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书发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相对贫困治理中存在的难点和挑战,结合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从工作衔接、产业融合、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出发,构建解决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以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参考。
关键词:相对贫困;乡村振兴;協同推进
一、引言
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全面性地解决了我国绝对贫困问题。我国的减贫成就为全球的减贫事业做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智慧和方案。但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且长期存在,我国的贫困治理重点将转向相对贫困的治理。因此,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对我国下一步脱贫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相对贫困治理中存在的难点和挑战
(一)深度贫困区与异地搬迁问题
一是深度贫困区“三保障”问题突出。虽然2020年后这些深度贫困地区在现行标准下摆脱了绝对贫困,但他们仍将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具体表现是深度贫困地区乡村小学教师严重不足,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缺口大、流失率高;在住房保障上,有些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存在质量不高和高估冒算问题,部分贫困户住房内的灶台、卫生间条件差,供水、供电稳定性不高。二是易地扶贫搬迁人口面临诸多挑战。表现为搬迁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相对滞后。尽管国家易地搬迁工程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贴息贷款较好地保障了搬迁户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大,短时期内大多难以满足搬迁群众上学、看病等需求。
(二)产业结构性矛盾益贫式增长
益贫式增长更加关注贫困人口是否会从经济增长中受益,寻求更有利于贫困人口的增长方式和发展环境,使增长的利益更多地流向贫困人口,在减少贫困的同时改善不平等[1]。当前,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制度的创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快速推进,而随着传统农业的快速转型升级,农业产业结构越发不利于受教育水平不高的贫困人口参与和占领市场份额,出现了实质贫困人口被排斥在产业发展之外的现象。随着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贫困人口具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逐步丧失,很多劳动密集型产业发生转移或者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幅度减少,这无疑会对贫困地区的贫困劳动力就业造成巨大冲击。
(三)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将长期存在
老人贫困问题会愈益突出。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亿人,占18.70%,与2010年相比上升5.44个百分点,独居和空巢老人将增幅较大。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增长,老人失能将成为显著特征,而我国现有的养老机制、养老政策尚不健全,老人贫困现象会更加突出。因病、因残致贫问题突出,我国剩余相对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人口占比较大。同时,这部分群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足够的家庭和社会支持,是极为困难的弱势群体。儿童贫困群体仍待关注,尤其以西部地区的农村儿童贫困现象最为突出。
(四)农民工流动性贫困问题日益突出
博格(D.J.Bague)认为,人口流动的目的是改善生活条件,流入地的那些有利于改善生活条件的因素就成为拉力,而流出地的不利的生活条件就是推力[2]。我国农民工流动性贫困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可知,201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9077万人,占我国总人口的21%左右。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06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7%左右。进城农民工大多人力资本水平相对较低,进城后劳动力市场竞争力较弱,以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增收空间小且不稳定。加之城乡二元体制又将其拒于城市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之外,使他们处于城乡夹层状态。
三、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机制
(一)做好工作力度的衔接机制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过程中要继续坚持和提高脱贫攻坚时的工作力度,确保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做好深度贫困区“三保障”问题、易地扶贫搬迁人口面临的挑战与“大扶贫”格局、“大振兴”格局的衔接。严格落实好联系单位带头扶贫转变为带头振兴的责任机制,发挥部门优势,组织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不断拓展社会参与乡村振兴领域;要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帮扶力量,甚至可以打破乡镇地域限制,按照经济区、流域分布,连片整体推进,使乡村振兴在“党政牵头,乡村自主,群众积极,部门结对,干部帮扶”中齐聚合力。
(二)产业融合发展衔接机制
现已有不少地区通过探索形成了初步的产业规模,孕育出了摆脱贫困的新动能。在乡村振兴的20字总要求中“产业兴旺”是放在第一位的,产业兴旺旺在品质,要打造出具有特色有机农业的产业。产业融合鼓励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农旅结合、城乡互动。鼓励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培育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设计,提高农业产品的知名度,延长农业产品产业链,积极开发农村多功能,挖掘农村生态休闲,观光旅游,文化价值功能,努力打造大型生态农业休闲园区。
(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实现和保障农民权利。首先,保障农民在乡村的财产权利,为农业转型提供进一步的制度供给,促进要素组合与升级。建立乡村统一土地权利体系,赋予农民更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激活乡村土地要素,牵引乡村产业升级、经济活动复杂化和乡村形态改变。其次,针对进城农民,特别是农二代城市权利不平等的现状,改变将进城农民作为他者的思维,改革城乡二元劳动市场、完善流动人口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二代的城市居住权和农三代的教育权,避免群体性相对贫困。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改变乡村养老保险“广覆盖、低水平”的现状,解决好乡村老年群体精神慰藉问题。
(四)做好工作队伍和人才的衔接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工作队伍和人才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动能,农村当下急需专家学者,进行人才队伍建设,外引专业技术人才,内培新型职业农民,积极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回乡创业发展,既解决农民工流动性贫困问题,又能为农村留住劳动力和人才。政府还需加大政策的支持,对于“小农”要大力推进新型农业技术的培训、增派科技人员指导现代化农业,对于外来的“新农人”也要建立相应激励制度,充分鼓励和支持产业、项目的发展,构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提升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周华.益贫式增长的定义、度量与策略研究——文献回顾[J].管理世界,2008(4):94
[2]林克松,沈家乐.乡村振兴与人才流失:贫困县域职校学生“城市就业”的推拉效应[J].当代职业教育,2020(01):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