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义利观:中国共产党开展对外党际关系指导思想

2021-09-11 16:31杨胜刚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文章编号:1673-9973(2021)03-0046-06

摘 要:“义”“利”之辨是中外伦理哲学的重要话题。“义”“利”价值取舍成为评判人们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准,规范着社会秩序。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在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吸收外国优秀文化,逐渐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的正确义利观来处理外交国际关系事务。将道德伦理价值引入外交国际关系层面,参与新时期复杂多变的国际事务,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外交国际关系领域树立新标杆。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对外党际关系;正确义利观

中图分类号:D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411/j.cnki.sxsx.2021.03.009

Uphold Justice and Interest in the Right Perspective: the Guiding Ideology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n Developing Party Relations with Foreign Countries

YANG Sheng-gang

(Diplomacy Department, China Foreign Affair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7, China)

Abstract:The distinction between “righteousness” and “interest” is an important topic of Chinese and foreign ethical philosophy. The value selection of “righteousness” and “interes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criterion for judging people's moral quality and regulates social order.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guided by Marxist theories, while advancing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it has absorbed excellent foreign cultures, gradually formed a correct outlook on justice and interest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handled diplomatic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is paper introduces moral and ethical values to the level of diplomatic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articipates in the complex and changeable international affairs in the new era, embodies socialist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sets a new benchmark in the field of diplomatic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Key words: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external Party relations; uphold justice and interest in the right perspective

追求利益是人類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也是人类社会充满活力的特征。中国共产党在开展对外党际活动中,不可避免地遇到利益抉择问题。如何实现自身利益,又不损害对方利益,维护双方关系,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的重要伦理哲学话题。平衡“义”、“利”之间的关系,对自身发展、国际形象、国际影响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给国际社会树立新标杆,规范国际社会交往原则。中国共产党坚持正确义利观,来发展对外党际关系,不仅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义利之辨是中外伦理哲学的重要话题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1]3045利益是人们对外交往的主要动力,以“利益至上”为对外交往的原则容易陷入“零和博弈”,造成社会冲突,乃至国际动乱。同时,只注重“义”的抽象性而忽视“利”的物质性,易造成人们的认知错误。

中国共产党在开展对外党际交往中面临着“义”“利”之间的抉择。如何处理好“义”“利”关系深刻影响着对外党际关系,也影响着对外政策与国家利益的实现。以传统优秀文化为依托,以西方有益文化为参照,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主体,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将道德伦理评判价值引入外交国际关系领域,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正确义利观,开展党际交往活动。

(一)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的义利关系

义利价值选择是古代中国用来评判人们道德伦理品行的标准。中国传统文化有关义利价值取舍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着中共对外党际交往的实践行为。

1. 孔子的义利观:“重义轻利”

孔子认为,“义”即指适宜、道义、道德、仁义之意,“利”就是私利、利益、功利的意思。孔子告诫人们应该“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强调“义”应该成为人们道德品行的试金石。“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篇》)将义放在很高的位置。同时,孔子认为,追求私利是个人欲望使然。人们在获取物质利益的过程中,合乎道义,正当的、合乎道德礼仪要求的私利,都是可以接受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篇》)孔子对于“利”的获取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必须符合道德伦理,合乎道义价值,体现出高尚德行的品质,成为人们规范个人行为的内在约束力。重义轻利是孔子义利观的重要思想。

2. 孟子的义利观:“舍生取义”

孟子对义利的看法与孔子有所不同。孟子认为对“利”的追求是人性所致。“欲贵者,人之同心也”(《孟子·告子上》),肯定人们有追求私利的欲望,将其看作是正常的、合理的、正当的社会活动需要,是人们改善生活的重要环节。孟子认为,“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在“义”“利”的取舍上应该“舍生取义”。孟子并未将“利”看作是不道德的,而是将其视为生存的正当需求。当“义”“利”存在冲突矛盾时,孟子明确表示要重义轻利、舍生取义,将“义”视为人生的最高位置,甚至连生命都无法与其相提并论。

3. 荀子的义利观:“先义后利”

在继承儒家义利思想的基础上,荀子对“义”“利”之辨有了新的认识和发展。“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大略》)人是具有“重义”与“好利”两种本能的。“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荣辱》)无论是天子还是百姓都有正当的需求。荀子主张先义后利,求利要遵从道德原则。“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重视道义准则,而后才求利。如果人们所求取之利有违道德原则,那么这将是不义之举,要遭众人唾弃的。

4. 墨子的义利观:“义利并举”

以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墨子提倡“重利尚义”,义利并举,“兼相爱,交相利”的哲学思想。墨子肯定个人有追求“利”的权利,具体有:(1)百姓、帝王有追求“私利”之利,不能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获取“利”;(2)他人之利优于个人私利的,“先以事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2]147;(3)“天下之利”是《墨子》义利观的核心与重点,是其哲学体系的重要支柱。“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墨子·大取》)“杀己”不利于个人,但是“杀己”能够“存天下”,“利天下”的话,就应该“杀己”。“义者,政也”(《墨子·天志上》),“义,利也。”(《墨子·经上》)“义”既看作治理国家的重要标准,是天下之人应该遵守的道德法典,也是“利天下”的重要举措。“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福,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2]215墨子重视个人私利,也注重“天下之利”,“义”与“利”是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5. 法家的义利观:“明法制,去私恩”

法家重视“利”,轻道义,通过明确的法令来厘清“义”与“利”的关系。“利之所在,民归之;名之所彰,士死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故人行事施予,以利之为心,则越人易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君主要关心百姓的个人利益,以此俘获民心。韩非子提倡要满足百姓需求,天下才能处在一定的秩序之中。“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治理国家,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应该“明法制,去私恩”(《韩非子·喻老》)。通过明令的法制准则来规定个人的义务,用法令来强制实现物质利益与道德准则之间的平衡,即以明确的法典来平衡“义”“利”之间的辩证关系。

6. 道家的义利观:“自然无为”

道家以超然世外的心态看待人世间一切活动,主张顺然天意,以无欲无求的处世胸怀来看待世界万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老子教导人们要顺势而为,不可强行获取不属于命中注定的东西,以免破坏“道法”,釀成灾祸。老子没有明确阐述义利之间的关系以及价值取舍问题,但以与世无争的思想观念来劝诫人们不要贪图一时的得失。老子认为世人关注“利”的得失容易产生冲突,破坏自然法则,告诫世人以“命中无时不强求”的态度来看待世间万物,主张淡泊名利,不要将利益至上作为人际交往的目的与动力。老子以隐晦的方式来表达“义”的内涵,教导世人不要因利生恨。只有弱化产生矛盾的根源——“利”“义”才能在世间得以呈现。

7. 汉宋明清朝代的义利观:“推义而不轻利”

董仲舒推崇重利轻义的儒家学说,认为“利以养具体,义以养其心”,“义之养生人,大于利。”(《春秋·繁露》)既强调利的作用,又突出义的必要性,二者对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宋代程朱理学继承儒家义利观的思想,并有所发展。“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语录》十一),将“义”“利”联系起来论述天下之事。陈颐在《遗书·卷十六》说到,“圣人以义为利,义安处便为利”,强调“义”的重要性,凸显“义”在治国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朱熹更加推崇“义”,反对私利。“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四书章句集注》)

明清年间的思想家是从现实主义角度来谈论义利问题的。颜元将义利统一起来,只讲“义”而忽视“利”是不可取的。颜元在《言行录》中说到:“不谋利记功,是空寂,是腐儒”,强调“利”的作用。戴震认为个人私欲是自然的,礼义必须顺从个人私欲的哲学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有关“义利之辨”的哲学伦理论述各有侧重,内涵丰富。从孔孟时期到明清时期,义利之辨从理想主义到现实主义的嬗变,利益观臻于至善。既不能过高推崇“义”,让自己利益受到损失,也不能为了私利不择手段。在追求利益的同时,要能够把握“利”的需求满足是否合乎“义”的道德伦理要求。中共汲取中国传统文化有关义利之辨的论述,在开展党际交往活动中探索出符合自身特色的义利观。

(二)外来文化中有益的义利之辨

西方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义利观的重要思想来源,使得对义利观的认识更加理性与成熟。

1. 西方文化中的义利观

西方文化没有“义利观”词汇,但围绕金钱、利益、权力、伦理、道德等问题的争论未曾中断过,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利观”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古希腊时期,伦理学家围绕道德与财富展开思辨,认为遵守传统与习俗是正义的表现,体现伦理美德。古希腊人赫西阿德在《工作与时日》中谈到,“服从正义,弃绝暴力,这是宇宙为人类确立的法则(nomos)。”[3]10-11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做自己分内的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4]410柏拉图的正义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城邦内每个成员能够遵守法律制度,城邦将处于有序之中,这也就实现了城邦的正义。

古罗马和中世纪时期,西方哲学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系统性的自然法观念逐渐形成。西方哲学围绕教会、国家、权力、公民权利等话题辩论,教会(教皇)与世俗国家(国王)的矛盾是围绕权力激烈斗争,导致宗教改革运动,自然法则得以产生。法律的诞生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个人私利不受侵犯,成为近代西方理性主义与个人主义思想理论与实践的支撑,成为现代西方个人主义思潮的主要来源。

世俗国家的权力威胁与权力基础得以解决后,国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国家的诞生是为了保护个人私产,维护个人自由,反对教会干涉私事。自由、民主、人权的概念成为现代西方哲学思想的重要架构之一。早期的自由主义代表斯宾诺莎、洛克等人强调法律的权威、个人不受国家约束的权利等等。“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5]3对自由、民主、国家、道德的争论,西方哲学思想逐渐形成了改良主义、功利主义。英国哲学家休谟对功利主义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进一步发展休谟的思想观点,指出“人并不恶,他们只是由其利益所驱动。道德主义者的谴责自然不可能改变人性中的这种动力。需要谴责的不是人性的恶,而是立法者的无知,因为他们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与共同利益相对立的位置上”[6]117。斯密提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讨论如何在自利的人性基础上达到功利主义目的。边沁提出功利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正确与错误的衡量标准”[7]92,认为“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幸福是任何情况下人类在行动上正当的、唯一正确的和最可取的目的,对于行使政府权利的某个机构或者某些机构而言尤其如此”[8]125。功利主义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同时,对于他人也有积极作用。穆勒认为,“一种牺牲如果没有增进或不会增进幸福的总量,那么就是浪费。它唯一赞成的自我牺牲,是为了他人的幸福或有利于他人的幸福的某些手段而做出的牺牲,既可以是全体人类,也可以是为了人类利益所限定的个人。”[9]17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哲学集中在理性、自由、权利、正义等领域。哈耶奇反对政府干预,强调个人自由。个人享有充足的自由可以协调其行为符合自身利益的需要。同期西方哲学思想演变出多元主义、理性主义,社会涌现着社会民主主义、女性主义、绿色运动等等。这背后反映出人们出于对利益的算计,按照自身利益偏好,付诸于社会实践。

西方哲学思想家讨论过正义,但这种“正义”是一种程序正义,并非道德、道义的含义,将其置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理念下,讨论社会分配资源的合理性,强调在社会法律制度下,确保各项权利实现。罗尔斯在《正义论》指出,“正义也是社会结构的第一要义……无论多么完备有效的法律与制度,如果不符合正义的要求,都必须被改变或者被废除。”[10]3罗尔斯关注的是制度正义,不是某个行为体所做的事情是否符合道义、合乎道德。

纵观西方哲学思想发展史,西方哲学思想体现在个人、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自由、权力、伦理为主要话题,对“义”的论述并非是道义、正义。对“利”的论述贯穿整个西方社会发展时期,形成以功利主义为代表的西方哲学思潮。强调个人利益,利益成为人们思考问题的主要驱動力。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人、经济人,能够按照利益最大化或者成本最小化的方式来思考问题,趋利避害,拒绝来自任何外部环境的干预,特别是要求政府只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不必过多干涉个人私事。如丘吉尔曾讲到,“没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以利至上成为个人、团体、国家对外开展活动的主要动机,利益成为西方社会思考问题的主要出发点与归宿点。

2. 马克思主义中的义利观

马克思并没有专门论述义利之辨,并非表明马克思没有涉及义利问题。马克思所处的年代是资产阶级私有化的时代,他反对资产阶级私有制和唯利是图的生产生活方式,在适当照顾利益的条件下,要重视道义,合乎社会公道。

马克思承认利益的重要性与积极作用。物质利益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人类实现崇高事业的物质基础。离开一切物质利益,去空谈理想、信念,是无根之源。马克思曾经谈到,“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1]82“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12]307利益是每一个社会都追求的,人们在经济社会中奋斗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益。满足人民基本的生活需求,才能进行革命事业,最终服务于人民。同时马克思批判狭隘的利益。马克思在《资本论》谈到,“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13]168过分看重利益会导致利己主义成为社会主要风气,破坏社会秩序,冲击道德规范。马克思进一步细分“利”——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由于资产阶级奉行个人主义,强调个人利益优先,造成社会阶级分化,加剧阶级斗争。马克思强调不要唯利是图,以利优先,要以集体利益为考虑原则,最终也是服务满足个人利益。“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的。只有在集体中, 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有个人自由。”[14]84

马克思认为要实现共产主义,解放被压迫的人民,就要联合一切力量与资产阶级做斗争。人们不应过分追求个人私利,应抛弃个人狭隘的利益来实现集体利益。要坚持国际主义原则,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在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不分民族的共同利益”[13]413,“只有工人阶级的国际联盟才能保证工人阶级获得最终胜利。”[15]466无产阶级以平等的姿态来调控社会资源,实现个人利益。国际主义是最高的“义”的体现,是马克思赞成的。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坚决支持国际主义原则,重视集体利益,在国内外场合积极践行国际主义精神。

(三)不同伦理哲学文化中义利观影响对外关系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重道义、轻私利。“合乎道义、推崇礼义”成为衡量问题是非的重要标准。

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对外关系上体现出注重国际正义,轻视私利,把道德伦理的评判价值注入外交国际关系中,以中国特色文化来开展对外党际交往,实现国家外交政策,服务中国国家利益。

西方文化以个人利益优先,个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且受法律保护,重视利益。西方文化也存在着道义论之说,但西方社会以功利主义占据主流文化,逐利成为西方世界开展对外关系的重要目的。西方功利主义文化给中国共产党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参与国际事务中愈加理性与成熟,全面权衡利弊,有助于中国共产党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际交流。

十月革命后,马克思主义理论传入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坚持国际主义原则,帮助世界上受压迫与奴役的民族与国家。同时,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潜移默化影响,中国共产党在开展党际交往过程中,坚持“先义后利”精神,尽最大可能帮助其他国家,不计较自己利益得失。中国对待周边国家、非洲国家的外交政策深刻体现出中国特色的对外政策。

二、中国共产党对外党际关系中坚持正确义利观的历史实践

毛泽东时代将义利观融入国际主义道义中,对外关系坚持国际主义原则,反对狭隘的民族利益,以服务国际共产主义事业的目标来发展党际关系;国际环境变化后,邓小平将义利观体现在中国国家利益与参与国际事务中,义利并举成为发展对外党际关系的指导原则;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中共对外党际关系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正确义利观,丰富了义利观的内涵与外延。

1. 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道义为特征的实践阶段

“国际主义道义”指无产阶级坚持国际主义原则,对外支援世界上其他受压迫与奴役的民族与国家时,无产阶级政党高举国际主义原则,对外支援彰显国际道义,反对狭隘的民族利益。毛泽东制定“一边倒”外交政策,加入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高举国际主义原则。对外交往过程中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坚决摒弃民族利益。毛泽东曾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我们是国际主义者,我们又是爱国主义者,我们的口号是为保卫祖国反对侵略者而战。……中国胜利了,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者被打倒了,同时也就是帮助了外国的人民”。[16]520-521中国传统文化义利观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精神融入到国际共产事业,服务无产阶级革命目标任务。

中共主要与社会主义阵营政党发展党际关系,与朝鲜、越南、蒙古等国开展革命时期的国际正义道义。1953年11月金日成访华,中国决定“1950年6月25日至1953年12月31日中国援朝的一切物资和费用,无偿地赠给朝鲜政府,并再拨人民币8万亿元(旧币)无偿地赠给朝鲜政府,作为恢复其国民经济之费用。”[17]31-32同年越南劳动党中央感谢我党援越,帮其恢复经济计划与援助粮食、棉花等物资,中共复电说“我们对你们的帮助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17]441962年中国援助蒙古建设陶拉盖图发电厂,蒙古部长会议副主席迈达尔在会上表示,“在蒙古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给我国提供了大公无私的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九五六年给予蒙古一亿六千万卢布的无偿援助后,又先后给了我国三亿卢布的长期贷款援助,帮助我国建设了许多项目。”[18]1961年1月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第一书记瓦·乌布利希致信毛泽东,要求我国提供之前答应供应的食品与黄油,周恩来会见德党中央政治局委员马特恩,“说明了我国经济困难、粮食严重短缺,我仅能供应其三万吨大豆。”[17]172修建坦赞铁路时,毛泽东对坦桑尼亚总理尼雷尔说,“你们有困难,我们也有困难,但你们的困难和我们的不同。我们宁肯自己不修铁路也要帮助你们修建这条铁路。”[19]384越战爆发后,刘少奇声明,“我代表七亿中国人民,向全世界庄严声明,为了支持越南人民夺取抗美战争的彻底胜利,中国人民准备承担最大的民族牺牲。中国七亿人民,是越南人民的坚强后盾。中国辽阔的国土,是越南人民的可靠后方。”[17]298中共以无产阶级事业为最高目标,对外党际关系中积极援助社会主义国家,践行国际正义道义,摒弃狭隘的民族利益。高举国际主义精神,竭力支援他国的行为也有其历史局限性。

2.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以义利并举为特征的历史实践

“国际形势变化很大,许多老的概念、老的公式已不能反映现实,过去老的战略规定也不符合现实了。”[20]200邓小平会见尼克松时表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21]330维护国家利益成为发展对外关系的出发点,坚持义利并举的指导原则,对外交往要量力而行,把握分寸。

一方面,中共在處理国家重大问题时,既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也表现出策略灵活性,体现国际正义精神。有关香港问题,邓小平指出,“我们考虑用何种方式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立足点是,解决香港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英国和香港的利益。”[22]1176中方提出“一国两制”方针既照顾英方,又维护主权。 在南海问题上,1984年邓小平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提出,“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这样的问题,要从尊重现实出发,找条新的路子来解决。”[23]49“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的提出可有效化解各方的担忧,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中共开展针对性援助,尽可能满足当地经济发展利益。“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向53个非洲国家(目前与我国保持正常外交关系的国家为49个)提供了援助。援建了1000多个成套项目,涉及工农业、基础设施、公用民用建筑、文教卫生等多个领域;派出技术人员35万多人次;累计在华为非洲培训各类人才53700多名;向42个非洲国家派遣了医疗队,向埃塞俄比亚、塞舌尔等15国派出青年志愿者397名。同时,我国还提供了一大批受援国急需的生产生活物资、技术援助和现汇援助。”[24]以国际主义为原则,中国对非洲国家大力支援,对当地的经济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也是不忘非洲国家大力支持中国重返联合国舞台的情义。

3. 十八大以來坚持正确义利观的实践活动

“只有义利兼顾才能义利兼得,只有义利平衡才能义利共赢。”[25]2013年王毅在《人民日报》指出,“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我们有义务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惟利是图、斤斤计较。”[26]表明十八大以来中国对义利观的认识更加成熟,在对外关系中坚持正确的义利观。

中国发展起来后,并没有忘记非洲国家,而是以多种方式援非,提供现金、物资、派遣专家、培训专业人员等,将国际道义落到实处;对周边国家坚持“与邻为善、与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27]。“中国在东盟国家设立直接投资企业4000余家,雇用当地员工30余万人。事实证明,中国—东盟关系的蓬勃发展给双方20亿民众带来了巨大福祉,也有力促进了地区和平与稳定。”[28]中日韩、中国与东盟等国家的合作,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共赢成为关键词;对大国关系上,中国积极承担国际义务,加深合作。“2015年美国对华出口和中美双向投资支持了美国国内260万个就业岗位,中美贸易平均每年为每个美国家庭节省850美元成本,相当于美国家庭收入的1.5%”[29]中国援建英国萨默塞特郡的海边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是英国二十多年来新建的第一个核电项目,“建成后将满足英国7%的电力需求,每年相当于减排900万吨二氧化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会提供2.6万个就业岗位。”[30]中国理性思考义利观,在坚持正确义利观的基础上,扩大与世界各国合作,在寻求国家利益的同时,展现国际道义。

三、中国共产党对外党际关系中坚持正确义利观的历史经验

坚持正确义利观发展党际关系,服务国家外交。以中国传统文化义利观为底色,高举马克思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吸收西方文化,中共在参与国际事务中更加彰显中国特色,大国风范。

1. 弘扬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丰富外交国际关系准则

“义”“利”抉择最初是古代中国评判人们的道德伦理层面的准则,用以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体现出个人道德品行高低,展现当时社会人文风气。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对外党际交往过程中,将伦理道德领域的评判准则引入外交国际关系领域,在实践中探索义利之辨,并形成富有意义的正确义利观。在此过程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起着非常关键的潜移默化作用,是形成义利观的重要思想来源。尽管在一段时期内,中共对外开展党际关系并没有直接说明义利观问题,但从实际行为中可以看到有关义利观的痕迹。因此,新时期下中共在处理国际关系时,除了既定的国际关系准则与惯例外,更应该从自身传统文化中汲取有益思想,并赋予时代内涵,从而弘扬本民族的文化特色,给国际关系带来新的活力。

2. 坚持国际主义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

国际主义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党际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政党、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不能简单理解国际主义精神,更不能将国际主义精神视为一味地奉献牺牲。国际主义精神在指导着社会主义政党间的交往,对社会主义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有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尽管国际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国际主义精神在当今仍然有着重要的活力,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国际主义精神既是一种指导社会主义党际交往的原则,也是实践中应该遵循的一种内在规范,能够推动外交国际关系的健康发展。坚持国际主义精神也是体现社会主义的重要表现,对国际影响力与国家软实力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3. 坚持正确义利观,平衡义利之间的关系

注重道德伦理价值,重视国际道义,以道德评判标准衡量一国参与国际事务的价值取向,体现出一国的国际胸怀与宽容精神。利益是国家开展对外交往的目的与动力,是维系不同党际关系的重要力量。在开展党际关系工作中,要树立正确义利观,把握二者之间的尺度,不能为了绝对的国际正义而牺牲自我,也不能为了利益而不顾一切,而是要在义利之间进行适当的取舍,要以符合国际道义、国际正义为标准原则或者底线原则,只有符合国际道义准则,这样的利益才是光明正大的。对外交往要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

4. 厘清国家利益与正确义利观之间的关系

政党开展党际关系活动,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与党际诉求。执政党对外交往中,更加重视国家利益的实现与维护,在野党发展党际活动是经过本国政府的默许,对外活动承担实现国家对外政策,服务国家利益的目标。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的对外指导原则,政党在发展与建立党际关系时,要处理好国家利益与国际道义之间的关系。二者不是相互替代、此消彼长的消极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积极关系,找准二者之间的平衡是有效开展党际关系的保障。维护国家利益要以恪守国际道义为前提,不可使用卑劣手段实现国家利益,破坏国际伦理道德秩序。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第一百二十九卷[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6.

[2]墨子[M].方勇,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5.

[3]Hesiod.“Work and Day”,in Hesiod:The Poems and Fragments[M].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

[4]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6]Claude Helvétius. De l'esprit[M]. Paris: Durand, 1769.

[7]〔英〕边沁.政府片论[M].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8]Jeremy Bentham.A Fragment on Government with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M].Kitchener Batoche Books.2000.

[9]〔英〕约翰·穆勒.功利主义[M].徐大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10]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M].Belknap Press,1999.

[1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16]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7]中国共产党对外工作大事记(1949-1999)(上册)[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1.

[18]我国援助蒙古的陶拉盖图发电厂建成础[EB/OL].人民日报,(1961-12-28)[2021-03-25].http://58.68.146.102/rmrb/20171015/1?code=2.

[19]孙津.新中国外交启示录[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

[20]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2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2]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2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4]王珂,王丹.习近平主席访问非洲成果丰硕[N].人民日报,2013-04-11.

[25]习近平.共创中韩合作未来 同襄亚洲振兴繁荣:在韩国国立首尔大学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4-07-05.

[26]王毅.坚持正确义利观 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外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N].人民日报,2013-09-10.

[27]习近平.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周边环境,推动我国发展更多惠及周边国家[N].人民日报,2013-10-26.

[28]黄溪连.推动中国与东盟战略合作行稳致远(大使随笔)[N].人民日报,2018-10-08.

[29]钟声.应当客观准确认识中美经贸关系事实[N].人民日报,2018-09-26.

[30]强薇.中英经济贸易论坛在伦敦举行:推动中英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N].人民日报,2018-01-22.

[责任编辑、校对:叶慧娟]

收稿日期:2021-05-19

作者简介:杨胜刚(1990-),男,陕西宝鸡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党政治与政党外交。

猜你喜欢
中国共产党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法作品选
静安区人大代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摄影作品选登
领航!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00岁啦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胜利闭幕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第四届架上连环画展
不忘初心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永葆朝气
曲青山:从三个维度看中国共产党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