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琳
摘要:《论语》仅有五处提及宰予,除了作为“四科十哲”之一被列于言语科之首,其他四个章句的记载中,宰予都受到了孔子严厉的批评。“宰予昼寝”和“问三年之丧”是他备受指责的原因。但有儒者认为,作为四科之贤的宰予品行是有保证的,不可能是“不仁”之人。从《论语》的章句出发,儒者对宰予的评价分为批评和同情两种态度。选取哪个章句作为评价宰予的立足点,这和后世儒者所处的时代及自身的体验相关。
关键词:《论语》;宰予;四科十哲;昼寝;评价
在经典解释传统中,历代注家会因其所处时代变化、针对其所处的时代问题,而对文本有不同的解释,对人物评价也是如此。《论语》作为一部语录体的文本,大部分是对人物的语言描写,其他描写着墨较少。但《论语》勾勒的孔子及孔门诸弟子的形象都十分生动。宰予是少数几个着笔很少,却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他在《论语》中仅出现了五次,但其昼寝之事和问三年之丧,都招致了孔子的十分严厉的批评,且引起了后世学者们的关注和讨论。
《论语》记载的孔门弟子中,受批评最多的是子路,但受到最严厉批评的却是宰予。历史上对宰予的评价分为两个极端:一是有后世儒者为宰予鸣不平,认为孔子的批评太过严苛;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儒者以孔子的話语继续批评宰予。从不同时代对宰予的不同评价中,可以看出其背后理论不同的价值取向和立场。
一、早期文献的宰予形象
宰予,名予,字子我,又名宰我,是《史记》中记载的身通六艺的孔子弟子之一,也是“孔门十哲”之一。《论语》只有五个章句提及宰予,分别是:“哀公问社于宰我”章 、“宰予昼寝”章 、“宰予问井有仁”章 、“四科十哲”章 以及“宰我问三年之丧” 。
在《先进》篇评论诸弟子的章句中,孔子把宰予与子贡同列于言语科,且宰予尚在子贡之前。作为被列于言语科之首的弟子,他喜好发问,利口善言。除了《论语》所记的问仁、问三年之丧,《礼记》和《孔子家语》也有宰予向孔子问五帝德、问鬼神等内容的记载。
孔子也不否认宰予善于言辞。然而,除了四科十哲章句提及宰予是带有褒扬意味,其他章句的问答中,宰予都受到了孔子不同程度的批评。宰予善辩好问的性格和他平时的行事风格不同,给孔子最大的收获似是让孔子得到了教训:即评价一个人不能“听其言信其行”,而是要“听其言观其行”。《孔子家语》就明确记载了孔子说:“以容取人,则失之子羽;以辞取人,则失之宰予。” 《礼记》也有类似的记载:
孔子曰:“吾欲以颜色取人,于灭名邪改之;吾欲以语言取人,于予邪改之;吾欲以容貌取人,于师邪改之。”宰我闻之,惧,不敢见。
除了有“宰我闻之,惧”的表现记载,《大戴礼记》还有宰予问五帝之德,孔子说“予非其人也” ,认为宰予德行不够,不足以效仿五帝。孔子批评宰予说:“躁哉予也。”他认为宰予操之过急,妄图仅用一日就了解此前的历史和传说。宰予则以孔子曾经说过的“昔者,予也闻诸夫子曰:‘小子无有宿问’” 为理由,继续询问孔子。哪怕孔子直言不讳地说五帝之德是“非予所及也”,他仍然依次问完五帝之德。可见,在先秦典籍中,宰予的利口发问和他勤学好问的形象是一致的。
《史记》、《孔子家语》都有记载孔子评价宰予“有文雅之辞,而智不充其辩”。可见,孔子是认可宰予的言语功夫,但是却认为他不够智慧。“仁”是孔子不肯轻易许人的评价。同样,“不仁”这一严重的批评,除了宰予,孔子也从未轻易许人。孔子在宰予问三年之丧时,被宰予的回答激怒,斥宰予“不仁”。联系在《论语》中,孔子一怒之下斥责宰予的“不仁”、“朽木”等评语,可见从现有记载来看,孔子对宰予的评价并不高。
然而,自诩是孔子传人的孟子却给予宰予高度评价,他说:“宰我、子贡、有若,智足以知圣人。汙,不至阿其所好。宰我曰:‘以予观于夫子,贤于尧舜远矣。’” 可见,先秦时期人们对宰予的评价就已有明显的差别。
相比于其他孔门弟子丰富的事迹记载,描写宰予的材料比较少。《论语》等早期文本的记载中,宰予因其言语获得孔子的肯定。然而,由于他经常咄咄逼人的发问,且在与孔子的对话中惹得孔子怒不可遏,因此得到了“智不充其辩”的评价。这也应是早期宰予的形象特点。《论语》仅有的五个章句内容中分出截然相反的两个立场,也成为了评价宰予的最基本根据,也导致后人在评价宰予时总有矛盾之处。
二、遵从四科之旨
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曰:‘受业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异能之士也。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政事:冉有、季路。言语:宰我、子贡。文学:子游、子夏。’” 从《论语》《史记》等记载,都可见先秦诸子认可了言语科以宰予为首。汉代许多学者认为四科章句是孔子亲口所说。一旦汉儒认可了四科章句的权威性,他们就需要解释孔子对宰予评价的矛盾之处。
宰予作为贤人之一在四科章句中与颜回、子贡等人并提。汉代学者自认为“去圣未远”,因此不会在注疏上解释《论语》的谈话背景。而且,他们会以自己生活的经验去揣测《论语》师徒对话有冲突的原因。如王充在《论衡·问孔篇》为宰予辩解:
问曰:昼寝之恶也,小恶也;朽木、粪土,败毁不可复成之物,大恶也。责小过以大恶,安能服人?使宰予性不善,如朽木、粪土,不宜得入孔子之门,序在四科之列;使性善,孔子恶之,恶之太甚,过也。“人之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孔子疾宰予,可谓甚矣。
王充认为,宰予作为孔子点出的言语科的代表,其品性应该是有保障的。因此即使是宰予有昼寝之事,也只是“小恶”。孔子批评宰予是“粪土朽木”这类不能通过教而改之的“大恶”之物,是孔子的批评过于严厉了。
儒者解释孔子严厉地批评宰予和肯定宰予的矛盾时,希望维护作为圣人的孔子的形象,因此他们不可能把孔子解释为一个气量狭小的人。但同时,他们又觉得宰予作为言语科之首位,其德行应当是有保证的,因此对于孔子对宰予的严厉批评表示不解。皇侃也是接受了四科之旨的预设条件。他认为宰予作为孔子褒扬的学生之一,对孔子的学说、思想、忌讳的事情会有一定的了解,且人格品性也是有所保证。因此,皇侃认为备受批评的问三年之丧和昼寝之事都是宰予不满当时现状故意为之。这是宰予用心良苦地模仿当时人们普遍的看法的行为,是为了给孔子有批判当时的非礼之事提供契机。皇侃《论语义疏》记载了其他学者为宰予的辩护之言:
缪播云:“尔时礼坏乐崩而三年不行,宰我不惧其往,以为圣人无微旨以戒将来,故假时人之谓,咎愤于夫子,义在屈己以明道也。”
又引李充云:“余谓孔子目四科,则宰我冠言语之先,安有知言之人而发违情犯礼之问乎?将以丧礼渐衰,孝道弥薄,故起斯问以发其责,则所益者宏多也。”
引范宁云:“夫宰予者,升堂四科之流也,岂不免乎昼寝之咎以殆杇粪之讥乎?时无师徒共明劝之教,故托夫弊迹以为发起也。”又引琳公云:“宰予见时后学之徒将有懈废之心生,故假昼寝以发夫子切磋之教,所谓互为影响者也。”
皇侃等人这种为宰予辩护“屈己明道”的说法,是从后人角度推测宰予的行为动机,难以在有限的文献记载中找到实际根据。但皇侃这种说法也影响了后世的一些学者。后世有学者即使没有这么强烈地构造一个故事为宰予辩护,但也对孔子批评持有保留意见。如《论语笔解》所记:“昼当为画字之误也。宰予四科十哲,安得有昼寝之责乎?” 韩愈、李翱把“昼寝”解释为“画寝”,以此说明宰予无昼寝之事。
“十哲”这个称呼随着唐玄宗开元年间官方加封颜回等十人从祀孔子而确定下来,得到了更加广泛的认可。唐玄宗时封宰予为“齐候”,是宰予被追封爵位和从祀孔子的开始。此后宰予也多次被加封:如宋真宗封宰予为临淄公,南宋宋度宗时进封宰予为“齐公”,明代时称宰予为“先贤宰予”等。可见,他们应是根据四科章句的记载,接受了孔子把宰予列在言语科,则宰予在德行上应是无亏的这一预设。
三、十哲世俗论
不看四科章句的褒扬,仅从《论语》的其他章句内容而言,宰予表现的行为确并非一个好学生的形象。不同于先前儒者们信服四科之旨,宋儒疑经的思潮,使得他们有了更多的思考。朱熹认为,“四科十哲”是:
弟子因孔子之言,记此十人,而并目其所长,分为四科。孔子教人各因其材,于此可见。程子曰:“四科乃从夫子于陈蔡者耳。门人之贤者固不自此,曾子传道而不与焉。故知十哲,世俗论也。”
唐玄宗开元年间加封孔子弟子前,儒者论著中确实只有《论语》“四科”之说,而无“十哲”之名。程树德指出,“十哲”的说法从开元以来就有,但他们是孔子困于陈蔡时的追随者这一说法却是宋儒新说:“唐以前人于此章分合虽有异论,从无以十人为从陈蔡者。开元时据此立十哲之名。以四科为从夫子于陈蔡,其论实自宋儒发之,可谓创解。”
程颐把四科章句与《先进》篇的“孔子厄于陈蔡”章句联系起来,认为四科章句中列举的弟子是跟随孔子受陈蔡之困而被孔子褒扬。程颐因为孔子门人贤者众多,且宋儒推崇的曾子不在十哲之中,因此否定四科之旨为孔子所说,因此断定“十哲”的说法为世俗所论。十哲非孔子所言,也就否定了四科之旨的权威性。虽然宋儒否定四科之旨并非针对宰予,但没有“四科之贤”的褒扬,宋儒在解释中对宰予的评价更加负面。
朱子解释“哀公问社”章时批判宰予:“宰我又言周所以用栗之意如此,岂以古者戮人于社,故附会其说与?” 在“昼寝”章的解释中又云:“言其志气昏惰,教无所施也。……言不足责,乃所以深责之。”
除了朱熹本人,《朱子语类》还记载了许多宋代儒者对宰予的评价,如:
伊川解曰:“人既耽惑,难以语学矣。因责其不践平日之言。”又《语录》曰:“宰予昼寝,孔子以其质恶,因是而言。”
叔器曰:“宰我只知有个公共底道理,却不知有义。”曰:“不惟不晓义,也不晓那智了。若似他说,却只是个呆人”
宰予不能以志帥气,居然而倦当昼而寝,自弃孰甚焉。……言不足责,乃所以深责之也。
从上述言论可见,宋儒基本是持批评态度评价宰予。他们不但认为宰予懒惰,还批评他愚钝、不立志、良心死了,甚至有把孔子怒气之中批评宰予的“不仁”当成事实判断。这与汉唐时期儒者对宰予的评价完全不同。
汉唐儒者由于接受宰予是孔子褒扬过的学生,对他不妥的行为多有辩解;即使不加辩解,也对孔子严厉的批评持保留态度。然而到了宋代,情况完全不同。程颐否定了四科之旨的正当性,从而推翻了此前儒者们肯定宰予的前提。因此,宋儒在评价宰予时完全从其他章句出发,即使宰予有利口善变、对孔子无所欺瞒的优点,也不能掩饰宰予昼寝等行为的恶劣。
宋儒对宰予的批评与他们的理论体系的价值相关。二程朱子以后,宋明理学的体系基本成熟。他们构建了以四书为中心的经典体系,形成以天理为中心的解释系统来解释经典文本的内容。宋儒重视天理人欲之辩,通过辨析其中关系提倡严谨修身,赞扬孔颜之乐的安贫乐道心态,鼓励学者立志学做圣人。同时,通过天理来说明忠孝仁义的正当性。对孔颜之乐的强调,使得宋儒竭力提高颜回、曾子、子思、孟子等人的地位。
宰予是与宋儒推崇的先贤们完全不同的存在。宰予记载虽然不多,但其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使他经常给孔子提出两难困境的问题。除此之外,他或是因坚持与孔子学说相反的意见而惹怒孔子,或是昼寝等行为与宋儒推崇的居敬涵养的严谨修身态度有冲突。因此,宋儒大多赞同程颐的说法,认为四科十哲中的“孔门十哲”的说法仅是民间流传的说法,而非孔子认可的。明代理学取得官方学说地位后,理学家们也赞同程颐、朱熹的想法,想要罢免十哲中宰予等人的从祀权利。儒者们更是把降祀的目光对准宰予、冉求二人。他们对宰予的批评,不得不说是在理学影响的价值观指导下的必然选择。
四、结语
《论语》记载宰予的事件在历史记载中无甚影响,但其问三年之丧、问仁和其昼寝之事,涉及了儒学的礼仪和礼义、经和权、仁和勇等多个主题,在思想史中却引起了众多学者的讨论。因自身的经验体悟以及接受的价值观不同,历代儒者选取《论语》记载宰予事迹的不同的章句为立足点,对宰予有截然相反的评价。
近代以来,学术研究受西学影响颇深,理学价值体系影响大大减弱。近代学者没有完全否定四科之旨,对宰予的评价又有所提高。章太炎《膏兰室札记》“解《论语》宰予昼寝事”条称:“宰予身列四科,必非惰学者可知。” 认为宰予昼寝并非因为惰学,实是另有其因。他引证了《吕氏春秋·慎人》篇的记述:“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尝食,藜羹不糁,宰予备矣。”认为宰予昼寝是在绝粮疲惫的状态下发生的。章太炎认为孔子批评宰予意志不坚,不能忍受忍受饥饿,而不是批评他惰学。
钱穆在解释“三年之丧”章说:“此章宰我问三年之丧,其意本为讨论礼制,当时亦似未有天下通行三年之丧之证。而孔子之责宰我,辞气之厉,俨若昼寝一章。何以孔子对宰我独异于对其他之门人,不可知矣。” 钱穆对孔子严厉地批评宰予也表示不解,但他没有多加揣测的解释。这是近代受西学影响的表现之一,即学者们研究历史时力图做的客观公正,还原真实的历史场景。此前的注疏家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章句作出解释,带有他们所处时代的价值偏向。现在的研究则试图抛弃这些价值立场,寻求解释的客观性。
宰予在《论语》中仅出现了五次。褒扬宰予立场的“四科”章句作为一个价值判断直接呈现,如果不相信这是孔子所言,则难以找到塑造宰予的正面形象的有力证据。相反,含有宰予行为描述的其他四个章句更有利于宰予形象的成功塑造。生活场景中出现的事例比铁口直书的判断更容易让人信服。
然而,选取哪些章句作为评价宰予的基本立足点,与当时社会流行的价值体系相关。可以说,王充、皇侃等人会认为孔子对宰予的批评过于严厉,而程颐、朱熹等人则认为宰予资质与为学态度欠佳,他们都是通过自身体验出发来理解宰予与孔子相处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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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