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忠
摘要: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总结项目建设成果,用于反映项目总投资额及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也是建设单位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作为基建项目综合验收前的最后一个环节,承担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和批复的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此环节越来越重视。鉴于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自身力量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基建项目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更多地参与协助其进行财务决算审计。本文在阐明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新要求的基础上,分析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重点,提出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键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重点;审计风险防控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建设单位总结项目建设成果,用于反映项目总投资额及交付使用资产的价值,也是建设单位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审计人员依法对项目建设单位竣工项目财务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建設成果的效益性进行的检查、评价和鉴证活动,是基建项目综合验收前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整个项目重要的监督控制环节,对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评价投资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发现舞弊行为、提升决算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基建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期长、涉及范围广泛、环节较多、管理复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项目在竣工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决算进行审计。2016年发布的建设财务规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既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项目结算的新要求,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的重要指引。本文根据笔者参与该项审计的体会,结合该项审计的实际,就如何更好地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谈些看法。
1.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新要求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完工基建设项目需要及时准确地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报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是审批的前置条件,其审计结果是相关部门和单位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依据。根据财建〔2016〕504号规定,在项目完工之后,建筑单位可以食用或者运行合格之后,
(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大型项目的时间控制在6个月之内,中小型项目时间控制在2个月之内)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送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审核财务决算内容,并出具审核报告,然后根据审核报告予以批复。建设单位再依据批复的财务决算对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资产进行账务调整,其中核减的概算内投资应按投资资金来源比例归还各投资者。而根据财建〔2016〕504号规定,竣工类型的项目,财政资金占比没有达到50%的,财务决算并不需要报请财务部门复批审核。但是,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国家的规定做好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工作。
中介机构在审计时主要围绕两条线进行,第一条关注项目建设的时间线,即梳理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整个流程,按照时间线整理该流程的各项资料,包含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审计文件、施工图、监理文件、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各项资料。第二条注意资金流这条主线,从项目资金的来源、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审计,资金的使用状况主要是紧紧围绕着工程投资等展开,例如设备投资等内容。
2.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重点
根据财建〔2016〕503号文件规定精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应视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而确定,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2.1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情况
财务决算包括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决算说明书及相关材料,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竣工财务决算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内容和格式是否存在过错;决算报表间的数据勾稽是否准确;决算的编制参考资料(如项目估算,初步设计及调整文件,招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审批文件,施工、内部控制资料等)是否齐备。除上述内容外,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建设单位竣工决算前是否对各项财产、负债进行了盘点、清理。
2.2项目实施合规性
主要审查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在建设过程中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招投标程序;施工单位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预算执行、成本、价款结算审核、资产交付等的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程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应当熟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及各地政府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基建项目投资方面的相关规定,取得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审核时重点关注相关文件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2.3项目建设的效益性
主要通过分析比较和审核项目占地面积、总投资、新增生产能力、完成主要工程量(包括建设规模和设备台套吨等)的设计数和实际数。对于经营性项目,需要关注项目投入后运营效果,后期的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项目的经济效益。对于非经营性项目,重点关注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2.4项目投资额核算的准确性
项目投资额包括设备投资等投资内容。建安工程和设备投资主要审核工程款的支付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大额的物资和设备采购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物资和设备实际采购是否和中标清单一致(包括型号、数量和单价等),最终结算时是否扣除了应由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和建设方提供的材料(即“甲供材料”),建设方实际采购材料的数量与“甲供材料”的数量是否相符,对于不相符部分需要追查其实际用途。待摊投资的审核主要结合相关合同、实际付款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待摊投资支出及其分摊计入各项资产的比例和数额是否合理和正确;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列支是否符合财建〔2016〕504号规定范围及总额控制,管理人员津贴、代建管理费的列支是否符合标准;单项工程报废净损失是否列入待摊投资,报废时是否经鉴定并报决算批复部门(通常为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确保各项支出是否有依据,这些支出是否合理;工程尾款是否包含在概算范围之内,是否超过总投资的5%;项目取得的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试运行期间的收入扣除相关支出后是否按定列入待摊投资。
2.5项目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主要审查项目资金批复情况,批复资金是否按期到位情况;各项基建成本支出、预付及应收款、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项目资金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注册会计师需要取得各项资金的批复,并按资金来源区分中央与地方财政资金,将不同的资金分别列示。
2.6资产交付、移交和产权登记情况
主要审查基建项目形成的各项资产是否清晰的反映,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资产的结构、面积,设备、工器具及家具等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建安投资额、设备投资额及分摊的待摊投资金额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内容是否得到全面反映,资产交付的接受单位和产权登记是否及时落实。注册会计师需要取得房屋建筑物的测绘报告,取得相关产权证书(如有),现场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
2.7概算执行情况
对比批准概算与实际投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批准的概算明细口径或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审查项目,分析概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对超支和节余项目,应分析其原因是否合理。重点关注是否按照批准建设的内容实施,有无增项和甩项内容;各项基建支出有无超标准支出、超规模建设等现象;对于超概算部分,重点审查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等。
2.8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
财务决算审核结束时,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提炼审计发现的问题,所依据具体文件,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3.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风险的防控对策
3.1加强审计项目组的专业性
科学的配备审计项目组,是决算审计的关键。由于基建项目种类较多、情况复杂、工作量大而繁杂、专业性很强,且审计涉及面广、适用法规多。因此审计项目组负责人不仅需要懂得会计方面知识,更需要熟悉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必要时应当聘请具有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人员参与到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应当与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及时熟悉项目投资政策,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同时做好项目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让项目组成員在项目开始前进行充分的讨论、学习。
3.2导入风险审计的理念
财务决算审计涉及建筑始终,审计范围宽泛、时间纵深较长,因此必须充分做好审前调查,摸清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基础是否建全,是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如资金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验收制度、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制度等),严格进行业务承接评价和风险评估,制定好审计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突出审计重点,制定重要事项的审计程序。
3.3用证据说话
审计中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都要取得证据,而不能只凭主观判断,注重对各项合同、结算资料与相关财务资料的对比分析与印证,并收集相关资料报告给相关单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现场勘察尤其重要,审计人员在对项目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必须现场亲自勘察现场,对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清单进行现场盘点,对每个资产的位置、作用、实际使用和运营情况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在审计的过程中,审计总结报告阶段的风险控制尤为重要,审计人员应汇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将问题及所依据的政策性文件初步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对审计结果及披露事项形成初步审核意见。
3.4审计内容要全面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是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结,审计内容涉及从项目立项开始至完工验收完成,历时较长,审计过程中需要确保审计内容全面,不能遗漏。审计包括以下方面:程序是否完备;项目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到位,资金的使用是否与本项目相关,有无资金挪用情况;建设过程中各项程序是否按规定履行,是否按规定执行招标程序,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工程款的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各项单体工程的是否检验合格,工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工程造价审计,是否存在尾工工程,尾工工程的具体情况等;对工程建设总投资额进行审计,结合工程合同、付款凭证、工程造价审计报告等内容,对建安工程投资等各项支出进行核实,需要关注核销的基建支出是否经审批等;关注项目绩效情况,建设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等。
3.5多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沟通
在审计中,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审计前沟通的目的是熟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碰到的主要问题,历年的审计情况等,对项目有了初步了解;审计过程中的沟通主要是将审计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并进一步搜集证据,从而为问题的定性打下基础。审计结束后的沟通主要是交换审计意见,听取他们的说明和建议,然后确定最终审计意见,这样有利于后期相关整改建议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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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二茹: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思考,经营管理者,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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