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阳春,毛云飞
摘 要:21世纪之前,人们出行的方式普遍都还是公共交通或者自行车。21世纪以后,我国经济迎来了腾飞,汽车开始进入了家家户户。数量激增的轿车(汽车)一方面为我国居民提供了便利的出行方式,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的增加。正确处理这些交通安全事故是保证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措施,凸显了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证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可靠性以及科学性既是便于事故双方进行责任划分的依据,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平的保证和促进。
关键词:交通事故车辆;事故检验;技术鉴定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崛起以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汽车保有量在我国直线飙升。而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相比,更具随意性,容易对行人或其他交通车辆造成安全威胁,交通安全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1]。每年我国都有大量人员因车祸导致意外死亡,致使大量经济财产损失和家庭破碎。面对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案件,除了事故后的反省与思考以外,最现实与紧迫的事情就是划分事故后的责任赔偿部分。从我国目前一般情况来看,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车辆鉴定的有三种:第一种是涉及到人员死亡的,这种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对受害者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这种情况下,需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其行驶速度做一个全面的检验;第二种是通过对车辆的机械性能进行检查,认定事故原因,划分机械与人为的责任,以便于更好的进行赔偿划分;第三种是车辆属性鉴定,明确道路行驶权利。在实际的交通事故中,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往往不是单纯的按照规定中的情况出现,而是多种复杂的情况糅合到一起,因此在实际的鉴定过程当中,需要涉及到多方面的鉴定,而其中对车辆安全技术的鉴定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1 现行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规范
交通安全事故,车辆安全技术鉴定,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与赔偿问题,需要有公正、客观、严谨的标准来做相应的规范,才能够保证整个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在当前阶段,针对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鉴定工作,我国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有《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这份文件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的,对具体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基本要求、流程、项目、方法和检验鉴定书的制作要求等作出了规定[2]。这是我国现行的相关文件,在实际进行车辆安全技术鉴定过程当中,这份文件是参照标准,按照这份文件的标准制作的鉴定文书才具有法律效力,方能够成为责任划分和事故鉴定的评判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与交通事故的划分不同,该文件指出,按照车辆的损坏情况,可分为具有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和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
在这个分类标准中,具有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指的是虽然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伤,但仍然可以保持行驶能力的车辆,或是经过简单的修复以后仍然可以恢复行驶能力的车辆。针对这种具备行驶能力的车辆,在进行车辆的鉴定时常常是以动态检验鉴定为主,即是说通过对现场进行模拟实验或者进行必要的路试检测来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探讨交通事故出现的原因。同时也常常以静态的检验鉴定为辅助鉴定手段,对车辆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测,来排查可能出现的事故原因,这些鉴定的项目在我国现行的标准中具有明确的规定,包括整车检视、发动机检测检视、故障警告灯检测等共计15项检测内容。
另外,对于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在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时,鉴于其无法继续上路,常常以静态鉴定为主,通过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对车辆的工作参数进行提取,拆解车辆的零部件来判断汽车的整体损耗以及车辆系统是否出现故障,对汽车的实际状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从对车辆拆卸出来的零部件进行检测的结果来指出可能导致的事故原因。
2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我国是汽车大国,每年出现的交通安全事故数量也是惊人的,因此,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工作。
2.1 鉴定机构的资质问题
由于我国在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方面起步较晚,因此在实际出现车祸时,对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常常是委托给附属于公检法系统的专业机构来进行的。而由于我国的汽车拥有量巨大,出现的交通事故数量也是十分惊人的,因此就造就了大量鉴定机构林立丛生的现象。一方面,这些鉴定机构的存在有助于緩解我国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压力;但另一方面,也导致出现了一些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了社会公平,阻碍了案件进展。另外,有些第三方机构受到的部门授权也不同,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之间的重复授权导致了鉴定机构标准不统一,资质良莠不齐的情况出现。
2.2 鉴定技术人员问题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汽车拥有量还是较少的,因此当发生了交通事故时,关于事故的处理也大多数是由事故处理人员进行调解处理,很少涉及到技术鉴定的。而当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居民的汽车拥有量大幅度增加以后,单纯地依靠人为调节,不仅耗时耗力,而且效率极低,因此就需要有专门的鉴定机构来负责此项工作[3]。而根据我国相关的数据报告显示,我国交通事故鉴定人员和事故发生案件的比例达到1:100,也就是说一个交通事故鉴定人员需要处理的交通案件数量是非常大的,这就造成了事故鉴定人员在进行实际处理问题时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漏洞。尤其是汽车工业是一项十分精密的制造业,即使是事故后的安全技术检验,也需要工作人员对汽车具有较强的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实际情况中,我国职业的司法鉴定人员学历却相对低下,与职业需求不符。
3 提高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水平的对策
(1)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水平,从根本上来说是要打造完善的体系,从标准上进行统一,从人治过渡到法治。将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作出详尽地罗列,并规定相应的标准,这样才能够使鉴定最大程度的符合公平原则[4]。同时也要注意对鉴定机构以及行业从业人员作出更加严格的规范,防止一些滥竽充数的、不具资质的鉴定机构在市场中出现,也防止一些没有检验资质的鉴定人员走向相应的工作岗位。不管是公检法还是社会第三方的鉴定机构,必须具有一套统一的执行标准,才不至于出现鉴定结果的失真。
(2)在车辆鉴定过程当中,除了要抓行业规范,抓从业人员以外,还应当在设备上也做出相应的努力。现代化的汽车制造工业是一个十分精密的过程,在事故出现后,汽车的零件性能会出现一定的损害,这时候就需要依托于专业的设备来进行处理。精密的设备不仅能够加快事故车辆鉴定的效率,同时也能够使鉴定结果更具权威性,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
(3)推进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将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纳入国家资质认定和国家认可项目,会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执业、标准化检验,可有效保障保证检验鉴定结果的一致性和可信性,有效推进行业的持续高效发展。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汽车工业时代,交通安全事故已经成为一个必须正视的社会现象,尤其是关于事故后的责任认定和技术鉴定,直接关乎到整个社会的公平,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我国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水平,确保每一起交通安全事故都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1]付文麟.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问题与思考[J].南方农机,2017(11):145-146.
[2]潘彧坤.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6(7):92-93.
[3]蔡隽,程贤福,刘晓玫,等.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探讨[J].交通企业管理,2013(6):62-63.
[4]李骏,戴广锋,刘晓玫,等.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的问题与思考[J].中国司法鉴定,2012(1):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