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林
自杀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是以自我结束生命为主要表现,从古至今都有这种情况的发生,以前可能更多是归于外界社会或个人自身等多方面的因素,很少考虑到是“健康”的问题。事实上,自从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健康的概念扩大到精神心理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之后,越来越多的研究提示自杀不单纯是个人或社会的问题,更多是公共卫生和心理健康领域的问题。自2003年开始,每年的9月10日是世界自杀预防日,国际自杀预防协会(IASP)和WHO会在每年的这一天举办纪念活动,旨在提高人们对自杀的认识水平,珍惜生命,减少自杀和自杀企图,消除与自杀有关的羞耻感,敢于及时寻求帮助。
2015年WHO出版了《预防自杀:全球要务》,当时的WHO总干事陈冯富珍博士为此作序,并提出:“自杀,一个都太多。推进预防自杀工作就是一起行动,而现在正是采取行动的时候。我呼吁各國行动起来,将自杀预防工作作为要务往前推进。”每年全球估计有80余万人死于自杀,自杀是15~29岁年龄组人群的第二大死亡原因。虽然任何单一因素都不足以解释一个人为什么会自杀,因为自杀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是由个人、社会、心理、文化、生物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而导致的。但是,自杀又是可以预防的,需要社会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包括卫生和非卫生部门,如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商业、司法、法律、国防、政治和媒体等部门。自杀预防工作必须是综合性、整合性且相互促进的,因为没有任何单一的方法就可以独自处理自杀这个复杂的问题。
自杀是一个重要的心理健康和公共卫生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预防。自杀的相关影响因素很多,但重要的是与精神心理障碍密切相关,需要早期识别和诊治精神疾患,降低自杀风险。我国近年来也在部分地区陆续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但仍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去关注、面对和正视它。因为它不仅仅是危及一个个体的生命,而且会累及其周围的人,包括家人、亲友和同事等;它不仅仅是单纯的一次生命的终结,而且会波及影响健在人此后的漫长人生;它不仅仅是一个精神心理健康问题,而且是涉及公共卫生、社会文化、教育、经济、政策制定、社区服务、医疗保健等诸多领域的一个复杂问题。
经过过去近30年的努力,我国已从上世纪末全球高自杀率国家降到目前的相对低自杀率国家,降幅达50%以上,是全球预防自杀成效最显著的国家之一,这其中与政府许多利民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以及国内许多同行的努力工作分不开,尤其是精神卫生服务的普及和重视心理健康的教育等。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提高抑郁、焦虑障碍等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率和治疗率,流行病学调查抑郁障碍等患病率从上世纪的不足1/1000提高到3%~5%;
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大幅增加,相关专业医护人员较上世纪末增加2~3倍;
抗抑郁药的广泛使用和多种心理治疗与危机干预方法的推广,以及心理干预热线电话的普及,从上世纪90年代仅京津沪三地的数条热线电话到目前国内多个城市或地区的60余条心理热线电话的开设等。
针对危险场所和物品(如精神活性物质、农药、刀具和枪支)的管理、围绕重点人群的综合干预措施,如在青少年中开展的学校心理咨询(包括大中小学生)、职业和女性人群中的心理关怀、老年心理健康保健等。
这些工作的开展与普及,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了自杀和降低了自杀死亡风险。
自杀预防是一项复杂和艰难的系统工程,全球尚无统一和公认的有效应对策略。根据WHO《精神卫生行动计划(2013-2020)》所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将自杀率降低10%,所采取的措施不仅仅是减少或控制自杀的危险因素,而且更重要的是调动和利用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和力量来综合干预和预防自杀、珍惜生命、关爱生命。然而,很遗憾,因为去年持续至今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的影响,自杀死亡率并未得到有效控制,仍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氛围,让寻求心理帮助不再成为禁忌和歧视,及早地识别、支持和转介需要心理帮助的人,让他们感到并不孤独、无助和无望,重新树立信心和希望。根据WHO的专家建议,从国家或地区层面应该建立:
1监测。提高国家或地区有关自杀和自杀未遂数据的质量与时效性。支持建立整合的数据收集系统,用以识别易感人群、个体和环境等危险因素,防患于未然。
2工具限制。减少自杀工具的可获得性、可接近性(如农药、刀具、枪支、高层建筑等)。降低可获得工具的毒性、致命性。
3媒体。促进媒体落实媒体指南,支持纸媒、广播和社交媒体负责任地报道自杀事件,多宣传珍惜生命和预防自杀的措施等,而不是简单地、毫无掩饰地现场报道,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仿效与跟风。
4服务的可及性。为有自杀企图或风险的易感人群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尽量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到情绪和心理的支持,这些措施在国外俗称情绪急救或心理救援,如生命守护热线电话,自杀危机干预热线等。当然,也包括必要的综合医疗服务,抢救有生命危险的自杀者。
5培训和教育。给确认的“守门员”(如医务工作者、教育者、警察)不断提供综合培训项目。提高精神卫生和基层医务人员识别与治疗易感人群的能力。
6治疗。提高临床医疗及循证临床干预的质量,特别是面向自杀未遂后到医院就诊的患者,以及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后出院初期的密切随访与风险评估。提高针对有效干预措施的研究和评估,如网络心理咨询、认知行为治疗、心理健康教育等。
7危机干预。确保社区有能力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去应对危机,并确保处于危机中的个体可以接受紧急的心理健康服务,包括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等方式的求助,尽力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危机者摆脱死亡的危险,增加生存的机遇。
8事后干预。对于受到自杀死亡者和自杀未遂者影响的家人、亲朋好友和目击者等,需要提供心理安慰和必要的危机干预以预防创伤后应激反应,提高其自我心理应对和照顾能力。同样,对于自杀未遂者也需要提供危机干预后的进一步心理和情绪的支持和必要的生理和功能康复服务等。
9提高认识。建立公共信息宣传运动,让公众认识到自杀是可以预防的。让公众和专业人员可接触到预防自杀行为各个方面的信息,包括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早期识别和诊治抑郁、焦虑障碍,减少精神活性物质(如毒品和酒等)滥用等。
10减少耻辱感。鼓励积极求医和专业帮助,将心理卫生服务及预防物质滥用与自杀等服务纳入“大医疗服务”范畴,尽量做到“看心理医生”如同“看内外科医生”一样,减少对接受心理卫生服务者的歧视。
11监督与协调。建立专业的研究机构以促进、协调有关对自杀行为的预防、研究、培训和干预,加强卫生和社会等多系统的对自杀行为的综合应对。
危机干预的最低治疗目标是在心理上帮助当事者解决危机,使其功能水平至少恢复到危机前水平,最高目标是提高当事者的心理平衡能力,使其高于危机前的平衡状态。即危机是危险和机遇并存,而危机干预则是将自杀死亡的危险降到最低,将生存的机遇增加到最大。其基本的干预策略包括:
主动倾听并热情关注,给予心理上的支持;
提供疏泄机会,鼓励当事者将自己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
解释危机的发展过程,使当事者理解目前的境遇,理解他人的情感,树立自信;
给予希望和保持乐观的态度和心境;
培养兴趣,鼓励积极参与有关的社交活动;
注意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多与家人、亲友、同事接触和联系,减少孤独和隔离。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在国家层面已经启动了《健康中国行动方案(2019)》,到2030年需要在15个方面全面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预期健康寿命,其中就包括了心理健康和重点人群等方面的工作;另外,2018年国家卫健委联合中央政法委等其他部委下发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和实施,都将有助于提高全民对心理健康的关注,早期识别和诊治抑郁、焦虑等心理障碍,降低自杀风险,珍惜和敬畏生命。
希望有更多的人能知晓每年的9月10日是世界预防自杀日,能真正认识到:自杀是可以预防的,如果我们能识别出自杀风险的先兆,关心身边的人,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或提供必要的支持,尽到WHO所提倡的“守门员”职责,是可以预防或降低自杀风险的。自杀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而且是家庭与社会的悲剧和痛苦;因此需要我们更多的人能参与到预防自杀、珍惜生命的活动中来,减少或避免这种悲剧或痛苦的发生,因为“自杀,一个都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