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臧 磊
“乳姑不怠”是流传至今的一个著名故事,在通行的版本中,它是这么写的:唐代官员崔琯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高无齿。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年轻时每天用自己的乳汁供给婆婆饮用。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
历史上,崔琯确有其人。在欧阳修等人编撰的《新唐书》中,崔琯出身博陵崔家,这是一个自汉代起就活跃在政坛的高门大族,不断涌现著名的政治家、经学家及文学家。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中称崔氏家族为“磊落鸿儒”。到了崔琯这一代,更是了得,其兄弟八人,皆是达官,号曰“八龙”。有唐一代,崔氏共出了十七位宰相。关于“乳姑不怠”,《新唐书》在列传中共提到两次,在“崔珙传”中这样写道:
始,其曾王母长孙春秋高,无齿,祖母唐事姑孝,每旦乳姑。一日病,召长幼言:“吾无以报妇,愿后子孙皆若尔孝。”世谓崔氏昌大有所本云。
翻译成白话,就是说:起初,曾祖母长孙氏年纪已大,没有牙齿了,祖母唐氏侍奉婆婆非常孝顺,每天早晨都用自己的乳汁喂长孙氏。一天,长孙氏病了,召集家族长幼,说:我没有什么可以回报儿媳的,只愿子孙后代能像她孝顺我一样去孝顺她。世人都说崔氏家族兴旺是有根由的。
细察文本,这段话是接在崔琯兄弟崔玙的孙子崔远后面的,所以,“其曾王母长孙春秋高”中的“其”指的是崔远而不是崔琯。崔远的祖母唐氏当是崔玙的夫人,长孙夫人自然是崔琯、崔玙的母亲。
但在《新唐书》“柳玭传”中,又直说长孙氏是崔琯的曾祖母。法国国立远东学术院院士陈祚龙认为,应当从本传所记,即长孙氏为崔远祖母。“乳姑不怠”这件事虽出自崔家,但与崔琯关系不大。
“乳姑不怠”的故事不光在国内有很大影响,在汉文化圈内也影响甚大。至少在元代,这个故事就传入了高丽。《孝行录》是高丽晚期所编的中国孝子传。高丽重臣权准命人画《二十四孝图》,其父权溥增补38个孝子故事,“乳姑不怠”便是增补的第38 个故事。在现今流行的“二十四孝”中,虽然有个别是传说,但绝大多数有史可据。
“乳姑不怠”是“二十四孝”之一,但这个故事并非一开始就被列入二十四孝之中的。
虽然古代重视“孝行”,史书中的孝子也不乏其人,但我们现在可见到最早的“二十四孝”的文字记载却要到唐代,那是敦煌残本《故圆鉴大师二十四孝押座文》。所谓押座文,是指佛教俗讲话本,相当于今之“开篇”“定场诗”。足见“二十四孝”这个专有名词在唐代已相当普及。遗憾的是,这本书只列了11 个故事,没有给出全部24 人。
在宋代遗存的典籍和图画中,我们能见到“二十四孝”全貌,但这份大名单与我们现在看到的,有10 人不同。但同时,学者们也注意到,除这24 人外,还有很多“替补”虽未进入名录,但也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如“乳姑不怠”的唐氏。
直到元代,郭居敬写《全相二十四孝诗选》,在前人提及的有关孝顺的故事中挑选出二十四人,“乳姑不怠”这才正式进入二十四人大名单。这就是我们现在最为熟悉的“二十四孝”版本。
郭居敬,福建尤溪人,博学,好吟咏。他本身就是个孝子,史书上说他“乐亲左右承顺,得其欢心”。他一生都在家乡做处土、做塾师,编选“二十四孝”的原因,也是为了“用训童蒙”,是为了教育下一代。
“二十四孝”在元代就流行开来,这也让郭居敬有了一定的名气。当时虞集、欧阳玄等名公,欲荐于朝,郭居敬“牢让不起”,坚不出仕。郭居敬是位孤傲的读书人,面对蒙元统治者的铁蹄,他岂能俯首称臣?他对子侄辈说:
吾既不能挽江河以洗腥膻,奈何受其富贵哉?
在编选的过程中,郭居敬删减了内容极端以及孝行不太明显的。和宋版“二十四孝”相比,他删除了十例,如王武子(妻)刮骨疗亲,这是以伤残自己身体以孝亲的行为;刘明达舍子孝母,卖掉自己的儿子以孝敬母亲;曹娥泣江寻父,没有寻到其父,投江而死。即使在封建社会,这三例愚孝行为都是要被批判的。
郭居敬添加的十例是:仲由为亲负米、闵子骞单衣顺母、刘恒亲尝汤药、黄香扼虎救父、江革行佣供母、吴猛恣蚊饱血、庾黔娄尝粪、唐夫人乳姑不怠、朱寿昌弃官寻母、黄庭坚涤亲溺器等。在他看来,这些孝行是常人不愿或不敢去做的,但也并不是难以做到的。
另外,郭居敬还为这二十四人每人都写了一首诗。在“乳姑不怠”条中,他写道:
孝敬崔家妇,乳姑晨盥洗。此恩无以报,愿得子孙如。
自郭居敬《全相二十四孝诗选》后,这二十四人进入大名单,后世因循,业成定评。
“乳姑不怠”此次之所以引发争议,在于雕塑过于追求象形逼真,不太雅观。鉴于此,景区也将二十四孝雕塑全部移除。同时,也有网友就此讨论“二十四孝”的价值观。
实事求是地说,查看郭居敬版“二十四孝”故事,还是有不少值得学习的孝行的,如:老莱子彩衣娱亲、郯子披鹿皮取鹿乳供亲、仲由百里负米奉母、汉文帝亲尝汤药、蔡顺拾葚异器、陆绩怀橘遗亲、黄香扇枕温衾、江革行佣供母、黄庭坚涤亲溺器等等,但除此之外,仍有一些糟粕,如“郭巨埋儿”“孟宗泣竹”“王祥卧冰”,这些故事实在荒诞无稽。
自古国人注重孝道,唐代甚至把“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但同时,古人也极不主张愚孝。山东师范大学教授赵文坦认为,郭居敬生活的元代就禁止愚孝行为。元朝的法律明确禁止割肝、刻眼、割臂、膏胸之类的愚孝,《通制条格》上记载了一个例子,说上都路梁重兴,为母病,割肝行孝。由此,元律说:“诸为祖父母、父母、伯叔姑、兄姊、舅姑割肝、刻眼、割臂之类,并行禁断。”也就是禁止这些自伤行孝的行为。
关于愚孝,大家听得最多的大概就是“割股疗亲”了。这种行为远在唐代就曾发生。怀州河内人王友贞,母亲生病,医生说:只有吃人肉才能好。友贞独念无可求治,乃割股肉以饴亲。母亲病果然好了。武则天闻知此事,验问之后,特加旌表。自唐以后,割股疗亲这种愚孝行为不乏其例。同样,在唐代,这种行为也引起争议,韩愈就写过一篇文章,阐明自己的态度,认为割股是不孝中最大最甚者。
其实,古人在“孝”的理念上,并不那么愚昧。拿年代久远的孔子来说,他就曾有一番辩证思维。曾参因耘瓜伤了瓜秧,他的父亲曾哲“引杖击之”,下手很重,竟将曾参打得昏死过去,“有间乃苏”,过了一会儿才苏醒。曾参没有怨恨父亲,反而站起身来问候:“先生得无病乎?”孔子知道这件事后,狠狠地批评了曾参:“汝不闻昔者舜为人子乎?小捶则待,大杖则逃。”在孔子看来,小捶一下出出气,做子女的忍一忍就完了,但如果父亲用大杖击打,那就必须逃跑。立住等待父亲的暴击,这是愚孝,而不是真正的“孝”。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汪凤炎曾就“孝”的问题接受过采访,他认为,我们国家过去是宗法社会,家国异质同构,“父慈子孝”演变为不管父“慈”不“慈”,为子者都应当尽孝的单边思维,并影响中国两千多年。在“二十四孝”中,也的确有这样的例子,如闵损芦衣顺母。而究竟该如何面对“二十四孝”或“百孝”等传统文化?其实也很简单,只要用现在的“孝”的理念去审视,该扬弃的扬弃、该吸取的吸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