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
摘要:本文对部局、总队相继印发《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要求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工作,要在查明起火原因基础上,对火灾发生的诱因、灾害成因以及防火灭火技术等相关因素开展深入调查,分析查找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结合蚌埠消防工作实际,就加强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进行分析、思考和探索,仅供参考。
关键词:火灾延伸调查;分析
一、认准目标定位,深刻领会形势任务需求
(一)加强火灾延伸调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習近平总书记一贯强调的执政理念,更是消防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工作准则。
(二)加强火灾延伸调查是倒逼消防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国家、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明确规定,消防部门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倒查追责。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聚焦新时代火灾调查处理工作新定位、新职能,对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促进作用。
(三)加强火灾延伸调查是改进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途径。消防救援工作是从预防到扑救的全链条工作,无论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宣传教育,都是在实际火灾中不断吸取教训、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机制。
二、摸准深层原因,全面分析现实困难问题
(一)人民群众普遍高度关注,火灾调查形势日趋复杂。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迅速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的观念明显增强。从以往火灾扑灭后,大多数当事人因自身问题没有任何诉求,转变成绝大多数受灾户在火灾扑救后就急于要求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密切关注火灾调查工作的方方面面及调查人员的一举一动,一旦原因认定与他们的看法、利益不一致时,就会可能申请复核或上访申诉。保险等相关机构在最大限度争取投保业务的同时,不再“有灾就赔”,而是日益深究火灾原因及责任,尽可能减轻赔偿范围及数额。
(二)消防主责主业意识不强,政府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欠缺。目前,仍有不少消防部门的同志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火灾事故不愿查、不想查,对火灾事故调查任务能推就推、能躲就躲,
主动放弃事故调查处理的主导地位,这样的“鸵鸟思维”,靠“天收”,犹如掩耳盗铃,只能是自欺欺人,对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危害性极大。如2019年百色酒吧“5·20”亡6人坍塌事故、2020年福建泉州酒店“3·7”亡29人坍塌事故,还有本市的2019年火车站西侧小旅馆“11.15”亡5人爆炸事故,都追究到了相关大队的责任,若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再不争取主动,则调查处理结果可想而知,对消防部门将极为不利。同时,对部分有影响火灾的延伸调查工作,由于未达到政府成立调查组的标准,还存在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未能完全形成政府相关部门与专业技术部门联合调查的合力,只能通过“协调”等手段开展相关工作,无形中降低了延伸调查工作的效率,如何制定一套与多部门的联合调查机制,是消防部门火调工作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火灾责任追究手段匮乏,重原因认定轻后续处理。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主要目的是在准确查清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的基础上,查实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行为和问题,以及负有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的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分析厘清火灾事故各方责任。
(四)重应急处突轻日常积累,调查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理论性和实践性均极强,这就要求火灾调查人员必须具备广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调查经验和创造性的思维能力。
三、找准对策措施,着力提升调查能力水平
为了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火灾调查工作需要不断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健全制度,构建新的火灾事故调查格局,努力提高火灾事故调查的专业化综合水平,在加强火灾延伸工作中涉及以下重点:
(一)大力提升火灾调查工作现实地位。思想决定行动,思路决定出路。提高思想认识就是要从内在、动态的变化中,把握火灾调查工作的发展脉搏,将对火灾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升到为人民负责的高度。只有认真查明火灾原因,厘清事故责任,依法处理火灾事故责任者,才能维护火灾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建立火灾调查员专项荣誉,参照有影响火灾的灭火救援行动,明确立功受奖的各项标准,在岗位津贴和职务晋升方面适当予优先、倾斜,以提高全体火调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火调考核工作机制,适时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二)完善火灾调查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对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调查,需要政府牵头,建立健全与应急、质监、燃气、电力等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联动机制,与刑侦、技侦、网监、派出所等建立对接协作机制。与高校实验室、研究院、行业协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成立火灾调查专家组,适时组织开展专家组活动和学习研讨。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进一步明确各协作部门在火灾调查中的任务、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研究调查处理措施。
(三)拓展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方法手段。对于火灾调查工作来讲,原因调查只是火调全生命周期的开端,厘清责任、追责处理和总结经验教训才是主要方面。火灾事故延伸调查要达到问责一人、警醒一片的社会效果。对延伸调查中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除行政处罚手段外,要及时向本级相关行业系统通报隐患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推动行业部门落实三个“必须”。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违法犯罪的,应与公安协作办理刑事案件。对行业部门、属地政府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的,综合运用行政手段,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大处理力度。
(四)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火灾调查队伍。火灾调查工作的“高科技”含量,必然对其从业者的要求更高,不断提高火调员的业务素质是开展火灾调查工作的基础。传统的火灾调查学习模式既可以是书本学习和开展培训班,也可以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进行系统理论学习。
(五)加强现代科技手段研发配备应用。推进火灾调查手段创新,既要充分运用社会上现有的技术装备,又要大力推进自主研发创新。在火灾调查领域运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让勘验防护装备更轻便、更安全,让仪器设备更灵巧、更智能,让信息传递更便捷、更迅速,以保证及时、准确鉴定分析火灾现场痕迹物证的有效性,提高火灾调查工作效率和水平。要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科技含量,如通过数字影像技术,完整全面复制火灾现场真实情况;通过计算机火灾模拟技术,实现对不同空间、环境、条件下的火灾发生和蔓延进行计算机模拟,为火灾调查提供科学理论与实践基础;通过现代的3Dmax,photoshop等計算机绘图软件,可以对现场勘探数据进行分析,描绘出清晰、准确的火灾现场图。
四、强化五个意识,不断夯实延伸调查根基
(一)强化消防救援机构主导意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事故调查组是由政府统一统筹。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中,要以主动积极的态度争取政府事故调查工作的主导权,有利于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中发挥自身的权威性、专业性,有利于把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方向和力度。
(二)强化违法行为部门移交意识。建立案件移交机制,火灾事故中涉及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分别由公安、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处罚,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在延伸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违纪及犯罪线索时,应第一时间移交,做到应交尽交,规避事故责任风险。
(三)强化火灾调查闭环处理意识。火灾延伸调查报告不是最后一棒,不能伴随着处理决定或者函件回复而结束,报告结论的贯彻、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作为火灾延伸调查的终章,形成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和政府督查督导范围,防止板子“举得高却打得轻”,让延伸调查流于形式。
(四)强化火灾调查区域协作意识。市火灾调查专家组和片区协作组已发文落实,在火灾延伸调查中同样可进行火灾延伸调查专业队伍片区协作,也可组建支队级火灾延伸调查专业队伍,适时集中办案、形成合力,结合本地区工作实践促进全市火灾调查专业队伍能力水平的提升。
(五)强化火灾延伸调查宣传意识。强化警示作用是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重要内容,事关全社会消防能力水平的提升。火灾现场警示作用虽然较为直观,但通过对火灾深层次原因的调查延伸,对调查处理情况的警示和大力宣传,更能提升受教人群的认知,更能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单位形成内心的震撼,使其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五、结束语
火灾调查是消防部门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党委、政府和消防队伍的形象,稍有不慎就容易抹黑添乱,处置不当往往会引发上访、信访和重大舆情事件。我们必须看到这项工作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严格依法实施火灾调查,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开展工作。火灾延伸调查是火灾事故调查体系中重要环节,通过对火灾有关的问题、线索等开展延伸调查,查清火灾背后的原因和造成蔓延扩大、人员伤亡的深层因素,是发挥火灾调查在消防救援工作中基础性作用的有效方式。建立合理适用的火灾延伸调查机制,使之成为消防救援机构在火灾事故处理中的一个新的工作职责,对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