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叔于田》及《大叔于田》两诗收录于《诗经·郑风》,其内容的关联性与诗旨的多重解读可能使其获得广泛关注。但与此同时,重义轻文,以及诗旨杂糅难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对于这两首诗的解读,目前以认为“叔”即郑庄公之弟共叔段为前提的“刺庄公说”影响最大。而回归诗作本身,结合《郑风》的艺术特点,赏析评价两首诗艺术手法、思想内涵的异同,并结合对阐释有效性的探讨,从文本出发进行诗旨重估,能发现作为爱情诗的《叔于田》及《大叔于田》。
【关键词】 《叔于田》;《大叔于田》;诗歌主旨;阐释有效性;郑声淫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5-0020-02
一、历史反复的偏见
《郑风》为《诗经》十五国风之一,其收录的是先秦时代郑地民歌。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了“郑声淫”的主张。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惡利口之覆邦家者殆”,可见孔子对“郑声”思想内核“淫”的批判态度。春秋时期已有将新兴的乐音称为“郑卫之音”的说法。后朱熹为支持自己的理学体系,更是在《诗集传》中指出“《郑》《卫》之乐,皆为淫声”。
然而,在古代诗乐一体的文化形态下,正是郑地乐音婉转优柔的性质影响着对于《诗经·郑风》中诗歌特质的判断。杨慎有言:“声过于乐为淫声”,一则警示着“淫声”一词作为偏正性主体,“淫”对于“声”而非“风”的修饰关系;二则对当代偏重于取“奸淫”义而忽略“浸淫”本意的语法情况造成的古今疏离有警示作用。并且,《郑风》中绝大部分是情诗,这与郑国地理位置地处中原、与京畿临近、文化形态活泼、人民感情激越紧密相关,诗经中如《子衿》《溱洧》等流传度较高的情诗皆源于《郑风》。这更加剧了因“淫”字的误解而在“郑声淫”与“郑风淫”之间产生的混淆。
孔子以“郑声”代“郑卫之音”称呼诸侯分封地新产生的乐音,批评新乐音对传统雅乐的冲击,这与孔子本人“移风易俗”的治乐观及重整礼乐的政治理念极为符合。然而自此之后,对郑地音乐“郑声淫”的批判逐渐转为了对《诗经·郑风》“郑风淫”的批评,朱熹在《诗集传》中更是在为《郑》《卫》之乐扣上“淫声”的帽子后,指出:“然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翅七之五。”[1]这便从对于“郑声”的批判转而为对于“郑风”的讨论了。这样的批判与其“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主张不谋而合,但是朱熹这种“以《诗》考之”的研究态度,显然是扩大了孔子对郑声的批判,利用了“淫”的引申义,无形中分割了诗乐的关联性与交互性,形成了对于“郑风淫”的偏见。
然而,即便朱熹对《郑风》持批判的态度,而《叔于田》一诗也因其诗旨不明,让他表现得相当犹豫,“断不义而得众,国人爱之,故作此诗……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说之词也”。这截然不同的诗旨猜测在根本类属上分割了本诗可能存在的政治性倾向与爱情诗倾向,对后世评《叔于田》的主流态度产生了两极分化的影响。
由此可见,“郑风淫”的见解是在历史反复的偏见中逐渐成形并巩固的。因此,梳理“郑风淫”的历史形成既有助于整体把握占据释经话语权的儒家对于《郑风》的整体定位,从而切入对《叔于田》及《大叔于田》的实际分析;又能彰显作为《郑风》第三首诗的《叔于田》其释诗的复杂性,因而跳脱出潜意识中对于传统观点的迫近,从文本出发,辨明诗旨。
二、文本语言的回归
学界目前对《叔于田》及《大叔于田》的诗旨研究分歧主要在于其言政治或写爱情的基本属性,即:作为政治诗的《叔于田》还是作为男女相悦之词的《叔于田》。政治诗观点下又以“刺庄公说”及“美段说”为主流。
即便文本阐释从古典时期到现代分别经历了以作者为核心,以语言为核心和以读者为核心的不同历史阶段,但文本语言本身提供的信息却是任何一种阐释观点都无法抛弃的。因此就诗论诗,考察背景,解剖文本,能够排除诗论的影响,得到富有实证性的结论。
《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2]
《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
襢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无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叔在薮,火烈具扬。
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磬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
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掤忌,抑鬯弓忌。[3]
纵观《叔于田》全诗,以“赋”的手法铺陈开来,侧面描写“叔”外出打猎时旁观者的心理状态。通篇采用设问和夸张的手法,在一问一答之间生动地传达了女子娇羞又热切的爱慕之情。这里叙述者的自我心理剖析生动传神,显然是女子唯倾慕“叔”一人的近乎偏执的情感抒发。
然而,《毛序》评《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处于京,缮甲治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4]这是延续了《左传》记史《郑伯克段于鄢》一章的说法。因为“血统纯正”,这一说法得到广泛的认可。朱熹《诗集传》中也明显受到了这一观点的影响。如果接受这一说法,即默认“叔”即郑庄公之弟共叔段,而作诗的本意也是为了通过对共叔段英武形象的描写,宣扬共叔段功绩,讽刺庄公不教而虐的寡德。
崔述在《读风偶识》中指出:“大抵毛诗专事附会,乃称叔即以为共叔,情势之合与否皆不复问。”诚然,《诗经》中女子称男子伯仲叔季的表字极为常见,如《郑风·萚兮》有“叔兮伯兮,倡予和女”之句。故毛诗此注,似有牵强附会之嫌。而且,如果从这种观点出发,甚至可以揣度,此诗会否是共叔段反叛前夕为宣扬自己功绩而进行的伪作?这些观点目前显然是无法考证的。朱熹称:“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悦之辞也”,此观点做到了从文本出发,客观表述诗句中呼之欲出的女子的爱恋追求。因此,综合以叔为共叔段的前提受到质疑,以及原诗明显的“增其美”修辞及抒情性两点,将其视为政治诗显然是不可靠的。
《大叔于田》一诗在《诗经·郑风》中位于《叔于田》之后,后世学者以联系的眼光认为两诗可能出于同一母题。而根据当代普遍认同的观点,《诗经》中题目大多为编书者所加,因此会否是献诗、采诗时恰巧选录入两首郑地状猎手出列的民歌,亦未可知。在写作技法上,《大叔于田》一诗也运用了赋的手法,但更多地侧重正面地写实,与《叔于田》聚焦于女子内心描写不同,《大叔于田》的叙述焦点始终在于“叔”,因此对于他打猎时的动作描写刻画得细致入微,从正面直接描写了他英武的人物形象。
《毛序·大叔于田》言:“大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多才而好勇,不义而得众也”,此思路显然与《叔于田》的诗序相通,且“献于公所”暗示的“叔”的贵族身份,这更助长了“刺庄公”说的流行。然而,《郑风》二十一篇中描写爱情的诗歌占据多数,其本身就有书写男女之间情爱的传统,在《大叔于田》文本中,更是对“叔”本身英武形象的描写居多,因此将“叔”理解为一猎手的形象颇有理据。且郑地有虎牢天险,春秋战事之多者莫如郑,这更为民歌中歌颂精壮勇猛的男性形象提供了客观佐证。上文对于两首诗是否出自同一母题的存疑同样表明,仍不能肯定两首诗的诗旨皆为“刺庄公”的同一性。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郑地活跃的文化背景下,催生出许多表达男女情爱的清丽自然的诗歌,《大叔于田》不过是其中之一的猜测,却是可以被接受的。
三、有效阐释的边界
当代学者杨帆在《〈郑风·大叔于田〉诗旨辩证》中综合大量中外学者论据,归类得出十二种观点,着重分析了“刺庄公说”及与之一脉的“爱段说”,以爱情诗说为最后一种。[5]《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录诗作途径多元,年代久远,其诗作创作本意难以考证,因此当代读者往往广泛收集历代评论者的诗序及诗评,并进行再组合,形成自己的观点。因此易造成对文本的忽視及再忽视。然而,正如前文所言,在历史反复的误解中,在忽视文本寻章摘句的研究模式下,原诗所提供的鲜明的信息及鲜明的诗歌背景往往被疏忽。伽达默尔指出,“本文的意义超越它的作者,这并不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如此的。因此,理解不只是一种复制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6]诚然,当一部文学作品呈现在读者眼前,作者本身也已经丧失了对它的完全解释权,而读者的阐释作为主体性的伸张,往往因个体差异产生分歧并引发创造性过剩导致的混乱。艾柯指出“在最近几十年文学研究发展进程中,诠释者的权利被强调得有点过火了。对于文学作品的开放性阅读必须从作品文本出发,因此,它会受到文本的制约。”[7]正是清晰地勾勒了当代开放性文本阐释的有效边界,即文本自身。因此,回归文本,就诗论诗,在保证阐释有效性的前提下,可以得到《叔于田》及《大叔于田》作为《诗经·郑风》中两首艺术水平高超的爱情诗的结论。从诗旨出发,联系诗歌背景,回归诗歌文本,正如“戴着镣铐舞蹈”,能够为新时代评诗论诗明确边界,寻回传统的却易被忽视的研究角度。
参考文献:
[1]田宇昕.“郑声淫”考论[J].文化学刊,2020(10):
205-208.
[2][3]毛亨传,郑玄笺,陆德明音义.毛诗传笺[M].北京:中华书局,2018:108-109.
[4]王亮亮. 《叔于田》与《大叔于田》之叔非段考辨[J].郑州师范教育,2020,9(03):40-43.
[5]杨帆.《郑风·大叔于田》诗旨辨正[J].名作欣赏,2020(29):32-37.
[6][7]张良丛,唐东霞.阐释的边界:文本阐释的有效性问题探析[J].江汉论坛,2017(05):61-66.
作者简介:
郭晋玮,男,汉族,山东济南人,天津师范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