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怡安 焦国松
【摘要】传统造物过程中生产造物者联合汇聚思维归纳与关联想象,形成有分别类的形态设计创新观念。通过系统分析唐宋香炉在特殊社会机制下的艺术形态背景以及在形、色、质、式四大形态参数下的设计特征,进而挖掘传统造物的创作思想、动机和形态设计思维的创新观念。古代工匠在形态联想思维、美学嬗变风格、尽意立象情怀“三板斧”全面反映造物意识的逻辑性,最终使得创新观念产出结果,更加符合人类生产实践的设计价值。
【关键词】造物;唐宋香炉;艺术形态;设计特征;创新观念
【中图分类号】TS9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1)14-159-03
【本文著录格式】卢怡安,焦国松.传统造物理念下唐宋香炉艺术与形态中的设计意识[J].中国民族博览,2021,07(14):159-161.
引言
古代工匠造物的动机和创作思想,在器具作品中凝结出来,这就体现了工匠造物意识形态,同时以其高度的文化概括性与完整性,成为具有民族性的中国工艺美术范畴。造物离不开整体社会形态所打下的烙印,艺术形式在此缩影下也呈现时代与地域互为印证的风貌,也就是说造物意识受制于多方面因素,且这些因素逐渐形成一体化的社会结构与制度,因而工匠在确定性的社会机制之下所完成的造物带有社会性质与人文性质。唐宋香炉流变过程中,顺承政治形态、宗教思想、阶级世俗的轨迹,在形制、质料、工艺、纹饰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形制设计思维也反映出多模态趋势。
一、传统香炉的艺术形态背景
传统社会机制之下,尽管创作语言受到限制,但围绕社会整体形态所创作的器具也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所依附的艺术性也别开生面。首先,政治稳定繁荣的社会形态。唐朝实行兼容并蓄、对外开放的政治政策,农业体制完善调动生产积极性,外来文化合流兼收,国人思想充满明朗。面对欣欣向荣景象,人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是建构单一和阶级化的形态体制,而是寻求差异化、开放化、世俗化的艺术形态,即抛开等级制度的桎梏,以便沟通社会,实现造物活动的多模态、多情感、多维度的目的。宋代以来,焚香文化普及,生产进步,香炉设计“型”“式”分明,演变规律逐步廓清。其次,佛道宗教思想的渗入。唐宋时期香炉工匠从创作动机、创作技术、创作手段等各个维度去呈现象征佛道宗教的思想文化,使得宗教信仰与意识形态的发展对香炉的形制与装饰发展逐步成为文化意识形态的主导渗入。最后,阶级世俗倾向的形态开明。在唐宋及前期,皇权贵族一直主导着香炉造型文化及其审美价值,宫廷文化尽显富丽堂皇之风,王朝大臣追求华丽格调,也就是说在阶级分明的社会机制下,布衣百姓没有使用的权利,甚至没有选择的机会。而到了宋时期,阶级世俗倾向得到开明化,对特权的反抗之声连绵不断,香炉使用范围扩大至民间小富甚至布衣百姓。因而也出现了象征吉祥的题材纹样饰于器物上,以及自然中的动植物、生活中的民间故事、生活时事等都用于香炉造型及装饰上面,表现出结合特定世俗倾向的大众性特征,为香炉形态设计的丰富性留下了社会基础条件。因此,传统唐宋香炉的形态变化与艺术建构的范畴实际上也是中国传统政治、经济、文化的反映。
二、形态视觉参数的设计特征
万物有形,其态各异。形态通过对“形”的物质性与“态”的意识性统一理解所获得的有机判断,在多维空间形式呈现之下处于“形神兼备”的特殊枢纽地位[1]。形态视觉参数(形、色、质、式)构成整个形态创新设计体系架构的本源基础,亦构成认知思维模式与系统价值和谐合一的逻辑支撑。“形、色、质、式”作为形态设计范畴必不可少的创作追求,在形意场理论下八个场(时代场、经济场、美观场、技艺场、功用场、情趣场、伦理场、民俗场)的分析与调节之下较集中地表现为以感官为中心的知觉化过程,同时在各参数智能聚焦过程中体会各自不同的能量信息。因此,设计活动的展开及保持多样性存在的前提,在于形态视觉参数所呈现的主体性价值和关联预测联想思考。
(一)形:尚象与异域的融通
唐宋时期,香炉“形制”设计在人类创作动机、创作技术、创作意识的认识聚焦之下,主要形成“观物取象”和“类比推衍”两个维度,以呈现香炉“形制”创新的整体性思维规律。“观物取象”作为造物范畴通向形态设计主要体现在采用静观的方式去直觉对象,围绕自然界所存在的事物展开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观察与直观,同质于“仿”的模拟式创新下“开物呈形”的确立范畴[2]。如唐代黄堡窑址出土的“狮子香炉”通过对动物狮子表象特征的认识融入香炉造型设计,南宋余姚青釉狻猊香炉对莲花的仰观俯察获得香炉炉座与炉腹的造型样式。而“类比推衍”侧重于主体对客体局部的认知,进而采取逻辑分析形式展开器物普遍联系性造型设计,所触及的机制流程是客体—主体—客体。如香炉整体形态由普通圆形发展到多样式、多装饰的圆形,香炉足由单足形发展到多足形,香炉盖由无盖式发展到有盖式且盖合方式多样,以类度类的比附手段最终获得无限的形制发展。总的来说,唐宋香炉在“形制”创作中依靠本土化的“尚象”与异域的“发动”形成符合时代特色的形态设计,两者循环往复地融通建构起“形”的系统化模式。
(二)色:艳丽与素雅的对比
“色”依附于形體之上,围绕形体对象通常表现为语言化和意识化的表达,所产生的生理、心理刺激信息带有精神领域的情感属性。中国传统色彩并非仅局限于无意识具象存在,而是经过创作主体独特的情感活动创造出的一种艺术形象,于是古人的色彩意识由原始自发色彩象征逐渐转入精神层次的自觉色彩象征[3]。唐宋香炉色彩意识更多地表现为艳丽与素雅的对比。唐代外来金银器的大量传入,使得色彩停留于材质本色,同时本色也迎合当时皇室贵族的身份象征,故唐代香炉色彩多以金色、黄色、青铜色作为强调,以艳丽审美体验统摄地位与权利。宋代崇尚质朴与含蓄,追求典雅静谧的审美意识,香炉色彩更多回归自然,主要以骨缥、青白玉、素采、影青等色饰于其上,发挥大巧若拙的素雅趣味。可以说,色彩的利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该时期特有的文化属性,香炉的色彩呈现更是证明了这一点。
(三)质:繁丽与简雅的交融
质地参数通常受到客体本身材质的限制与主观技艺调和的影响,通常在粗细、光滑、透明、疏密、曲直等参数的表达下进行质地呈现,在交融中达成多样化的视觉与触觉感受,最终通过质感与肌理的突出方式强调客体形态与主体审美意识。唐宋香炉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材质主要集中于金银铜与陶瓷,因而也形成繁丽与素雅的质地交融,如金银铜所铸的香炉主要呈现的是坚硬顺滑的质地感受,同时这类材质特殊的光泽度也呈现美轮美奂的繁丽之势。另一方面,制作工艺也影响到质地效果,如唐朝多以鎏金、錾刻、敲花的工艺技术完成制作,人为意识与行动使香炉形成高低不一的纹理效果,而宋朝多以模压成型、夹层套接等技术完成造型制作,且在五窑烧制技术下多以隐性纹理呈现,触觉感受不到肌理的存在。广泛地说,唐宋香炉质地参数效果主要以繁丽与素雅的类别划分,在各自样态变动中呈现不同肌理效果。
(四)式:规律与法则的并存
“式”是涉及事物的元素、符号和标记,以及装饰的样式或表明关系规律的式样,是人类主观能动性下对原形恰当的变异、解构、组织的有序反映,包括有形的具象物质和无形的抽象意义。唐宋香炉在式样符号层面主要形成构成规律和形式法则两大发展态势。一方面,香炉所构成的规律形成丰富的视觉效果与审美感知,如纹饰的统一与变化、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等,都从不同方面对符号元素进行美化演绎,也为形制创新的方式与审美意味的递进表达提供了特定的条件和新的途径。另一方面,香炉所构成的样式法则除了有着丰富的视觉效果,还蕴含一定的比喻意义和象征内涵,如单独纹饰元素除了带来视觉的焦点还乐陶于该元素表达象征性内涵,适合纹样元素在规定范围之内积极表达丰富性与饱满性,连续纹样元素按一定规律陈列摆布,在保持符号唯一性的同时也形成了韵律和谐的整体性。总体而言,式样活动的展开充满了艺术作品的观赏性,也形成了有意识的审美范式。
三、形态设计思维的创新观念
中国传统造物有没有创新思维观念,这是不可回避的根本问题。传统造物所营建的形态联想思维、美学嬗变风格、尽意立象情怀“三板斧”全面反映造物意识的逻辑性,最终使得创新观念产出结果,更加符合人类生产实践的设计价值。
(一)形态联想的思维能力
联想思维是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4],作为最基本的简单想象思维通向形态创新主要体现在当人有了联想能力,人心中之想就成为对象之形,并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智能编码,包含主观个人的情感性和社会群体的制约性。于是,形态联想的思维能力除了在所存记忆的表象事物中生成模型,还要在模型生成过程中展开具有社会伦理性质的行为及语境判断,否则可能导致输出结果不符合联想链本有的道德认同。在“形意场”理论统摄之下,联想思维从基本相似点想象上升为逻辑联系点洞察,使得人类对客体依赖性认知想象转化为逻辑性归纳演绎,如同由“仿”的模拟式动态思维发展为“化”的形变式动态思维。在实践中,“仿”体现为A到B的过程,但B在A的联想思维中保留了A的既有原始痕迹,是在原型诱导之下完成的联想思维;而“化”体现为在A的联想之下归纳其中的联系点B再演绎成C的过程,更多地集中于0到1的联想并跨越,是在原型激励之下并保持有迹可循而完成的,如同看见一把雨伞,先经思维联想成室内家具样式再归纳由开关控制所造成的的“盛放”联系点,最后演绎成多功能且收缩自如的桌子。唐宋时期,人们在形态联想思维能力之下多以动植物等范畴作为香炉的形制追求,展开与自然的交感作用,如唐代“鎏金带盖莲花银香炉”、北宋“景德镇青白瓷鸭炉”等都在联想思维之下完成香炉形态创新设计。显而易见,联想思维是沟通人类在常态形制与异态形制的关键意识决策行为,在转化变动中形成原型参与并发生一定改变的形态样式及类别。
(二)美学嬗变的风格转换
以审美意识为指导的形态设计思维改变了人类无意识活动下获取真实感受的来源,形成具有审美范畴发生作用的美学价值体系观念,对造物风格、器具样式、形态历时性都产生转变性影响,这种转变性因而也意味着形态创新观念的思维意识变化。中国传统美学意识纷繁芜杂,不同美学要素就会孕育不同审美意识形态,正如《荀子·解蔽》所言“体常而尽变”,“体常”即要求呈现传统美感体系的逻辑性,“尽变”则要求这个体系能够反映美学嬗变所呈现的复杂性[5]。传统唐宋香炉形态创新观念在美学嬗变的风格转换之下主要集中于“象”“场”“简”的审美态度,每一次的美学意识建构都是在特殊环境与智能认知的聚焦之下完成的。首先,“象”意味着包容并蓄的审美倾向,一方面本土统合的文化系统观使得香炉形制发展向具有中国传统意味形式回归,如梅兰竹菊纹饰、龙凤呈祥题材、冰清玉洁莲花装饰等包罗万象,另一方面在异域融通下合和的对比调和观使得形制发展产生交互式的双向映射,如狮子、狻猊、甪等动物形象,丝绸之路输入的外域树脂,西方捶揲工艺等与本土结合,呈现多样化形态。其次,“场”意味着虚实场域的审美倾向,香炉实体场域之“形”与虚体场域之“意”相互转化,既兼顾形制变化又关照意义永恒[6],如内容与形式、所见与所思、认知与感知、量化与冗余等,唐代香炉纹饰的精巧别致与超然物外的审美意境便滋生形意融合的附丽价值。最后,“简”意味着大道至简的审美倾向,标志着个体心灵情感表现更充分、更多更新的心随意转畅想,香炉形制变化一方面对自然题材的应用表现对自然的谦卑,如莲花纹、卷草纹的简要雕刻,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材料样子,使得朴素性成为素雅之美。由此,在美学意识层面之下的形态设计思维,先是个体审美意识的转变,通过风格转换提供的信息流与形态对接,从而激活创新观念。
(三)尽意立象的感性情怀
“象”作为中国传统造物观念通向形制创新,主要体现在以视觉的转换方式来实现新形态的有序组织发展,转换能力越强,形制创新样式就越丰富。但“象”更多时候表现的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而是主观属性非逻辑表达的一种观念、膜拜、信仰等抽象的心理定式或天象征兆,因而传统造物即存在尽意以立象的的逆向形态创新思维,且依主观人的不同时空状态而发生相应变化。具体来讲,主观属性非逻辑表达主要呈现在情感精神、信仰象征、感悟状态三方面的精神通感。首先,主观化的情感精神创新受情感属性(喜、怒、哀、乐)的制约与影响,形成带有感情色彩的神态姿象和形象装饰,如凶猛威严的狮、性情温和的麒麟、高度纯洁的独角兽等。其次,主观化的信仰象征创新通过记忆型的联想与相从型的实象进行关联预测,人心中之意就成为实体之形,同时赋予象征意义,如象征吉祥灵瑞的龙、吉祥喜庆的凤、健康长寿的龟等。最后,主观化的感悟状态创新主要集中于气场的雄伟与否、天理的和谐与否、欲望的自由与否等状态,在主观心智决策之下输出完全不同的样式模型。面对感性意识之下的物质与能量和视觉形态表现形式的非零和博弈,形态呈现方式就会向意想不到的创新方向生成,既以形写意又由意化形,建构起神形兼备的形态意识。同时,“尽意”的内在追求衍化“立象”的外在呈现,除了被赋予的象征意义、感性情怀等心理意识,还表达对生命的尊崇、尽理的意识、心灵的渴望。
四、结语
传统造物思维意识介入的唐宋香炉形制设计搭建起特别的设计创新观念,在形态视觉参数层面形成相互依赖支持的设计特征,在思维创新观念层面保持同质异构的创新思維,完成人类智能创新的抉择判断。对现代设计而言,如何更多考究形态视觉参数的维度选择,做出可持续永续发展的创新观念,释放精准无误的设计意识,成为设计语境之下新的视角层面与价值途径。
参考文献:
[1]范伟. 空间语境下的家具形态创新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
[2]范伟,焦国松.“仿”以开物,通变以“新”[J].美术大观,2021(1):92-93.
[3]李广元. 东方色彩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美术出版社,1994
[4]范伟.家具形态创新设计[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15
[5]王赠怡.论“意”与传统审美范畴体系化的建构[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6):86-96.
[6]覃京燕.审美意识对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的影响研究[J].包装工程,2019(4):59-71.
作者简介:卢怡安(1999-),女,河南安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设计;焦国松(1994-),男,四川达州,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