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金融结构与居民创业

2021-09-26 07:49
南开经济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创业项目居民融资

高 超 蒋 为

一、引 言

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已经普遍被视为中国经济在过去四十多年里高速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追本溯源,居民创业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居民创业与经济增长实际上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前者是微观动因,后者是宏观结果(Schumpeter,1934;Baumol,1990;李宏彬等,2009;李坤望、蒋为,2015)。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逐渐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变,民间的创业活力将进一步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平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在此背景之下,中国政府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期进一步激发民间创新、创业的活力。

创业作为一种投资活动,其首要前提是拥有足够的资金。然而,对大多数居民而言,仅仅依靠自有资金通常无法满足创业的资金需要。因此,外部资金的可得性就成为影响居民创业决策的关键因素。居民创业的外部融资无非两种途径: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民间借贷的渠道具体表现为:居民利用自身或家庭的社交关系网络向亲戚、朋友借款,从而为创业筹集资金。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关系型”社会(Yang,1994;Bian,1997),依靠社交关系网络的民间借贷对创业融资的作用不可小视。对此,已有研究对社会网络对居民创业的影响及其机制给予了较多关注(马光荣、杨恩艳,2011;胡金焱、张博,2014;郭云南等,2013)。然而,依赖个体或家庭社交关系网络的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正式制度之外的融资渠道有其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依赖社交关系网络融资的规模和可持续性都相对有限。另一方面,这种融资方式高度依赖“关系”:一个拥有创业才能和创业机会但没有“关系”的人,仍然会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创业。因此,依赖社交关系网络的民间借贷虽然是居民创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但是显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创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鉴于此,本文将研究视角转向对缓解融资约束从而激发民间创业活力更具普遍意义的外部融资途径——正规金融体系。事实上,随着近些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和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中国的金融体系呈现出一些独特的制度特征,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影响变得越来越不可忽视,这当然也包括对居民创业的影响。

一般来说,对一国或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衡量主要包括两个维度: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金融深化通常是指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占经济总量(GDP)的比重,是对金融体系相对规模的刻画。金融结构则关注金融体系内部各种金融制度安排的丰富程度及相对重要性(林毅夫等,2009)。在有关金融发展的国际主流文献中,研究者们通常倾向于选择金融深化作为衡量一国或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或金融体系运行效率的一般性指标。其原因在于,金融体系的相对规模通常与金融发展水平高度相关,因而用金融深化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简单、直观。然而,考虑到中国金融体系独特的制度特征以及居民创业融资的特殊性,相比于金融体系的整体规模,金融结构,尤其是地方性中小银行的作用可能是对居民创业融资更重要、更具本质意义的制度因素。仅仅依据金融深化程度来衡量一个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进而考察其对居民创业的影响,会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中国的制度背景之下,国有大型银行具有较强的政府背景和垄断特征,在信贷资源的配置上,除了要考虑预期的获利前景外,还要特别关照国有部门的资金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民营企业尤其是居民的创业项目即便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也未必能够从国有大型银行获得贷款。相比之下,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为代表的地方性中小银行通常市场化经营程度更高,因而更可能有积极性向当地中小民营企业和居民创业项目提供融资。

其次,大量实证研究发现,银行业中存在一种基于规模的专业化分工,即大银行主要向大企业提供贷款,而小银行则主要向小企业提供贷款(林毅夫等,2009)。这种专业化分工背后体现的是大、小银行资产规模的差异及其对规模经济的考虑。大银行资产规模较大,并且银行在审批每笔贷款所需的信息和处理成本不因贷款的规模有太大的差异。因此,出于规模经济的考虑,大银行有能力也更愿意为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大型企业的项目提供贷款。相比之下,小银行资产规模较小,加之分散资产风险的考虑,难以提供大额贷款,只能致力于服务小企业。居民创业项目的融资规模通常不是很大,所以更容易从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银行获得贷款。

最后,上述大、小银行在提供贷款方面的专业化分工还与大、小银行在克服信息不对称以降低贷款风险的方式和能力的差异有关(林毅夫等,2009)。银行信贷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硬”信息,包括企业财务报表等客观的并易于观察、传递和验证的信息;另一类是“软”信息,即关于企业家的经营能力、个人品质、企业所在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居民的创业项目通常缺乏“硬”信息,所以银行对其贷款决策往往只能依赖其“软”信息。相比于国有大型银行内部复杂的层级结构和委托代理链条,地方性中小银行在获取创业者经营能力、当地市场环境、项目盈利前景等“软”信息方面更具优势,所以也更有可能为居民创业项目提供贷款(陈刚,2015;Stein,2002;Berger 和Udell,2002;Berger 等,2005)。

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本文认为,相比于金融深化程度,一个地区的金融结构,尤其是金融体系内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及其相对重要性是影响当地居民创业更为重要和本质性的金融制度因素。因此,本文在考察正规金融制度对居民创业的影响时,同时关注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两个维度,以更加准确地识别影响居民创业的金融制度因素。本文的研究,一方面从地区金融发展尤其是金融结构和外部融资约束的视角,丰富了现有文献对中国居民创业行为的解释;另一方面也深化和丰富了现有研究对金融结构尤其是金融体系内中小银行对地区经济发展的独特作用的理解和认识。①已有文献从多个角度探讨了驱动居民创业选择、影响民间创业活力的因素。一类文献从微观视角出发,聚焦于个体或家庭特征对居民创业活动的影响(李雪莲等,2015;王戴黎,2014;周广肃等,2017);另一类文献则从宏观经济、地区与行业特征以及制度环境的角度出发,着重考察外部因素对居民创业活动的影响,进而解释不同地区之间民间创业活力的差异(陈刚,2015;张龙鹏等,2016;倪鹏途、陆铭,2016)。

具体而言,本文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提供的居民创业信息,实证考察了正规金融制度对居民创业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本文首先考察了正规金融制度对居民创业选择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金融结构的因素,即一个地区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对当地居民的创业选择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且,在考虑了金融结构的因素以后,金融深化程度对居民创业选择的影响程度显著降低。第二,除了创业选择之外,本文还从居民创业项目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雇员人数三个角度,实证考察了正规金融制度对居民创业规模的影响。实证分析表明,与对创业选择的影响类似,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对居民创业规模同样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三,基于不同创业方式和创业行业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差异,本文间接检验了金融结构影响居民创业的作用渠道,发现金融结构对居民创业选择的正向影响主要体现在进入资金需求较大的行业创业和采用资金需求较大的方式创业。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金融结构的确是通过缓解外部融资约束来影响居民创业活动的。第四,如前文所述,依靠社会网络的民间借贷和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是创业外部融资的两种主要途径,本文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发现正规金融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对居民创业的影响存在显著的替代效应。

本文余下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数据、变量与实证策略;第三部分是估计结果及分析,包括基于个体样本考察金融结构对居民创业选择的影响,以及基于家庭样本考察金融结构对居民创业规模的影响;第四部分则实证考察了金融结构影响居民创业的作用渠道以及正规金融与社交网络对居民创业影响的替代效应;第五部分总结全文。

二、数据、变量与实证策略

(一)数据说明

本文有关个体和家庭层面的创业数据来自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2011 年进行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该调查收集了2011 年中国家庭金融微观层面的信息,主要包括人口统计学特征、资产与负债、保险与保障、支出与收入等几个方面,覆盖了中国除内蒙古、新疆、西藏和中国的港、澳、台地区之外的25 个省份,包含了8438 户家庭信息和29463 条个体信息。在个体样本中,如果受访者回答工作性质为“经营个体或私营企业、自主创业”时,则被认定为创业个体。在家庭样本中,如果受访家庭对“去年,您家是否从事工商业经营项目”持肯定回答,则被认定为创业家庭。相比于个体样本,家庭样本还包含创业的行业、方式、规模等更丰富的信息。这样,本文在考察正规金融制度对创业选择的影响时则利用个体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当进一步考察创业的规模、方式、行业时则利用家庭样本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有关金融制度与金融发展的数据来自《中国地区金融运行报告》和《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统计了全国各省级行政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我们可以据此计算出各省份的金融深化程度,即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地区金融运行报告》统计了全国各省级行政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主要农村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等九大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个数、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①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即通常所谓“国有五大行”;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他”主要包括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我们依据中国金融制度的现实和相关文献的做法,把除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资产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即中小金融机构资产占比,作为描述中小银行发展程度和金融结构的指标(姚耀军、董钢锋,2014)。这样的做法有如下两方面的考虑。

第一,如前文所述,国有大型银行在信贷资源配置中普遍存在所有制偏好,同时居民创业项目的融资规模普遍较小,并且金融机构对居民创业项目的贷款决策主要依赖于“软”信息。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了地方性中小银行更有积极性为居民创业项目提供外部融资,所以金融体系中地方性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和相对重要性则是当地居民能否通过正规金融的途径为创业项目获取外部融资的关键因素。因此,本文选择中小银行的资产占比来描述金融结构这个变量①与本文类似,陈刚(2015)也关注了金融结构因素对居民创业的影响。与本文不同的是,陈刚(2015)关注的是金融体系内金融机构的多样性,而本文关注的是金融体系内对居民创业融资影响最直接的地方性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及其相对重要性。。

第二,在对“中小银行”的界定上,我们综合考虑了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业务经营的特点以及已有文献的做法,把除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归为中小银行。在剔除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后剩余的金融机构中,占主要地位的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三类。被剔除的大型银行与本文所关注的中小银行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差异:(1)资产规模。虽然近些年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资产份额有比较明显的下降,但是其在银行业总资产中的份额仍然超过了40%。相比之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中虽然也有少数银行资金雄厚、规模庞大,但是其大部分银行仍然规模较小且实力较弱,不能与国有“五大行”相提并论。(2)经营范围与层级结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属于全国性商业银行,其业务网点遍及全国各地,从总行到各级地方分支机构,层级结构完整、复杂,委托代理链条较长。相比之下,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是地方性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立足于服务本地②虽然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并非中央政府发起建立,其“地方性”的色彩由其名称及总部所在地便可见一斑。因此,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其总部所在地市场的依赖和影响仍然明显超过其他地区,这是其与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在“全国性”上的重要区别。。因此,在获取诸如创业者经营能力、项目盈利前景、当地市场环境等“软”信息方面具有明显优势。(3)政府背景和市场化经营的程度。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具有较浓厚的政府背景,市场化经营程度相对较低,尤其是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相比之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政府背景相对较弱,在经营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市场和盈利等因素,更有积极性为具有较好盈利前景的居民创业项目提供融资。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差异,我们认为把除大型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归为中小银行是符合本文研究意图的。

(二)计量模型与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居民创业选择是一个二元变量,因此本文构建条件概率模型,从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两个维度检验正规金融的发展水平对当地居民创业选择的影响。其计量模型如下:

其中,entrepijk表示i 省份j 家庭k 个体的创业选择,创业为1,不创业为0;deepeningi表示i 省份的金融深化程度,即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GDP 的比重,其值越大表示金融深化程度越高即金融体系的相对规模越大;structurei表示i 省份的金融结构,即银行业中除国有五大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外的中小金融机构的资产占比,度量当地金融体系内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其值越大表示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越高、在当地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越大。本文关注的是核心解释变量deepening 和structure 的估计系数β1和β2,它们分别表示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对居民创业概率的边际影响。本文在回归中同时使用非线性的probit 模型(使用极大似然法来估计)和线性概率模型(使用最小二乘法来估计),以保证估计结果的稳健性。为避免其他因素对估计结果造成影响,式(1)加入了三类控制变量:地区特征变量(Xi)、家庭特征变量(Xj)和个体特征变量(Xk),从而控制和吸收影响创业的其他因素。

本文控制了三个方面的地区特征变量,以尽可能消除地区层面的因素对因果识别造成的潜在干扰。其具体包括:(1)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由于一个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与当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而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可能又会与该地区的居民创业活力具有相关性,所以本文通过加入地区人均GDP 的对数值(lnGDP_p)来控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因果识别的潜在干扰。(2)产业结构的因素。由于一个地区的金融发展以及金融结构可能内生于该地区实体经济的结构即产业结构,而当地产业结构也可能是影响居民创业行为的因素,所以本文通过加入地区层面第二产业(secondary)和第三产业的就业份额(tertiary)来控制产业结构因素的影响。(3)所有制结构的因素。一个地区的所有制结构(即不同所有制经济的相对份额)既是影响当地民间创业活力和居民创业行为的重要因素,也与当地的金融发展和金融结构密切相关,所以本文以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来度量一个地区的国有经济比重(state),并用以控制地区经济中所有制结构因素的影响。

在家庭特征变量中,本文控制了社会网络、家庭风险规避程度、房屋所有权等对创业选择的影响。社会网络是本文最重要的控制变量。正如前文所述,依靠社会网络的民间借贷是除正规金融制度外,居民获取创业外部融资的另一个重要途径。现实中,人们往往比较注重在传统节日或红白喜事、做寿庆生时以互送礼金、礼品等方式来维系与亲戚、朋友的关系,因而一个家庭在礼金、礼品方面的收支金额通常能够反映出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的发达程度。事实上,现有的大多数有关社会网络的文献均采用家庭的礼金收支金额作为描述社会网络的变量(赵剑治、陆铭,2009;章元、陆铭,2009;马光荣、杨恩艳,2011;胡金焱、张博,2014;王聪等,2015)。具体来说,借鉴王聪等(2015)的做法,本文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提供的传统节日的礼金支出(G2004a)、收入(H1004a)和红白喜事(包括做寿、庆生)的礼金支出(G2004b)、收入(H1004b)共四组有关礼金收支的原始样本数据,对其加1 然后取对数值后,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构造了一个描述家庭社会网络的指标,记为relation。其他家庭特征变量具体设定如下:家庭风险规避程度(risk)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越高表明家庭风险规避程度越高。房屋所有权(house)是一个虚拟变量,家庭拥有房屋所有权,赋值为1,否则为0。此外,本文还控制了家庭成员数量(member)。

在个体特征变量中,本文控制了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性别、周岁年龄、婚姻状况、户口属地等因素对创业选择的影响。相关变量具体设定如下:政治面貌(party)是一个虚拟变量,如果个体为中共党员,赋值为1,否则为0。受教育程度(educ)划分为九个层次:没上过学、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高、大专/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性别(gender)是一个虚拟变量,男性赋值为1,女性为0。周岁年龄(age)由2011 年减去出生年份获得,此外还控制了周岁年龄的平方项(age2),两个变量均取自然对数值①在回归分析中,周岁年龄的平方直接取自然对数值,将与周岁年龄的自然对数值之间存在完全共线性。为避免该问题,本文利用周岁年龄自然对数值的平方近似替代周岁年龄平方的自然对数值。。婚姻状况(marriage)是一个虚拟变量,已婚赋值为1,其他情况赋值为0②其他情况包括未婚、同居、分居、离婚和丧偶。。户口属地(local)是一个虚拟变量,本地户口赋值为1,否则为0。

三、估计结果及分析

(一)基准估计结果与分析:金融结构与创业选择

本文首先利用probit 模型对式(1)进行估计,回归结果如表1 中第(1)列至第(3)列所示。由于probit 模型为非线性模型,表中报告的估计系数为解释变量的平均边际效应,便于解释估计结果的经济学含义。表1 中第(1)列至第(3)列依次报告了回归中同时加入金融结构(structure)和金融深化(deepening)、分别单独加入金融深化或金融结构三种情形的估计结果。当回归中分别单独加入金融深化、金融结构时,两个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当回归中同时加入两个变量时,金融结构的估计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而金融深化的估计系数不再显著。这基本验证了前文的理论分析:由于中国金融体系独特的制度特征以及创业融资的特殊性,影响居民创业选择的关键因素不是金融深化程度(金融体系的相对规模),而是金融体系内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和相对重要性(金融结构的因素)。表1 中第(4)列至第(6)列报告了运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对线性概率模型(LPM)的估计结果。如表1 中第(4)列至第(6)列所示,线性概率模型的估计结果与probit 模型的估计结果趋于一致,这表明了上述估计结果不随模型和估计方法的改变而改变,具有良好的稳健性。

表1 基准回归估计结果:金融结构与创业选择

(二)拓展分析:金融结构与创业规模

对居民创业行为的考察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创业选择或创业倾向,即居民是否从事创业活动;二是创业规模或创业强度。在基准估计中,我们实证考察了正规金融制度尤其是金融结构对居民创业选择的影响。为了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正规金融制度对居民创业行为的影响,我们利用家庭样本所提供的信息,分别从家庭创业项目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雇员人数三个维度,进一步考察正规金融制度对创业规模的影响。基于上述三个不同维度的回归分析结果均表明,金融结构对创业规模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在控制了金融结构的因素后,金融深化对创业规模没有显著影响。这意味着,无论是从创业选择还是从创业规模的角度考察居民的创业行为,区分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两个维度都是理解影响居民创业的金融制度因素的关键。

衡量创业规模的第一个维度是创业项目的资产规模。“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家庭样本中的B2013 问题调查了拥有创业项目的家庭其创业项目(自营工商业)的资产规模。对于没有创业项目的家庭,资产规模自然为0;对于拥有创业项目的家庭,当其创业项目的资产规模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时,统计上一律归并为500 万。由此可见,创业资产规模的数据一方面存在大量0 值,另一方面又存在数据归并(data censoring)的问题,最适合此种情形的计量模型是Two-Limit Tobit 模型。因此,本文使用Two-Limit Tobit 模型来估计正规金融制度对创业资产规模的影响,估计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中第(1)列至第(3)列和第(4)列至第(6)列分别报告了Tobit 模型的两类平均边际效应。其中,第(1)列至第(3)列报告了对E(y|y>0,X)的平均边际效应,即对创业家庭的创业资产规模的平均边际效应;第(4)列至第(6)列则报告了对E(y|X)的平均边际效应,即对全部家庭的创业资产规模的平均边际效应。由表2 可知,两类情形的估计结果大体一致:无论在回归中分别单独加入金融结构(structure)或金融深化(deepening),还是同时加入金融结构和金融深化,金融结构的估计系数始终显著为正,而金融深化的估计系数始终不显著。这表明,金融结构即金融体系内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和相对重要性是影响家庭创业资产规模的关键因素,而金融深化程度即金融体系的相对规模对家庭创业资产规模没有显著影响。

表2 金融结构与创业资产规模

衡量创业规模的第二个维度是创业项目的营业收入。“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家庭样本中的B2014 问题调查了拥有创业项目的家庭其创业项目(自营工商业)的营业收入(毛收入)。与资产规模的情形相类似,对于没有创业项目的家庭,营业收入自然为0;对于拥有创业项目的家庭,当其创业项目的营业收入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时,统计上一律归并为500 万元。由于数据中同时存在大量0 值和数据归并问题,本文仍采用Two-Limit Tobit 模型来估计正规金融制度对创业收入的影响,估计结果如表3 所示。

与表2 的情形类似,表3 中第(1)列至第(3)列和第(4)列至第(6)列分别报告了Tobit 模型的两类平均边际效应。其中,第(1)列至第(3)列报告了对E(y|y>0,X)的平均边际效应,即对创业家庭的创业营业收入的平均边际效应;第(4)列至第(6)列则报告了对E(y|X)的平均边际效应,即对全部家庭的创业营业收入的平均边际效应。由表3 可知,两类情形的估计结果大体一致:无论在回归中分别单独加入金融结构(structure)或金融深化(deepening),还是同时加入金融结构和金融深化,金融结构的估计系数始终显著为正,而金融深化的估计系数始终不显著。这表明,金融结构即金融体系内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和相对重要性是影响家庭创业收入的关键因素,而金融深化程度即金融体系的相对规模对家庭创业收入没有显著影响。

表3 金融结构与创业营业收入

衡量创业规模的第三个维度是创业项目的雇员人数。“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家庭样本中B2009 问题调查了拥有创业项目的家庭其创业项目(自营工商业)中除家庭成员以外的雇员人数。在拥有创业项目的家庭中,创业项目中如果没有除家庭成员以外的雇员,则雇员人数计为0,如果有家庭成员以外的雇员,则雇员人数为正整数。所以,被解释变量雇员人数是典型的计数数据(count data),本文采用Poisson 回归来估计正规金融制度对创业项目雇员人数的影响,估计结果如表4 所示。

表4 报告了回归中分别单独加入金融深化(deepening)或金融结构(structure)以及同时加入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三种情形的估计结果。当回归中分别单独加入金融深化、金融结构时,两个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当回归中同时加入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两个变量时,金融结构的估计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而金融深化的估计系数不再显著。这表明,从创业项目雇员人数的角度来看,影响创业规模的关键因素仍然是金融结构的因素,即金融体系内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及相对重要性,而不是金融体系的相对规模即金融深化的程度。

表4 金融结构与创业项目雇员人数

四、进一步讨论

(一)金融结构影响居民创业的渠道:基于创业方式和行业的间接检验

本文已经从创业选择和创业规模两个方面证实了金融结构是影响居民创业决策的关键金融制度因素:金融体系内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越高,扮演的角色越重要,则当地居民的创业越活跃。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对金融结构影响居民创业的作用渠道进行实证检验。由于数据的局限,本文无法获得一个合适的有关创业外部融资或有关家庭层面融资约束的变量,这就很难对金融结构影响居民创业的作用渠道进行直接检验。但是,“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家庭样本中提供了家庭创业项目的创建方式、所在行业等方面的信息。由于不同的创业方式、行业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程度存在明显差异,因而本文可以通过比较金融结构对居民创业的影响在不同行业、不同创业方式之间的异质性来间接检验其作用渠道。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金融结构对居民选择以“创立”“购买”等融资门槛较高的方式或进入“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融资门槛较高的行业进行创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以“继承/赠予”“加入成为合伙人”等融资门槛较低的创业方式或进入生活性服务业等融资门槛较低的行业没有显著影响。这间接验证了金融结构是通过缓解外部融资约束的渠道来影响居民创业的。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家庭样本中的B2005 问题调查了家庭创业项目的创建方式,并将其划分为五类:(1)创立;(2)购买;(3)继承/赠予;(4)加入成为合伙人;(5)其他。显然,这五种创业方式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程度存在明显差异。以“创立”方式创业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存在较高的资金门槛;同样,以“购买”方式创业最主要的门槛就是资金,因此以“创立”和“购买”这两种方式创业对外部融资的依赖比较强;以“继承/赠予”方式创业几乎不存在资金门槛,也就不存在对外部融资的依赖;以“加入成为合伙人”方式创业在具体形式上可以多种多样,资金的投入不一定是最主要的,因此明显不如以“创立”和“购买”两种方式创业对外部融资依赖那么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依据外部融资依赖的差异性,将上述五种创业方式分为两大类:(1)高融资依赖创业方式,包括“创立”和“购买”;(2)低融资依赖创业方式,包括“继承/赠予”“加入成为合伙人”和“其他”。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被解释变量家庭创业选择(entrep)进行再度量:家庭未创业,entrep 赋值为0;以高融资依赖方式创业,entrep 赋值为1;以低融资依赖方式创业,entrep 赋值为2。

表5 第(1)列和第(2)列报告了金融结构影响创业方式选择的估计结果。这里估计的不是一个二值选择问题,而是一个多项选择问题,所以本文采用multinomial logit 模型(mlogit)进行估计,并以未创业的家庭作为基准组,回归系数均建立在与基准组对比的基础上。其中,第(1)列和第(2)列分别报告了金融结构对居民选择以高融资依赖方式和低融资依赖方式进行创业的影响。由其估计结果可知,金融结构对居民选择以“创立”“购买”等融资门槛较高的方式进行创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以“继承/赠予”“加入成为合伙人”等融资门槛较低的创业方式没有显著影响。这间接说明金融结构是通过缓解外部融资约束的渠道来影响居民创业的。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家庭样本中的B2007 问题调查了家庭创业项目所在的行业①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农、林、牧、渔业”以外的19 个大类行业。。本文将这些行业进一步合并为工业、建筑业、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五类①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活性服务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其他服务业包括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划分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由于不同行业技术特征的差异,创业的资金门槛也存在显著差异。大体来说,与“生产”相关性较强的行业创业的资金门槛较高,而与“生活服务”相关的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基于上述经验常识,本文进一步将工业、建筑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划为高融资依赖行业,而将生活性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归为低融资依赖行业。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被解释变量家庭创业选择(entrep)进行再度量:家庭未创业,entrep 赋值为0;进入高融资依赖行业创业,entrep 赋值为1;进入低融资依赖行业创业,entrep 赋值为2。与考察创业方式的情形类似,本文采用multinomial logit 模型对这一多项选择问题进行估计,估计结果如表5 第(3)列和第(4)列所示。由估计结果可知,金融结构对居民选择进入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等融资门槛较高的行业进行创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对进入生活性服务业等融资门槛较低的行业没有显著影响。这间接说明,金融结构是通过缓解外部融资约束渠道来影响居民创业的。

表5 金融结构影响居民创业的渠道:基于创业方式和行业的间接检验

(二)正规金融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对创业影响的替代效应

如前文所述,居民创业的外部融资无非两种渠道:一是民间借贷的渠道,即利用自身或家庭的社交关系网络向亲戚、朋友借款为创业筹集资金;二是正规金融的渠道,即通过向银行贷款筹集创业资金。那么,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是,在对居民创业决策的影响方面,正规金融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对这个问题的答案的一个自然而然的推断是:二者对居民创业决策的影响存在替代效应。一方面,在正规金融制度不完善、金融发展水平比较低的条件下,社会网络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是对正规金融制度的一种有效替代,其会在人们寻求民间借贷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以解决居民创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另一方面,正规金融制度的完善和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可以使人们摆脱由于外部融资约束而导致的对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从而减少社会关系网络因素对居民创业的制约,使居民创业决策更多考虑自身经营能力、项目的盈利前景等因素。在上述逻辑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正规金融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在影响居民创业决策方面的关系进行了实证考察。实证分析结果证实了上述假说:正规金融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对居民创业决策的影响存在显著的替代效应。

具体来说,本文采用两种实证策略来考察正规金融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这两种创业外部融资途径的关系。一是依据社会网络的发达程度,将样本中的个体分成低社会网络组和高社会网络组,然后基于式(1)分组回归以考察异质性;二是在式(1)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金融发展与社会网络的交互项,估计结果如表6 所示。表6 第(1)列和第(2)列分别报告了低社会网络组和高社会网络组分组回归的结果。其中,社会网络变量高于中位数的个体归入高社会网络组,低于中位数的个体归入低社会网络组。由估计结果可知,对于低社会网络群体,社会网络(relation)对创业选择没有显著影响,而金融深化(deepening)和金融结构(structure)均对创业选择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金融发展水平对社会关系网络较弱群体的创业选择至关重要;对于高社会网络的群体,社会网络对创业选择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的估计系数均不显著,这表明社会关系网络比较发达的群体在创业融资方面对正规金融制度依赖较弱。金融发展对居民创业的影响在高、低社会网络两个群体中的异质性,充分反映了金融发展与社会网络对居民创业影响的替代效应。

表6 金融发展与社会网络对创业影响的替代效应

表6 第(3)列报告了回归中引入金融发展与社会网络交互项的估计结果。由于这里主要关心金融发展与社会网络的交互效应,而非金融发展的不同维度,所以本文在此处选择金融深化作为衡量金融发展水平的一般性指标,在回归中重点关注金融深化(deepening)、社会网络(relation)以及二者交互项(deepening×relation)的估计系数。由估计结果可知,金融深化和社会网络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而二者交互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这表明金融发展与社会网络均对居民创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二者对居民创业的影响存在显著的替代效应。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基于外部融资的视角从金融深化和金融结构两个维度考察了正规金融制度对居民创业活动的影响。本文研究表明,金融结构,即金融体系内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及其相对重要性,对居民创业选择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考虑金融结构的因素后,金融深化程度即金融体系的相对规模对居民创业的影响显著降低。换言之,正规金融制度对居民创业选择的影响源自于金融结构,而非金融深化。这是由中国金融体系独特的制度特征和创业融资的特殊性共同决定的,凸显了中小银行和金融结构对于激发民间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进一步,本文还从居民创业项目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雇员人数三个方面,实证检验了正规金融制度对创业规模的影响,并得到了与创业选择情形相一致的结论,金融结构即中小银行的发展程度对居民创业规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基于不同创业方式和行业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差异,本文对金融结构影响居民创业的作用渠道进行了间接检验,实证结果证实了金融结构是通过缓解外部融资约束影响居民创业的。此外,本文还考察了正规金融制度和社会关系网络两种创业外部融资方式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两者对居民创业的影响存在显著的替代效应。

本文的研究结论凸显了地方性中小银行对于缓解创业融资约束、激发民间创业活力的重要性。这意味着在以创新、创业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降低金融业进入壁垒,为中小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另外,本文的研究还发现正规金融制度与社会关系网络对居民创业的影响存在显著的替代效应。这意味着只有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才能使人们逐步摆脱由于外部融资约束而导致的对社会关系网络的依赖,从而减少社会关系网络因素对居民创业的制约,让人们的创业决策更多地基于对自身经营能力和项目盈利前景的判断,激发企业家创新精神和民间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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