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辰昊 赵 民
我国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空间发展受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现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直接影响。这两类规划的协同运作对于指引城市的高质量发展进而支撑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从目前的研究进展来看,已有较多学者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论证了两类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1-5];还有较多研究涉及对规划机制体制的分析,如认为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大致经历了“低层次融合—分异—冲突—高层次融合”几个阶段[6-14],并认为这一变化是由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治理需求的变化所驱动[11,13],而规划间“冲突”的根源在于国家治理体系转型过程中治理逻辑的混沌摇摆以及集权与分权的交叉反复[9];基于这样的认识,一些学者基于国家治理体系重构的背景,对如何在机制体制上理顺不同规划的关系作了思考[9-11];也有学者认为不可能实现完全的行政机构合并,因此仍需建立部门间的协商平台和机制[8]。此外,还有少量研究从规划编制的角度,提出应整合两类规划的关联内容,探讨了协同编制的策略[15]。此外,针对“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还有学者分析了城市空间领域中两类规划协同的地方实践[16]。
既有研究表明,除了机制体制和编制办法的创新,要实现两类规划的良好协作,还需充分认识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重点关注两类规划在城市经济发展和空间发展中的协同和互动作用。故此,本文以改革开放后快速崛起的深圳市为研究对象,在回溯其城市经济和空间发展历程的基础上,解析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试探讨两类规划的协同机理与运作策略。
本文研究的范畴是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空间发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简称“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下同)。本文所称的发展规划,除了正式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还包括市委、市政府的各类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报告;至于空间规划,除了法定的“城市总体规划”外,还包括被采纳的“空间发展战略”,以及若干涉及空间发展的专项规划。
要理解两类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就需要在理论上阐明城市经济发展与空间发展的关系,厘清两类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与关系。
首先,关于经济发展与空间发展的关系。简单而言,城市发展可理解为城市中的各类要素和活动的变化,基于不同的认知目的可以有不同的定义;经济发展主要是要素和活动总量的变化,空间发展则主要是要素和活动的空间分布和组合的变化。因此,城市经济发展与空间发展实际上是同一过程的两面。另一方面,经济活动需要一定的空间载体;根据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空间不仅指土地和物质空间的“容器”,还包括“容器”中的要素、活动和规则等[17-18],而这又与城市既有的经济发展有关;因此不能就空间论空间。另外,长期以来,存在经济活动可快速变化而空间相对稳定的观点。就某些经济活动变化和存量物质空间的特性而言,的确如此,例如,某些价值区段的分工环节如组装可以在“光滑”的全球空间内快速转移;但是,大量高价值区段的经济活动由于对多类型的高等级要素、活动和社会联系的依赖,加上这些要素与活动往往在空间中相互依存,因此具有空间“黏性”[19];这些经济活动和空间培育均需较长的过程,且往往慢于物质空间建设,一旦形成又会在累积循环效应下自我维持和保持整体稳定[19-20]。因此,经济活动与空间变化的“快与慢”不可一概而论,应辩证认识经济发展和空间培育的关系。
其次,关于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简单而言,发展规划的实践内容主要是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采取必要的措施培育要素并引导要素的配置方式,即形成什么样的活动和达成什么样的目标。空间规划则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的自身规律制定空间发展目标,进而引导要素和活动的空间分布和组合,以形成特定的空间结构和运行模式。可见,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的实践对象高度重叠,只是关注的维度不同,两者相互作用且共同作用于城市发展的进程和结果(图1)。
图1 城市发展与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的关系Fig.1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development,development planning and space planning
基于这一理论认知,下文将考察两类规划在深圳经济发展和空间发展中的作用,进而形成对“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作用的规律性认识。
深圳在1978年以前只是一个“小渔村”,但“经济特区”设立以来快速成长,目前已崛起成为具有全国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理解其发展路径和规划机制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1.1 初始发展条件:基础薄弱,但可以借力香港;可建设用地总量有限,但形态较好
1980年前后的深圳缺乏基础设施和产业经济,发展基础极为薄弱;但具有与香港比邻的地缘优势和诸多口岸(图 2),易于获得外部资源和驱动力。空间资源上,深圳市的陆域面积仅1 952 km2,且阶地、丘陵和低山较多,可建设用地总量不大;可建设用地受山体分割,但形态上较连续和规整(图2),有利于建成区拓展和发挥辐射效应,容易实现高质量的空间供给。地缘和空间资源特点对深圳市的发展有持续影响。
2.1.2 发展规划
1980年代初期,深圳被定位为“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①”;产业发展上,深圳以“三来一补”②起步发展经济;同时大搞“外引”“内联”,即吸引外资(与港澳台资)和内地投资[21]。在此背景下,国家多个部委纷纷到深圳办企业,其中部分企业为深圳后来的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奠定了基础。
2.1.3 空间规划
当时的空间规划很薄弱,但有大致构想和规划布局。1979年蛇口规划建设了工业区;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后,深圳市的政区空间被划分为特区和非特区两部分③;这一时期城市规划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铺摊子、搭架子、打基础”。
2.1.4 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与成效
1 9 8 0—1 9 8 5年间,在特区政策、“港—深”联系的支撑下,在发展规划的目标引领和初步的空间规划的指导下,深圳的产业发展和城区拓展同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亦存在发展规划指引和空间规划管控不到位等短板,出现了基建规模过大、投机性投资过多,工业项目、特别是外向型项目发展不足等问题④。这一时期经济增速虽高,但绝对增量有限(图 3)。
经过初期发展,深圳的城市建设有了一定基础,吸引了大量人才,特别是具有“离经叛道”精神的创业人才。1985年后,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逐步成熟,有效引导了城市发展。
2.2.1 发展规划
2.2.1.1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业为主、外向为主的特区(第一次转型)
针对前期的问题,深圳在中央的指导下将发展目标调整为“工业为主,外向为主”;选择了电子信息工业作为深圳的“第一工业”⑤;此外还采取了诸多支撑性措施,例如与电子部合办了赛格集团,为本地电子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强的配套[22]61。
2.2.1.2 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两份关键性文件
除了选择合适的产业,深圳很早就鼓励高新科技自主创新。1986年、1987年深圳出台了《关于企业股份改革制试点》和《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这两份关键性文件在当时堪称极大的制度创新举措。文件出台短短几月内就成立了上百家民营科技企业,其中包括华为、中兴等当今科技产业巨头[22]42。
2.2.2 空间规划
1986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86总规”)出台。该规划极具创意,如预测2000年深圳城市人口规模为110万人,但基础设施按150万人考虑,交通规划以200万人进行验算;空间结构方面,规划了带状多中心组团式布局结构,各组团内的功能相对完整,构筑了与组团结构相适应的“三横十二纵”的道路交通体系,共同形成了“弹性”的空间结构(图4)。
图2 深圳市的行政区划、特区范围、空间资源、深港关系示意图Fig.2 the space profile map of Shenzhen
图3 深圳的各项经济指标⑥Fig.3 several economic indicators of Shenzhen
图4 1986版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图Fig.4 the comprehensive plan of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1986—2010)
2.2.3 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和成效
发展规划战略目标调整后,深圳的产业发展出现了新局面,被确定为“第一工业”的电子信息工业迅速发展,成为绝对支柱产业(表 1);出口增长加快,特别是1989年中央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后,出口带动了深圳经济的爆发式增长(图 3)。经济发展速度远超预期,这既是空间发展的驱动力,也对空间规划带来了挑战。空间规划提出的带状多组团弹性结构使深圳得以多点同时开发,高度契合了城市二产和三产快速发展的需求[23];特别是由于采取了从城市两侧而非几何中心起步的开发时序,深圳可以在具备条件后再开发福田城市中心,避免了基于城市更新的二次开发[23],实现了空间发展的高绩效。总体而言,富有弹性的空间结构与合理的空间开发时序有效地支撑了超预期的经济发展(图 5)。
从1992年开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深圳享受的特殊政策待遇逐渐变弱,但是临近香港的优势并未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经过初期的发展,深圳已经形成诸多发展优势,如以电子制造业为代表的产业竞争优势,鼓励创新创业的文化、体制和政策环境等优势,以及人力资源优势等。
2.3.1 发展规划
2.3.1.1 发展目标与核心战略:再造优势、增创新优势、二次创业(第二次转型)
这个阶段,深圳的发展规划的重心从利用外生优势转向了培育内生优势。1992年,深圳提出了“再造优势”的目标,即将发展的着力点从依靠优惠政策转移提高自身素质上来。1994年,时任总书记江泽民视察深圳时提出了“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要求;1995年,深圳发展规划提出了“二次创业”。自此开启了从“以工业为主,外向为主的综合型特区”到建设“富裕、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发展转型之路。
2.3.1.2 产业发展定位和策略:停止“三来一补”企业注册,从“工业为主”转向“协调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确定三大支柱产业
1993年底,深圳停止登记注册新的“三来一补”企业;在产业发展定位上,“十五”计划提出“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为支柱,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和全面升级”。这标志着深圳的产业定位从“工业为主”重新转向“协调发展”,并提出高质量发展。
2.3.1.3 自主创新: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这一时期,深圳进一步加大了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1998年出台了著名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旧“22条”)和1999年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新“22条”)。另外,深圳在1999年举办了首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这是当时中国规模最大、等级最高、参加人数最多的高科技技术成果交易会,对推进深圳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2.3.2 空间规划
1996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96总规”)⑦顺应了特区内外的发展态势,规划范围扩大至全市域;空间结构上,延续了“86总规”的组团结构思路,保持了空间拓展的弹性,规划了以特区为中心,以西、中、东三条放射发展轴为基本骨架,向特区外梯度推进的组团集合布局结构(图6),此版总规奠定了深圳全域多中心拓展和空间格局的基础。
表1 深圳部分支柱产业占全国的比重Tab.1 the share of some pillar industries in Shenzhen in China
图5 深圳的建成区拓展示意图Fig.5 Shenzhen’s built-up area expansion
2.3.3 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和成效
从经济发展绩效看,在发展规划“二次创业”目标的引领下,这一时期深圳在保持极为强劲的出口和制造业发展的同时,还实现了金融业和物流业的崛起(表1),并继续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图3)。
图6 深圳“96总规”的空间结构图Fig.6 the space structure of Shenzhen in the comprehensive plan (1996—2010)
图7 深圳各行业从业人数核密度图(2004年)Fig.7 the kernel density of employees in various industries in Shenzhen (2004)
图8 深圳生产性服务业圈层分布的演进:2004与2013年的比较⑨Fig.8 the evolution of the concentric distribution of Shenzhen’s producer service industries: from 2004 to 2013
这一时期的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极为关键。在空间规划范围扩大和新的空间框架的指引下,1992—2004年间特区外的城市建成区迅速拓展(图5)并发育为制造业地域(图7)。在特区外崛起为新的制造业地域的情况下,特区内推进了“退二进三”和功能提升,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供给;规划的南山副中心初步发育为兼具一般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⑧功能的副中心,同时“福田—罗湖”主中心也进一步发展,两者共同形成“一主一副”双中心结构(图7-8);这些空间发展在保证制造业空间供给的同时,也为服务业提供了空间供给,共同支撑了深圳的“二次创业”。空间规划格局方面,特区内服务业“双中心”、特区外制造业“多组团”以及全域“多中心”初步形成,且各中心距离合适,可充分发挥辐射作用,在梯度推进框架下不断提升全域空间供给质量,保障了未来城市二三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空间资源供给。
2.4.1 发展规划
2.4.1.1 发展目标:应对“四个难以为继”与建设创新型城市(第三次转型)
为了应对“四个难以为继”,2005年12月深圳市提出了“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的发展规划导向;2006年1月《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颁布,正式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框架,同年4月,又推出了20项配套政策,形成了推动自主创新的“1+20”政策框架⑪。2008年6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将深圳列为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全国第一个试点城市)。此后,深圳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将“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列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城市发展目标。
2.4.1.2 三大支柱到四大支柱,新兴产业内容更加丰富
“十一五”规划中,深圳在三大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个支柱产业— —文化产业;“十二五”规划则加上了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的目标,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容有较多表述。
2.4.2 空间规划
合理密植是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基础。一般情形下,每亩地播种8-10kg效果最佳。具体播种时,要结合小麦品种和地力情况来确定,分蘖能力弱的小麦、旱地、弱地,要多播一些;分蘖能力强的小麦、水地、肥地,要少播一些。
这一时期,深圳物质空间规划意义上的静态组团多中心结构已基本形成,深圳空间规划的重心转向了规划施行,着力吸引要素和活动并引导其空间落位,希望以此支撑城市的创新发展,培育功能意义上的城市“多中心”。
2001年,深圳市政府组织编制了“9+2高新技术产业带规划”;这一规划以“空间政策的落地”而非“建设安排的落实”来支撑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3]。此前深圳新一轮的工业布局规划与研究⑫也体现了新思路,即根据不同类型产业的空间需求提出空间集聚的分类指引;按照这一思路,2012年新一轮《深圳市产业布局规划(2012—2020)》将产业区分为5类区域,提出了产业分类指导和功能引导策略[3]。
新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09总规”)提出了“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提出组团应逐渐融合形成五个城市功能地区;其意图在于进一步优化空间中的要素和活动的有机组合,提高空间的分工协作水平,以进一步提升空间结构绩效、支撑高质量空间的供给(图9)。
2.4.3 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和成效
在发展规划和产业专项空间规划的指引下,深圳在资本投入有所减少的情况下(图 3),不仅保持了制造业的快速增长,还实现了以支柱产业为代表的服务业的更快速的发展⑬(表 1,图 3),从而保持了出口的快速增长;更重要的是,自主创新不断取得突破,在空间资源紧约束的条件下实现了整体经济效率的提升(图 3)。
为创新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供给不仅需要满足其对物质空间的需求,还要满足其对特定高等级要素、活动以及空间政策组合等的需求;这一时期,深圳的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协同,在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一,(原)特区外从单纯的制造业地域发育为包含一般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综合地域(图10),扩大了服务业空间供给的范围和总量;第二,(原)特区内的南山副中心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幅增加,并有崛起为主中心之势(图10-11),这为技术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提供了大量的空间供给;第三,从全域来看,各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基于空间需求的差异化分布逐步实现(图12),梯队推进框架下的整体空间供给质量不断提升,功能意义上的“三轴两带多中心”的空间发展目标逐步实现(图10),大大提高了创新型产业发展所需的高质量空间供给能力,可谓是实现了面向未来的空间培育。
图9 深圳“09总规”的空间结构图Fig.9 the space structure of Shenzhen in the comprehensive plan (2009—2020)
图10 深圳各行业从业人数核密度图(2013年)Fig.10 the kernel density of employees in various industries in Shenzhen (2013)
深圳的快速发展和强势崛起堪称是一个奇迹,背后既有客观条件,诸如临近香港的地缘优势、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空间资源禀赋等;同时,也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和运作策略。
图11 深圳企业总量圈层分布的演进:2004年、2013年、2018年的比较⑭Fig.11 the evolution of the concentric distribution of Shenzhen’s enterprises: 2004, 2013, and 2018
从深圳发展的历史来看,其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机理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发展规划决定了城市发展方向,是城市快速和高质量发展的必备条件,但其成效的取得离不开空间规划的支撑。深圳1985年的发展规划提出“工业为主,出口为主”的产业发展定位后,城市经济迅速壮大、城区发展速度远超预期;“86总规”的发展规模预测、空间结构的“弹性”、合理的开发时序等均支撑了当时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1992年后,发展规划提出“二次创业”,深圳既保持了制造业和出口的增长,还实现了金融业和物流业的崛起;“96总规”将规划范围扩大到全市域并构建了梯度推进的组团集合式布局结构,特区外成为新的制造业空间供给地域,特区内 “退二进三”顺利推进,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供给,较好地实现了“二次创业”。2005年后,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发展目标,深圳既保持了经济增速,又实现了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和经济效率的进一步提升;这一时期的空间规划在已形成的静态“多中心”和初步的梯度辐射、梯度推进的基础上,强化了空间发展政策的实施,在更大的地域范围为各类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供给,既避免了各类产业对中心区位优势土地的过度竞争,又以较低的成本增加了高质量空间供给,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图12 深圳2013年部分服务业的分布位置差异:从业人数数据Fig.12 the different distribution of employees of several service industries in Shenzhen in 2013
第二,空间规划需要兼具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绝不是单向地遵循和落实发展规划。深圳“86总规”超前的规模预测、“弹性”的带状多组团结构、明智的开发时序等战略性谋划显然超越了单纯支撑短期经济发展的范畴;实际上正是有了空间发展的前瞻性和战略性控制,才能有效应对超预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诉求。“96规划”在支撑当期经济发展的同时,亦促成了形态上的“多中心”和初步的梯度推进格局;以此为基础,2005年后的“吸引和引导产业分布的空间政策”才能发挥作用,进而支撑了“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同时,引导功能分布的做法又进一步促成了功能上的动态“多中心”,这不仅提升了空间运行效率,还为未来的高质量空间供给打下了基础。可见,空间规划既要承担“配合”和“服务”职能,也要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第三,空间规划战略构想的实现离不开发展规划带来的动力。就深圳的空间规划而言,无论是同时建设多组团的做法还是在空间中施行政策引导高质量的要素和活动落位进而培育“多中心”的做法,如果没有发展规划的科学指引和强劲发展动力的激发,物质空间的拓展和要素引导落位都将是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
基于对深圳实践的分析研究,考虑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改革创新,下文对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运作策略作若干探讨。
第一,基于空间资源构建和优化空间发展框架。城市发展早期就应当根据空间资源条件构思城市发展的空间框架,包括规模结构、交通结构等,此外还要考虑战略性预留用地与空间框架弹性等。空间框架属于空间“静态结构”,虽不是决定空间结构绩效与高质量空间供给能力的决定性因素,却是形成良好“动态结构”和高质量空间供给能力的必要条件和基础环节。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多数大城市、特大城市及超大城市的基本空间框架均已形成,但仍有部分城市存在调整空间框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第二,综合权衡和确定城市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目标。当下正在编制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2035为目标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提出了2035远景目标;这两项规划的目标具有同一性,应协同编制。具体而言,谋划城市发展、制定发展规划需要综合审视城市发展条件,不仅应考虑各种要素、活动等的总和,还应考虑它们在城市内部的具体分布和组合(即空间结构),综合判断城市在中微观尺度上能实现什么样的空间供给与发展,进而基于客观发展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这是一项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
第三,协同确定空间结构和空间供给目标。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应不同的经济社会活动组合与不同的空间需求,需要不同的空间结构和空间资源配置方式。因此城市采用什么样的空间结构,既要考虑城市自身的经济社会活动类型和这些活动间的协作互动关系,又要考虑城市的空间资源禀赋和既有空间结构,还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影响下的空间生产能力,最终综合确定适合城市特殊性的空间结构。
第四,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空间生产。空间供给目标的实现,除了需要国土空间规划对基础设施建设、物质环境建设、规划管控等空间生产活动进行综合部署,以形成空间的物质基础,还需要在发展规划中确定与空间供给目标相适应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和方向,为空间培育提供动力。同时,应制定特定政策的空间赋予范畴,以有效引导要素和活动在空间上的分布和集聚,最终圆满实现空间供给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城市的“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科学编制和协同运作至关重要,关系到城市与全局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基于深圳的实践经验,探讨了两者的协同作用和运作策略。
深圳经验表明,发展规划强烈影响着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是城市快速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但其功效的发挥离不开空间规划的支撑。与此同时,空间规划亦不是单向遵循和落实发展规划,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功能。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以高质量为目标的发展阶段,城市发展需要新理念、新举措;城市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的协同运作也需要进入一个新的境界,与之相联系的是继续深化改革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注释:
①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中发[1981]27号文件)。
② 指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均属于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分工环节。
③ 2010年前,特区的大致范围为2018年行政区划中的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和盐田区(图 2),此范围外为特区外;2010年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行政区。
④ 邓小平在1985年指出,“我们特区的经济从内向转到外向,现在还是刚起步,所以能出口的好的产品还不多。只要深圳没有做到这一步,它的关就还没有过,还不能证明它的发展是很健康的。”⑤ 当时的市委书记李灏认为,“作为一个特区,如果光搞‘三来一补’,都搞一些低端的、附加值很低的东西,有什么前途,那算什么特区?”[22]40。当时作为新兴产业的电子信息工业占工业产值的比例已经达40%,于是深圳选择了电子信息工业作为深圳的“第一工业”。
⑦ 1996 版《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96总规”)于2000年获国务院批复;事实上从1996年起就对政府决策和城市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⑧ 一般生产性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密集生产性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一般服务业:前述以外的其他服务业。
⑨ 圈层中心为2013年就业人员核密度的最高值点。
⑩ 深圳的土地、空间有限,难以为继;能源、水资源短缺难以为继;人口不堪重负难以为继;环境承载力严重透支难以为继。
⑪ 《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出台后,20个部门参与研究,完成了20个配套政策的制定,形成了推动自主创新的“1+20”政策框架。
⑫ 《深圳市工业布局规划与研究(2005—2010)》。
⑬ 2 018年,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2 621.77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0%。
⑭ 2014年后,由于“双创”,企业大量增加,但从业人数显然不可能增长得如此迅速;因此,本图主要体现分布变化而非绝对数量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