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汝凌 焦洵 刘联
摘要:作为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的湖北省,既是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也是教育和科技创新大省,发展科技金融有利于湖北将科教优势转化为区域经济优势。本文在分析湖北省科技金融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摸清其在构建科技金融生态体系中的制约因素,挖掘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结合湖北省自身发展特点,从湖北省的科技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机制、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契合构建良好的湖北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湖北省;科技金融;生态体系
一、引言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借助金融资本,以科技驱动经济发展,已是推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渠道。我国自1985年开始大力支持科技金融发展以来,一直向着该方向不断实践和努力。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在2018年就已超过欧盟15国平均值,研发人数居全球第一,到2020年,R&D经费支出达到24426亿元,两年中增长了19.4%,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40%。而湖北省的科技金融虽起步较早,但相较于科技金融发展模式较为成熟的北美及国内“北上广”地区,其发展模式仍有许多不足,譬如存在产品创新不够、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及金融产业单调性等问题。科技金融发展得好,离不开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目前,国内对地方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研究也较为匮乏。因此,本文在准确把握科技金融创新的发展动态与前沿趋势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湖北省科技金融生态体系的发展情况及构建模式,切实提出建议,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湖北省科技金融发展情况分析
当前,我国一线城市科技金融体系较为完善,头部效应明显,二、三线城市科技金融也在利用自身优势慢慢崛起。根据2020年度《中国城市科技金融发展指数》报告显示,北上深杭广的科技金融发展指数位列前五,而武汉位居第七,是唯一一个进入前十的中部地区城市。
(一)政策环境方面
湖北省政府一直在采取积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模式,积极探索对不同类型创新活动的最优支持方式。2015年,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首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同时,也正式将单一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调整为了前资助、后补助、创投引导等不同形式。2020年,湖北省科技厅正式启动湖北省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协同多家金融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评价入库企业进行投融资服务,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升高”“高升规”, 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蓬勃发展的湿地生态环境。截止2020年年底,全省科技型评价入库企业近7439家,相较2019年增长97%;贷款余额277.65亿元,其中当年的新增贷款超过40亿元;新增投资科技企业80家,投资额1.62亿元,相较去年同比增长30%。
(二)创新创业资源服务方面
相关报告显示,湖北在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方面的优势较为明显,仅次于北上杭地区。2020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新三板公司数量91家,上市公司数量31家,对应市值3804.96亿元,直接融资103.24亿元,居国家高新区资本市场竞争力综合榜的第四位,全市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更是达到2000亿元。此外,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累计参股子基金30支,子基金规模达70.7亿元,子基金累计完成投资641项,其中95.97%的被投企业属于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湖北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得较为活跃,这主要得益于丰富的科研人才和科技资源,武汉市内集聚着大量高校和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以及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资源载体,提高了创新创业活力。
(三)科技金融发展成果方面
据统计,湖北省创投引导基金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已助力省内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项目361项,企业实现专利申请及授权累计超3500项,软件著作权超5000项。另外,还与东湖高新区联合设立规模达6亿元的光谷人才创业二期基金,为省内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三、湖北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平衡
湖北省科技金融融资以银行机构为主线,与科技创新发展匹配的直接融资机构匮乏,同时融资一般以信贷为主,对科技企业的权益性融资比重较小,融资结构失衡。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匹配
目前金融机构的产品的多样性、服务的适配性、人才和发展观念、体制机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满足科技金融的需求,尤其是银行机构投贷联动业务营运管理与风险抵补方面。
(三)政府扶持作用未充分发挥
地方政府在科技金融中的积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所以即使是有很好的政府的扶持政策,但是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和工作推动机制不够全面、协同程度不够,不适用湖北科技金融的特征也不能产生积极的影响。湖北省的科技金融发展需要依靠整体的发展带动湖北科技金融大发展,而不是某个企业或是某个路径走在全国前列。想要提高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就必须在发展大型企业龙头企业的同时,带动中小型企业一起发展,从而提升整体水平。
(四)科技金融政策支撑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湖北省在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过程中,内部的部门之间协调性还需加强,难以落实到位。而且在出台相关政策之后,后续的宣传推广不到位,导致许多企业甚至不知道政策信息,因此丧失了许多机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最后其实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湖北省的政策不健全,正是由于政策不健全导致了上述两种情况的发生。比如针对天使投资和科技保险的风险补偿政策或财政补贴政策需要建立完善等。
四、湖北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资本市场可适度放宽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渠道和盈利要求,强化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以实现优胜劣汰。可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证券化进行融资;推动建立科技企业股权众筹试点平台;优化支持创投发展的税收政策,给予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继续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完善服务体系
《2020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报告》中显示,北京连续两年位居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总排名第一,是当之无愧的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湖北省应充分借鉴北京市科技金融生态发展的经验。一是逐步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信贷服务机制,推动银行在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以及治理机制等方面持续创新,转换经营理念与模式,引导银行加强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等机构的合作,完善投贷联动业务中信息共享和风险共控合作机制。二是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和鼓励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融资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推动建立综合性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利用分散在科技、工商、法院、等部门有关科技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等信息,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息共享范围。
(三)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
政府既要发挥在科技金融中的积极作用,也要避免出现职能越位、过度干涉的情况,这样才能有效实现科技金融中政府职能与市场机制的有效融合。一是可以通过建立健全促进科技企业融资信用增进机制,发挥好政策性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的作用,推动科技企业信用信息系統建设,鼓励和引导设立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和科技保险公司。二是精准实施湖北省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引导并且聚集省内的优质资源,共同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尤其是轻资产、创新性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融资发展,帮助企业拓宽市场,扩大盈利空间。
(四)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支撑体系
通过在省政府金融办或省科技厅成立科技金融处,负责科技金融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以及与国家对口部门的汇报与政策信息沟通,系统研究、推进落实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财政税收扶持政策,且对相关重要的各项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最后需要健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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