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刊载蒲晓磊文章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内在要求,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但长期以来,职业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偏弱,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明显短板。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涛认为,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无法满足企业的需要,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学校缺乏与企业的良性互动,由此导致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适应企业的运作发展。除了学校专业设置不合理的“内因”,校外培训不规范的“外因”也不容忽视。近年来,不规范的校外培训多次被媒体曝光。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祁占勇認为,校企合作方面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针对校企合作作出多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