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时代提升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

2021-09-14 10:22田野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新基建

田野

摘要:在数字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增长重要引擎的背景下,文化产业成为受数字化影响最深的行业之一。基于区域共享、产业互通、技术筑基的新基建更是给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帶来了新机遇,既重塑了文化生产、流通与消费的逻辑,又搭建了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的数字技术基底。大城市群凭借产业先发和联通内外的优势,成为新基建时代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承载区。为进一步推动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升级,须坚持创新引领,发挥核心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升级数字文化产业集群,打造基于软实力的规模优势;利用内循环催生的竞争优势,建立以大城市群为枢纽的价值环流体系。

关键词:新基建;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创新活力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60(2021)03-0073-09

一、引言:全球数字文化产业进入快通道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开发与扩散已成为全球动力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产业数字化与数据产业化浪潮也让文化产品数字化与数字文化产品化成为全球文化生产和消费的重要内容。作为全球文化产品出口第一大国,2016年中国将数字创意纳入国家五大战略新兴产业,鼓励数字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2020年上半年,我国文化新业态较为明显的16个“互联网+文化”的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12939亿元,占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的32.2%。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以数字化、互联技术为核心的数字文化产业愈加常态化,在全球范围内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一方面各类文化产品与服务纷纷去物质化,转向数字化;另一方面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与新终端的智能化与交互化融合层出不穷。尤其是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在文化领域中的创新应用、深度融合、全方位扩散,为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尤其是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同时,新基建也成为下行压力下数字文化产业开新路、拓新局的重要机遇。

二、发展新基建:把握数字文化产业升级的新机遇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其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三方面内容。相较于旧基建,新基建围绕产业变革和产业互联网,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设施,具备固定资产投资、现代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平台三重属性。对于数字文化产业而言,新基建不仅满足了信息计算、传输与存储能力日益增长的需求,顺应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潮流,而且通过全面感知、互联互通、智慧服务,为数字文化产业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意内容的生产、传播、治理,提供了联接更加智能、交互更加深入、融合更加全域、内容更加高质的数字文化服务,催生出一大批数字文化产业的新平台和新业态,为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

(一)新基建加速数据驱动型文化产业溢出发展

数字经济经历了从浅层到深层的转变,从为物质商品和服务流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逐步过渡到将非物质化交换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形式,重新界定了经济活动与工作方式,创造出数字劳工和数字资本。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金融科技等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成为数字经济的关键性生产要素,带来了产业结构和发展战略的调整。以百度为代表的搜索数据群、以淘宝为代表的电商数据群、以腾讯为代表的社交娱乐数据群、以四大运营商为代表的广播电信数据群等使得数据成为驱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以5G、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数据中心、计算中心等为代表的新基建将在数据传输、存储、挖掘与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加速数据在文化产业全产业链的发展,释放数据的文化动力。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与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相比,限额以上文化批发与零售业发展相对平稳,变幅不大。重点文化服务企业发展较为快速:企业数量从2015年开始超过规上文化制造业,2019年为规上文化制造业的1.63倍,达到31486家;资产总计从2017年开始超过规上文化制造业企业的2倍,约72694亿元;营业收入比值逐年提升,至2020年上半年达到18598亿元,为规上文化制造企业的1.21倍;在吸纳就业人员数量方面,重点文化服务企业也在逐步上升。(见表1)这意味着:包含互联网新业态在内的重点文化服务企业,如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数字出版软件开发等企业已成为文化领域的投资热点,基于数字技术创新与数据应用的数字文化产业呈现集聚发展的态势。尽管受到疫情冲击,重点文化服务企业的营业收入仍实现两位数增长,彰显出企业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的生机。这将为中国数字文化产业深挖“数据池”,深耕“互联网+文化”,联动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行业向着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后劲。

(二)新基建重塑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逻辑

新基建的技术特征在于标准化与定制化、嵌入性与透明化的结合,而产业特征在于共享性和规模化的应用。它既需要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一般性要求,实现跨域共享互通,又需嵌入传统基建以及各类社会组织活动中,实现规模化发展。新基建将加速数字文化产业在数字内容创作方面从浅层的文化内容数字化转向深度的艺术创作,在内容联结方面从割裂的数字化平台搭建转向互通的数字化平台共享,在文化消费方面从单感式的数字化展示转向全感式的沉浸和参与,成为媒介全面互联、人机深度交互和文化体验沉浸可感的基石。在延长数字文化产业链,丰富文化创造、应用、消费的内容与渠道的同时,新基建将进一步整合和提升数字文化产业的价值链,重塑数字文化的生产、分配与消费逻辑。

以AR和MR技术为例。借助新基建所保障的超快速、低延时、超联接、高稳定、强交互等特性以及技术传播的规模化效应,AR与MR能够降低因系统延迟而造成的注册错误,广泛地应用于媒体、教育、工业、医疗、旅游、广告、互动娱乐等各个领域,缩小虚拟与真实之间的差距,增强用户对现实和虚拟的感知与互动。结合沉浸式声音、高动态范围图像、广色域、多媒体信息系统等新技术,AR与MR不但将文化创作的真实环境转化为增强现实,将虚拟环境转变为增强虚拟,重塑文化创作环境,服务于精细化和定制化的文化创作,而且通过打造可观、可感、可触、可嗅、可消费的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创造全新的呈现方式,增强消费者的文化体验,重塑文化消费行为与方式。此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使得任意空间、任何时间都被赋予文化意义和创新动力,并通过数字化转化形成数字文化IP库。“文化+”将进一步渗透到社会生活与生产的各个方面,放大人才、资本、创意、技术在数字化空间的组合效应,突破文化生产受时空、流通等客观因素限制的局限。

(三)新基建促进建成产业转型的数字化技术基底

不同于传统基建注重物理连接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强调使用通用技术与建立技术标准,打造数字技术底座,倡导技术扩散,以建成产业转型的数字化技术基底,进而加速不同领域之间的融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以新技术和新知识为纽带的数字化技术框架使得算法和数字组件减少了文化产业对物质和文化资源的依赖,成为未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技术基底。从算法角度而言,数字文化企业一方面借助数据中心从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加强边缘计算,推动数据中心从“云+端”集中式架构向“云+边+端”分布式架构演变,保证企业对于市场趋势的掌控,加快决策流程;另一方面,通过共性技术的全方位渗透,数字文化企业强化图像与场景叙事,模糊与打破产业间的界线,提供数字内容的个性定制,为实现信息通信按需服务提供保障。从数字组件角度而言,数字组件间的松散耦合可以让大中小文化企业灵活利用数字模块组件进行信息处理和功能创新,以较低的成本迅速根据数字系统生产不同类型和用途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以5G技术为例。5G技术通过提升算法、算力和算据的效能,催化已有的数字文化业态转型升级,形成定制化的高端品牌,如视听产业向“超高清+沉浸式”视听转型、数字游戏向电子竞技与文化场景升级,同时还能够孵化出一批新的通用数字化技术,如仿真模拟技术、数字孪生技术、3D数字建模等,持续扩充数字文化产业转型发展的技术基底。5G技术已加速视频游戏产业向电竞产业和场景定制转型,同时使得游戏产业培育出的游戏引擎开发平台成为图像领域的“通行证”,并不断向建筑工程、工业设计、孪生/智慧城市、汽车、影视动画领域拓展。

三、依托新空间:大城市群成为数字文化产业的核心承载区

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新基建的发展可降低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促进包容性增长。新基建的发展需要处理好与传统基建和现有产业发展的嵌入性关系以及区域间的平衡关系。近代以来,以工业革命为基础的产业率先诞生于城市,各个节点城市围绕全球分工形成不同的产业集群与城市集群,逐步建立全球城市体系。大城市群是由十多个甚至几十个大中小城市与城镇组成的多中心网络体系,这些城市在地理上分离,但在功能上相互合作,聚集在一个或多个较大的中心城市周围,在经济、交通、文化、资源等方面紧密联系。这些大城市群无论是在设施配套建设、产业体系还是在协调区域发展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创新资源和良好的发展基础,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也将成为新基建的主要承担者和需求者。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十多个大城市群的总体规划,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被赋予建设国家创新引擎的重要使命,具备引领高品质发展的多重优势。尤其是在推进数字经济和在线经济方面,三大城市群积极开辟数字产业新业态,打造数字化文化消费潮流,成为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头羊。新基建时代,三大城市群率先进行新基建统筹规划与建设,进一步为数字文化产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和配套服务体系。这将为三大城市群在保证连通性与产业一体化的基础上,滋生、成长、繁衍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产业网络提供契机。

(一)以先发优势创造数字文化的产业网络

三大城市群集聚着大量的创新与创意企业、丰富的现代技术、庞大的数据以及产业集群,拥有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多重优势:(1)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高地。三大城市群所在的东部地区,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全国最高,2019年达到63702亿元,占全国比重的73.5%。(2)新基建建设的第一梯队。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企业主要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分别占比44.8%、28.7%和16.9%,位居全国前列。(3)数字经济发展的头部地区。在全球主要的数字平台中,阿里巴巴、腾讯、滴滴出行、快手、拼多多、饿了么、美团、京东、YY、新浪、微博、百度、字节跳动等数字平台企业全部集中在三大城市群,而这些头部企业也正是新基建的主要承担者,创造出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的网络效应,即参与者愈多,价值愈大,愈能吸引其他参与者。

以內容付费行业为例。近年来,三大城市群在塑造数字化生活方式,培育数字内容流通、分发与消费平台等方面,率先发力,先行先试,建立了以知识分享与付费为基础的新型数字产业网络。三大城市群的文化科技企业是内容付费产业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在2020年排名前30的知识付费App中,28款来自三大城市群。这些数字文化产品先被早期采用者接受,而后在跟随者中流行,进而延伸出高质知识服务。它们注重长尾市场,推出平台型、问答型、工具型、专栏型、社群型等多种细分平台,将流量转为存量,打造出全新的十亿级产业。同时,在这30款App中,不单有在音频、教育、读书等领域深耕细作的专业App,还有像腾讯、网易、豆瓣、爱奇艺、微博、百度等在主营业务基础上扩散出的垂直型内容App。随着参与者的不断增多,数字文化市场也在逐渐扩大,数字文化产业的网络效应也在不断增强。这也成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枝繁叶茂的原因所在。

(二)以互联互通重塑数字文化的产业链格局

城市是不同市场和文化交流的门户,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大城市群是文化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在国外市场层面,三大城市群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对外贸易与交流的重镇,迈进了创新驱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梯队,在重塑全球数字文化产业链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内市场层面,三大城市群鼓励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统筹跨区域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创建数字化共用平台,推动国内文化消费市场的提质扩容。

对于国外市场而言,2010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文化产品出口国。2019年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超过1110亿美元,三大城市群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为939亿美元,占全国比重的84.26%。在数字文化领域,三大城市群同样主导全球视听与互动媒体领域的产品交易。从2004年开始,中国一直占据全球视听与互动媒体领域产品交易的半壁江山,出口大量视听与互动媒体产品的企业,尤其是游戏产品的企业大多集中于三大城市群,它们实现了全球数字文化贸易的逆向产品流通。

对于国内市场而言,大城市群是大力发展新基建的主要承担者,是数字文化产业互联的核心区域。在数字应用常态化的背景下,新基建将进一步加快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一是建设产业共用数据中心。北京与上海等核心城市鼓励新基建以大城市群为落脚点,通过智慧大脑、技术孪生等方式服务于数据产业化和数据应用平台化,尤其是注重研发一体化的大城市群文创园区共用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打造数字文化产业的共同市场。二是完善产业网络体系,构建微观产业网络。以长三角影视产业为例:长三角加快影视产业一体化发展,在建立长三角影视拍摄数据库的基础上,打造面向长三角的影视版权银行和拍摄基地联盟,从整体上推动长三角影视产业的合作从单一式院线加盟体制,向资金高效融通、网络互联互通、市场无缝联通的方向不断升级。

四、培育新引擎:打造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动力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和人口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增长动力源,进而带动经济总体效率提升,这是经济规律。”伴随着工业资本向知识资本的转移,城市和城市群已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中心组织单位。作为新基建的核心承载区,三大城市群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据产业化应用,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其数字经济的发展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打造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动力机制,三大城市群需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发挥核心城市的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升级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集群,构建互惠共生的价值环流体系。

(一)创新引擎:发挥核心城市引领示范作用

伴随着新基建对于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各个城市都在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不是技术,而在于战略。核心城市的优势在于:(1)较高的收入水平;(2)较高的数字化水平;(3)较高的劳动力素质和创新密度;(4)与全球贸易、金融和服务有着高度联系;(5)拥有更多的无形资产。得益于此,核心城市可借助良好的数字化基础和各类社会资本重塑城市群产业发展的关系结构。根据2thinknow 发布的2019年创新城市全球排行榜,中国共有45座城市入榜,其中长三角占了10个席位,珠三角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囊括了10个席位,京津冀占有2个席位。三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北京、上海、深圳等均位于全球城市创新力的第一梯队。这些核心城市不但技术创新频繁,跨界运用活跃,风险资本蓬勃,创业精神高昂,市场反应灵敏,而且掌握着越来越多的产业联结和无形资产,在全球数字文化产业竞争中能够拔得头筹,带领城市群实现突破式发展。

北京是我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设计之都,在资本、政策、人才、研发、对外交流等方面拥有大量的海内外高端资源。《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处于后工业化阶段的北京,要加快形成创新引领、技术密集、价值高端的经济结构,增强京津冀核心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力。在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音乐等技术与创意密集型的数字文化产业中,北京积极开发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参与制定文化科技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这将促进北京数字文化企业在数字文化生产、流通和消费等领域推进基础性文化科技和文化数字组件快速发展。同时,这也将为京津冀形成统一的数字文化市场、产业服务市场以及数字文化治理平台创造有利的条件。

上海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与上海城市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上海城市文化经历了三次大融合,使得上海的城市能级不断提升,从偏居一隅的小渔港升级为连接南北的江南文化地标,再到连接东西方贸易、辐射远东的“东方明珠”,进而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每一次融合都加快了上海都市化和国际化的步伐,为长三角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实现产业互联、分工协作创造了广阔的空间。以电竞文化为例:作为全国电竞产业发展的重镇,上海提出建立“全球电竞之都”,鼓励长三角数字游戏产业一体化发展。在大力发展新基建的背景下,上海未来的方向在于打破以单一游戏产品为核心的发展模式,转向以游戏IP和游戏科技为中心,培育由多组团构成的游戏产业生态,加快技术扩散,引领游戏产业升级,创造出游戏新集群。

深圳自1979年以来同样经历了三次转变,即从以开放和体制改革为支撑的劳动密集型发展阶段转向重点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阶段,再到形成民营高科技企业集群、培育创新动力阶段,到现如今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跻身全球产业价值链最高梯队。深圳经历的每一次转型都为其迈向全球数字文化价值链最高端奠定了基础,同时,深圳还培育出腾讯、华侨城、华为、A8、华强方特、雅昌等一大批文化科技领域的领军企业,为珠三角、大湾区乃至全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示范样本。未来,这些企业需要进一步升级服务平台,包括融合服务、技术平台服务、产品营销服务、出海服务、创新扩散服务等,发挥行业领军作用,为珠三角城市群与大湾区文化企业提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平台支持。

(二)外部经济:以创新集群创造规模优势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能量,与它们所培育的创新集群具有深刻的聯系。创新集群是产业发展的高地,聚集着产业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人才、技术、资本以及包容性的生态环境,可以促进专业化供应商网络的形成、劳动力市场的共享以及知识外溢。然而研究表明:知识传播具有在空间上集聚的特点,知识外溢的地理边界可能就圈在知识诞生地所在的那个区域。数字文化产业能否产生知识外溢,是学界与业界探讨的前沿话题。近年来,区域一体化逐渐突破行政边界,加速文化与技术的流通与共享。在三大城市群加快新基建步伐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隐性知识(信息)将被转化为可编码的显性知识(信息),从而加快文化与技术的流通与共享。数字文化产业将知识和信息显性转化,通过上游与下游、硬件与软件、生产与消费的协同创新,进行专业化与个性化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生产。三大城市群立足于创意设计、文化科技、艺术创作等创新与创意集群,创造新知识、新模式,弱化对文化资源的依赖程度,打造显性数字文化资本,形成了创新集群品牌,并且集群之间出现了同步发展、组合式发展的态势。

在珠三角,一批领军数字文化企业在全球化的竞争潮流中,从加速“跟跑”到奋勇“并跑”,直到抢先“领跑”,显示了逐步升级的战略眼光和执行能力。以腾讯为中心的泛娱乐集群,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知识、技术、人才与组织资本的整合,提升全球化服务的能力,践行创造“中国文化符号”的理念;以华为为核心的科技集群在全球化标准的基础上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全球服务,推动硬件与软件齐输出,践行“拖着世界向前走”的理念。在长三角,大中小城市齐全,星罗棋布:拥有1座超大城市、1座特大城市、9座中等城市和42座小城市,城镇分布密度达到每万平方公里80多个,是全国水平的4倍左右。长三角数字文化产业突破了狭隘的地域意识,以平台建设为联动,利用两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与多个国际展会,对内加强一体化,对外深化开放,加快知识外溢。在京津冀,伴随着《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的签订,“一个会议、两个平台、十项活动”成为京津冀数字文化产业联动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成为京津冀整体性加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与服务链的服务平台。

在新基建时代,三大城市群需要在数字文化创新集群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同创新,通过资本、技术、人才、知识与组织等软实力,借助完善的文化企业供应网络、创新与创意人才市场以及组织结构,加快知识与创意在更大范围的扩散与溢出,将文化渗透、越界、融合到更多的产业中,促进其飞速发展,形成数字文化创新集群的规模效应。

(三)互惠共生:加快建立价值环流体系

经济循环是由不同经济区域之间贸易往来组成的网络体系,产生于经济主体、商品和货币在不同经济区域的流通,其特点在于:(1)以代理模式创造循环动力;(2)以紧密的社会关系和技术设施协调贸易往来;(3)以合作均衡增强贸易弹性。经济循环已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价值创造形式。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后,非西方国家在全球经济格局中所占比重进一步增大,尤其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世界经济的循环体系也从传统的“中心一外围”式的单一循环,越来越变为以中国为枢纽点的“双环流”体系,其中一个环流以产业分工、贸易、投资、资本间接流动为载体,另一个环流以贸易、直接投资为载体。对于三大城市群而言,它们拥有较强的产业协同发展能力、连通的技术设施、弹性的产业合作关系、相通的文化背景,能够创造数字文化产业循环发展的动力体系,成为价值环流体系的核心枢纽。

在外循环层面,三大城市群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参与全球文化创意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要桥梁。从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角度而言,2019年三大城市群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为84.26%,出口总额占比83.87%,进口总额占比87.68%。三大城市群是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桥头堡,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良好的文化贸易关系。从文化交流合作关系角度而言,三大城市群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等,积极建立文創产业服务平台,成立或加入国际性网络,形成了包括国际联盟、会议论坛、贸易会、数据库等在内的多种平台,打造出丰富的文化交流机制。从产业结构弹性角度而言,珠三角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在文化产品贸易领域以出口主导型为主,京津冀则是以进口导向型为主,但长三角和京津冀在内部构成上又有相似之处,上海和北京作为进口主导型经济分别引领长三角和京津冀文化产品进口贸易,而其他省市则以出口主导型为主。这种出口与进口贸易平衡的发展方式将从整体上提升三大城市群文化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实现弹性发展。未来,三大城市群需要继续作为中国数字文化产业参与全球文化价值创造的码头与源头,在引进海外优秀的文化创意、技术、品牌和模式,进行本土化创新的同时,积极向海外输出文化产品,培育带有消费偏好的贸易优势,提升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能级,为其他国家提供更多的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见表2)

庞大的国内市场是三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腹地。三大城市群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和核心引擎,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外部的压力敦促它们去拓展城市群的产业活力圈和市场覆盖圈,加强区域内部以及城市群之间的联结。这种在一国内构建跨域联动的内部开放机制,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尤其是在新基建加强区域联接的背景下,包括在基础设施互通、信息交流畅通和技术标准相通等领域,三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的规模和能级将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未来,三大城市群需要利用区域内完善的产业生态和平台资源,加速全球数字文化价值链的逐顶竞争,为实现内循环带动外循环奠定基础。首先是建立数字文化产业的生产腹地,消化吸收国内其他地区的各类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数字化输出,同时为其他区域提供参与国内外市场的商业模式、平台端口,实现优秀文化走出去。其次是建立数字文化产业的消费腹地,包括建立服务于企业进行文化投资、技术服务、业务升级的国际化产业平台,以及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的产品消费平台。最后是打造不断完善的数字文化产业技术框架,在发挥数字科技对文化产业升级作用的同时,加强技术传播和技术扩散,使得数字文化科技图谱不断丰富,释放“文化+科技”的价值创造和产业转型功能。

五、结论

在大力发展新基建的背景下,三大城市群数字文化产业正加快培育创新活力。这一历史过程显示出中国作为创新大国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活力,也使得更丰富的文化创意和更广阔的市场在未来的实践中进一步展现出来。三大城市群作为我国新基建的核心承载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头雁,无论是在挖掘新资源、驾驭新知识、创造新业态、推动集聚发展层面,还是在建立中国数字文化产业价值双循环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引擎作用。依托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对各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新课题,在这样一场竞争与合作中,中国需要加强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为更多的国家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提供中国样本。

On Promoting the Innovation Vitality of the Digital Cultural Industries in Mega-City Groups in the New Infrastructure era

TIAN Ye

(School of media Communication,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Shanghai 20110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digital economy driving the growth of world economy, cultural industries have become one of the industries deeply affected by digitalization. The new infrastructure, based on regional sharing, industrial connectivity and technology foundation, has brought new opportuniti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cultural industries. It not only reshapes the logic of cultural production circulation and consumption, but builds the digital technology base for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ies. With first-mover advantages and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interconnection, mega-city groups have become core supporting area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cultural industries in the new infrastructure era. To further promote the upgrading of digital cultural industries in mega-city groups, it is necessary to adhere to innovation guidance by exerting the exemplary and leading role of core cities. Besides, the scale advantages based on soft power should be created by upgrading the digital cultural industries in mega-city groups. Moreover, the value circulation system with the mega-city group as the hub is supposed to be established by utilizing 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s of internal circulation

Key words: the new infrastructure; mega-city groups; digital cultural industries; the innovation vitality

(責任编辑:张思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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