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 左东辉 张耀
摘要:电力行业作为“双碳”目标的推动和实现主体,应当结合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市场融合的策略来探寻更加高效的“双碳”目标实现路径,推动行业与市场的协同发展。文章结合“双碳”目标导向,在明确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就如何开展融合发展实践提出相关的策略建议,为新目标下电力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思想和方法参考。
关键词:“双碳”目标;电力市场;碳市场;融合发展
前言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承诺。随后的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双碳”目标的提出,既是处理好经济社会变革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内在要求,又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须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作为重要的能源类市场,电力市场如何准确把握和落实好“双碳”目标,是需要重点思考的现实性、战略性问题。而对于电力行业主体尤其是电力企业而言,更多地要将“双碳”目标任务的落实细化为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融合上,通过电力改革来达到能源产出与碳排放的均衡,而如何这一均衡,是需要重点探索的问题。
1.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必要性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是在“双碳”目标框架内,将碳排放权交易引入到电力市场的发展中,通过市场化的机制来调节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活动,进而逐步实现行业整体碳排放量的控制和减少。开展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虽然是“双碳”目标实现的要求,但也是电力行业贯彻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结合形势来看,两个市场融合发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电力行业是“双碳”目标实现的首先行业
电力行业尤其是电厂类企业,具有碳排放量大、产品相对单一的特点,并且,在长期的发展中,行业和企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计量设备和较为规范的管理模式,这使得电力行业具备首先落实“双碳”目标任务的条件。正是基于此方面的考虑,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将发电行业作为重点排放单位考虑范围,并明确了2225家发电企业作为重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对象。在“双碳”目标的约束下,电力行业尤其是发电企业需要通过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策略来寻求电力产出与碳排放量的均衡,以此来完成“双碳”目标任务。
1.2深化能源资源配置与生态环境治理协调的需要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是将电力行业清洁、高效发展和低碳发展通过市场化的机制进行融合统一,实现两个市场的同步改革、协同发展。虽然近年来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动了电力行业市场化发展的水平和能力,但行业内部关于能源资源配置与生态环境治理协调的认知仍然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导致电力市场发展中的能源产出与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协调、不同步,影响了控制碳排放目标的实现。基于此,有必要在“双碳”目标的指导下,通过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方式,实现电力能源生产配置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协调同步,促进电力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2.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策略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融合实际上是传统行业市场与以政策为导向的新市场的融合,两者的融合必然需要经历一段探索和磨合期。对于电力市场而言,更多地要以“双碳”目标为导向,结合市场机制寻求市场的融合、协同。就目前而言,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融合发展需要重点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策略。
2.1积极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虽然近年来国家在新型电力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并通过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向新型电力能源产业发展。但是,实际发展情况表明,我国的新型电力能源在电力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并不高。以2020年为例,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的电力市场结构仍然以火电为主,其占比接近68%,天然气发电的占比很小,核电的年度发电量为5%,水电的占比则为18%,而风电、光伏发电虽然有所增加,但发电量加起来只占总发电量的9%,整体贡献率比较小。这组数据表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占比并不高。新型电力能源系统在产能和碳排放等方面的优势表明,其是未来我国电力能源生产与供应方面的主体。因此,有必要结合电力市场运行状况,对新能源的消纳、辅助服务、容量成本回收、不平衡资金的抽蓄等进行重点的规划与设计,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与运行提供有力的市场力量支持,促进新能源参与电力能源市场交易。
2.2强化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
目前,我国的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在运行方面尚存在獨立性的特点。电力市场发展中的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绿证交易、清洁能源补贴等,与碳市场运行中的碳配额、碳交易等政策性减排功能存在高度的重复和交叉,并且,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多是从单一市场运行的角度出发进行的,缺乏统一规划和整体考虑,导致指导市场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够健全。为促进“双碳”目标下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融合发展,相关主体尤其是政府部门要从全国整体层面的能源统一、生态环境治理框架体系出发,科学谋划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目标、路径和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使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融合发展有章可循。同时,电力市场和碳市场要结合融合发展的实际需要,协同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并与生态环境领域原有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以及用能权交易制度进行有效的衔接,确保现行制度与市场融合发展策略的兼容性。
2.3根据地区情况实施差异化融合发展策略
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发展存在地区性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是在一些客观性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为使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策略,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相契合,避免因为融合发展造成新的民生问题的出现,在融合发展方面应当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的融合发展策略规划与实施。例如,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东中西部地区的资源禀赋条件、发用电情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的电价承受能力等情况,按照兼顾市场销量与经济公平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市场交易额的分配,使市场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相吻合。同样,对于不同排放量的企业来说,也应当按照差异化的策略确定相应的融合发展策略,使高排放和低排放的企业在市场运行、交易等方面享受的权利产生相应的差异,进而实现市场行为的引导与激励。
结语
“双碳”目标是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的时代要求,也是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选择。考虑到目前我国在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方面表现出的现实情况,相关主体要通过积极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强化电力市场与碳市场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根据地区情况实施差异化融合发展策略等策略来推动融合发展的进程,进而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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