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议
摘 要:以校企协同育人为视角,研究促进HR必备实战技能的提升路径,能够满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社会需求。本文以分析校企共育HR必备技能实战技能要素为切入点,分析校企共育HR必备技能实战技能的运行目标、运行动力、运行模式和运行环境,从合作协议、组织机构、沟通渠道和长效联动机制等方面探索校企共育HR必备技能实战技能的路径,并提出政府、高校和企业协同保障校企共育HR必备技能实战技能的实施效果,提升学生的应用实践能力。
关键词: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
中图分类号:G642;F27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1)04-0062-03
基金项目:福建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校企共建《HR必备技能实战》课程,争创省级一流课程”的阶段性成果(FBJG20190335)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国家发展首要位置,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这与中共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设现代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方针相互呼应。校企共育是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企业共同培育实践人才的有效方式,但我国应用本科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大多停留在形式上,尚未从科研和教学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与研究。学生难以从在校实习直接转变到企业工作,校企间无法深度合作的难题尚未得到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学科属于综合应用型学科,在相应的实践活动中,对经济活动的规律与本质进行总结,形成相应理论,并将其运用于实践,对现存问题进行探讨并加以解决。因此,只有校企协同育人,才能充分利用高校与企业相关资源,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人才,满足社会和企业发展需要。
一、文献回顾
(一)“校企协同育人”的含义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将“校企协同育人”作为应用型高校教育领域的具体概念,并逐步展开研究。李仲涟(1987)在《论心理的协同效应》中指出应加强心理协同效应,为后续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1990年代,学者加深了对“校企协同育人”概念及其内涵的认知,从多个视角分析了“校企协同育人”在高校实践型人才教育中所发挥的相应作用。杨桂根(1993)认为“校企协同育人”是一种新模式,它可以加快校企共育高层次实践人才培养周期,为其培育创造有利条件,并提供就业双选的最佳“立体供需见面”机会。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产学研以及中外合作教育进一步发展壮大,学界也进一步解析了“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概念。温静等(2009)认为产学研协同育人有利于发挥高校、企业和科研院各方优势,帮助高校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企业创新主战场,快速提升其工作实战能力和创新水平。2011年之后,随着“协同创新”的提出,“校企协同育人”在这一阶段具备了“协同、协调、协作”这三个特征,其所指和所涵也更加丰富。陈维霞等(2019)提出校企多方协同育人的培育模式,从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校企合作人力资源相关课程设立、教学场所[1]、科研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多方面为人才培育创造良好条件,并进行试点,建立应用型人才培育新模式。要将新生入学时所设立的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岗位对接,对其进行精准定位。在对高校学生的课程进行设计时,将创新创业与通识教育进行融合,并在理论与实践的过程中,采用“双导师制”进行教学,实现理论实践教学一体化,从而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新模式。
(二)“校企协同育人”的影响因素研究
国外发达国家较早实行“校企协同育人”,普及程度比较高。Freeman(1987)[2]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中指出,校企共育这一教学模式归根结底是一种国家行为。在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中,仅依靠市场与自由竞争不能确保“校企协同育人”有效推进,还需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并适当进行干预,进而明确政府的引领作用。Waldman Davi(d2003)[3]指出,政府制定相应政策对“校企协同育人”具有一定指导作用。政府的积极参与对“校企协同育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相应约束。Brodkey(2005)[4]认为影响校企协作的决定性因素是高校与企业对“校企协同育人”能达成的最终目标。李丹(2019)[5]等认为,对校企协同育人产生影响的根本原因有进行“校企协同育人”的高校师资水平、课程设计、培养方案等因素。而曹照洁(2019)[6]认为,高校现有资源、企业和政府自身条件,对协同育人产生影响。
二、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要素分析
(一)校企共育运行目标
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建设和高校学生实战技能的提升是高校与企业双方进行协同育人的共同目标。高校是在人才实战技能的培养过程中[1],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从中获取育人经验,校企共育解决了高校在教学过程中理论脱离实践的困境。高校学生在课程中进行实践,并在实践中发现相应问题,进行创新与解决,能够提高人力资源专业毕业生在人力资源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高校教师能在科研项目的實施中提升高校人才的培养层次。
(二)校企共育运行动力
校企共育HR必备实践技能动力的主要来源是校企双方对所需资源的互补。企业高管与高校教师共同探讨提升HR必备实践技能的途径,以达到提高高校毕业生工作过程中实践能力的目的。高校在和企业共同培育人力资源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同时,也能够得到企业的经济支持,提高高校对于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开发的绩效。高校与企业协同育人使企业得到高校教育支持,企业为高校提供的人力资源实践基地,使高校的资源共享诉求得以满足,实现校企双方利益共赢,构成校企共育HR必备实践技能内生动力。
(三)校企共育运行模式
校企共育HR必备实践技能对高校人力资源专业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进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培养,从人力资源基础理论课程到HR必备实践技能的实践课程进行改革,建立多层次、多体系的人力资源专业实践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力资源专业毕业生的职业选择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结合。打破传统单一教学,进行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培养优秀学生进入高校“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1],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三、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共育路径
(一)校企共育合作协议
高校和企业在协同育人过程中需要签订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相关合作协议。我国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协议应根据企业不同经营范围、不同经营规模,进行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个性化定制。
第一,人才培养。校企双方应根据高校人力资源专业学生培养方案提出相应措施,一同制订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共育情况,及时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并安排相应的实践学习,定期进行HR必备实战技能实践培训,以此满足校企协同育人的需求。并制定相应的就业保障,使参与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的人力资源管理毕业生优先进入企业工作。
第二,科学研究。校企双方共享人才资源,相互选派管理和业务骨干到对方培训学习、交流、授课。并长期建立项目联合申报机制,校企双方共同申请与实施国家级、省市级各类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科研项目。在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中,校企双方应对教学场地、教学数据、教学人员等进行共享,并积极进行沟通交流,以保证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顺利开展。
(二)校企共育组织机构
高校和企业在本质上有着很大不同,在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实践中,应该由双方共同建立课程管理组织机构,该机构负责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在课程中该机构应积极将校企双方资源进行整合,并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与资金制度支撑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有效运行。
第一,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校企共育人力资源专业人才培养事宜。制订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合作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1],组织建立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机制和管理体系。
第二,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组织协调机构,负责高校与企业开展、落實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相关工作协调工作。拓展交流合作渠道,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HR必备之战技能合作项目管理,负责高校企业进行协同共育人力资源实践人才合作资源对接工作。
第三,高校内部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管理机构,负责学校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管理,负责校企合作文档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统计报表的填报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整合高校及企业等协同育人合作方交办相关事项。构建多路径的HR必备实战技能实践课程体系,将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建设落实在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规划、课程设计、奖惩制度、教学监督等人才培养全过程[1]。
(三)校企共育沟通渠道
第一,定期开展高峰论坛与学术交流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将高校人力资源理论教学与企业人力资源实验基地教学相结合,如进行课程录制、课程直播等。使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培育教师和学生的交流与讨论更加简便、深入,并将研讨成果应用于实践。
第二,定期开展校企间的培训交流学习活动。建立校企共育教学团队,对高校与企业协同育人的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创新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并定期进行交流探讨。在HR必备实战技能科研教育改革项目上,加强高校、企业合作,通过校企共同研发项目提高学生应用型科研能力。
第三,建立人力资源实践基地现场沟通交流模式。在校企共育过程中,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深入HR必备实战技能的实习实践,现场指导高校大学生HR必备实战技能的实际应用,加深学生对市场与行业的深入了解,培养学生专业素质,提高专业学生科研水平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今后就业打下基础。
(四)校企长效联动机制
高校和企业在国家政府的支持下,整合资源,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事业,为社会做贡献。通过资源整合、科研融合达到长效联动、协同育人的目标[1]。
第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作为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的重要一方,政府应积极制定相关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的法律法规,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保护校企双方合法权益,并给予一定监督与管理。同时,开设校企共育HR必备实践技能合作专项基金,对其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二,改进评价激励机制。政府应加强对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的指导和监督,对其绩效进行多结构、多层次的评估,确保培育质量。建立校企共育HR必备实践技能专项资金、提供相应的政策优惠,吸引中小企业积极与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合作,实现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资源优化配置。重视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激励,根据不同群体特点,选定特定激励方式。
第三,投入经费完善配套培育方案。学校应加强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平台的建设,完善HR必备实战技能的相关培育方案,使其与企业人才需求相一致,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为参与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的教师提供教学设备等,帮助教师更快参与并适应校企共育HR必备实战技能课程,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教学保障。
参考文献:
[1]刘春晓.农业高校与农垦企业产学研协同育人的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博士论文,2019.
[2]Christopher Freeman. Technology,policy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lessons from Japan[M].Pinter Publishers,1987.
[3]Segal Donald,Waldman David,Atwater linna.“Commercial Knowledge TransfersfromUniversities to Firms: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University-Industry Collaboration”[J].Journal of High Technology Management Research,2003(14):111-133.
[4]Amy C. Brodkey.“The Role of the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 Teaching Psychopharmacology:A Growing Problem”[J].Academic psychiatry,2005(29):222-229.
[5]曹照洁.政校企“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模式现状与建构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79-90.
[6]李丹.学校导向的产学研协同育人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学,2019,10(1):36-37.
(责任编辑:董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