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鸿福
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全市各乡镇民生事项代表票决将实现“全覆盖”,日前,笔者到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已实施代表票决制度的乡镇,票决的项目绝大多数都是上级争取到的项目。这难免给人造成误解,认为民生事项代表票决就是对上级项目走一道法律程序。
由于现在的乡镇大都是“吃饭财政”,只能勉强保工资、保运转,自有财力不足,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一些乡镇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人大精神,如期推进民生事项票决工作,将上级争取到的实事项目,提交代表审议票决。
应该说,这样做也是一种民主演练。从实践来看,票决制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即项目征集初定阶段:征集环节、初选环节;项目审議票决阶段:审议环节、票决环节;项目监督评估阶段:监督环节、评估环节。三个阶段环环相扣,互为因果,从项目初定、到票决确定、再到贯彻执行,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大制度初衷。显然,将上级争取到的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代表票决,对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监督推动项目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如果仅仅止于上级项目,长此以往,便会带来不利影响。因为,上级项目不管是否票决,都必须认真落实。事实上,探索之初,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指以本级政府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随着探索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民生实事项目的范围也进一步拓宽。从内容来看,包括交通出行、教育助学、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解困、百姓安居、就业创业、环境保护等等;从资金来源看,包括上级投资项目、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从时间来看,可以是当年完成的,也可以是跨年度实施的。可以说,只要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大事、难事、要事,都可以纳入民生事项范畴,都应该由代表票决来确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民生事项代表票决制,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是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的民主演练,也是实现基层治理方式转变的一种新方式。各级人大要进一步提高对民生事项票决制度的认识,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拓宽票决视野,不断完善决策机制,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群众的事由群众说了算,大家的事由大家协商办,从而推动基层民主走深走实,实现共管共治。
(作者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