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晶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其分支机构作为基层央行,承担本辖区传导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承办有关业务的职责。如果基层央行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廉政风险,将影响当地的经济金融发展。基层央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要是对员工在履职中存在的腐败思想和可能引发腐败的行为进行治理,进一步增强员工的纪律规矩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文章通过分析基层央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更好地保障基层央行高效履职。
关键词:基层央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风险是一种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一个单位在经营管理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事项,这些事项将影响工作和经营活动,进而对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实现产生影响。基层央行员工在履行职责时存在着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方面的各种风险,本文仅围绕基层人民银行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失职渎职、违规操作或因岗位、职务原因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即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进行探讨。
岗位廉政风险主要是人的风险,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形式都具有潜在性和不确定性,具体隐藏在各种权力交换过程之中,并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导致廉政风险发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可能来自外部也可能来自内部。一是思想道德风险因素,个别员工由于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利益观、工作观异化,进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理想信念动摇,政治上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而导致在工作中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二是制度机制风险因素,现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不健全、导致个别员工不按制度办事,或者由于手中权力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约监督,进而出现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可能。三是业务流程风险因素,因工作流程设计不完善,可能造成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有发生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四是外部风险因素,外部出现的物质利益诱惑可能造成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导致发生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一、基层央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干部职工对风险的危害性存在模糊认识
有的员工认为基层央行人员少、大家彼此熟悉、知根知底,不会出现风险;有的认为基层央行的许多业务上收、财务集中核算,很难出现岗位风险和资金风险,有的认为基层央行权力不大,不会出现廉政风险,还有的认为员工与履职无关的违法犯罪是司法机关管的事,不属于人民银行的风险等。绝大多数人感觉风险离自己很远,风险不可能降临自己头上,履行职责不到位,服务态度粗放等情况时有发生。还有的工作人员认为,廉政风险防控只是个摆设,对基层央行的发展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放在业务工作上,在思想上缺少风险防控意识。个别领导干部认为风险防控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责任,没有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对分管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风险防控责任。
(二)防控体系不够健全
一是防控预警处置机制不健全。目前基层央行在风险排查中,重显性风险管理,重事后管理,对隐形风险关注不足,对事前、事中的预防监督机制不健全不系统,缺乏顶层设计,难以在违纪违法行为处于潜在性、苗头性风险隐患阶段时,进行有效预警处置。二是风险防控制度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如对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范围和监督标准不够统一,运用大数据手段系统分析潜在风险还不够到位,缺乏对监督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效果进行评价的指标体系等。
(三)风险防控意识和方式方法有待强化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不敢大胆监督管理,面对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甚至不敢面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推诿扯皮。二是监督思维和方法转型不及时。监督思维和方法没有随员工工作和生活方式的转变而及时改变,不利于提升廉政风险防控的准确性和监督结果的科学性。三是风险核查的准确性及时性把控方面存在难点。风险排查中,对员工个人填報内容的真实性核实方面缺乏措施。一旦出现紧急涉案、涉诉等情况,如果当事人或家属不主动报告,单位难以及时掌握情况。
(四)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没有有效融合
基层央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要是以各项业务工作为基础,从而对各岗位、各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防控,其与业务工作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但是大多数基层央行业务操作系统的构建,更注重从业务发展的角度,对其不断地进行更新,却往往忽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跟进与完善,导致防控措施与业务工作的发展相脱节,甚至出现业务部门为同时完成本专业监督检查任务和廉政风险防控任务,对同一监督事项进行重复性登记、重复性监督等情况。
(五)对员工“八小时以外”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亟需提升
从近年人民银行下发的案件通报情况看,涉及基层央行员工“八小时以外”的案件明显增加。由于员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涉及到个人生活圈,被监督管理对象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而监督者往往存在“八小时以外”属于个人隐私,不便过多干预的惯性思想,对有不良倾向的员工,缺乏主动监督意识。对经济活动异常、在册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等重点人员缺乏深入排查手段,很难准确把握员工“八小时以外”的风险状况,从而影响了监督结果的科学性。
二、加强基层央行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建议
(一)严格落实监督机制,压实风险防控责任
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压紧压实。基层央行党委认真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廉政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主管部门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落实落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耳聪目明,随时了解管辖范围内职工的工作、思想、生活状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及时掌握员工异常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