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的金融发展与改革应该达到如下目的:利用货币政策手段有效进行逆周期调节,保证宏观经济稳定;防范、化解由于杠桿率过高和监管缺失所导致的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金融开放的步伐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完善国有金融机构的机制,提升竞争力。围绕上述目标,笔者认为,应该在“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如下改革。
构建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建立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的、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央行决策体系,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保证央行有设定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货币政策工具的决策权。将货币政策目标收敛至通胀、就业和金融稳定三个内容。取消存款基准利率,代之以某个政策利率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避免多重政策利率导致市场信号混乱,建立有可信度的利率走廊机制。明确放弃汇率水平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强化前瞻性指引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提升通过利率传导效率,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境内资本市场,完善国内信用评级体系。
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及其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机制。建立包括逆周期资本缓冲、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动态拨备计提等资本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杠杆率等资产管理要求,以及流动性覆盖比例等流动性管理要求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货币政策决策部门和宏观审慎政策决策部门需要在一个统一的宏观经济分析框架下识别宏观冲击的类型和来源,设计最佳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配合模式,对政策效果进行定量评估。建立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协调流程与机制。
建立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以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以碳中和为约束条件,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应要求金融机构对高碳资产的敞口进行计算和披露;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设立较大规模的支持低碳项目的再贷款机制,将较低风险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研究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高碳资产风险权重。 二是建立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着力发展投贷联动,支持银行通过“认股期权贷款”模式参与支持科技产业发展,以《巴塞尔协议Ⅲ》允许银行使用250%400%的风险权重条款为基础开展银行投资股权基金的试点,鼓励保险和银行资管子公司参与发起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基金,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支持技术创新的保险产品。三是打造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体系,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以汽车制造业、家电、绿色建筑等行业的龙头企业为核心,鼓励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共同打造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改革国际收支管理,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简化对个人换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境外留存外汇的外汇管理方法,取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简称QDII)的额度限制,加快“债券通”框架下境内投资者投资海外债市的通道建设,支持某些领域(如人民币绿色资产)跨境交易。支持双边货币互换的具体商业运用,为离岸人民币市场提供有效的流动性补充机制,在境内外建立人民币计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平台,支持国内机构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行更多的债券。解决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投资的具体障碍。
改革国有金融机构。借鉴淡马锡模式,对国有金融机构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取消对国有金融机构多数高管的限薪制度,实行市场化的人才引进,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杜绝政府对国有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层面的干预;对标国际金控集团的最佳实践,组建一批以市场化为核心、数字化为骨架、多元化为目标的领先性金融控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