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剧本创作提供了契机,既为剧本创作提供丰富的资源,也达到剧本创作的精准性,更为的满足受众面对剧本多元的需求。同时,大数据时代剧本版权的关注度也逐渐提升,也为剧本版权融合提供契机。对此,分析大数据时代下剧本创作模式的变革,提出大数据时代下剧本版权融合的路径。
关键词:版权融合;大数据时代;剧本创作
引言
剧本创作是一部戏成功的基石,而大数据时代下,促进传统剧本创作的变革,提升剧本创作水平。剧本版权问题是剧本创作过程中较为关注的话题,同理,大数据思维及技术的运用,为推助剧本与版权的融合,更好的维护剧本创作者的知识劳动成果,达到剧本创作的良好模式。因此,在剧本创作及版权融合中,根据大数据时代的发展需求,关注版权创作模式的创新及版权的融合模式,从而使剧本创作更好满足受众面需求。
一、大数据时代下剧本创作模式的变革
(一)剧本创作内容的变革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促进剧本创作内容的更新,使剧本创作在内容上更为的丰富与多元,为剧本创作向良好态势进程提供保障。一方面,剧本创作在大数据技术及思维的支撑下,其创作内容的来源多样性。在大数据时代下,推助多元信息资源的整合,包含漫画资源、网络文学资源、电影资源等,都在其中流通与传递。而这些信息资源,都可作为剧本创作的素材及资源。在大数据技术及思维的支撑下,剧本创作者在平台中获取人们的阅读喜好、阅读偏好等信息,根据这些信息,创作相对应的剧本。同时,也可将网络文学及漫画作为剧本创作主元素。例如:《庆余年》电视剧,其是根据热门网络小说改编,小说在网络上受到网民的热捧,编剧立足于小说,根据剧本创作模式,实现小说与剧本创作的融合,使其在荧幕上呈现,尽显剧本创作素材的多元获取模式;另一方面,剧本创作类型的多元化。传统的剧本创作模式,其受众面为电视机前的大众,需要根据大众需求创作剧本。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劇本的创作其受众面多元,这就需要剧本创作的类型也应多元,以此满足多受众面对电视机观看的需求。例如: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们获取电视机不仅可在传统媒体平台中获取,也可在新媒体平台中获取,其受众面也多元。基于此,身为剧本创作人应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人们对电视机的喜欢,在此层面中运用网络信息数据,实现自身信息数据与网络数据的融合,从而创作满足受众群体的剧本。
(二)剧本创作理念的变革
当前,电视机盛行,而电视机剧本的创作应以编剧为中心。在传统的电视机剧本创作中,剧本的创作带有编剧自身强烈的个体色彩,而在大数据时代下,变革了这一剧本创作模式,使剧本创作向用户方向进程,根据用户的需求,来创作受众面认可、满意的剧本。一方面,现代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编剧与受众面在网络平台中交流,编剧可将自身剧本的构思及意见传递到网络论坛中,引领受众面进行讨论剧本,受众面会根据自身喜欢阐释自身对剧本剧情内容的发展走向,编剧可从受众面留言中获取具有价值的信息,调整自身剧本创作思维,以受众面对剧本需求为导向,开展剧本创作模式。同时,编剧也可在线与受众群体进行剧本讨论,以此创作受众面需求的剧本模式。而创作受众面需求的剧本,也是电视剧在播出之后受到大众的认可,获取较高的商业价值;另一方面,剧本创作向引领层面出发,剧本的创作更为的追求引领性、追求性,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事实如此,电视剧受众群体多元,其在观看电视剧中,必定受到其中剧情、思想的引领,也对个体三观具有一定的引领与塑造呈现。基于此,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剧本创作应凸显引领性,以新时代发展思想为导向,使电视剧一经播出,受到不同的反响,实现大数据思维与剧本创作思维的融合模式,从而也凸显剧本创作的价值。
二、大数据时代下剧本版权融合路径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剧本版权意识越来越强,剧本版权逐渐蔓延到商业发展模式中,并成为商业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在互联网上,每位浏览者在现代化技术的支撑下,实现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共享性,这使每一名受众面都可在网络平台中获取小说、电影、漫画等信息内容,而这些信息也完整的记录在大数据库中,人们在此背景下,每天都进行观看及阅读相关的文献资源,而这种行为已经被记录在大数据库中,呈现人们的戏剧消费、文化消费等信息,这些信息数据,可作为商业发展信息资源,商业发展根据这些信息数据,开展商业发展模式,包含商业营销、商业运营等,以此使自身发展模式更好为受众面服务。同理,剧本创作也是一样,可借助大数据技术及思维,加强受众面对剧本剧情、内容呈现的需求分析,精准定位剧本创作模式,开展剧本创作,使剧本创作更好迎合市场发展,推助剧本的商业化发展模式。同时,在剧本商业化发展模式中,也考量版权问题,使剧本更好与商业化企业合作,明确自身知识产权,将剧本投放到第三方平台中,包含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平台中,借助平台的营销方式,推助剧本的营销,既包含剧本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也以先进技术为导向实现剧本版权的融合。
在剧本创作过程中,文化版权的保障,为剧本创作提供可靠性,也大力的推崇剧本创作者开展剧本的创作工作。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各大文学网站、平台,海量的文学、动漫作品,庞大的作者基数,众多的读者群体,都为剧本创作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而在大数据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进程中,大数据的思维及技术也逐渐的走向成熟,针对剧本创作模式,对其创作也更为的大数据的作用也更为精准化和清晰化,为剧本创作与创编提供机遇。同时,在剧本版权领域中,大数据也发挥其版权融合及保护的功效,以优质的剧本版权资源选出来加以运营,打造出剧本版权融合的神奇效果。此外,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针对剧本创作的版权保护问题,也予以关注,使其版权分明,维护知识创造者的知识劳动成果,也鼓励其更好的进行知识产权的创作,进而促进多元剧本的生产,也推助影视剧产业的发展进程。
结语
大数据时代剧本创作及版权融合的实践,可依据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为剧本创作及版权融合带来的机遇,实现剧本创作模式的革新、剧本与版权的融合模式,提升剧本创作成效,实现剧本版权的良好界定及保护模式。因此,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既关注剧本创作模式,也重视剧本版权的融合模式,从而彰显大数据时代剧本创作及版权融合实践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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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婧(1988.12),女,汉族,四川成都人,福建师范大学,艺术硕士,讲师,从事编导,制片,影视研究,综艺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