑庙宇、祭台,沟通古今与生死,与万物交感与对话。

于坚的“乌鸦”正做着这件事,它用自己的身体对抗着观念,用自己丰富的经验浇灌着荒原,试图让人们重新审视“诗意”。贫困的时代,诸神远去,诗人何为?于坚没有给出一个标准的答案,也没有这样的答案,他在最近出版的《苏轼记》中提出的“诗性生命”(一种超越性的生命)或许是一种回答,诗人须践行“诗性生命”才可为“终有一死者”指路,才可重建日常生活的“神性”。至此,于坚诗中的乌鸦,其重生、言说、超越,才有了着落,有了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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