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子秦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 景洪 666100)
女性处于妊娠期时,其机体对药物的代谢能力与非妊娠期时相比具有较大差异。女性若在妊娠期内服用药物,部分药物可通过胎盘直接进入胎儿体内,由于胎儿的肝脏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其机体对药物的代谢能力较差,从而可导致其发生因药物积蓄体内引起的中毒现象[1]。女性在妊娠期不可能禁用所有药物,因此妊娠期药物咨询的工作十分重要。为此,临床上需对进行用药咨询及实施用药治疗的妊娠期女性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其用药的合理性及安全性,避免对其胎儿造成不可逆的损害[2]。本文对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用药指导的100例妊娠期女性进行研究,旨在分析对妊娠期女性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进行用药指导的效果。
将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期间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用药指导的100例妊娠期女性作为研究对象。这100例妊娠期女性签署了自愿参与本研究的知情同意书。将这100例妊娠期女性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对照组(n=50)和观察组(n=50)。观察组妊娠期女性的年龄为21~35岁,平均年龄为(26.78±3.14)岁;其孕周为22~29周,平均孕周为(24.17±1.58)周。对照组妊娠期女性的年龄为22~36岁,平均年龄为(26.19±3.20)岁;其孕周为21~29周,平均孕周为(24.68±1.73)周。两组妊娠期女性的年龄、孕周等一般资料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对对照组妊娠期女性进行常规用药指导,方法是:1)对不同阶段的妊娠期女性进行健康宣教,包括不同妊娠阶段女性的身体变化、用药特点及其他相关的注意事项。2)对不同阶段的妊娠期女性进行有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内容包括是否可以服用某种药物、用药剂量的控制范围、不慎服用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的药物后应当如何应对等。对观察组妊娠期女性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进行用药指导,方法是:1)提前建立安全用药的意识。由临床医护人员成立妊娠期女性安全用药3 A法则管理小组,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分享临床经验,总结妊娠期女性常见的用药问题,相关问题主要是:(1)已经处于妊娠期且服用药物,是否会影响胎儿的发育。(2)处于妊娠期且存在用药需求,是否可以用药。(3)不知道能否用药,请药师推荐。(4)其他问题。处于不同妊娠阶段的女性,其咨询的药品种类也不相同。如孕早期女性主要咨询感冒药、抗感染药物及紧急避孕药。孕中期女性主要咨询维生素类药物、微量元素类药物及降压药物。孕晚期女性主要咨询与泌尿系统、胆汁淤积综合征相关的用药方法。为此,临床上需提前对妊娠期女性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以帮助其建立良好的安全用药意识。2)避免盲目作出决定。妊娠期女性在实施用药治疗前,需明确所用药物的注意事项,如用药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的产生机制。在综合衡量用药的利弊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用药治疗。目前,临床上已经证实利巴韦林、异维A酸等常用药物可导致胎儿发生严重畸形,因此,服用过该类药物的女性应避免在用药后的3个月内怀孕。观察组中有1名女性近期接种了麻疹疫苗,其咨询在接种疫苗的一周内是否可以受孕。麻疹疫苗属于减毒疫苗的一种,具有一定的毒性,可影响胎儿的发育。根据3 A用药法则中“避免原则”的规定,医护人员建议该女性在接种疫苗的3个月后再受孕。除此之外,0~2周的孕早期女性常咨询服用过药物是否会影响胎儿发育等问题。对此,医护人员应告知孕早期女性避免独自做出是否继续妊娠的决定,并将所服用的药物种类、剂量及具体的用药时间告知专业的医护人员,经过进一步评估和检查后,其再和家人共同做出是否继续妊娠的决定。3)进行用药治疗与实施用药管理措施需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妊娠期女性从妊娠第3周开始已经明确自己的妊娠状态,其咨询的问题多以是否可以进行用药治疗、如何用药等为主,并渴望得到科学的用药指导。为此,药师应根据咨询者的临床表现、妊娠时间及所用药物的详细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并对其进行细致耐心的解答。在观察组妊娠期女性中,有1例女性在妊娠第4周时进行用药咨询,其病情为胃肠炎复发,左氧氟沙星胶囊的说明书上明确表明妊娠期女性禁用此药,因此其询问自己是否可以用药或应该使用什么药物替代该药。药师告知该女性,在妊娠的2周内均属于“相对安全期”,此时可以服用左氧氟沙星胶囊且用药后不会对孕卵造成影响。妊娠的第3周~第3个月是药物的致畸期,在此期间服用左氧氟沙星胶囊可导致胎儿发生畸形,因此不建议服用该药物。
对比两组妊娠期女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费用、住院费用、住院时间及各种药物的用药安全性评分。使用本院自行设计的《妊娠期女性用药安全性评价量表》从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性、营养素使用的安全性、激素类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及中药使用的安全性4个维度对患者用药的安全性进行评分。每个维度包括15个评价内容,每个评价内容为3分,每个维度的总分为45分,4个维度的总评分为180分。患者的总评分越高,表示其用药的安全性越高。
对本次研究的数据均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23.0进行处理。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比(%)表示,采用χ²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与对照组妊娠期女性相比,观察组妊娠期女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费用及住院费用均更低,其住院的时间更短,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 两组妊娠期女性抗菌药物使用费用、住院费用及住院时间的对比(± s)
表1 两组妊娠期女性抗菌药物使用费用、住院费用及住院时间的对比(± s)
组别 抗菌药物费用(元)住院费用(元) 住院时间(d)观察组(n=50)810.45±162.89 5897.19±271.34 7.29±1.45对照组(n=50)2087.62±219.67 9888.98±384.42 18.67±1.98 P值 <0.05 <0.05 <0.05
与对照组妊娠期女性相比,观察组妊娠期女性抗菌药物、营养素、激素类药物及中药使用安全性的评分均更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2 两组妊娠期女性用药安全性评分的对比(分,± s)
表2 两组妊娠期女性用药安全性评分的对比(分,± s)
组别 抗菌药物使用安全性的评分 营养素使用安全性的评分 激素类药物使用安全性的评分 中药使用安全性的评分观察组(n=50) 42.32±4.17 43.90±3.57 42.19±3.09 43.38±3.17对照组(n=50) 31.87±3.67 32.90±3.65 30.87±4.12 32.17±3.76 P值 <0.05 <0.05 <0.05 <0.05
妊娠期用药不仅关系到母体的健康,同时也与胎儿的生长发育密切相关,妊娠期用药不合理易导致胎儿畸形。近年来,随着我国妊娠期女性用药咨询需求度的逐年上升,医院对药物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3]。传统的妊娠期女性用药管理主要以进行常规统一的用药宣教及用药指导为主,但效果并不理想。多数妊娠期女性在接受常规药学管理后,其药物使用不当的发生率及用药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仍较高。有学者提出,临床上可对妊娠期女性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进行用药管理[4]。安全用药3 A法则是指提前建立安全用药意识(简称提前,即Advance);避免盲目作出决定(简称避免,即Avoid);进行用药治疗与实施用药管理措施需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简称获得,即Acquire)[5]。与传统的用药管理相比,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对妊娠期女性进行用药管理能够提高其用药的合理性,降低其用药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改善其妊娠结局[6]。在本次研究中,与对照组妊娠期女性相比,观察组妊娠期女性使用抗菌药物的费用及住院费用均更低,其住院的时间更短,其抗菌药物、营养素、激素类药物及中药使用安全性的评分均更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对妊娠期女性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进行用药管理是切实可行的,可有效避免其滥用药物,提高其用药的安全性。从医院绩效评价的角度而言,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进行用药管理可有效节省医疗资源,优化医院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加快组织目标的实现速度。对妊娠期女性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进行用药指导的优势有:1)能提前了解妊娠期女性的基本情况,帮助其提前建立安全用药意识,有效避免其发生用药安全事故。2)可避免妊娠期女性盲目作出用药决定,确保其在用药前会听取医护人员的建议,进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遵医嘱用药。3)可确保妊娠期女性在进行用药治疗时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避免发生不良反应。4)可全面了解妊娠期女性的身体状况及潜在的用药风险,对其进行个性化给药指导,保证临床用药的正确性。5)能够纠正妊娠期女性的错误用药常识,帮助其建立科学、正确的用药意识。安全用药3 A法则的建立与应用对妊娠期女性的安全用药指导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够有效提升妊娠期女性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并可降低妊娠期女性不必要的药物费用。本次研究的结果证实,对妊娠期女性使用安全用药3 A法则进行用药指导的效果确切,可有效地提高其用药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