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腾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广州 510642)
在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科技创新成为引领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高等院校在科技创新和技术创造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是推动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战略力量。2020 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显示,2019 年我国论文获《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49.59 万篇,位列世界第二,其中高等院校发表的论文约占85.87%[1]。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发明专利授权总计53.03 万件,其中高等院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约11.67 万件,约占22.01%[2]。数据表明,高等院校是科学研究的策源地和科技成果的聚集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场。随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高等院校的科学研究事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然而,受既有体制机制限制,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存在科技创新与产业需求缺乏有效衔接、转化动力不足、成果成熟度不高、技术转移转化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较低。由此,构建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提升高校技术转移转化能力,提高技术转移转化效率成为“双一流”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学界普遍认为政府、产业和高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既是创新的关键,也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美国学者Henry 等[3]为解释大学、产业、政府三者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关系,创立了三螺旋理论,认为政府、产业、大学各自隶属于不同的系统,随着时间的推移,三者的联系逐渐紧密,最后相互交界甚至部分融合,各个系统产生相互影响,通过相互之间联系的张力作用形成整个体系呈现螺旋式前进的格局。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对三螺旋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发展,主要涉及三螺旋体系构建及过程研究,如陈娟[4]和徐军等[5]对创新系统的互动合作机制进行了研究;李小丽等[6]和靳瑞杰等[7]对三螺旋模式下的计量学进行了分析;而吴伟等[8]、田天等[9]和刘群彦等[10]开展了三螺旋模式下的实证研究;李小丽[11]对三螺旋模式下大学专利技术转移组织构建的理论框架进行分析,并深入探讨螺旋强度对技术转移效率的影响;姚潇颖[12]、裴云龙[13]基于三螺旋理论对我国产学研合作机制与绩效进行研究;王浩[14]等对近年来国内外三螺旋创新模式研究动态进行综述与回顾。
综上,在现有相关研究中,利用三螺旋理论指导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的研究很少。本研究通过引入三螺旋理论,分析高校技术转移组织架构及作用机理,提出优化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模式,打通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生态链条的对策建议,为构建我国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协同创新模型提供科学参考。
构建完善的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作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政府政策调控手段,强化产业与科研的紧密衔接,促进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成为建立健全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体系的重要任务。
2009—2019 年,我国高等学校申请专利数由61 579 件增加到340 685 件,数量增长了5.5 倍;专利授权数由27 947 件增加至213 161 件,数量增长了7.6 倍,专利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大幅提升[15]。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0》,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持续活跃,2019 年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为152.4 亿元[16]。根据《2019 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19 年我国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总投入达到2 052.7 亿元[17],成果转化收入与科研经费投入的比率偏低。创新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技术成果的研发与推广,加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强化技术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及市场的推广应用,才能推动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依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破解束缚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疏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构建完善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才能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驱动力。
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是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构建完善的技术转移转化体系,一方面有利于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现象,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科研人员回归科研本位,营造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形成以科技评价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局面[18],推动科技创新真正服务市场需求、产业发展和国家需要;另一方面,通过良性的科研激励机制能够激发科研活力,优化科研组织管理形式,对于提高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作用[19]。因此,加强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对于扎实推进科研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质量和转化为导向的立体化、多层次科研评价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任务。新一轮学科评估增设了“社会服务特色与贡献”指标,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20]。由此可见,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对于深化产教融合,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推进“双一流”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2017 年9 月,国务院印发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国的技术转移体系;2018 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2019 年2 月,教育部认定包括清华大学等47 所高校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在此背景下,我国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19》,在3 200 家高校中,有687家单位(占21.5%)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306 家单位认为技术转移机构在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另有657 家单位反映存在不同层面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难点或堵点,表明我国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还存在多方面的机制体制障碍[21]。
高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纵向科技项目,即国家、省(区、市)等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和基金项目,以基础研究为主,由于纵向项目是衡量高校科研水平及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指标,导致高校科研存在重视知识创造、忽视成果转化的现象,研究成果多停留在试验阶段,技术成熟度不高。而横向科技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事业单位等非政府机构,项目研究内容更贴近社会需求,但在高校科研评价体系中,横向科技项目的权重明显低于纵向科技项目,导致高校科研普遍存在重纵向、轻横向和重基础、轻应用的现象。科研导向的偏差造成研发技术成熟度低、技术与市场结合不够紧密,严重影响高校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并导致高校科研成果“高高在上”、难以落地。
政策支持体系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影响着技术转移体系的每一个环节。国家颁布实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成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保障,但各地方、各部门政策落实力度存在明显差异,加之工商、税务、人事和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的滞后,下位法与上位法缺乏有效衔接,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科技成果资产评估、技术入股股权确认及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技术转移转化在税务登记、工商注册等方面还存在诸多政策障碍。此外,高校作为公益事业单位,在现行体制下开展有偿服务,面临国有资产管理风险防控、股权变更、利益分配等多方面体制机制问题,尚需要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体系与上位法形成有效衔接。因此,制度藩篱成为限制高校技术转移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企业与高校的体制壁垒使科研人员无法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导致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通,部分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理念陈旧、行政色彩浓烈,有关科研人员薪酬激励、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的相关政策尚未实际落地,技术入股股权归属、利益分配尚无明确规定,技术转移管理条块分割、运作模式繁多,资源共享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为克服高校科研与企业联系不畅的困难,国外部分高校设置专门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如斯坦福大学设置技术转移办公室,组建专业的技术经理团队为高校科研人员开展专业技术转移服务,学校、转移机构与发明人之间建立良性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虽然,目前我国部分高校也设置了技术转移机构,由于受到人员编制限制,大部分机构存在规模小、服务少、能力弱的问题。
一方面,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高校缺乏技术转移运营经费,几乎没有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另一方面,高校实验室侧重于基础研究,产出的科研成果技术成熟度不高、与市场需求衔接不紧密,成果的市场前景难以评估,且科创领域投资基金偏少,基金往往追求短期效益,不愿意投资风险大、周期长的转化阶段,因此成果在转化过程中难以获得金融服务体系及时、有效的资金支持,知识产权质押、银行贷款、科技保险等渠道面临价值评估难、质押登记难、权属处置难等障碍,导致技术融资渠道不畅,不能引导优质技术成果冲出从基础研究阶段到产品开发阶段转化的“死亡谷”(见图1),严重限制高校技术转移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图1 技术转移转化“死亡谷”示意
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是一个从技术到市场转变的复杂过程,涉及信息整合、商务接洽、中试熟化、检验检测、交易撮合、财税辅导等多个方面,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科学、技术、法律、金融、财会、营销、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广泛的人脉和行业联系,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开展跨行业、跨领域的技术转移转化工作,但是,我国大部分高校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自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人员,往往缺乏行业背景知识、市场转化意识、项目运营经验和风险评估能力,专业技术经理人培养体系不健全,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人才严重匮乏,严重限制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工作顺利开展。
首先,高校技术转移转化贯穿于科研项目立项、实验室研究、技术开发应用以及成果小试、中试、商品化、产业化等阶段,由于科研人员对市场需求缺乏了解,与企业缺乏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导致创新链与产业链缺乏有效衔接,成果转化和技术对接缺乏精准性和系统性。其次,实验室研究具有专业性强、规模较小、操作复杂等特点,与产业化要求不匹配,因此需要持续投入研发经费进行小试、中试,根据产业化需求对技术成果和加工工艺进行优化,但由于高校缺乏中试车间和产业化园区,成果转化的后续能力不足、高校与企业合作不紧密、协同创新机制尚不完善,难以实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融通发展的生态链条,成为束缚原始创新成果向市场先进技术转化的主要瓶颈。再次,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尚待完善,职称评价体系、绩效考核体系等尚未充分体现成果转化的指标权重,严重制约了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技术转移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也是推动科技创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手段,高校技术转移体系作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桥梁,一方面能够将高校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另一方面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高校科研方向、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可见,完善的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对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高校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4.1.1 特色发展
“双一流”建设需要高水平和高效率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在“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应当整合资源优势、凝练学科特色、优化要素配置、加强技术供需对接、完善政策环境。针对高校学科优势挖掘特色成果资源,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加强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的互动,营造良性技术转移转化生态链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反哺科研。
4.1.2 产教融合
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应密切关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区域产业发展密切结合,搭建区域产业研发平台、建设创新型研究机构,构建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加强中试基地或平台建设,引导高校科研向产业化延伸,解决区域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问题,推进技术开发、创业孵化与技术转移的紧密衔接。通过产学研融合,进一步优化和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指导学科建设和创新团队培养,实现高校技术转移的可持续发展。
4.2.1 服务团队专业化
转变管理思路、创新服务理念,构建实体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明晰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打造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团队,形成“技术+管理+运营”的技术转移服务模式。
4.2.2 技术成果信息化
打通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的信息沟通渠道。通过构建科研成果库、科研专家库和企业需求库,建设高校技术转移信息化共享平台,保障供需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和真实性,挖掘高校技术转移与企业需求的共同点,形成畅通的高校技术转移信息渠道。
4.2.3 运营模式市场化
破除约束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企业化运行,积极吸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推动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完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技术转移转化积极性。
4.2.4 转化合作国际化
加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与国际高校和国际企业合作力度,了解国际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前沿。通过建设联合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构建国际化技术转移转化平台,促进技术转移国际合作,加速高校技术成果国际化进程,为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搭建桥梁。
新时代的大学、企业、政府之间存在多重关系,主要体现在:大学除科学研究之外,还通过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企业不仅具备生产能力,还产生了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需求;政府则日益重视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通过政策法律等各种措施进行调控。新时期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呈现显著的协同性,在三螺旋模式下,政府成为政策创新的主体,大学成为知识创新的主体,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三方交迭形成技术转移转化组织,通过整合技术、人才、制度等要素协同实施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活动,实现协同创新,使系统总体创新绩效大于每条螺旋线的绩效总和。
在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政府、企业和高校所组成的技术转移转化三螺旋模式不再是简单的线性创新过程,而是在科学、技术、转化、生产、需求等要素之间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反馈机制过程,为开放式创新提供充分的沟通和合作机制。首先,在三螺旋模式下,大学、产业和政府不再是彼此分割的封闭机构,任何一方的边界是可渗透的,知识和信息在三方之间实现了充分共享和传播;其次,三螺旋模式混合组织共享的市场需求信息,使得大学的技术研发更具有实用性,符合企业对技术商业模式的需求,因此技术和商业模式在三螺旋这样一个开放的环境下得到了有效融合,使得单个企业的研发成本下降同时伴随收益增长。此外,三螺旋模式构建了技术转移转化机制,技术转移转化组织通过技术转移的扩散机制为技术的许可、转让、信托等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激活了技术的商品化经营,并产生区域技术转移的社会效应。
在三螺旋的开放式环境下,宏观层面,政府通过顶层设计和机构建设为技术转移营造良好的支撑体系;中观层面,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需求为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提供有效的载体,同时也为高校优化学科结构和调整科研方向提供重要信息;微观层面,高校通过成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推动知识创新向技术创新有效转化(见图2)。政府、企业和高校通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构建协同创新的组织架构,为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图2 基于三螺旋理论的高校技术转移体系协同创新模型
政府、企业与高校三者的协同创新关系在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高校技术转移体系是连接政府、企业和高校的重要桥梁,完整的高校技术转移生态链涵盖了从课题立项、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样品开发、中试研发、产品生产、商品销售、产业化等全过程,因此,要积极探索研究完善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壮大人才链、畅通政策链、配置资金链的五链融合新机制:政府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为技术转移转化提供制度保障;高校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推动应用研究水平不断提升、推动产业化应用;企业产业升级会产生新的技术需求,加快技术创新。由此,提高资源配置效能,推动创新要素集聚,促进科技成果精准转化,形成中国特色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生态链条。
推动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对于构建国家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本研究在分析我国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机制体制障碍及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引入三螺旋理论阐述政府、企业和高校三者之间在高校技术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多重关系及协同作用,进一步构建以政府顶层设计为支撑,以产业转型升级为载体,以高校科技创新为动力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协同创新模型,打造政府、企业和高校三者纵向融通,科研、成果与产业横向贯通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生态链条,为加快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供参考。
结合以上构建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协同创新模型,对推动我国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得到如下启示。
6.2.1 强化顶层设计,健全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政策保障体系
发挥政府在宏观层面的政策保障与扶持功能,建立正确的政策导向。强化制度创新,通过优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理流程,简化技术作价入股成立新公司的手续,细化成果转化免责制度和政策,完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操作规范,明确高校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建立技术转移中知识产权保护细则,完善对技术转移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激励措施,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职称评价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措施,形成推动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如,清华大学印发《清华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兼职兼薪与离岗创业审批、时限、取酬、考核等要求,四川大学将科技成果转化类指标纳入职称评审标准,苏州大学单列应用推广型岗位等,这些政策为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22]。
6.2.2 组建专业队伍,创新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组织运营模式
加强高校与产业间的沟通联系,组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通过建立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综合服务机构,及时披露技术信息,强化高校科研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与联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专业的服务指导。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兼备管理与法律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同时,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增强高校技术转移人员的市场判断能力和商务谈判能力。此外,构建技术转移人员培养机制与晋升机制,确保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如,浙江大学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作用,开展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施市场化运营机制,有效解决技术转移专业人才聘用、考核和激励等问题;江苏大学联合第三方机构成立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组建100 多人规模、专兼结合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推动学校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切实解决了高校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组织效率低、专业人才少的难点、痛点问题[22]。
6.2.3 畅通转化渠道,打通高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路径
突出产业与高校之间创新要素的资源整合。鼓励高校依托自身学科优势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专业化的产业联盟,促进产业发展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形成良好的科研导向,打造高质量、深层次、专业化的高校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高校加大中试熟化基地建设,引导产业龙头企业或社会资本参与应用技术研发和中试车间建设,打通科研成果与市场对接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和深化科研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确保科研人员对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话语权以及切身利益获得保障,激发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热情,形成良性发展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生态链条。如,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围绕畜禽育种及养殖产业整合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科研平台,派遣科研人员进驻企业生产一线,打通技术转移转化链条,成为全国校企合作典范。
6.2.4 突出需求导向,构建高校技术转移转化产教融合机制
强化产业与高校之前的协同创新关系与交融作用。一方面,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企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建立注重实践的协同育人模式,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以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同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聚焦重点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联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共同培养面向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促进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内生动力,构建产教深度融合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新机制。如,中山大学聚焦产业发展动态和技术创新趋势,开展专利导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山东理工大学加强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应用的对接,开展专利分析评议及精准布局,创下国内高校专利许可使用费最高纪录[22]。
6.2.5 开展国际合作,拓展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国际合作路径
优化和拓展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外部环境。鼓励高校联合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和跨国企业成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借鉴国外技术转移转化先进经验,丰富国际创新资源渠道,为高校开展国际技术合作及国际技术转移合作搭建桥梁。引进前沿科技成果及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跨国技术转移,通过国际技术转移合作提升高校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如,西安交通大学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成立国际技术转移办公室,在加拿大成立分中心开展国际科技孵化、技术转移等工作[23];广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积极对接港澳及海外优质资源,打造开放性、社会化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