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国,刘 洋,陈家贤
(山东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家族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80%以上的民营企业是以家族企业形式存在的[1],即使在A股上市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占比也已达到55.7%[2]。近年来,中国的家族企业进入代际传承阶段,而家族企业却面临着家族二代不愿接班、非主动接班和对职业经理人缺乏信任等问题[3]。百年家族李锦记家族治理的成功实践,使其成为华人家族治理与传承的典范;职业经理人方洪波“接棒”何享健,带领美的成为首家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中国白电公司。家族企业在创立与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在家族成员与职业经理人两种不同性质高管之间进行艰难抉择,其结果也将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及未来的发展前景产生深远的影响。不仅如此,控股家族是否退居“幕后”,甚至会影响到投资者、债权人、中介及监管机构等诸多利益相关者,为他们的行为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4]。
近几年来,根据国务院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监管的要求,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问责频次与力度持续增加,已逐渐形成“常态化、重点化、随机化”的监管态势。对于审计师而言,发表审计意见所承担的审计责任无疑会大幅增加[5]。如此一来,审计师可能会通过增加审计费用或者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来对冲相应的潜在风险。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审计师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公司治理情况,研判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6]。基于大中华地区特有的“家”文化特征,中国家族企业更倾向于维护家族内部和谐(1)根据“2018年中国家族企业调研报告”,23%的内地企业和29%的香港企业表示并未发生家族内部冲突,而全球平均值为17%。,家族企业中的家族化管理(2)家族化管理这一概念最早由Corbetta和Monemerlo提出,是指家族成员参与企业管理、决策。是解决公司治理结构中委托代理问题的一种理性选择[7]。那么,在家族企业高管团队中配备家族成员以及家族成员间的亲属关系,会不会影响家族企业的审计风险,进而影响审计师的审计计划、审计投入和审计收费呢?亦即家族化管理是否影响审计师风险决策?如果是,其作用机理是什么?
基于此,本文就家族企业的家族化管理对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影响及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并运用2013—2017年A股上市家族企业样本进行实证检验。相比现有文献,本文主要贡献在于:第一,国内关于家族成员管理权涉入的研究,大多是研究其对企业自身产生的影响,如企业绩效、创新能力等,仅少数文章研究了家族涉入与审计供求之间的关系。本文在结合以往研究的基础上,从中介效应的视角研究了家族化管理对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第二,亲缘关系是家族企业有别于其他企业的根源[8],本文对家族企业高管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这一指标进行衡量,来进一步检验和解释家族成员之间的亲缘关系对于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影响。第三,以往对家族企业治理与审计的相关研究主要停留在静态层面,本文对家族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进行划分,探究了在企业不同生命周期家族化管理对审计师风险应对行为的动态影响,拓展了相关研究。
在中国家族企业中,家庭成员通常占据重要职位并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家族化管理这种非正式的关系治理在组织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以往研究发现家族化管理可能对企业很多方面都产生积极影响。家族作为一个人格化交易的群体,其内部的声誉机制能有效抑制道德风险。在家族企业内部,业主倾向于信任家族代理人,这有利于消除业主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9]。在亲缘利他主义下,家族高管个人的效用函数包含其他家族成员的利益,其更多地充当家族财富的“管家”角色,因此,相较于显性契约的薪酬激励等治理机制,信任、情感等弹性机制会产生更明显的效果[8]。家族成员担任高管使得会计报告因为管理者的机会主义动机而被操纵的可能性降低[10]。而家族涉入水平越高,基于保护社会情感财富(Social-emotional Wealth,SEW)的目的,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可能性也越低[11]。同时,基于对家族声誉及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家族成员管理权涉入对内部控制有积极影响[12],也会促使企业更多地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提高企业创新水平[13-14]。随着外部制度环境的完善,正式的家族治理制度与非正式的关系治理越来越表现出协同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家族企业的治理效率,提升了公司价值[15]。然而,家族化管理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某些不利影响。其一,由于控股家族对企业经营、财务决策有着最高话语权,加之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使得控股家族有能力也有动机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行为等攫取更多的家族私利[16],进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其二,由利他主义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搭便车问题也会给企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也有研究指出,当控股家族成员担任高管时,控股家族的企业嵌入程度、声誉及社会地位相应提高,而声誉机制的存在会对家族高管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其私利行为也更易被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等发现。因此,对于上述私利行为,控股家族需要对其收益和成本进行谨慎考虑与权衡[4]。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审计师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从所有权、治理结构等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17]。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公司治理风险的评估会影响审计决策过程,从而影响审计收费和审计意见。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控制代理问题的有效措施,能够减少企业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从而降低审计费用和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往对家族企业治理与审计师决策的研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方面,由于第一类代理问题较少,预计家族企业对审计质量的需求较低,因而审计师对审计风险感知的程度和最终收取的审计费用也较低[18-19];另一方面,家族企业从事欺诈活动的强烈动机可能会增加审计风险,为了减轻这些风险,审计师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并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20]。这种相互矛盾的论据使得家族企业的审计师决策相关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和细化。Al-Okaily也指出,需要进一步从审计供给角度研究家族企业内部治理的异质性如何影响审计师的决策过程及结果,包括审计定价和出具的审计意见[21]。
传统代理理论从审计需求角度出发,认为与非家族经理相比,家族经理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利益更为一致,这可以缓解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和对审计工作的需求[19,22-23]。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基于契约和经济人假设的委托代理理论对家族化管理的审计风险的解释突显出局限性,其在不能充分解释人类行为复杂性的同时,过分简化了人类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运作方式[24],忽略了家族高管可以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事实[25]以及道德范式、关系纽带和家族声誉对高管行为与审计师风险决策之间关系的影响。
根据基于社会人假设的管家理论,家族企业经理人自认为是家族财富的“管家”,会更多地表现出“管家”行为,家族、血缘的纽带关系使得家族高管倾向于遵从家族实际控制人的意志,与控股股东建立一种坚固的信任和合作关系,出于对公司未来价值及家族传承等的考虑,在经营过程中也会重点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更加谨慎地进行战略决策[26-27]。而基于社会情感财富理论,家族高管更加重视家族声誉与永续发展、归属感与情感需求等非经济效益[28],出于对SEW的保护、风险规避和企业长期利益的考虑,家族成员担任高管在进行决策时面对风险更加谨慎、保守[29]。由于家族成员更加关注长期目标、家族声誉和企业的法律风险,家族高管可能倾向于披露更多的公司信息,尽可能降低公司面临诉讼风险的概率[30]。与西方家族企业相比,中国家族企业更看重亲缘关系,中国家族企业的亲缘利他行为更加明显。在正式制度有待完善的情况下,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宗族文化以及“修身齐家”的“大我”精神,淡化了家族成员追求目标和利益方面的异质性,为亲属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了信任基础[31]。家族成员高管与控股股东之间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使得管理层因机会主义动机操纵会计报告制造虚假业绩的可能性减小,这可能会降低审计师对企业的风险评估水平。
与此同时,已有文献表明,家族企业比较容易出现虚假报告和重大错报[32],这与企业特殊的内部非正式治理机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由于我国家族企业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股权的高度集中使得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很有可能会为了私人利益而实施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资产等机会主义行为[33]。而在公司高管由家族成员担任的情况下,控制权、所有权以及管理权同时掌握在控股家族手中,这样,控股家族不仅牢牢掌控着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其对中小股东的侵占行为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家族成员高管有动机也有能力通过发布对公司有利的消息并隐藏坏消息,或者通过操纵会计盈余信息等方式来隐匿控股家族对其他股东进行利益侵占的行为[11]。因此,从审计供给的角度来看[34],家族成员担任高管可能使得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更加薄弱,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也相应增大,这使得审计师的计划与决策受到影响,审计师可能会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从而向家族企业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或者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以使自己免受声誉损失和少数股东带来的潜在诉讼风险[20]。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两个竞争性假设H1a和H1b。
H1a:家族化管理降低了审计费用和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
H1b:家族化管理提高了审计费用和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
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说明了我国乡土社会的人际特征,首先是以己为中心,然后基于血缘关系由近及远建立关系网络。考虑到中国家族企业对亲缘关系的重视,本文在研究家族管理者与外部管理者所带来的审计风险的差异基础上,根据“差序格局”理论,进一步讨论亲缘远近程度的差异对家族企业审计风险的影响。
与非家族成员利益相关者相比,家族成员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将家族成员凝聚在一起,使他们可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着较高程度的信任与包容,保持利益与目标的较大的趋同性。但实际上,参与家族企业团队生产活动的各个家族成员不仅具有利他动机,也具有自利性,他们也会追逐自身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效用最大化[8]。与非核心家族成员相比,核心家族成员(如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之间代理冲突更小,家族企业中实际控制人则处于最核心地位,可视为“极端亲缘”,自利动机与监督成本也最低。而与实际控制人关系较远的亲属对于家族企业的情感依赖程度则较低,相对于归属家族的实质性非经济利益与可持续发展,他们更关注企业短期经济利益,具有“去家族化”倾向[35]。控股家族与管理者的亲缘关系越近,两者之间的利益一致性越高,家族高管的机会主义动机及其操纵会计报表制造虚假业绩的概率可能也会越低,这使得企业的审计风险降低,进而影响审计师的定价决策与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
但是,在我国法治环境尚不完善的背景下,控股家族也会凭借其所拥有的控制权,通过掏空等行为侵占其他股东利益。而家族高管与控股股东亲缘关系越近,越有动机和能力通过盈余操纵等方式隐瞒其侵占行为,从而降低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可靠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有可能向公司索取更高的审计溢价或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以减少潜在的诉讼风险。综合而言,家族企业高管与企业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可能会影响审计师对企业的风险评估水平,从而影响审计费用与审计意见。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竞争性假设。
H2a:家族企业高管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越近,审计费用和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越低;
H2b:家族企业高管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越近,审计费用和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越高。
本文家族企业研究样本来自国泰安(CSMAR)家族企业数据库。由于家族成员亲缘关系数据截止年份为2017年,故本文选取2013—2017年A股的家族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对家族企业的界定我们参考赵宜一和吕长江的做法:实际控制人是一个自然人或某个以血缘、姻缘为联结的家族的企业[8]。另外,我们还剔除以下样本:(1)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2)剔除ST及*ST公司;(3)剔除观测值缺失的样本。最后本文共得到6466个公司年度观测值。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和99%分位数进行Winsorize缩尾处理。
本文对样本中家族化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初步统计,统计结果见表1。由表中可以看出,超过80%的家族企业高管由家族成员担任,并且总经理和董事长皆由家族成员担任的样本接近50%,未由家族成员担任高管的企业仅占17.21%,说明由家族成员担任高管是家族企业中的普遍现象。
1.变量说明
(1)审计师风险决策
在被解释变量方面,本文用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fee)和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Type)衡量家族企业审计师风险决策。相对较高的审计费用或者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是审计师加强审计风险应对的具体表现。
(2)家族化管理
在解释变量方面,本文用家族成员是否担任企业高管(Executive1)以及家族成员担任企业高管的具体情况(Executive2)两个变量作为家族化管理情况的衡量,具体Executive1及Excutive2的取值情形见上表1。若企业总经理或董事长由家族成员担任则Executive1=1,若企业总经理和董事长均由非家族成员担任则Executive1=0;若企业总经理和董事长均由家族成员担任则Executive2=2,若家族成员仅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即两个职位中有且仅有一个由家族成员担任)则Executive2=1,若家族成员均未担任企业总经理和董事长则Executive2=0。
(3)亲缘关系
在家族企业高管与实际控制人亲缘关系的衡量方面,
本文参考赵宜一和吕长江对于亲缘关系的衡量方式[8],用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亲缘关系(R_Type1)、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亲缘关系(R_Type2)两个有序变量。家族企业高管(总经理或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从亲近到疏远可以分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女婿(或儿媳)、其他远亲以及非家族成员七种,与之相对应,亲缘关系R_Type1或R_Type2的赋值依次为6、5、4、3、2、1和0七个数值。当高管由非实际控制人的家族成员担任时,若企业存在多个实际控制人,以高管与持股比例最高的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为准。
(4)控制变量
参考褚剑等以及薄仙慧和吴联生的做法[36-37],本文选取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营业收入增长率、企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经营现金净流量、财务违规、会计师事务所类型、企业亏损情况、应收账款与存货占比以及是否处于避亏区间等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说明见表2。
2.模型设定
本文构建模型(1)和模型(2)检验家族化管理以及企业高管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对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影响。模型(1)采用公司层面的固定效应模型,模型(2)采用Logit模型。
feei,t=α0+α1Executivei,t/R_Typei,t+α2Levi,t+α3Roai,t+α4Growthi,t+α5Sizei,t+α6Idri,t+α7H_10i,t+α8Aufirmci,t+α9CFi,t+α10Violationi,t+α11Big8i,t+α12Recinvi,t+∑Year+∑Industry+εi,t
(1)
Typei,t=β0+β1Executivei,t/R_Typei,t+β2Levi,t+β3Roai,t+β4Growthi,t+β5Sizei,t+β6Idri,t+β7H_10i,t+β8Aufirmci,t+β9CFi,t+β10Violationi,t+β11Lossi,t+β12Avoidlossi,t+∑Year+∑Industry+εi,t
(2)
表3 描述性统计
表3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亲缘关系(R_Type1)和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亲缘关系(R_Type2)的均值分别为2.59和4.81,说明相比于总经理,家族企业董事长一般由与实际控制人亲缘关系较近的家族成员担任;第一类代理成本(Mnfee)最大值为0.615,最小值为0.0106,说明不同家族企业的第一类代理成本有较大差异。
1.家族化管理与审计师风险决策
表4列示了家族化管理与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多元回归结果。第(1)列Executive1的系数为-0.034,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即家族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由家族成员担任时,审计费用更低。第(2)列Executive2的系数为-0.032,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家族成员参与管理企业的程度越大,审计费用越低。第(3)列Executive1的系数为-0.805,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家族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由家族成员担任时,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更低。第(4)列Executive2的系数为-0.431,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家族成员参与管理企业的程度越大,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越低。可以看出,以上结果支持假设H1a,而不支持假设H1b。我们认为可能的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处于第一代即创办人在位阶段(3)尽管我国家族企业正处于代际传承阶段,但是只有少部分家族企业完成了代际传承,多数家族企业仍然是第一代创办人管理企业。来自CSMAR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家族成员参与管理的家族企业中,有78.69%的家族企业仍处于第一代创办人管理企业(担任总经理或董事长)的阶段。,创办人往往更关注家族的声誉和家族财富的稳定传承,因此,该家族成员高管作为家族财富的传承者,更加倾向于关注公司的长期价值和可持续发展,“掏空”和“攫取私利”的动机会相应减弱[26,38]。第二,我国家族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多处于稳定状态(4)经过计算,在本文的样本企业中,78.99%的家族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样本期间内未发生变化。,稳定的家族控制使得控股家族在企业经营管理时往往关注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从而也会减少其侵占公司利益的可能性[38]。因此,我们认为在当前背景下,家族化管理带来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可能并不明显,反而更能够通过家族成员的利益趋同效应和缓解第一类代理问题而降低企业审计风险,进而降低审计费用和非标审计意见的出具概率。
2.家族成员亲缘关系与审计师风险决策
表5列示了家族成员亲缘关系与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多元回归结果。第(1)列R_Type1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即家族企业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越近,审计费用越低。第(2)列R_Type1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家族企业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越近,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越低。第(3)列R_Type2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即家族企业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越近,审计费用越低。第(4)列R_Type2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家族企业董事长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越近,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越低。可以看出,与前文的检验类似,检验结果支持假设H2a,不支持假设H2b。
上述结果已经验证了家族化管理与审计费用和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概率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如上文的理论分析所述,家族化管理之所以能够影响审计师风险决策,从而降低审计费用以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概率,其原因主要在于作为一种非正式治理机制,家族成员参与管理能够通过“利益趋同效应”与降低信息不对称性缓解第一类代理问题,从而有效地制约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企业的审计风险。对此,本文用管理费用率(Mnfee)衡量第一类代理成本,将其作为中介因子,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表4 家族化管理与审计师风险决策
表5 家族成员亲缘关系与审计师风险决策
Mnfeei,t=δ0+δ1Executivei,t/R_Typei,t+δ∑Controls+∑Year+∑Industry+εi,t
(3)
feei,t=η0+η1Executivei,t/R_Typei,t+η2Mnfeei,t+η∑Controls+∑Year+∑Industry+εi,t
(4)
Typei,t=γ0+γ1Executivei,t/R_Typei,t+γ2Mnfeei,t+γ∑Controls+∑Year+∑Industry+εi,t
(5)
表6 第一类代理成本的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参考温忠麟和叶宝娟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39],构建模型(3)至模型(5),结果如表6和表7所示。从表6的列(1)和列(2)可以看出,Executive1和Executive2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家族化管理能够显著降低第一类代理成本。从表6的列(3)与列(4)可以看出,在加入Mnfee之后,Executive1和Executive2的系数仍然显著,但Mnfee的系数不显著,本文用偏差校正的非参数百分位Bootstrap法直接检验中介作用的原假设H0:δ1×η2=0。δ1×η2在95%置信度下的置信区间分别为[-0.0069,-0.0015]和[-0.0044,-0.0014],可以发现,以上两个置信区间在小于0的范围内,且δ1×η2与η1同号,所以第一类代理成本(Mnfee)是家族化管理影响审计费用的部分中介变量,即家族化管理可以通过降低企业第一类代理成本来降低审计费用。从表6的列(5)与列(6)可以看出,在加入Mnfee之后,Executive1、Executive2和Mnfee三者的系数均显著,所以第一类代理成本(Mnfee)是家族化管理对非标审计意见产生影响的部分中介变量,家族化管理可以通过降低企业第一类代理成本降低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概率。类似地,表7的结果也表明,第一类代理成本(Mnfee)是企业高管与实际控制人的亲缘关系(R_Type)对审计费用与非标审计意见产生影响的部分中介变量。
表7 第一类代理成本的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进行了如下检验,以验证上述结论的稳健性:第一,采用董事会中家族成员占比来衡量家族化管理的程度,重新对模型(1)和模型(2)进行检验;第二,剔除样本中间接创办的家族企业,重新对模型(1)和模型(2)进行检验;第三,为了排除研发费用对第一类代理成本衡量准确性的干扰,本文剔除管理费用中与研发费用相关的明细项目,并重新计算管理费用率进行中介效应检验;第四,为了缓解样本自选择问题对本文结论的影响,本文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对Executive1=0和Executive1=1的两组样本进行1∶1配对,选用配对样本重新对模型(1)和模型(2)进行检验。上述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前文检验结果一致(限于篇幅,相关回归结果省略,留存备索)。
国内外早期研究发现,家族企业的终极控制人往往会采用金字塔形结构、交叉持股以及多重控股等方式控制上市公司[40]。随着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程度越来越高,控股家族只拥有较少的现金流权就能实现对控制链上企业的实质性控制。当家族拥有的控制权显著地超过他们的现金流量权时,就有更强的能力采取各种隐秘的“隧道行为”转移公司资产或利润,侵占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因为“隧道挖掘”等机会主义行为承受的财务后果相对较小,家族股东从事“掏空”和道德风险的动机就会更加强烈[41]。控制性家族和其委派的家族高管在目标与利益上具有一致性,这样的制度安排使得管理者的行为决策往往以维护家族利益为出发点,更倾向于掩盖公司真实业绩以及控股股东对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侵犯[42]。因此,尽管家族成员担任高管带来的利益趋同效应会降低企业的第一类代理成本,从而减小管理层因自身的机会主义动机而操纵会计报告的概率,但是在家族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程度较高的情况下,家族成员担任高管却会增大管理层通过降低信息披露质量或者操纵会计盈余信息等方式对中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的可能性,从而增大企业的审计风险。家族企业两权分离程度的提高可能会削弱家族化管理对降低审计费用与审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概率的作用。
本文将样本中两权分离度处于上四分位数以上的样本视为两权分离度高组,两权分离度处于下四分位数以下的样本视为两权分离度低组,分组回归结果如下表8所示。表8中,Executive1和Executive2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在两权分离度低组中显著为负,但在两权分离度高组中反而为正。Executive1和Executive2对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可能性的影响在两权分离度低组中显著为负,在两权分离度较高组中为负但是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家族化管理在两权分离度较低的家族企业中会降低企业审计风险,但是在两权分离度较高的家族企业中,家族化管理对企业审计风险的降低作用不明显甚至会增大企业审计风险。
表8 两权分离度的调节效应检验
企业发展是动态变化的过程,会经历创立、成长、成熟和衰退等阶段,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特征[43],面临不同程度的公司治理问题。家族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家族成员的参与程度不同,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也存在差异[44]。在企业发展的前期,初始资本主要来源于企业主自身及其家族,家族成员间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利他主义、共同的信仰及价值观形成了强大的向心力和创业动机,使得家族成员利益趋于一致,也能够减少家族成员搭便车等行为。在这个时期,家族管理权涉入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有效。随着企业的发展进入到成熟期,家族成员积累了一定的家族财富,企业影响逐渐扩大,家族化管理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下述负面影响:财富分配问题引发家族内部利益冲突;利他主义容易导致家族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当然,企业的代理问题不仅受到“利他主义”这种内部因素的影响,还受到社会信任水平的影响。李新春认为,我国的家族企业私人信任极高,而社会信任则很低,在这种低社会信任度的环境下,家族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的监督成本、保证成本很高,并且管理者的机会行为很容易使公司遭受损失[45]。因此,即使家族成员担任CEO可能会引发一些代理问题,但是相对于引入职业经理人来说,依然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到企业发展后期,家族内部冲突愈发强烈,家族成员共同价值观念淡薄,内部凝聚力降低,家族高管更有可能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例如操纵会计信息及削弱内部控制来实现个人私利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审计风险上升[46]。
总而言之,在家族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家族化管理对家族企业的影响并不相同。因此,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家族高管的行为决策可能会不同,进而影响审计师的审计决策。本文按照Dickinson和王云等对企业生命周期的划分方法[47-48],将生命周期成长阶段划分为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三个阶段,并预期在家族企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家族化管理能够显著降低审计费用和非标审计意见的出具概率,但在企业的衰退期,这种降低作用并不显著。
表9 生命周期效应的调节作用检验
分组回归的结果如表9所示。可以发现,在不同生命周期,家族化管理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概率的影响与预期一致;家族化管理对审计费用的影响除成长期外也与预期一致。根据吴炯和邢修帅的研究[49],我们认为成长期家族企业缺乏认知合法性是导致成长期样本实证结果与预期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大多成长期家族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审计业务关系的时间较短,其对审计师而言缺乏认知合法性。审计师对家族企业的“意识形态歧视”使其认为成长期家族企业的审计风险较大,故收取较高的审计费用。因为家族企业有较强烈的动机获得企业的认知合法性,也愿意支付较高的审计费用,所以,在成长期,家族化管理对审计费用的降低作用并不明显。
本文以2013—2017年A股上市家族企业为研究样本,采用审计费用和审计意见类型作为审计师风险决策的衡量指标,实证检验了家族化管理对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家族化管理能够显著降低审计费用和审计师非标审计意见的出具概率,从而影响审计师风险决策,且家族企业高管与实际控制人亲缘关系越近,审计费用和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概率越低;第一类代理成本的降低是家族化管理与家族成员之间的亲缘关系影响审计师风险决策的路径之一;家族控股股东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越低,家族化管理对审计费用和非标审计意见出具概率的降低作用越显著;在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家族化管理对审计师风险决策的影响效果不同,对于处于衰退期的家族企业,家族化管理对审计费用和非标审计意见出具概率的降低作用不显著。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家族化管理能够通过降低企业第一类代理成本影响审计师的决策行为。本文研究结论拓展了公司治理对审计师决策的影响研究。基于本文结论,可得出如下启示:首先,基于家族化管理对审计师决策的重要影响,家族企业应认识到家族化管理在不同阶段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并合理进行高管团队中家族成员的配置,降低治理效率低下带来的审计风险。其次,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决策时,应充分考虑到家族企业治理机制的特殊性以及控股结构的复杂程度,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司现有治理模式,保证审计定价与审计意见的合理性;帮助家族企业进行治理模式的改进,发挥外部审计的治理作用。最后,应继续完善外部制度环境,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帮助正在成长的家族企业应对合法性约束,打破效率低下的“刻板形象”。
本文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本文研究中并没有详细区分家族成员高管的具体特征,比如,家族企业创办人担任高管还是继承人担任高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管理方式上的变化也可能影响审计师的风险决策。另外,本文在中介效应检验中主要分析了代理成本这一基本路径,对于家族化管理影响审计师风险决策的进一步中介路径并没有进行研究,例如,企业的财务稳健性、内部控制质量和盈余质量等,这些都有待在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