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興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进一步改善卫生环境,居民健康素养明显得到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具体举措包括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等方面。
(资料来源:农民日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