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我国需完善AI技术应用体系,加大AI技术研究力度,优化配置该技术资源,持续优化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观,使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与发展既满足人们生活、生产切实需求,又与社会建设步态保持一致,相关技术发展及应用可得到人们的信任,成为造福全人类的重要技术,在伦理观加持下帮助人们解决新时代各类发展难题,继而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伴随新时达人工智能技术稳步创新、良性发展,其与社会发展、国家建设、行业发展关联度不断强化,拉开智能时代发展序幕,为行业赋能,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将其他科学技术关联在一起,便于人们分析、整合、存储、传输数据信息。在为人们带来便利同时,如何保障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安全、隐私安全,成为人们需要解决重要问题之一,并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与发展推开另一扇大门,使人工智能技术共享、共信、共识建设质量得以提高。其中,“伦理”是人工智能技术综合发展体系稳步推行基础,本文通过思考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观,以期助推人工智能技术良性发展。
以“信任”为基落实人工智能技术价值引导目标
人工智能技术在当今社会应用频率较高,并引领人们创建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新纪元,科技连接万事万物,相关技术改变客观世界。当前全球网民约有44亿,占全球总人口一半以上,人们在应用AI技术同时输出更多信息数据,在享受信息化服务基础上面临信息外泄、数据篡改、系统崩溃、黑客入侵等风险,将“人机信任”话题推向风口浪尖,如何科学应用AI技术,成为科技伦理观需要思考问题之一。基于此,需以“信任”为基,落实人工智能技术价值引导目标,构建交互高效、数据精准、响应及时服务机制,夯实人机信任基石,助推AI技术应用与发展。
其一,建立安全维度。一方面以AI技术为基础开发更多服务于民的数字化产品,例如为保障人们可在享受网络银行储蓄、投资、资金往来等服务同时保障个人隐私安全,避免出现信息外泄问题,人们广泛应用“U盾”,用以保障網上银行资金安全,该产品应用数字认证、信息加密、数字签名等先进技术,具有防范支付风险、不可复制、应用便捷等特点,为此可建立良好的安全维度,使人机关系更为和谐。另一方面加大网络系统升级力度,例如在计算机内安装杀毒软件、安全卫士等系统,及时升级网络及相关功能,做好信息系统运维工作,保障网络安全,为科学应用AI技术奠定基础。
其二,建立透明维度。一方面允许任何有能力入网参与信息交互活动、共享数字资源的个体作为终端用户享受AI技术服务,为人工智能技术推陈出新,打造良好的服务体系指明方向。另一方面保障终端用户具有知情权,可以及时明晰自身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领域中所处的状态,通过自身判断选择是否接受相关服务或应用附加产品,继而消除人机矛盾。
其三,建立责任维度。一方面用户需明晰自身在享受相关服务及应用具体产品时需承担的责任,旨在约束用户行为,端正其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态度,避免技术应用主体违背伦理观。另一方面需明晰人工智能技术及相关服务提供方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其可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升级AI技术,使人工智能技术综合利用率得以提高,数据应用、模型设计具有现实意义,帮助人们生产生活,规避社会、环境、人对人工智能技术造成的负面影响,构建具有公信力的技术体系,使人工智能技术得以接纳价值引领,承担其在新时代应用与发展责任。
其四,建立伦理维度。新时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需以助力我国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持续解放生产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为导向,建立公正、客观、实时、高效伦理维度,确保该技术本身定位清晰,跟随党和国家发展理念作出调整,价值观正确,具有一定伦理高度。
其五,建立原则维度。“信任”是AI技术发展前提条件,为此需完善其伦理原则,指引AI技术良性发展。首先,遵循“科技向善”原则,科技本身不可作恶,相关技术应用不以破坏客观世界为前提,使科学技术成为造福人类社会重要手段;其次,遵循“负责研究、积极创新”原则,根据时代发展新常态拓展AI技术应用途径,以用户需求为前提研究更多产品,使AI技术得以高效利用,总结AI技术应用经验,通过理论学术研究明晰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阻力,为调配技术资源,完成人工智能技术升级任务提供依据;最后,遵循“伦理方舟”原则,将人工智能技术视为延续人类文明的火种,打造共生、和谐、友好人机关系[1]。
以“幸福”为核提高智慧社会人机共存综合质量
在人们对科学技术应用需求不断提升背景下,5G技术、区块链技术、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应融合发展,助力成熟智慧型社会良性发展。在技术融合发展新常态下数字设备功能日益丰富,成为人们生活、生产要素,以通信设备为例,不仅可方面人们交流互动,还能用于企业生产,借助该设备推行自动化生产体系,与计算机连接传导通信数据信息,针对生产实况进行分析,为管理者调整生产方案提供依据,凸显融合型科学技术应用价值。在哲学范畴内“幸福”是人们追求的最终目标,人工智能技术需以“幸福”为核,提高智慧社会人机共存综合质量。
(一)追求幸福的权利需人人均等
在人工智能技术与人们生活、生产关联日益紧密背景下,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追求“数字福祉”的权利,通过科学技术创造经济效益、享受优质生活。然而,当前数字鸿沟客观存在,无法保障每个人都能灵活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例如有些老年人、残障人士并非网民,对高新科技的接纳能力相对较低,无法有效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加之公共教育缺位,削减人工智能技术宣传成效。基于此,我国应关注各个群体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渴求,以提高人们生活幸福指数为导向推广该技术,以该技术为核创新实践,设计推广更多智能型产品,使人们可以无障碍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例如,微信除具有语音功能外,还具有文字转化功能,为更多残障人士应用微信进行交流互动创造便利条件。
(二)规避人工智能技术对个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当前智能电子设备人均普及率较高,网民上网时间较长,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一部分,人们开始担心频繁应用相关设备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科学技术对人们的思维将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在知识、信息碎片化时代,人们习惯依靠检索功能找寻问题的答案,鲜少系统了解客观事物,对事物的了解过于片面,这无疑影响人们的思维模式,同时电子设备存在一定敷设,如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还有些人沉迷网络世界,最终与现实世界脱离,网络信息侵蚀其意识及精神,容易引发违法犯罪问题。基于此,新时代人工智能技术伦理化发展需关注其对个人带来的不良影响,通过革新技术手段,升级网络系统,开发设计更优电子设备,满足人们对技术先进性、健康性、自律性的需求。
以“可持续”为方向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塑造健康社会
先进科学技术是推动人类社会稳步发展驱动力之一,为此国际社会加大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力度,旨在完善先进科学技术体系,挖掘AI技术向善潜力,提升人类社会生活质量,助力人们迎接工作挑战,最终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基于此,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应以“可持续”为发展方向,妥善优化配置技术资源塑造健康社会,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教育、医疗、金融、农业、能源、城市规划、环保、航天航空等领域,使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观更为健全。
第一,完善AI技术应用体系。立足人工智能技术伦理化发展背景推出相应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企业生产准则、技术研发标准等理论依据,确保AI技术的应用与社会建设、国家发展、个人幸福关系紧密,可助力人们创新实践,建设健康、稳定、和谐智慧化社会。
第二,加大AI技術研究力度。以创造社会福祉、个人福祉、技术福祉为导向做好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工作,实现价值、利益有机统一发展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发展人工智能。例如,Android P为防止人们过度沉溺网络虚拟世界,合理应用入网时间,设计推出Dashboard功能,针对用户屏幕时间进行统计,指引用户设定网络使用时间,控制手机使用频率,继而创造技术福祉,保障人们身心健康,创造个人福祉,推动相关技术革新发展,创造社会福祉。
第三,持续优化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观。伦理观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国家政策、文化氛围等因素关系紧密,为此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观需具有灵动性、发展性、科学性,跟随个体、社会、科技发展动态予以革新,赋予该技术可持续发展特性,落实塑造健康社会技术伦理化发展目标。
在总结以往科学技术发展经验前提下,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分析得出全新技术伦理观,旨在探讨社会、个人及技术之间的稳定关系,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析:第一,技术信任。新型AI技术需具有一定价值观点,以价值观为导向设计推行,确保其可控、可用、可知、可靠;第二,个体幸福。以AI技术为基础为应用领域赋能,帮助人们追求幸福,使AI技术成为人们创造幸福的“工具”,在人机共存常态下实现个体综合发展目标;第三,社会可持续发展。当前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国际性思想之一,为此人工智能技术应确保“科技向善”,挖掘该技术应用潜能,使人们得以妥善应用AI技术创新实践,为打造智能社会、健康社会奠定基础。基于此,为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效,思考人工智能技术伦理观显得尤为重要。
(厚德财富智库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