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江
近年来,供电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上也开展了相应的变革工作,期间为了更好地提升其规范化管理水平,在评估力度上也做好了相应的优化工作,但在内外部检查工作中,部分供电企业依然存在着记账不明确、手续缺失等未问题,进而导致供电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存在一定的薄弱性。因此本文将针对当前供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业财融合的建议,以期更好地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为了更好地提升供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化水平,在工作思路上就需要做好相应的创新工作,切实从业务前端着手,全面对业务以及财务信息中存在不对称的问题进行优化解决,期间需要针对项目的基本内容建立预算管理平台,切实做好工程竣工的资产管理和决算,进而更好地提升业财融合的一致性,同时为强化供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化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一、供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开展业财融合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供电企业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上提出了优化建议,同时针对部分供电企业在记账随意以及手续缺失的现象,供电企业在会计监管环节更是加强了力度,对财务管理的管控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国家电网也向供电企业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规范化要求,这种财务实时管控的方案也为业财融合提供了重要的契机,进而为优化提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二、业财融合在供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中运用的现状
当前,由于供电企业会计基础管理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实践中还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实施措施,有悖于预算管理编制的宗旨,未能真正发挥业财融合中的全面预算,以下将对其问题进行分析:
(一)供电企业业财融合的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
不完善的供电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阻碍精细化预算管理顺利实施的重要原因。目前,供电企业业务财务一体化预算管理系统还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物资融合行业属于“龙头”项目,需要供电企业从战略层面作出统一规划,其中主要包括供电企业组织文化、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以及人力资源建设等,目前多数供电企业文化更加注重对供电企业规模的扩张性,在管理模式以及发展渠道上存在一定的粗放型,由此将使得整体的投入与价值产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此,迫切需要建立供电企业信息共享透明文化,形成精细化管理模式。二是在组织制度建设上,对预算管理三级责任中心界定不清,由此将导致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职责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是供电企业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缺少程序和标准限定,进而使得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沟通上的不协调性,其中大多数都存在着考核与激励机制只流于形式,进而将导致考核激励的作用难以充分凸显出来。目前,我国的预算指标体系还不完善。“重财务轻业务”的指标体系使得预算考核难以发挥实际性的作用,无法为供电企业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二)业务与财务部门工作目标缺乏一致性
各科室各有其职责范围和目标,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个人利益,对各单位进行资源的管理与配置,而非从组织整体目标的角度进行决策。供电企业业务部门致力于对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重点关注门诊量、出院量、病人平均住院时间等指标的实现,而忽视了照顾病人背后的收入、预算以及成本支出问题,而供电企业的财务部门则更加注重资金流的控制和配置,由此将使得两者在工作中出现脱节的现象,这将不利于提升资金管理的整体效益。期间“开源”的增加也将使得业务科室与财务科室出现不匹配现象,而“增值”科室目标也导致供电企业整体目标的偏离,进而使得供电企业的整体工作效率难以得到提升。
(三)业务与财务系统孤岛,缺乏将两者联通的平台
当前大多数供电企业没有整合信息系统,HIS系统在医疗科室中应用,而财务部门、人事部门为了实现自身的管理往往设有自己的专业体系,期间在财务管理上涉及多元化的制度,而制度在制定内容上缺乏丰富性,其出现仅仅是为了满足本部门建设发展的需求,而忽略了系统之间的必要联系,由此将使得各部门的数据难以得到追溯和共享整合,进而导致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形成孤岛,大部分财务会计系统处于经济业务的末端,不能实现事前控制、事后分析、汇总的综合财务管理系统。
三、供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推进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广业财一体化应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第一,针对信息孤岛问题,实现数据资源信息共享。当前我国许多供电企业在营销数据上依然存在孤岛问题,由此将使得业财一体化的操作效率难以得到提升。针对当前供电企业基础会计业财运转效率不高的现象,需要针对营销账务核算规则不统一以及不规范等问题,做好信息的统计管理工作,切实强化不同信息资源之间的共享和联系,进而为提升信息内容之间的联结性奠定良好基础。第二,针对实收点与财务账单之间的差异性,对财政部门中规定的发票原始凭证以及财务账面应收实收电费、银行到账资金与营销数据实现有效核对。在电力供电企业中,财务人员也面临着诸多诱惑,由于财务部门是供电企业的命脉,所以部分合作人员有可能希望通过财务人员获得更大收益,而内部财产对于其也是巨大的诱惑。同时财务人员也有可能在供电企业当中受到不公正待遇,以上因素都有可能影响财务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全面构建业财一体化的运作体系,促使供电企业的业务管理和财务核算规则能够得到统一,由此更好地对财务总账和营销明细账进行信息匹配,由此更好地為解决业务和财务之间不对称问题奠定良好基础。在业财融合过程中还需要秉承“财务总账、营销明细账”的原则,切实将营销电费关账时间和业务界面充分结合起来,更好地更好地对电费业务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为优化财务信息系统的工作流程奠定良好基础。除此之外,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电价电费业务管理规则,实现对电价电费数据信息的收集和传输,使得营销体系的财务业务实现紧密融合。
(二)实现业务转移,降低财务风险
在业财融合的背景下,供电企业基础会计需要积极转变业务处理的思路,将多种业务活动与财务管控结合起来,进而为促进公司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础。期间需要将业务工作与财务核算充分结合起来,例如电力供电企业在于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时,要做到更好地规避收款风险,在发票和收据上更加需要基于电力供电企业的基本指标实现对外业务发展,围绕合作方的基本利益实现对业务信息的综合管理,进而为确保基础会计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