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名词“昨天”和“去年”的研究

2021-09-10 19:24马小玉
大学·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马小玉

摘要:现代时间表达系统中存在一组不对称现象:“昨天、今天、明天”和“去年、今年、明年”。不对称的原因在于:首先,从历时发展和共时分布来说,“昨天”“去年”分别是表达“今天的前一天”“今年的上一年”概念的主流词汇,被大范围、高频率使用。其次,从语言内部语法功能来看,“昨”本意即与时间有关,比“去”在时间层面意义更加广泛,构词能力更强。表示大的时间单位,“年”比“天”在搭配上具有更高的适配性。最后,从语言认知方面分析,时间具有顺序性和流动性,时间跨度大,往往用“来”“去”表示。

关键词:“昨天”“去年”历时发展;共时分布;语法功能;语言认知

中图分类号:TP1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164(2021)05-0023-02

对“今天的前一天”概念的表达,除了“昨天”,还有“昨日”“昨个”“夜来”“夜个(儿)”等,但是没有“去天”的说法。且“昨天”一直是被通用的词语,其他词汇都属于方言现象。对“今年的上一年”概念的表达,除了“去年”,也存在“昨年”和“旧年”的说法,但“去年”自古至今一直被高频使用,而“昨年”和“旧年”逐渐衰落,只存在于个别的方言点中。

一、“昨天”和“去年”的历时发展分析

(一)“昨天”的历时发展

上古汉语中,“昨日、今日、明日”系统占据主要地位。中古汉语时期,“昨朝、今朝、明朝”系统从长江下游发源,之后在南方的部分地区占据主导地位。“昨天、今天、明天”系统是最晚形成的,起源于江淮,而后向西南及淮河以北等地扩散。

专指白天的“天”在明代语料中已经出现。“X天”的组合方式沿用至1867年已用于北京官话口语。清代小说《聊斋俚曲集》和《歧路灯》中,出现了“昨天”的用例。如:“昨天见了乡试录,才知道女婿中了;中了便没有出妻之理。(《聊斋俚曲集·禳妒咒》第三十回)”[1]“早已見九娃在楼门前等着,说道:‘班上人等着,如何昨天一天没到戏房去?’(《歧路灯》第23回)”[2]。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四大北京话特色的作品中,“昨天”出现的情况依次是:《儿女英雄传》(19世纪末)里0次,《春阿氏》(20世纪初)中24次,《二马》(20世纪20年代)中11次,《四世同堂》(20世纪40年代)中20次。可看出,“昨天”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大。此外,根据北大CCL语料库,“昨天”在古代汉语中有789条,现代汉语中有21203条。从数据发展来看,“昨天”已成为普通话语词。

(二)“去年”的历时发展

对“今年的上一年”的表达有“昨年”“旧年”“去年”。“昨年”仅在元明清时期使用,在此之后逐渐衰落。“旧年”在隋唐时期出现,元明清时期得到发展。而“去年”最迟在东汉时期已经被使用。如:“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论衡·遭虎》)“陇西、汉阳、张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来,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败坏城寺,杀害民庶”(《后汉书·孝顺孝冲孝质帝纪》)[3]。明清时期,“去年”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昨年”“旧年”,不仅出现在通俗文学作品中,而且出现在《史记》《汉书》《清史稿》等正史文献中。新文化运动中,“去年”在口语和书面语中占了上风,“昨年”“旧年”的使用空间越发缩小,这一点从北大CCL语料库的检索数据也可看出。

通过对“昨天”“去年”的历时发展梳理,可见“昨+词缀”表示“今天的前一天”由来已久,“昨天”自明清以来使用频率逐渐增大。表示“今年的上一年”,有“去年”“昨年”“旧年”等表达方法,而“去年”在汉代已出现,至明清已被大量使用,远超“昨年”和“旧年”,根据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具有同义的词语往往会被使用频率高的所取代。

二、“昨天”和“去年”的共时分布比较

(一)“昨天”的共时分布

对“今天的前一天”概念的表达呈现地理分布趋势:“地理位置偏北的以中原官话和晋语为中心的北方官话区(含北京官话、胶辽官话等),基本用“夜”表示[昨天];地理位置在中间的江淮官话、西南官话、吴语、湘语、赣语、部分客家话,多用“昨”表示[昨天];闽语、部分客家话采用“夜+夜类成分”的方式。”[2]《普通话基础方言基本词汇集》93个方言点中,73个方言点用“昨天”这一词汇表达,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的东北官话、北京官话、冀鲁官话、中原官话、兰银官话和西南的西南官话中。

(二)“去年”的共时分布

“去年”出现在北京、济南、西安、太原、武汉、成都、合肥、扬州、长沙、福州、建瓯、哈尔滨、徐州、南京、贵阳、洛阳、乌鲁木齐、太原、绩溪、上海、黎川、于都、扬州、娄底、杭州等地。唐山、沧州、衡水、当涂、马鞍山、南通、涟水、仁寿、赫章、黎平、清镇、毕节、商水、耒阳以“去年+子/个”来表达。“昨年”的说法出现在成都、信阳、驻马店、广元、汉中。“旧年”用于苏州、温州、南昌、梅县、广州、阳江、厦门、潮州。[3]可见,“去年”在南北地区都通用;“昨年”主要集中在河南、陕西、四川、云南四省的部分地方;“旧年”主要分布在的江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的部分地方。从这一共时分布的比较分析,用“去年”来表达“今年的上一年”优势地位一目了然。

综上,“夜”“夜个”“昨”“昨日”“昨(儿)个”等和“昨天”交互存在,表示[前一天],但使用“昨天”的频率更高、范围更广。表示[上一年],“去年”“昨年”“旧年”相伴存在,但“昨年”和“旧年”目前只分布在个别方言点中,而“去年”更加流行、通用。

三、“昨天”和“去年”的语法功能分析

(一)“昨”和“去”的语法功能比较

《说文解字》(卷七)【日部】对“昨”的解释是:“昨,垒日也。从日乍声。在各切。”其本义是隔夜,上一天。也泛指过去,因此,和“天”搭配使用,既可指今天的前一天,也可泛指往日、过去。又如“今是昨非”,“昨”也泛指过去的日子。“昨”意义广,构词能力强,和“年”搭配使用,指去年。

“去”,《说文解字》中:“从大,凵声。”会意兼形声字,表示人离开洞口或坑坎而去,故其本义是离开。“去”其他字义有: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除掉、减掉;用在动词之后,表示趋向或持续;特指已过的、刚过去的一年。因此,“昨”表示时间,可泛指;“去”表示时间,是特指。

(二)“天”和“年”的搭配使用比较

“年、日/天”称为时量词,表时点、表时段的用法几乎是没有区别的,前都可以加数字、“半”“今”“前”“明”“后”、带“第”的序数词,例如:三年/天、半年/天、今年/天、前年/天、明年/天、后年/天、第一年/天。“年”和“天”后跟“半”连用时,不用加量词,如:两年/天半。但“多个相关的高频词之间往往只具有部分的同质性,很难有完全的同质性”[4]。“年”在搭配上具有更高的适配性,整数越大,越倾向于和“年”搭配。“天”和数量搭配具有此类限制。比如超过12个月可用“年”来折算;400天,可以说成“一年多”。其原因是“人类思维、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其本质是模糊的、不精确的。从计量时间方面来说,需要模糊计量的情况较多一些。”[4]另外,作为时间的大单位和基本单位,数量越大,折合为“年”时越容易表达。可见,“年”是具有优势的时间单位。“去年”之义是过去的一年、今年的上一年,是大的时间单位,虽然可以都同“去”“昨”搭配,但是时间的流动性及跨度,“去”的流动性和表距离这一层面的意义,使得“去年”更加流行。

“天”往往较为单一,有早晨、上午、下午、黎明、傍晚等划分,再加上“白天说过去的事,一提‘夜晚’,今晚还未到来,很自然指昨天。”[5]对昨天和今天根据“夜”来划分,而夜刚刚过去,是人们亲近熟悉的,所以,用“昨天”更合情理。

四、关于时间词的隐喻认知

时间具有顺序性,可以用“前”和“后”来指称;时间又具有流动性,可以用“来”和“去(往)”表示。在“来去式”中,可以分为两种隐喻方式,一种是时间移动式,另一种是物质世界移动式。在前一种隐喻方式中,时间是不断从远方向我们靠拢,越来越近,随后经过我们,又不停地向远方流逝而去,越去越远。所以未来的日子不断地向我们奔来,过去的日子不停地离我们远去。过去时间移动的方向是离开说话人的,所以不少表示过去时间的词语都带有“去(往)”字,比如“去年”“去岁”等。[6]据此,“今天的前一天”虽也是过去的时间,但是距说话人近,离远去还尚早。而“今年的上一年”和说话人时间相距跨度大,流动性更大。

五、结论

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存在“昨天、今天、明天”和“去年、今年、明年”的不对称现象,首先由“昨天”和“去年”的时空发展所致,“昨天”的高频率、大范围使用,使其成为表达“今天的前一天”概念的主流话语词。“去年”也是如此,代替了“昨年”“旧年”等对“今年的上一年”概念的表达。其次,“昨”“去”“天”“年”的语法功能各异,“昨”构词能力强,意义广泛,“昨”均可与表时间跨度小的“天”和时间跨度大的“年”搭配使用。而“去”表示时间,是特指,可与“年”“岁”搭配,表示“今年的上一年”。此外,对时间的隐喻认知,时间具有顺序性和流动性,而“去”具有流动性和表距离的含义,因此,更倾向和表示时间跨度大的“年”搭配使用。

参考文献:

[1]汤传扬.也论汉语方言[昨天][今天][明天]的时间表达系统及其来源[J].中国语文,2018(06).

[2]何亮.汉语方言[昨天][今天][明天]的时间表达系统及其来源[J].中国语文,2017(05):591-640.

[3]张言军.时间词“昨年”“旧年”的共时分布及其历时发展[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9(03):139-144.

[4]方清明.汉语时间词“年”“月”“天”的搭配行为研究[J].语料库语言学,2015,2(02):48-61+116.

[5]伍铁平.表示“明天”和“昨天”的词的类型学研究[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3(04):87-102.

[6]史佩信.汉语时间表单中的“前后式”和“来去式”[J].上海師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3(02).

(荐稿人:白爱平,西安石油大学副教授)(责任编辑:胡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