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推动军民融合高质量发展

2021-09-28 01:14赵淑珍
中国军转民 2021年7期
关键词:科技人才军民科技成果

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成果评价这个指挥棒。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这个第一推动力,离不开科技人才评价这个指挥棒。军民融合本身就是创新发展的产物,也是最讲求创新、也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必须紧紧抓住科技人才评价这个指挥棒,形成符合新时代发展特点的军民融合型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更好地激发更广大科技人才献身国防事业推动军民融合的激情活力。

一、“破四唯”“立新标”,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创新发展和科技评价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聚焦“四个面向”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逐步确立,人才发展和人才评价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正在形成。但是,与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科研评价依然存在指标单一化、标准定量化、结果功利化等问题,分类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惜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生态环境不够完善,无法充分适应新时代军民融合创新性人才的评价要求。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十大上强调指出:在人才评价上,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所谓“破四唯”,是向既有评价痼疾开刀,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人才评价体系,摒弃论资排辈的选人用人模式,将军地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低效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为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才提供舞台,把精力主要投入到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研发活动中。“破四唯”是奠基之举,“立新标”则是创新之魂。所谓“立新标”,就是要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发出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让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地涌现。只有“破”“立”并举,持续改善军地科技人才评价生态,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才能为建设强军富国固本奠基。具体来说,新时代军民融合型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至少应满足如下条件,即既要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科技人才,用动态的眼光发展地评价科技人才,并根据科技创新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调整评价科技人才的方式,又要提高科技人才对评价的参与感、认同感和获得感,有利于激发最广大科技人员献身科研的科学家精神,有利于科技研发环境的显著改善。

新时代加快完善军民融合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根本目的和实践价值,从个体而言在于帮助科技人才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形成价值改造、价值提升、价值成长的内在机制,从军民融合战略而言在于高效协调军地科技人才、科技资源、科技实践、科技管理和科技战略之间的相互关系,发挥制度优势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激发军地科技人才的创新动力提升创新发展的整体水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尚实效求精准,架构基本的评价体系

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而激发各类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评价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创建新时代军民融合型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当代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内涵在不断丰富,外延在不断拓展,要求对军地科技创新人才的科研领域及科研成果,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对基础理论研究人才评价,着重评价提出和解決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能力,着重评价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潜在应用能力,要多采用国内外同行评价方式。对工程技术研发人才评价,要以技术成果为主,重点评价对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产业瓶颈技术的创新能力和在重大新产品创制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多采用业内评价、第三方评价并重。对应用创新人才要着重评价可以转化和商业化的发明专利,要突出效益指标,主要由市场和用户评价为主。在基础理论、工程技术和应用开发的类别之中和类别之间,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评价分类,充分考虑到军民融合研究对象跨领域、多学科的特点,考虑到评价活动中保密安全工作的需要。

(二)健全科技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当代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已经发生深刻变革,不仅越来越多地依靠团队协作完成,单打独斗取得高质量科技成果几无可能,而且科技创新的贡献也越来越难以简单地量化衡量。这就意味着对科技人才评价需要综合考虑团队协作、个人贡献、成果价值、发展潜力等多方面的因素,一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科学合理地评价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坚决杜绝挂名冒功。二要实行差别化评价,采用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科技研究成果的质量档次和原创价值。三要进一步丰富评价手段,科学灵活采用考核、评审、述职、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力求评价结果与科技人员的实际贡献相统一。四要加快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吸纳军工采购部门、部队代表、军地创新企业、社会行业组织、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积极拓展市场化评价功能,突出军地创新企业的主体地位,规范第三方评价,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

(三)健全科技人才跟踪评价体系。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广度显著扩大、深度显著加深、速度显著加快、精度显著增强,要求对科技人才的评价必须遵循不同类型人才的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与结果、短期与长期相结合。不断跟进军地科技人才的最新科技成果和研究动向,做出动态评估。通过构建数据库推行军地科技人才跟踪评价体系,使评价体系与科技人员的成长规律相统一。把握军民融合科技研发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强化中长期评价、后评价和成果回溯,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健全国防和军队建设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引导军地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探索创新,杜绝急功近利、盲目跟风。

(四)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反馈体系。军民融合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是建立在对科技人才和科技活动的客观认识的基础之上的,科技创新实践在不断变化,要求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具备相应的反馈调整机制,运用科技人才能力、科技创新成果、科技产出收益等反馈指标,不断优化评价体系。同时,制定评价规则要广泛采纳和吸收军地融合型科技人才的意见建议,在评价的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务实透明,在评价的具体标准上要做到尽可能全面客观合理,形成最大最广泛共识,形成激励军地科技人才成长发展、提高军地科技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正向激励。

三、重服务谋协调,配套完善的评价生态环境

构建良好的科研评价生态环境,既要借鉴国际经验,也要有中国特色,需要军地科研人员、军地创新企业、科研院所、专利部门、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方等共同参与,各方合力探索一条市场化路径,加速国防和军队科技成果向现实战斗力生产力转化,推动军民融合不断走向深入。

(一)推行“揭榜挂帅”制度

实行“揭榜挂帅”机制,让心怀“国之大者”的人担纲主角,切实提升军民融合科研项目和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转化率,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命题。“揭榜挂帅”重大改革应突出如下特点:一是围绕最终国防和军队建设用户重大需求,由最终用户和相关科技人员密切沟通,明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应用场景、核心指标等形成榜单。二是榜单申报不设门槛,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负责人无年龄、学历、资历和职务职称要求。三是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四是将最终用户意见作为基本考量要素,通过实地勘察、仿真评测、应用环境检测等方式开展考核,并视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经费,对实施不力的及时叫停。五是项目验收采用现场验收、最终用户和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在应用场景下开展,保证评价效果。

(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在科研单位研究成果的市场转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重点要优化专利技术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国防和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军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自主处置权,完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完善各军工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明晰科研成果的产权归属,为军工企业早期介入科技研发、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条件。建议由军委后勤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联合,建立国家级的军民融合知识产权机制,从源头创新到产业化市场化每个环节,吸收高质量的专利信息情报服务机构和高级专家学者参与。

(三)改革完善薪酬报偿制度

完善军民融合科技人才奖励体系,向原创性的科技创新倾斜,向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倾斜。确立军地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在科技人员和科技奖项的评选中,要向真正在创新一线的企业科技人员和团队倾斜。奖励面不宜过宽,要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探索“现金+股权”的混合转化模式,推进重大成果转化,既能让科研人员获得现实收益,又通过股权激励减轻受让企业的成本压力,使科研人员切身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有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引导国防军事专利“脱虚向实”,取消专利申请资助,减少授权专利奖励,推动专利实现转移转化。用好职称评定“指挥棒”,在职称晋升和科研考核中增加成果转化权重,细化完善有利于转移转化的评估政策,鼓励广大军民融合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四)金融融资支持

中试是国防和军事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必经阶段。搭建技术集成的中试基地,给予必要的政策、資金等配套支持,是提高军地科技人才军事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关键一环。军地双方要积极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军民融合“种子基金”等方式继续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的投入力度,支持军地企业、军地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中试基地方面加大投入,借助第三方平台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全价值产业链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技术转移示范区。军地双方也需要创新举措拿出实招,为企业需求与科研单位牵线搭桥,解决好军地之间信息不对称和技术对接盲区问题。

(五)加快培育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

为加快推动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率,加快建设高质量、国家级的军民融合技术交易市场,加大金融投资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军地高校、科研机构、军工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用市场化手段有效解决当前军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军民融合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问题。按照科研、管理、支撑、转化四种类型,对军民融合科技人才进行分类评价,为真正将熟悉军民融合产业和军工市场需求,在成果示范推广、企业运营等方面能力突出的转化人才提供广阔天地,逐步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军民融合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

(作者简介:赵淑珍,天津仁爱学院思政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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