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对我说,他不再出门了。我说:“那你就不出。”后来他又说,他连他的房间都不想出了。我还是那句话,“那你就不出。”我又加了一句,“那我把饭给你送到屋里?!”我是笑着说的,好让他觉得我是在打趣他。我们住的是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每人占一间,厅算是我们俩共用。我并没把他的话当真,但也没当戏言,我知道他很少开玩笑。我分析,他这话是对他腿疾的一个应急变态反应。试想,一个人突然走不了路了(至少走路受到极大的妨碍,且前景堪忧),会做何感想?就在前不久,他正走得好好的,左腿膝关节猛地卡住,伸不直也打不了弯,疼得他当即就摔倒在地。当时他正在下楼梯,好在没有滚下去,又是在家门口。
我们去了医院,拍了片子,医生给下了诊断。其实没啥大不了的:膝关节软骨破损。
“怎么就破损了呢?”他老大委屈似的。
“运动不当、爬山、负重,都会造成损伤。”大夫说。他是一位运动医学专家,我们听人推荐,特意挂了他的号。“膝关节是人体结构中最脆弱的地方,很容易受伤。”
“我从来不运动啊!”他更觉得冤了,“您说的这些我一样都不沾边。”
大夫抬眼看了看他,又指了指正在写的病历,“这也属于正常。你想啊,你总得走路吧?少不了上楼下楼吧?天天这么用,用了五十多年,也该磨得差不多了。这就叫退行性病变,很正常。人到了这把年纪就会这样。”
我想,他一定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弄晕了头。“其实没那么糟。没听专家说吗,是可以恢复的。你还年轻,又不是七老八十了。”
“又是退行性,又是可以恢复!”他摇头道,“好话赖话都让他一个人说了,怎么说都有理。”
“人家是专家嘛!”我进一步宽慰他,“实在不行还可以换人工膝盖呢!现在技术进步了,你算赶上好时候了。其实你这毛病挺普遍的,我们同事就有个换的,人比你还年轻呢!”
“不换不换,受那份罪呢!”他倒急了,好像马上拉他上手术台似的。“反正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在屋里待着了。”他把手向四周一挥,“我要把这些书都看完,这是我下半辈子要干的事。”他笑起来,“看书又用不着走路。你说呢!”
“那你就在屋待着!”我顺应道。
腿疾是给他决定闭门潜读加上的最后一棵稻草,我这么想。
他本来也是很少出门,总在家里看书的。
他一贯认为,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说对了一半,只需前半句足矣,后半拉纯属多余。人是精神的存在,世界在人的头脑中,在语言文字中,语言文字在书中。只要手捧一本书,世界就展现在你眼前了,用不着到处去看。所以,我们家里哪儿哪儿全是书。我们俩,我们的全部生活,都被书包围着。我们是两只钻在书堆里、专靠从那干枯的字缝间吸取鲜汁的白条虫,细瘦又伶仃,勤勉又微不足道。我们的结合就是书给做的大媒。那大概是十五年前一个秋天的下午,夕阳正忙着收拾洒在地上的通红余晖,我拎着两大捆书从地坛书市里出来,费劲巴力地想把它们弄到我那辆破自行车上,可颠来倒去也是白费劲,末了给扯散了捆。这时他走过来(他在一旁看了半天了),说他愿意帮我把书送回家,他正好也是骑车来的,他这次买得不多。说着他抻开他肩上的背包给我看。
“我买得太多了!”我傻笑着说,像是在跟他道歉似的,又有几分自得。
我们一路走一路聊,等把我送到家,我们都感到了一种继续聊下去的需要和渴望,我们的聊天不能就此中断。我们的确聊了下去。此后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约聊,越聊我们走得越近,最终走到了一起。他抛开了他那掉在钱眼里的老婆,我离弃了我那整天只顾泡在网上打游戏的丈夫。至今我们都觉得,我们最终找对了人。我们的书合在了一起,正如我们的人合在了一起一样。我搬进了他那套位于学院路的一幢六层楼的单元房里。
他的房间在阴面,终年见不到阳光。他说阴面的房间大,可以放更多的书。我倒觉得他是有意把家里唯一的阳光留给了我,因为我怕冷。他说,书就是他的阳光。每天阳光都从四面墙向他发出光和热,照耀着他,给他温暖。他房间里四面墙从地面直到棚顶都摆满了书。而书架的每一层从里到外又摆了三层。靠窗子摆了一张书桌。紧挨一排书架下面摆了一张单人床。这就是他读书起居的所在了。他从早到晚伏在那张书桌上,白天借着背阳的天光,晚上借着昏黄的灯光,手捧着书读啊读。夜里他就睡在书架下面那张床上。他的床板上铺的不是一般的席梦思床垫,而是厚厚一层书。他的枕套里也都塞满了书,都是些很古老的书了,书页泛黄,发着清幽的霉香。他说这种霉香味对他有很好的镇静安神作用,催他成眠。在睡梦中,他常常把这些书一本本拿起来读,梦醒后翻开来一看,竟读得分毫不差。就这样他已经读完了好几本。他仍会读下去,连睡觉的时间都利用起来。
我屋里的书当然也不少,摆满了整整两面墙,不过更多了些女人味。在书构建的空间里,我侍弄了许多花木:蝴蝶兰啦、秋海棠啦、龟背竹啦、巴西木什么的,搞得像一个植物园。在这氛围里捧读,阳光与绿植相映,花香与书香交融。鉴于他屋里放不下大型花木,我在他桌上摆了两个小盆栽,一盆幸福树,一盆文竹,叫他偶尔从书上抬起头时养一养眼。有了自然绿的陪衬,书更显出它丰厚的和暖。在我看来,我倒觉得书更像是一层层的绒茧,厚厚实实地将我裹在当中,为我抵御着世上的风寒。我很喜欢这种被厚厚地包裹起来的感觉。他也承认,我的比喻更恰当。
根据中医的理论,久视伤气血,我们的眼睛长年累月这么盯着书看,视力都衰退得很厉害,脸色也明显现出血虚的苍白。不过我学会了张弛的调解:看一会儿书,就起身活动一下,欣赏欣赏花草,给这个翻翻土,给那个浇浇水。他就不会像我这样灵活,总是死个钉地坐在那儿,一坐一上午都不動地方。我得不停地鼓动他起来活动,让他很不耐烦。用他的话说,我这是热屁股坐不住冷板凳。看着他专心苦读的背影,我不禁联想到我读过的一篇博尔赫斯的小说《秘密的奇迹》里那个图书管理员的形象。这位仁兄得知上帝就隐藏在他那座图书馆四十万卷藏书中的某一卷的某一页的某一个句子的某一个词的某一个字母中,他就开始寻找,结果把眼睛都找瞎了。我一直想问问他,是不是也在书里寻找上帝,跟那位图书管理员似的。当然我一直也没问,要问的话也仅仅出于戏言(当然也不乏真诚),因为我知道他并不相信上帝。
他的腿坏了之后,坐屋里看书时,总觉得两腿拔凉。用他的话说,“就像有无数条冷水鱼围着,用它们的利齿在噬啮”。大夫说,这也是他腿疾的一种表征:怕凉。他屋里本来温度就低,特别是在春秋两季,屋里那点阴气全都攻到腿上。我就用毛毯给他做了一个裙子似的护腿,看书时就套上保暖,保证他坐得住。这样一来,他更是往那儿一坐就不动地方了。有时饭做好了,叫他几声都叫不应,我真就把饭给他端到他屋里书桌上了。我是為了实现我的诺言?为了惯宠我的男人?为了戏谑地博他一笑?为了对他的读书计划表示支持?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以前我从没这么干过。不管怎么说,看到我把饭端到他书桌上,他很开心,一边吃一边指给我看散乱地摆在桌上的书,那是他正在读的东西。他在把书架上的书挨排顺次地一本接一本地拿下来“通吃”,不分类别,不分内容,不分形式。就像有些人在逐条地背英文词典,将那些单词挨着个一股脑地吞下。他再一次惊了我。
看来他说的“我连屋都不出了”决非虚言。于是我把他这种闭门潜读的方式戏称为“自囚”,把他的房间称为“囚室”。人在监禁中最有益的消遣方式不就是阅读吗?有意思的是,他是为了阅读而自囚的。我还有个理论,博尔赫斯说过,天堂就是一座图书馆。他的屋跟图书馆也没什么两样,那他就是人在天堂了?人在天堂里当然不肯出来。待在一处不出来就是囚禁,别管他在哪儿。他对我的推演笑而不语,脸上是一副欣然自得。
“那总得有探监和放风时间吧?就是蹲大狱还允许探监,还给放风呢!”
“这个我赞同。”他说。
我担心的是他把自己搞垮。我们便达成了一项口头协议:一、每天五次探视和放风:上下午各一次,算上早、午、晚三餐时间;二、探视者不得随意进入囚室,须先敲门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三、囚徒有选择就餐地点的权利,视他当时情况而定,他可自行走出囚室用餐,也可将餐接入囚室独自享用。
这叫我不禁又想起了另一篇小说,这回是契诃夫的《打赌》,一个银行家跟一个律师打赌的故事。因为律师说死刑和无期徒刑都是不道德的,但要他在两者之间做选择的话,他宁可选后者。于是银行家赌两百万,说他在监禁中连五年都待不下去。律师说他可以待上十五年,但有一个条件,他得有书看。就这样,他度过了十五年的“牢狱”阅读人生。他最终赢了那场打赌,却弃绝了那已到手的两百万,越窗逃走。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是在上中学时的一堂化学课上。我至今都搞不清楚,在那堂课上,化学老师怎么就从克摩尔质量问题突然岔到《打赌》上了。我化学学得不好,对这玩意儿既厌烦又怵头。无疑,《打赌》比克摩尔质量要有趣得多,同学们都听入了迷。从此《打赌》的故事就印在我脑子里,也永远记住了这位干巴瘦、戴眼镜的化学老师和他那堂无与伦比的化学课。当时我并不太明了这位叫契诃夫的俄国人究竟为何许人,后来上大学读了中文系,才对他有了深入了解。而这篇《打赌》在我此后的阅读生涯中成为一再重温的篇目之一。眼下我老公跟契诃夫笔下那位律师不是很有些相像吗?我突然想问问他,是不是也跟什么人打了赌,想证明他可以在家里待住,不迈出门槛一步。当然这话我也没有问,这仍旧是一句严肃认真的戏言,我知道,他没有什么人能跟他来打这个赌。他完全不是为了钱或某种意气,他完全是自囚于顿悟,自囚于天堂,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
这是他令我佩服的地方。把门窗一关,便把一个充满倾轧、贪欲、聒噪、秽浊的世界关在了外面,同时他又在世界之中,他在世界的更高处,或者说更深处。他既在世界之外,又在世界之中,就像所有把自己囚在书里的人一样。不知为什么,他自囚了以后,我总是拿他跟博尔赫斯和契诃夫扯到一起:博尔赫斯笔下的书的天堂和契诃夫笔下的读书后的逃亡。我很清楚这又是我在臆想,“书的天堂”倒也情有可原,而读书后“爬出窗子”之类,就很牵强,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可是我禁不住这样想。我脑子里总是会冒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悬念。念头总归是念头,只停留在脑子里,我不会把它们说出来,更不会让它们侵入我的生活。我老公可不一样,他常常会受到脑子里念头的唆使,不管不顾地实施起来。比如说,这次因为腿病就不再出门之类,他真做得出来。他本来在大学里有一个副教授职位的,可人家说不干就不干了。他认为那职位不过是种劳役,是道樊篱。他说他厌倦了。他早就厌倦了,厌倦得要死,真想冲出樊篱。我常听他这么说。他常跟我说起《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斯特里克兰德,说他如何如何佩服他在四十多岁时突然放弃在伦敦的幸福生活(包括老婆孩子),出走塔西提,追求个人梦想的勇气。那是一种对艺术着魔般的狂热冲动。我不知道他在多大程度上感染了斯特里克兰德的魔性,因为他并不具备那股艺术创造力,他仅仅是怀着一股强烈的阅读渴望而已。但按照博尔赫斯的观念,阅读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性艺术活动,这可不可以用到我老公身上呢?我可说不好。反正在他的一个同事辞职下海后,他也跟着辞职下了海,不过他下的是书海。辞职后的他可以自由自在无挂无碍地在书海中畅游了。好在他没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疯到抛舍家业,弃老婆孩子于不顾独自远走高飞,至少他没有抛下我(我们没有孩子,这时常令我感到欣慰)。看着他开心的样子,我能说什么呢?
在这一点上他的确令我佩服,按照内心的指引,想干什么当断则断,但也令我担忧。那时候他还没像现在这样,一头扎在书里整天不出来,虽然不出门也是他的一种生活常态。他还是会时不常地出去找点事做,比如在某个学校里适当兼点课,或当当家教,给孩子辅导辅导外语什么的,也算是挣点零花钱贴补家用。他说他这样做很随意,完全没有从前工作中那种劳役感,而是他读书之外的一种调剂。我就不行了,我何尝不想做一个无挂无碍的书海畅游人?可是我做不来,我深受肆虐于世的生存焦虑症所害,不得不继续服着劳役。别看我是搞图书出版的,又是个爱书人,我出的那些书连我自己都不看。我出的并不是我爱的那种书,我的所爱无法换得我生存的必需。为了生存,我只好绞尽脑汁以飨这张狂世界之欲,尽管我明知,我打脑汁绞出的货色就像俗丽的招贴画,用过后便给人丢进垃圾桶。我一直力图弥合爱与生存间的裂痕,可我实在是无能合二为一,这个张狂的世界并不需要我的所爱,恐怕我得永远这样分裂下去了,直到死亡来弥合它。我一直为自己这种分裂感到遗憾,为什么我唯一的一次人生是分裂的?后来我才认识到这实在没什么。我周围的人个个都分裂着,他们各有各的分裂。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分裂的世界。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很佩服他,在这个分裂的世界上,他总能自我整合。在我记忆中,我们没谈过分裂这个话题,也许我们涉及过,但并未明确提出,也许他并不分裂吧?至少我没看出来。
不管怎么说,我回到家来,把门一关,总可以求得暂时的归于一统。我们家里,总是极安静的,不会发出任何噪响(如果翻动书页的声音不计算在内的话)。我们家里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我们说话的声音都很少听到(我们往往是各捧一本书待在各自屋里),更不会有人们向往的欢声笑语,因为我们家里从没有客人。我们几乎断绝了一切社会交往,自从我们俩结婚后,我们都与各自的老朋友老同学渐渐疏远,乃至最终了断了。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就是我们与书的关系。在这里我想强调一句,关于书的概念,我们坚持的是书的原始主义或书粹主义原则,即书必然是纸质的存在物,正如人的肉身,这都是无可替换的。我曾经的一个好友,有一次来我家串门,看着我们的书说:“这玩意儿多占地儿啊!你看我这小本本多好,薄薄的一片,你这满屋的书都可以装进去,走哪儿带哪儿。我那好几大柜子的书都让我处理了。”我听了脊梁骨一阵发凉,心里直骂她:“叛徒!变节分子!”她也是个爱书之人啊,怎么说变就变了呢?从此我再也不理她了。我跟老公达成的看法是一致的,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书远比人重要得多。人是一种多么不可靠的东西!而文字(不论是哪种文字)在经过有机的精心组合后,便获得了恒久生命,活跃而又稳定。它是萃取了无数人的精神凝练而成的生灵,忠诚又富于智慧。它会永远耐心地等着你,等你千百年而心不变。随时等着你将它翻开与你神交,与你合而为一。我们俩就沉浸在这种与书的神交中,把我们的二人世界交给书去统辖。
我们读的书很杂,什么书都读,只要它有趣。毫不谦虚地说,我们真可算是博览群书了。但我不得不说,我们还是读起文学来最来劲,特别是小说。也难怪,我们都是曾经的“文学青年”呢。我知道他很硌硬这个指称代词,其实我也挺硌硬,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替代它,只好先拿来凑合用。要怪就怪我们经历的这个(或者说那个)时代好了,那个时代把我们语言中的好多词都弄恶心了(我想每个时代都会弄出些恶心词来吧),就像一个好端端的东西掉进了粪桶,扔不得用不得。好在我们都青年不再了,但仍然很文学,就算是文学老头文学老太吧。我这么说,想必他不会反对。跟我一样,他也曾拿起笔写来着,写着写着终究还是没写出什么,读终究还是战胜了写。用他的话说,读远比写让他更快乐。世上已经产生出了那么多大作家,那么多大作品,他只需读就行了,不需要他再写。那么多的经典,有如一台台好戏,你只需翻开来,大作家们便一个个登台献艺,施展出他们的才华和功力,供你欣赏,博你开怀,给你慰藉。足矣!与其当一个作者,不如当一个读者。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伟大的作者,伟大的读者却十分罕见。读吧!今生今世只做一个读者。
多年的共同阅读,使我们养成了一种交流读书心得的习惯,即把正在读的内容,在阅读闲暇之余讲给对方,这样既抒发了感想,也相当于我们每人同时在读两本书。这种交流使我们彼此都很受用,可我总感觉,我从他那儿得到的,远远超过他从我这儿的所得。我们的交流往往以提问式开始,这种提问可以是随时随地的,比如正吃着饭,或者刚从屋里出来,或者临就寢前,他都可能突然向我发问。比如“你知道‘夸克吗?”比如“你知道成吉思汗是怎么死的?”或比如“你知道兰陵笑笑生的真身吗?”又比如“你知道威克菲尔德为什么突然离家出走?”再比如……得了,别再比如了,总之他问得我一愣一愣的,因为那些问题总是我没想到的,是我无法回答的。不过这样提问丝毫没有居高临下之感,它只代表着提请注意:下面我们要开谈了。它足以吊起我的胃口,叫我充满期待,期待着一个故事的展开,而每次都能使我获得满足。我也不甘示弱,不失时机地向他发问,甚至想在他发问之前出击,以抢占他的风头。我的提问也越来越有劲道了,有时问得他张口结舌。我时常感觉,我们这种交流方式,有时就像专题讲座,有时又有点像智力竞赛。
他害腿疾自囚后,读的第一本文学书是一部长篇小说。
有一次放风,他开门出来,我见他觑着两眼,跛着那条病腿走进厅里,站在空当处伸胳膊扭胯地活动僵硬了的筋骨,我也在沙发上抻着腰身配合他。
“你的腿怎么样了?”我还在关切他的腿。
“甭管它,不碍事!我又不用腿看书。”他吭哧吭哧弯下腰,两手努力探地,“这本书写得特有意思!”他一边扑哧,竟禁不住笑起来。
“说的啥事,快给我讲讲!”
他直起身:“這部小说讲了一位世纪老人在他百岁生日那天,跳窗逃走,惹出一连串麻烦的故事。他历经了百年沧桑,明知世界是一座活牢狱,他无处可逃,但百岁高龄了仍不死心。”
“看看人家,都一百岁的膝盖了,还满世界跑呢!”我马上拿书中的虚幻来打趣他的逼仄现实。
“这人吧,他要是想跑,两腿断了你也挡不住。”他马上把逼仄现实上升为普遍真理。
“他不是从他书房逃出来的吧?他没有被监禁吧?他没跟什么人……”我心里咯噔一下。不知为什么,我又想到了《打赌》里那位律师。
“想什么呢?”他展着臂瞪我一眼,“这老头是从养老院里逃出来的。”
“养老院肯定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跟监狱差不多。要不他干吗出逃?”
“这一点书里没交代。也未见到,看起来养老院对他挺好的,你想,还给他庆贺百岁生日呢!还请了好多人……”
“那他看书吗?……他肯定看,你想,整天蹲在养老院里多无聊,不看书怎么蹲得下去?”
“这个吗……书里也没交代……这个故事跟书无关!”他现出不满之色,横我一眼,“想什么呢?你怎么净矫情这些细枝末节?”
不管怎么说,这个故事一下就抓住了我,迫使我追问他出逃后的情形:“那后来呢?”
“他不是跑到公共汽车站了吗。他在那儿等车,这地方在郊区,人烟稀少,车站上没人。一个小伙子拉着一个拉杆箱走过来,他想上厕所,厕所特小,箱子又太大,他只好让车站上这唯一的老人给他看箱子。就在这时,公交车来了。你猜怎么着?”他眼里闪出狡黠,似乎已布好了陷阱,眼瞅我往里跳。
“肯定是喊那小伙子快出来呀!”
“没有,他拉着箱子上了车!”
“他怎么能这样!”
“这正是这老头的可爱之处。老顽童一个。”
“那箱子里放着什么?”
“还不知道呢,你猜吧!反正绝不是一般的东西。”
“那后来呢?”
“老头一人带着箱子跑了。”
“后来呢?”
“还不知道呢,我就看到这儿。”
“那你赶快看,看完给我讲。”我不由催促道。
我都忘了给他讲讲我正在看的书。接下来的日子里,那百岁老翁的出逃足迹成了我既定的追踪目标。他跑哪儿去了?那拉杆箱里放的什么?他都干了些啥勾当?那熬了一百年的身子骨没散架子?人们找到他了吗?这一切都令我挂虑不已。有时我都气自己,你为他操这份心干吗?一个虚构的人物。你下顿饭吃啥都还没谱呢!还是想想你自己吧!可我就是禁不住挂念他,心思不停地给勾回到他身上。于是我又想,“瞧,这就是小说!叫你无端地为并不存在的人和事牵肠挂肚一场,把你暂时从自私狭隘的现实泥潭中拯救出来,成为一个利他主义者,来一次忘形的失重、奢靡的移情,好让你在重新跌回现实泥潭之前,给你身下垫上一个缓冲气囊。这就好比是接受疫苗注射,防患于未然。但有一点,疫苗必须货真价实,否则适得其反。”
我把看书的位置从我屋里挪到了厅里沙发上,正对着他屋的门,就像一位忠诚的探监者守候在牢门外,好在他出来放风时,第一时间看见他。我看书似乎难以再那么专心,不停地为窗外的噪声所惊扰猛然从书上抬起头,比如那台大挖掘机的轰鸣声,小学校孩子们的课间操的大喇叭声,或仅仅是风声,一个句子我得前后反复读几遍才能明了其意,随后那意义的线头又消失在蚁行蜂拥的黑字间。在接续捋清文字向下读之前,我不由抬起头看墙上的挂钟,我意识到我是在期待他的放风。随着放风时间的一分一秒临近,我的不安也在积聚。真的就像一个定期探望在押犯丈夫的女人,慌慌地不知这次见到的他会与上次有何变化。我之所以坐在这里,似乎就是为等待这一时刻。随着“吱呀”一响,我便扔下书,张目朝他屋门看。门先是开了一条缝,可并不见他的人,迈出屋门前,他似乎还要做些准备活动。我猜他是在往下脱那厚厚的笨重护腿,他身上套着那玩意几乎无法迈步。每次他出来时我都没见他身上有那玩意。我耐心等着,真担心会传出放风取消或不适宜探视之类的消息。直到我觉得有必要起身前去查看一下时,屋门才大开,他站到了门口,两手揉搓着眼睛,像是要把眼睛抠出来似的。
“别那么使劲搓,”我每次都提醒他,“轻轻揉。”
“我眼睛花得厉害!”他声音干涩,“看这屋里,到处都是雪花,就像黑夜里在下雪。”
我上去拉住他胳膊,真就像拉住一个盲人似的把他引领到沙发旁,“你坐下,先做做眼保健操,缓解一下眼睛疲劳。你不能这么连续不停地用眼啊!你看一会儿就要把眼睛离开书,放松一下,看看窗外,眺望近景远景,调节晶状体曲度,使它得到放松。你中间休息了没有?”
“没有!”他听话地做着眼保健操,尽管动作一点不规范,“我一直看来着。”
“那怎么行,我跟你说过多少次,这么看你会把眼睛看瞎,跟博尔赫斯似的。你不想把眼睛看瞎,对不对?”
他似笑非笑“呵呵”两声,像是在对我的唠叨表示不屑,又像是在自嘲。做完眼保健操,他站起来开始活动身子骨,伸臂、弯腰、扭胯、踢腿。“没事,瞎不了!揉一揉清亮多了。”
我心里在打着自己的算盘:他这么看法一定看了不少章节,故事情节肯定大大向前推进了。我等着他张口,他却缄口不语,只是“吭哧吭哧”做他的操,像有意在跟我卖关子。我等不及了,“那后来呢?”
对我这声“后来呢”的急切探询,他一时竟不知所指。不!还没有那位百岁老人的消息?
“没有!我在看别的书。”他若无其事地尽力向后仰着,反倒给我讲起了东方神秘主义和量子论的同质性。“现代物理学的思想,老子在几千年前就表述过了。真不得了!遗憾的是我都没好好读过。一想到有那么多的书要读,我就有种紧迫感,读着手里的,想着书架上的,恨不能一下子都读了。我手里现在同时在读的就有四五本。”
“我觉得你不能这么看书。”我说,“这说明你心浮气躁。这样的话,哪本书都读不踏实。书要一本一本地读,就像饭得一口一口地吃。读遍所有的书只能是一个梦想,你揣着这样一个梦想就足够了,至于读得完读不完并不重要,天下的书多了去了,再给你两辈子你也读不完。重要的是你一直在读,专注投入地读,读一本是一本。你现在心气不佳!莫不如这样,先投入地把一本读完,借此整理整理心境,平定一下焦躁。就从那位百岁老头的故事开始吧!”
他不无嘲讽地一笑:“你倒真喜欢这个故事!要不你先拿去看?”
“不!我想听你给我讲。”
“听我讲不如你自己看!”
他挺着那条病腿开始拖动脚步了。他要结束放风了吗?(离规定时间还有几分钟呢!)还是厭倦了我的说教?老女人的唠叨总是叫人腻烦,我都尽可能把话说得简短。不!我倒宁愿相信他是听从了我的劝导,要赶回去拿起那本令人放不下的《百岁老翁出逃记》。他一瘸一拐打我眼前走过去,走向他囚室的门,那短短的距离他却蹒跚着走了好久,好久都走不进去,那门口离他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要不就是时间在那一瞬突然放慢了脚步,使那背影长久地在我的视觉中摇摇摆摆摇摇摆摆。那背影病弱又衰老,衰老得有如一位百岁老人。我从没意识到他有这么老。突然我自责起来:我不是个好妻子,从来都不是!我没有照顾好自己的男人,从没给过他温柔的体贴,没有给过他一个舒畅清新安适的生活。我由着自己懒散的性情,让家里的一切都乱着。打扫卫生不勤快,屋子很少归置,脏衣服一攒一大堆才洗,对老公更没要求,随他性子耍。对自己更是放任,我早已不施粉黛,多少年我都没买过一件新衣服了,上身的全是从前积下的老旧货,即使这些老旧货我都觉得穿不过来呢。更主要的是,我觉得经过一再穿着漂洗,衣物纤维纹理变得极其柔顺绵软又服帖,它与身体的相亲就如同磨合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彼此那么融洽,而新衣服穿在身上总有点格格不入,须几番磨合才熨帖……我唯一感到欣慰的,相信自己倒是一个合格的书囚的老婆,甘愿与他同囚,忠实地陪伴在他狱室的门外,密切关注他的状况及感受,随时准备聆听他的倾诉,耐心等待着他“刑满释放”那一天。但我深知,不会有这一天了,他给自己判了无期……我不禁又妄想起来:那他不会越窗逃走吗?就像那位律师似的?就像那百岁老翁似的?监禁就是为逃跑而创设的。也就是说,没有监禁,也就没有了逃跑的乐趣。可是马上我又想到,他的情况与他人大不相同,他的监禁是自发的,自觉自愿的。且牢狱并非是围着他的那四堵墙,而是由书构筑起来的,并深深扎在他心里。他在其中安适而自得。那是他的囚室,那是他的天堂。有人想要从天堂里出逃吗?……他那衰垂的身影颠跛着朝他的天堂门口缓缓行进……行进……那明明是一段短近的距离,走起来却无限遥远,需要不停地行进、行进,永远行进。
最终他在门口站定,转过身来对我说:“我觉得这部小说写得并不好,至少不是我想读的那种。”
他终于走进了他的囚室,关了他天堂的门,我被独自留在门外。蓦地,耳根静极,静得我心里一阵阵虚脱。于是,窗外噪声乘机入侵:秋风气急地嘶吼,挖掘机发出暴戾轰鸣,铁锤咣咣当当,汽车不耐烦地拉着长笛,串街商贩扯嗓子叫卖,小学生课间操的高音喇叭热情活泼地来伴奏。不过还是挖掘机嗓门最大,劲头最足,它能一口气吼上好一阵子不换气,我都担心它要是再稍微加把力气,我家的窗玻璃就会在这高频震颤中哗然崩碎,给我的耳膜造成穿孔。有时候我被它吼得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站到窗前对它怒目而视,好像我的怒目能使它熄火。那是一台笨重的大家伙,像一只发了狂的巨蟹挥动着它的大螯,一会儿高高举起,一会儿又掘地前拱,对着一座山似的土堆发威。它在把土填回到建筑工地旁的大坑里,那堆土正是它前不久刚挖出来,被一辆辆重型卡车拉走的,现在又运回来再填回去。我相信它这回填平后,还会再挖开,就这样不停地挖了填填了挖,永远循环往复下去,做着这种有效无用的功。
有一次放风时我指给他看:“那只巨蟹在锻炼筋骨!”
“啥锻炼筋骨!它是着了魔!”他淡淡地说,“就像西西弗斯滚石头上山停不下来一样。只不过诅咒它的不是神,而是钱。”
他似乎毫不受这滚滚狂噪的侵扰,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我有点受不了,尤其到了夜里。白天由于各种声响齐发,似乎对它是一种抑制,倒不显得那么噪人。可是到了夜里,城市的生活都安息之后,那阵阵狂躁便异军突起,似乎在向全世界宣示着它的不满,把一个寂静的夜搅得天翻地覆。一辆辆重型卡车接继而来,拉运渣土。别说想睡觉,连片刻安生都不可得。我打了几次电话给城管,告他们半夜施工扰民。回馈处理结果的总是那位工地项目负责人,说什么要上门测量噪声强度,不超过多少多少分贝就不算扰民。我让他来测,他又说夜里不测,只有白天才测,问我白天在家不在。我对他说最吵人的是夜里,白天没有这种大型机械。他说夜里不给测。我每次的申告都这样不死不活地不了了之,就像你在破除一道拦路的橡皮墙,不管你用多大力气砸下去,都会被它尽数吸收,然后温柔地把你扞回原地。你在白白消耗了力气之后,获得的唯有沮喪。一定是他听到了我在电话里跟人吵,他从他屋里走过来。
“你别再打电话了,没有用,白惹一肚子气。”
“不行,我受不了!”我说。
“这楼里这么多人,不都受着呢吗?怎么就你受不了?”
“就因为这样,他们才无视我们的存在。”
“人家怎么无视我们存在了?你不是亲自去领的扰民费?”
“那点钱就把你嘴给封住了?”
“你没懂我的意思。你知道他们给城管塞了多少钱?”
“这我哪知道?”
“你也不用知道。拿本书坐那儿,把耳朵塞上,把心收回肚子,把脑子扎进书里去。”他扔给我两个耳塞。
“那你呢?”
“我用不着这玩意儿!”
不知是他的安慰还是那俩耳塞起了作用,我当真躺床上看起书来。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在一座书城里,走廊两旁全是书,我欣喜地一本本地拿起来翻看,便有成群的蜜蜂苍蝇蚊子从书里飞出来,再看书页,上面空无一字。我不死心,一本本地拿起来翻看,可情况依旧。很快我就发现自己迷了路,怎么都走不出去。这时传来震耳欲聋的吼叫,书城崩塌了,一只霸王龙似的怪兽从坍塌的书墙后面向我探过巨大的脑袋,我惊醒过来,心还在怦然狂跳。那声怪兽吼叫正来自窗外的工地。我愤愤起身,趴在窗口向楼下怒视。那台挖掘机正不管不顾地挥动着巨大抓斗号叫着向夜空发泄怨气,明明是在表示:我睡不了觉,你们谁也别想睡!可这整幢楼都静悄悄的,我怀疑只我一个人在对着它运气。一时我感觉自己挺傻。这是不是正中了它的下怀?我关上窗去了卫生间,扭头朝他屋门一看,见门缝底透出灯光,一种隐忧从心底升出来。这种隐忧只能直觉却无法直言。从卫生间出来,我蹑着脚走到他屋门口,一种或许会看到意外情景或证实我的暗猜的预期叫我禁不住紧张。我把门轻轻推开一条缝,尽力不让它发出声,可它还是“吱呀”一下,似乎在辩白它才是主人的忠诚守卫者。他的背影透过狭窄的门缝展示给我,他并没受到门声的搅扰,当然更没受窗外噪声的搅扰(窗户大开着,噪声夹着夜风潮一般涌进来),似乎什么都搅扰不了他。那背影孤岩似的瘦削和坚忍,微微向前弓着,伏在身前的桌上,桌上是一大摞书。他就那么伏在那儿,一动都不动,似乎已这么伏了好久好久了,时间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凝固住了。我也有种被凝固住的感觉,我眼睛贴在门缝上一动不能动,我不知道是推门进去,还是关上门抽身离开,就像在窥视屋内一幅惊人的图景。不知过了多久,我才从这种魔怔中摆脱出来,轻轻敲了敲门,探进身去。
“都几点了,你还不睡?别弄得太晚!”
“你先睡吧!就这一章,看完就睡了。”他头都没抬地说。
“你应该把更多的书带到梦里去看。你要尽量发挥这一特长。”
他这才扭回头来看我,谜一样地笑着。“我把书分成了两类,一类是梦里看的,一类是醒时看的。梦里看的书才梦里看,醒时看的书只能醒时看,两类不能混淆。你睡去吧!”
“你还开着窗户!”我走进去把窗户给他关了,“外面多吵啊!再说,天也凉了。你小心别着凉!”
“我睡前通通风。”
我回到床上,一时踏实了许多。沉入梦乡前,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觉得自己很好笑:“为什么老是念念不忘契诃夫那篇《打赌》呢?他跟那位律师毫无共同之处。”
他再出来放风,我便直接向他打探那百岁老翁的下落。“后来呢?他逃哪儿去了?”
我这么问是我相信他在继续读这本书,尽管他说这本书不是他想读的那种,或者不妨这样说,我相信我的不懈追问会迫使他继续往下读。果然,他的推脱变成了交代:
“那辆公交车是开往郊区的,他在终点站下了车,来到一家汽车修理厂,厂主接纳了他。丢箱子那小伙也追踪而来,企图行凶,被两人合力干掉了。他们俩才发现,箱子里装着四五百万的现金。那小伙子是个诈骗团伙的成员,他们的头儿命令他务必把钱追回,没想到却送了命。同时养老院那边已报了案,警方也开始介入追踪。”
“哈!越来越复杂了。”我兴致高涨起来,“有意思!这么说这老头卷进一个犯罪团伙里去了?还犯了命案?”
“是这么回事!”
“这老头一定玩得很开心,很刺激。都一百岁了,突然开始了一场冒险,总算对无聊的晚年给了一些补偿。你想啊,成年累月待在养老院里,多无聊啊,跟蹲监狱似的!要不他干吗逃出来?”
“小说里没说他养老院的生活。”他疑惑地瞄我一眼,“你怎么老这么想?”
“就是吗!我觉得不用说,作家的潜台词就是这意思。那厂主没对老头下手?”
“没有!两人决定分这笔钱。他开上车,带着老头一起逃了。”
“对!就得这么写。”我兴奋地一拍桌子,“我要是这位作家,肯定也会这么写。这就是生活逻辑和艺术逻辑的区别。这位作家挺高明,作者是谁呀?”
“一个叫贝加的家伙,国内的无名作者。”他有点不耐烦。
“无名不等于写得不好。你打哪儿弄来的这本书?”
“我都不知道打哪儿来的,我都不记得还有这么一本书。那天翻书柜翻出来的,觉得好奇,就读了起来。”
“人与书的相遇就像人与人的相遇,都是某种缘分,你不觉得吗?我突然有个想法。”我说,“你看,契诃夫的那位律师和这位贝加的百岁老头都选择了逃亡,但有所不同。前者是得了钱却弃钱而逃,后者是捞了别人的钱后携巨款而逃。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出于厌倦。现在要你选择其中一位的话,你选择哪一个?”
他诧异地看着我:“你不觉得你的想法太奇怪了吗?你什么意思?我没什么好选的。我哪个也不选!”
“那就是说,你承认,天网恢恢,你无处可逃了?”
“你想什么呢?”他急了,脸竟涨红起来,“我干吗要逃?我哪儿也不去,就搁屋里待着。”
“真的?”我歪起头来看他,脸上展出笑,“不会像你崇敬的那位大画家斯特里克兰德似的?”
他像猛地醒悟到什么,回给我一个神秘的微笑,“要说逃吗……其实我已经逃出来了,我逃到了书里,书就是我的塔西提,就是我的天堂。明白了吧?”
“哦,明白了!”我爽快地应道,可也禁不住打嗓子眼里爆出一阵咯咯地傻笑。
见我傻笑,他的笑倒收了回去,愣愣地看着我,“有什么好笑的?!”我笑得更厉害了。
他认真起来:“神经病吧你!”
他一脸的认真劲越发叫我傻笑不止。最终,他丢下我一个人在那儿傻笑,自己回屋了。关门的“咣当”声止住了我的笑。我抹了抹眼泪,马上起身跟过去,隔着门说:“没生气吧?我跟你开玩笑呢!”
“好好的开什么玩笑,”他声音在我耳里嗡嗡地响,“发神经!”
“你说得很对,我这个年纪上,真是很神经。动不动就杞人忧天,情绪来去无常,就像我开始抽风的月经。”我觉得我这套说辞再恰当不过了,完全符合实情,连我自己都相信真是这么回事。“要是惹你不高兴了,我向你道歉亲爱的,对不起!请原谅!”
“算了算了!不说了,我该看书了。”
“我还没跟你講我的读书心得呢!”我委屈地说。
“下次再说吧!”他语气平复下来。
我相信他会原谅我,他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我后悔说了那么多不该说的话,而真正该说的却只字未提。我应该跟他交流一下我的读书心得,这是我们最常规的谈话内容。前两次放风出来我都未及跟他唠叨,这就像一个来探监的女人,光顾扯没用的,结果重要内容却忘了跟丈夫商讨,你说她懊不懊恼?我只好自个坐沙发上,把要讲的话在心里磨叨磨叨,以免下次再忘。我在读一本关于宇宙创生和毁灭的书。它向我们通告了太阳的最终命运(其实我从前也读过类似的书,可这次读后感受很有些不同),我们万事万物仰仗的太阳将坍缩成一个巨大黑洞,在强引力场的作用下,整个太阳系都会掉进这洞里,届时地球上一切的一切——天堂与地狱啦,灵与肉啦,敌与友啦,阴与阳啦,东方与西方啦,美与丑啦,爱与恨啦,战争与和平啦……总之,这个二质元的分裂世界——统统都还原为基本粒子。我很喜欢这类有关宇宙命运的作品,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角度来说,这都是人世间最恢宏的叙事了。我很享受作品中那种高远视角,它把你从日常的蝇营狗苟中剥离出来,一下子上升到万米乃至十几万米高空来俯视大地,叫你哀叹,叫你战栗。这是那种悲剧的审美快感,人就在这悲壮毁灭中,急剧减缩为一粒微尘,却从中获得一种抚慰、安适和解脱,似乎一切都有了保障,世间无论什么账目终会被扯平,都不必再计较了。我就是怀揣着这样一种超然(我力图把这一超然保持得长久),采购、洗涮、做饭,精心准备着书囚的晚餐。
在他一天的消耗之后,我要使他得到补给。我既是那个我按时探视的囚徒的女人,又是监禁他的牢狱的后勤总管。我有义务为我的囚徒提供一种尽可能健康舒适的生活保障。趁这位后勤总管正忙活的时候,囚徒的老婆却在脑子里转着放风时与丈夫见面要说的话。每到这个时候,她脑子里的思维总是特别活跃,思绪纷至沓来,有些思想堪称哲理深刻。遗憾的是她没有随手笔录的习惯,否则长年累月地积攒下来,说不准也会有一本语录集什么的留传于世呢。只是她这种留传的欲望并不强烈,仅仅是思维一时的跳跃,与那些深刻思想一起在意识层面突突地迸现,就像在大雨中的水面上欢跃而起的鲤鱼,银白的鳞光腾空一闪,便永远消失在冒着泡的幽暗水面底下了。如果有幸能捕捉到一鳞半爪,她便会拿到出来放风的老公面前去炫耀一番。
直到一切准备就绪,我看着一桌讲究的饭菜,高叫一声:“放风了!”
我心里总是充满了期待,两眼盯着囚屋的门,等着里面有动静,等着它慢慢开启。我不能期望他动作太麻利。一个惯于久坐的人动作起来总是迟缓的,况且他有他的状况,他有他的程式。这需要耐心,我可以再叫一遍“放风啦!”以示提醒,不能再多。第三遍就有催促之嫌。他要再不出来,我就给他送进门去。终于门里面有了动静,终于屋门开了,他站在门口揉眼睛、伸胳膊、抻腰。他打了个哈欠,“啊,累死我了!又累又饿。”
“赶紧过来吃饭吧!”我先急不可耐在桌边坐下,把他的碗筷摆好。好像饿的是我而不是他。
“今天下午效率很高,看了一百五十多页。”他在我对面坐下,拿起筷子就大口吃起来,也不怎么嚼,几乎是在囫囵吞咽。
“脑力消耗一点不比体力消耗差。”我说。“你慢点吃!肉得充分咀嚼后才易消化,要不你又消化不良了。”
他并不搭话,只是一个劲吃;不过我相信我的话一定跟那些食物一起在被他反复咀嚼。他脸上丝毫不见上次放风的不愉快的残留,只表现出一副吃相。而我这读书心得在胸中激荡已久,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了。他一面吃一面听,他听得很专注,饭菜一口一口给送进嘴里,他的吞咽速度慢下来,他的咀嚼在延长。
“就是这样!”听完我的表述,他放下筷子,“我们就是无处可逃。同时,这也是杞人忧天。”
“这怎么是杞人忧天了?杞人忧的天是不会塌的,而事实是我们头顶的天早晚有一天会塌下来,只是这一天离得比较远。”
“离得远就等于不存在。”
“你这是自欺欺人!你不觉得有这样一种未来的观照,我们的现世人生会发生改变吗?”
“是会改变。其实这种改变已经发生了,而且很明显。”
“有什么改变?你说说看,我们想的一样不?”
“人们正在做出两种选择:一是抱头鼠窜、为所欲为,这是出于本能;一是弃绝一切,坐以待毙,这是出于理性。”
“那么你呢?你做出的哪一种选择?”
“我?”他一愣,似乎被问了个措手不及。
“很显然你选择的是后者嘛!”我很自以为是地替他答道。
“这你可错了。我走的是中庸之道。出于本能,我选择了抱头鼠窜,于是我逃进了书里。出于理性,我认识到我无处可逃,我选择了坐以待毙,于是我坐下来看书。”
“不带这样的!”我使出了女人的娇嗔,“你这是无赖逻辑!”
他现出一脸得意。“我说的是实情,不是这样吗?这说明我比大多数人都有远见。”
“那你也是在杞人忧天!”我恶狠狠地说,“有远见的人都是在杞人忧天。”
他做了个模棱两可的表情,点点头撇撇嘴,又拿起筷子,慢慢吃起来。
“我突然有一个想法。”我说,“咱们放一个大风,一个大大的风。怎么样?”
“放一个大风?怎么个放法?”
“你有年头没出门了吧?”
“有年头?这种说法太夸张。我发现你现在说话很喜欢用修辞呀!”他又撇嘴笑。
“跟你学的!”我回敬道,“反正你现在很需要出门走走,换换环境,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经过这么长时间休养,你的腿也恢复得差不多了。你老这么在屋里憋着,对你绝对没好处。”
我想把他从小小囚室中拉出来,我要把他拉出家门。我指给他窗外的秋光。北京的天空恰好格外长脸,连我们家那从来不擦的窗玻璃都透出亮蓝,似乎你只要一伸出手去,那晶莹的天水就顺着你胳膊往下淌。我向他幻化出一幅在这高天之下的京郊金秋图景:果实累累的农家院、压满枝头的黄澄澄甜柿、漫山的红叶、兴味盎然的亲手采撷、清爽宜人的山林、在这诗画般的景致中游荡着满目的美女……他冲我一龇牙。
“最重要的风景你忘说了,泛滥的人海。”他把汤喝出很大动静。
我并不丧气:“咱们可以选没人的地方吗!北京周边地方大了。”
“没有这样的地方!”他把头摇得华发乱颤,“即使有,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从外面逃回来了,决不再出去。”
“我不是让你再出去。”我说,“我只是想让你放一个大大的风。我觉得你只在屋里放風实在是憋屈。你应该把风放得远一点,是为了你在屋里囚得更长久。这对你绝对有利!快过冬了,为你越冬积攒点能量。”
他的华发又是一阵乱颤:“太浪费时间!我的时间很紧,有太多的书要看。我现在一刻都不想耽误。再说,我的腿也不允许我走远路。我哪儿都不去!”
我泄了气,心里倒呼啦一下敞亮了,就像一个紧紧勒着的胸衣扣子松开了,不再那么憋闷。“那你把那本书看完呗!”
“我看的书多了!你说的哪本?”
“就是那本《百岁老翁出逃记》。”
“干脆你拿去看得了!”他大声咀嚼着说。
“不吗!人家要听你讲!听你讲比自己看更有意思。”
“说实话,这只是一部二三流的作品,我不想在上面花太多工夫,而且我觉得这个故事似曾相识,好像国外一个作家写过一部类似的小说。”
“你是说……这作者剽窃?”
“剽窃不敢说,咱们也没什么证据,但至少给我这样一种感觉……唉,说实话,这种现象在咱国内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吧?”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他对这本书存在某种偏见,就像博尔赫斯不喜欢托尔斯泰,就像托尔斯泰看不上莎士比亚。伟大作家们尚且如此,何况我们这些普通读者,每个人都会根据个人好恶来选择作家和作品,别人之所恶也许正是你所好。他的这种偏见倒引发了我的兴趣。
“那你把那本书拿给我吧,我自己看。”
“吃完饭拿给你。”
他放下碗筷,蹭回他囚屋里,隔着门缝把书递出来,就像隔着一道铁栅栏:栅栏空当里伸出一条胳膊,两指捏着书的一角。我赶紧跳过去接了书。栅栏空中又露出半张脸,“但愿你读得开心!”半边脸消失了,铁栅栏消失了,只剩紧闭沉寂的门。我一心都在手里的书上。我顾不上收拾桌子,往沙发上一坐就翻开书。我把书翻来覆去地看,觉得这本书的确有点怪异。首先它很陌生,就像他说的,不知从哪来的。我不敢说他书架上有什么书我百分之百清楚,但我自信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因为他的好些书是我们一起买的,再说我也常到他的架子上去翻,我相信读书人对自己的收藏就像守财奴对自己的财宝一样心中自有一账簿。这本书我真的从未见过。此外,书的装帧也有些蹊跷:封面上画了一个躬腰驼背的老头拉着一个拉杆箱玩命奔逃的形象,一副搞笑老顽童模样。封面和书心似乎并非原配,而是一个互不相干的结合。纸张和印刷质量都很糙,墨色深浅不一。如果是几十年前的老书倒可以理解(那时候国内版图书印装质量都很差),可明明看着却很新。版权页信息也残缺不全,书号标注似是而非,明明是大32开本,却标出小32开,书价也高得离谱。我认定这是一本盗版书。我又看了看书的勒口上的作者像,这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人剃着光头,锁眉凝目,胡子拉碴,面目平庸不爽(或许跟印刷质量有关),让人联想到寻人启事上的事主。作者介绍也简略含混,没有多少真正有效信息。不过书的惨相并没使我气馁沮丧,倒激起了我深入阅读的好奇。该书到底是不是贝加的真实作品我都表示怀疑,或许这并不重要。一本书被盗,必定有它的不凡之处,而作者对此可能一直都还蒙在鼓里。重要的是它是否给读者带来愉悦。这使我回忆起少年时代,钻在被窝里打着电筒看手抄本和从造纸厂弄出来的没头没尾的小说的那种阅读体验。多年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些没头没尾的东西都是世界经典,难怪它给我年少的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而这就是我的阅读生涯的起步。
我一头扎进书里,循着越窗而逃的百岁老翁的足迹一路追踪而去,直到他被我老公丢下的那个汽车修理厂,我才喘了口气,放下书起身去收拾晚餐的残局。我觉得小说的语言很富表现力(当然一些错字掉字免不了,但瑕不掩瑜),情节的设置也很吸引人,这说明作者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一下就能把你拉入他营造的情境中,让你不忍释卷。从这两方面来讲,小说就成功了一大半,不是吗?老公的话果然不可信。把该收拾的收拾利索,我上了床,继续捧读……不知不觉地,在窗外建筑工地爆发出的洪水般噪声的侵袭中,我睡着了,我又梦见了那个书城的迷宫,书架排列得见不到头,我把书一本本拿下来翻看,于是蜜蜂苍蝇蚊子成群地从书中飞出来,书页上只是一片空白。我不气馁,自信必定会翻到一本有字的书,可不知怎么那百岁逃翁闯进来,拉着箱子在前边跑。我顾不上翻书,径直追过去,想不到他腿脚那么灵便,任我怎么追也追不上。他那口大箱子发出隆隆轰鸣,所到之处书城纷纷崩塌。
“你今天辦理了出口没有?”
这是放风时间我常问他的一句话。“出口”和“进口”是我们夫妻生活中的一个日常话题。所谓“进口”和“出口”是我们对饮食与排泄的戏称。他的出口又出现了问题,这是我早预料到的。整天坐着不动,却大量吸取养料(当然书本中的大大多于餐盘中的),免不了肠胃蠕动缓慢,内容阻滞淤积,导致出口不畅。近来,他总是长时间占用厕所,进去一坐就出不来了。我听见他在里边吭哧吭哧用力,我真担心他用力不当造成脑血管迸裂(他已经高血压了,尽管还不算太高),害得我站在门口冲门里直嚷:“千万别用蛮力!先静坐冥想一会儿,用意念往下推送,然后用手按摩小腹,一定顺时针按,再利用腹肌均匀和缓地使劲……要不我给你来支开塞露?”
“不要不要!”他吭哧瘪肚的喘息间,表示坚决反对。
我知道他是个有志气的人,即使拉不出屎也自己硬扛,决不寻求外援。我就欣赏他这一点;但使我担心的也是这一点。我也不知道他听没听我的指导。每次如厕出来,他都满头大汗,满脸涨得通红,像刚喝过酒似的,两眼迷迷瞪瞪,脚步飘摇,手里却死掐着一本书。
“这会儿工夫,你把书放下行不行?”我向他三令五申这习惯的害处,他就是不改。
他现出迷醉般的笑意:“你可不知道,就这工夫看书才别有一番滋味。”
可不是有滋味吗!他身后绕着一股他肠内深度发腐的氨气,我立马冲进卫生间,划着一根火柴,打开换气扇。从溅在便桶边沿上的点滴血迹来看(显然他是处理过了,但没处理干净),他的痔疮又犯了。这是惯于久坐的人的一大通病,问题是他犯了毛病并不跟我说,自己胡乱上点药应付了事,有时干脆硬扛。这一切我不得不为他考虑,这就涉及进口的问题了,因为进口直接关系到出口。这方面的医学书我也看了不少,于是对进出口关系有了一个明确认知。进口的内容如果太细密了,就会扎扎实实固结在一起,增加出口难度。只有增加缮食纤维量,疏松进口的内容,促进肠胃蠕动,才能保证出口畅通。出口的不畅会直接阻碍到人的精神食粮的消化吸收。我眼前就是活生生一例。窗外的噪声、室内的阴冷或许都动摇不了他阅读的意志,而下腹部的憋胀、痔的红肿灼痛却使他坐立不安。我一听见他在囚屋里做困兽转,就知道他又出问题了,这还往往迫使他中断阅读,打破常规地出来放风。因此,操持他的进口、改善他的出口便成了我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每顿饭吃什么,我都会酌情考虑。我每天至少跑一趟超市,食材根据我的原则来拣选搭配,既要有利于消化吸收又得营养健康,烹饪得法,还尽量花样翻新。为此我费尽心机。每天又是洗又是切又是煎炒蒸煮一通忙活,直到端上餐桌,吃喝完毕,收拾下碗筷,又是一通洗涮。一日三餐,餐餐不落,琐屑又往复,天天如此。饭菜准备停当,我高声通报三声后,他要是不出来,我不再把饭菜给他端进去了,而是逼着他出来活动。
“放风时间,就得出来放风,不能老是死个钉的一直窝在那儿。”
在我的坚持下,他还是能够配合。配合,但总归有点勉强。他往桌旁一坐,光闷头往嘴里划拉,我便督促他细嚼慢咽。这一切似乎都是为我做的,是我强迫他做的。他的出口一成问题,影响了头脑的运转,我们以往的那种阅读心得的交流也停滞了。他似乎再懒得畅谈他的所思所感,除非我先发问。这倒成了我在不停地向他倾吐。他只顾吃,出耳听,时不时地点点头,提个问或发表几句简短评论。这下我可占了他的上风。
“那部小说写得不错!”我迫不及待说道。一个拉着拉杆箱拼命奔逃的老头形象不停地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他很有些可爱之处。
“哪本小说?”他从碗上抬起头,不过立马反应过来,“哦,是吗?你看了?”他歉意地说他现在看的书太多,又太深入,脑子有点乱。
“是啊!你给我之后我一直在看。”我说,“你是不是觉得,这老头要是一个书痴的话,像堂吉诃德似的,他逃亡冒险的故事会更有看头?”
“你说得很对!”他恍然地说,“书和读书人的历险更让我称心。就像你说的堂吉诃德是一种,再比如像卡尔维诺的《寒冬夜行人》这一类。遗憾的是,他跟书不沾边。”
“你只看了个开头,并没再往下看,就轻易下结论!我跟你说,这百岁老翁就是个老书痴,看了一辈子书,在养老院里也是不停地看。他出逃的房间就是他的读书室,书中后来有交代。他一辈子都生活在书本中,对现实世界并没有多少了解,所以在百岁生日这天他赏给自己一件生日礼物:出去看世界。”
“哦,是这样吗?”他一愣,“这是我没想到的。这么说,这个叫贝加的写得还有点意思?”
“是挺有意思的!我觉得他在小说里有意无意地阐发着卡夫卡那个观点,即书代替不了世界。人们企图把生活关进书里,就像把一只美丽的鸣禽关进笼子,结果是人用书中抽象概念为自己建了一座牢笼。这位百岁老头的出逃正是基于这种认识。”
“这一点我可不赞同。书是现实世界的集大成者,它从中萃取了精髓,舍弃了那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构建起了人间天堂。这就像你在享受鸡汤的鲜美时不会想到要去欣赏鸡毛一样。如果要说逃的话也应该像我这样,从外在世界逃进书里,而不是逆向的。”
“你这还是博尔赫斯的观念,认为书中包含了整个宇宙。”我说,“贝加的明显意图就是要突破这种观念。可以看出他在作品中极力表现现实世界的丰富多彩及其复杂性,从而把人从书的禁锢中拯救出来……”
“嗯,好吧!”他轻敲桌沿打断我说,“好吧好吧!我就想知道他的故事后来是怎么发展的,这个很关键。那后来呢?”
“什么后来?”我明知故问。我语气中不由透出一股得意,我终于占了他的上风,他倒向我讨教起“后来”了。我得拿他一把。
“就是……就是……”他抓挠着脑袋,脸上现出一丝愧色,“我看到哪儿来着?”
“我哪知道你看到哪儿了!”我淡淡地说,“不过我可记得你给我讲到哪儿了。”
“那就是了!”他又拍了下桌子,“你就从我给你丢下的那个地方讲起吧!”
“你确定,不用我从头讲?”我拿着架笑说,“前面情节你都还记得?”
“唉,你就讲吧!就从我丢下你的那个地方。”
“你讲到那个百岁老翁跑到一个汽车修理厂,跟那个厂主搞到了一块。他们俩合力把追过来讨要钱箱的歹徒给干掉了,对不对?这里有个问题我要考考你。”
他現出一脸无奈:“什么问题?”
“你说说那个歹徒是怎么追过来的?”
他果真被我问住了,张口结舌地咂巴几下嘴:“这些细节并不重要……”
“这些细节当然重要!没有细节,情节就无法关联,对不对?你就给我省略了很多细节,还是我来讲给你听吧!他劫持了拉老头的那辆公交车司机,因为只有他知道老头在哪儿下的车。公交车司机把他送到地方,他还拿着枪威胁说不许报案,否则他一家人都没有好结果。结果他被老头和厂主先给灭了,两人带着他的尸首向南一路狂奔,路过一处建筑工地,楼建了一半就停工了,里外都没人,他们就把尸首扔进了一个竖井灌上水泥,又上了路。这时犯罪团伙的头子和警方都开始搜寻这失踪老头。他们先后追踪到那汽车修理厂,又追上高速公路。那犯罪团伙头子先发现了目标,企图拦截他们,被老翁用卡车撞成重伤,然后把他拖上车,带着他继续狂奔。他们下了高速,进入了一个小镇,想不到车抛了锚走不了了,正好碰上在路边摆烧烤摊的一家破了产的私企老板。老头看上了烧烤摊旁边的那辆大吉普,上来就要买人家的车,说来说去结果他把话给说漏了。这破产的私企老板看出了门道,答应带他们走。结果他们带着那一箱子巨款和那受重伤的团伙头子继续上路奔逃。夜里他们逃进了大山中一座个人农庄。到这里,警方追踪的线索就断掉了,他们失去了目标,但他们也掌握到了更多的信息,这老头不是一个人逃的,不断地有人卷进来,同时各大媒体也开始介入……”
我看了看他。他一直没插话,一副专心听讲的样子,分明是听入了神。我停下来,想听听他的感想。他说道:“这后面的情节展开得很不错,滚雪球似的向前推进,紧张又悬念迭起,大大扩展了故事的空间和可能性。”
“其实小说中还有一条线索,写的就是这百岁老翁一辈子的读书生涯的坎坷经历,他的个人历史。从少年时代怎么爱上读书,中青年时代如何痴迷于此,闹了不少笑话,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险些送命,可他仍旧痴心不改,他又愚顽又可爱。两条线索交织并进。”
“这么说,还真有点中国版《堂吉诃德》的味道?”
“可以这么说!”
“算了,就说到这儿吧!”他从桌边站起来,“今天说得够多的,放风时间早过了。”
我发现他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好像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触动了他哪根敏感的神经,促使他心理上发生了微妙变化。
“那我们下次再说。”我假装没注意到他的脸色,也掩饰着自己的尴尬。“我们今天交流得很好,你不觉得吗?”
“是挺好!”
他跛到囚室门口站住,转过身来定睛看着我:“我还是觉得,贝加这本书有剽窃之嫌。故事情节和作品结构都似曾相识,好像在哪儿读过这么一本小说。”
“那你说说,你读的那本书叫什么?作者是谁?”
“这个……我一下想不起来了,反正我肯定读过,是一个外国作家的作品。”
“我倒觉得,与其说是剽窃,不如说是戏仿。戏仿是当今世界上很流行的一种创作方法。贝加就是戏仿了《堂吉诃德》,写了一个当代中国大书呆子的传奇和冒险。”
“随你怎么说吧!”
我盯着囚屋的门,开始默默地收拾桌子,一面揣摸着他的心理,一面自我检讨哪句话有问题。门关得严严实实,一点声息不透。放风结束,囚徒回囚室后,是不能再随便出来的,外人也不许随意进入。我把碗筷收拾下去,洗漱停当,手里拿着书却没看下去,坐沙发上发呆,满耳是窗外侵入的噪声,心下已盼着下次放风的时刻了。他也承认,这次我给他讲得不错,我还会继续给他讲下去,关于这本书还有的可讲。问题是他还会再听我讲吗?似乎是老头出逃的情节叫他很不称心,一说到这儿他就很反感。这是他的心理症结所在吗?还是我自己在无端猜疑?我的思绪追踪百岁老顽童而去,眼见他推开读书室的窗子,朽迈的双脚便踏在窗下的草坪上。对了,还有那个跟人打赌的律师,在他赢得百万大奖后,越窗而去。他可不行……我不由得笑了。他说得没错,我真是发神经。
我在沙发上调整好坐姿,把书端到眼前。
我的窥探欲又蠢蠢欲动了。
我蹑手蹑脚走过去,轻轻把门启开一条窄缝,窄如针鼻儿,从这针鼻儿中我看见他独自伏案的背脊,我已能熟练地骗过他的门轴报警装置了。可我感觉得到,无论我多么熟练,他早都觉察了我的伎俩,只是佯装不觉,丝毫不受侵扰罢了。我感觉,就打我窥探这门缝间,时光倏然而逝,那是从屋内光线明暗的几度轮转感觉出来的,那是从他桌上和书架上的书几经更换和重新排列中显现出来的,那是从他的鲤鱼背变成虾米背上看出来的,那是从他渐次光秃发亮的头顶上显示出来的。我看到的不仅是他,还有我自己——我们共同坚守的阅读生活。当我从那门缝上移开,我意识到我已不再是推开门缝的那个我。那是一些凝滞黏稠的岁月,天色一直阴沉沉一成不变,仿佛时间也凝固了。我也跟这天色一样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每天除了看书,就是上班下班、采购洗涮、睡觉吃饭,正是这些一再重复的日常琐事,构成了我生活的连续性和节奏感。这就像在高空中飞行的飞机,因为缺少参照物而感觉不到速度一样,实则在迅疾前行,时光就是在我推开门这一窥间,打门缝中悠然而逝的。就这一瞬,放了多少次的风我已经不记得了,我一次次接续给他讲那百岁老翁出逃的故事,那似乎是一次漫长而疯狂的历险,可以永远讲下去。贝加的这部小说我已读完,至于他是剽窃的也好,戏仿的也好,对我都丝毫不重要,他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可以由我任意发挥的母版,我的讲述其实早已脱离了他的小说轨迹,甚至脱离了我的掌控。我什么时候开始自由发挥的,连我自己也不清楚。我成了他的小说的剽窃者,或者说戏仿者。毫无疑问的是,他被我的讲述征服了,他那专注聆听的神情就泄漏了一切,尽管他一再加以掩饰,甚至会时而撇撇嘴表示不屑,可他总是不由自主地向我追问:“那后来呢?”我看到他好几次悄悄把那本已翻破的《百岁老翁出逃记》拿回他囚室,关起门来窃读,似乎想要证实我讲的是否与原作相符。这时我知道我真正获得了成功,我把他的放风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故事会,轻松而富于魅力,令他无数次地把放风时间提前。他还跟从前似的站在门口那儿揉眼睛抻腰,假装出很疲劳的样子,但我知道他心里惦记的什么。他还一次次地责怪我拖延了他的放风时间,可他下次还是照样拖延。他甚至宁肯放弃享受坐马桶上捧读的美妙滋味,而竖起耳朵隔着厕所门听我讲述。如此一来,他竟顺利办理了出口。
我做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他坐得下坐得稳,为了助他完成此生的囚读伟业。他说到做到了,这是他的成就,也是我的成就。在这段凝滞黏稠的岁月中,他的眼睛挨本书一个字一个字地扫过了他囚屋里的大半面墙,我头上的白发也随着他眼睛扫过的文字在增加,几乎在与我的黑发平分秋色,我脸上也绽放出秋菊般细密的皱褶。我感到我命定中的萎缩开始了,我曾经挺实的两乳,现在不过是两个空荡荡的皮口袋,像被耗尽了财宝似的松垂在肚囊上。我的子宫也日益干涸了,再也分泌不出丰沛的汁液来滋润我凋零的花蕊。偶尔在夜深人静之时,我会潜入他床上,不!是他潜入我的床上,反正都一样。在这一时刻,平日里我们严格执行的囚室规定都失了效。我们抚摸着彼此萎缩中的身体,一边回想过去一边相互打趣。那时候他是多么的蓬勃又急切呀!而我是多么焦灼又羞怯呀!我火热期待着承接他的精华,就像期待承接他积蓄了满脑子的思想。他习惯于直不愣登地洞穿进来,突兀又粗鲁。别看他一副文弱相,一到这时候就完全变了样。我很享受他这种突兀地将我填满的粗鲁,它总会带给我意外的快慰。不过,这一切都成了对往昔的追忆。
“你瞧你这眼干瘪的老井,现在怎么都打不出水了。”他说。
“还说我呢!”我反唇相讥,“你也不看看你这破气筒,都皱成了老黄瓜纽,还发动得起来吗?”
他嘿嘿笑着:“你说得没错!我这根老黄瓜纽是打不了种了,只剩最基本的功能了。”
“我还不是一样!咱们现在真是半斤对八两了,谁也别嫌乎谁!”
“唉,你不觉得吗?”他正儿八经起来,“这跟读书有很大关系。”
“有什么关系!这是典型的人体退行性现象,就像你的膝关节……”
“绝对跟读书有关。你不信?!……当然不是一般性的读书,得像我这样读,往死里读,读到一定程度,你的精气全都调动到头脑中去了,你的下身就会萎缩,男人女人都一样。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种说法,這也是我的切身感受。我们俩面临的是同样的问题。”
就算他对吧!我不想反驳。在我面前,他总是有理的。
“那你后悔吗,把书读成这样?”
“干吗要后悔?下辈子我还这样读……”
因此,那个秋日的黄昏,当我拿上购物袋,锁上我家囚屋的大门那一刻,时光随着门板扇起的浊气和尘土倾泻而逝,我关上的那扇门其实已是几年以后的门了。每天我必得离家外出有所活动,这样才能获得从外面回来的机会,不是下班回来就是采购回来。拿出钥匙开门时,念想到有他在屋里囚着,心里感觉特踏实,就像我的小船里存放的压舱物,稳稳不会倾覆。就像一块磁石,强力吸引着我这片铁屑,不论丢出多远都会奋然而归。可有一点,外出前,我都仔细地把门锁好,再三查看是否锁得牢靠,就像一个认真负责的狱警。如果这一经年的习惯性动作猛地含糊了,即使走出老远,我也要返回来一查究竟。日日年年地重复同一个动作,时间就流逝得特别快,你没有觉出你在移动,而事实上你已被时光甩出老远。我此刻锁上的门,已是我五六年前锁上的一扇门。
秋风这把勤劳的大扫帚在扫荡街道,把滚滚秋叶在人群脚下扫来扫去,匆促的脚要么把枯叶踩出咔嚓咔嚓的脆响,要么被它淹没,宛如踏着秋的波浪。满面通红的夕阳在惹了一天的尘垢后已是灰头土脸,就像蒙够了羞惭似的急着回家把脸洗净,匆忙中把它的羞惭洒得漫天遍地。我在它的羞惭中孑然独行,也许等不到我的归来它已归尽,心中不由燃起一阵怅惘,这意味着我生命中又一天已被勾销,而明天升起的太阳已不是今天的太阳。明天太阳还会照样升起吗?我心中老在画着这一问号。我的囚徒还有那么多的书没读!我跟他面临同样的问题。我发现我们对书怀有一种守财奴的心理,它成了我们在世上唯一难以割舍的东西,即使在离世之际,也想把它们全部打包带走,决不留在身后。我们深知这种“守财奴”心理的可鄙可笑,却又禁不住地焦灼不安。
“不,还不一样!”我抗辩道。
秋风中,人也跟秋叶一样瑟缩,头都尽量往衣领里缩,整个身子是颠颤的,也成了秋风的清扫物。我自然也在这被清扫之列。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在人群中踽踽着,穿梭、拥挤并游离。这种自我意识使我免于在满大街的茫茫人流中溺水窒息,使我时刻保持着警惕,就像浮游于海洋中,得时不时地把头昂在浪涛之上喘气。可这也使我遭到一种强烈的排挤,我越是走进人群深处,越是给排斥在人群之外。位于学院北路的这个路口我曾无数次走过,我闭着眼都不会走错,然而每次走过却总如同走在梦境中,有种迷失感。我一直困惑何以如此,后来还是赫拉克利特老先生帮我解开了这个谜团。他不是曾教导我们说,“人的一生无法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吗?我才幡然醒悟,原因就在于那溢满大街的人群,他们涌动如潮。每次给裹进去,瞠目一看,那一张张飘过的脸孔都从未见过,这条烂熟于眼的大街我可不永远都是第一次来吗!如此说来,我生活了几十年的北京,我也仅仅在这里住过一次而已,正如我现在无数次地走在第一次去超市的路上,我第一次走进了去过无数次的超市,第一次走入了我再熟悉不过的城市生活的中心。人流顺着我或逆着我流过身边,可我却处身于人流之外。我们是多么的不同,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他们是谁,我不知道,我是谁,他们毫不在意。我跟他们多么地难辨彼此呀!我们就这样互不相干地群纠在一起。不过,我终究是块沉在生活洪流之底的顽石,纵情于观赏它裹挟着能裹挟的一切拥过身旁汹涌而去的粗鄙。不过,我还是从沉潜中被勾起,或许我身上有某种特征,常常在人潮中令人发生错认,每当这种错认发生时,总会使我恼火。这一次勾住我的是一只细白的手臂,循手臂望去,便到了一张狐狸般的锥子脸上,这张脸向我展示出人群理想的精与美。
“大妈,我们公司新开发的高回报理财产品,您过来看一下!”狐狸发声了。
这突然的勾留和喊叫把我怔住,要不是钩我的手臂勾得那么紧,我都不甚明了那声喊叫所指的对象。我骇然甩脱她的勾扯,就像一只猎物挣脱出猎取,急忙申明:“对不起,我不理财!”
“你不理财,财就不理你哟!”狐狸施展出她的精美。
“咱们最好谁也别理谁,行吗?”我本能地后退一步,“你离我远点,我离你远点。”
在我重新汇入生活之流的身后,漂来那声骚性恶骂的碎片:“……神经病啊你!……”
毕竟是来自生活表面的浮渣,无法在生活洪流中停留,只一冒头就给席卷而去了。这时我已进入开阔的生活中心游逛了,可我并无心游逛。我并不像其他女人那样,整日沉迷于生活中心,流连忘返,不停地选这挑那,一大包一大包地往家倒腾,不,那不是我的生活中心。从这一点来说,我并不是個地道的女人(兴许是她们不地道呢),至少我不是她们那种意义上的女人。这又有何妨?我说过了,她们是她们,我是我。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女人中的特殊品种,我们互不相与。我身上似乎更多了些男人气质,或者长期的凝神潜读,叫我习惯了单调均一的物质形式,超市里那种琳琅满目的繁复总是叫我无所适从,甚而令我生厌。来到这里之前要买什么,我脑子里早已有数,一进超市便直奔目标而去,拿了就走,决不在这里多浪费一分钟。我说过,我选择食材都严格按照自己的标准来进行,甚至还限制在某些产地某些品牌的某类品种的范围内:芹菜、白菜、萝卜、大豆、鲜肉、稻米……我穿过人流,避开花样百出的货品的招引,直取我的目标。这就是说,我也并非那么严格了,偶尔也会越次轨,然而更多的是犹疑。多少次啊!多少次我也想换换新花样,都把那炙手可热的东西在手上掂量又掂量,最终还是放下了。原因就在于它们花哨得太离谱了,背离了我的进出口原则,我终究选定的还是那经久不变的老三样。我始终自以为是地过着规律的生活,我从不到生活之外去讨生活,这对我来说足够了。此外,就是充满我心间的挂虑,沉甸甸的时刻放不下。
每当我出门在外,无论是上班还是采购,都急慌慌的不得从容,恨不能赶紧办完事回去:在我不在这当口(有时是一整天)他怎么样了。他照常出来放风了?他吃了喝了没有?还是死个钉坐那儿一直不动?就好像他是个卧床不起的瘫子,时刻离不开人。对了,今天他还没办理出口,真不知道他怎么还能踏踏实实坐着不动?有时候他故意把他的不安掩藏着,且掩藏得不露痕迹,这时候我越是要保持警惕。我得保证他把他那些藏书不间断地一直读下去,这已成为我人生的目标。不过生活早已教会了我对一切事情都不要抱太大的希望,这才是我坦然的源泉……我不能再耽搁了,赶紧把那一成不变的老三样一一收入筐中,急忙向超市出口奔去。
每个收款台前都排着一溜长队,这个时间采购的人总是很多。挤在人堆里,我不免又有些心绪不宁。我从包里掏出一本小书来读,以平定我的烦躁。这是我的惯常做法,每当我坐公交或排队什么的须耗时等待时,我就翻开书,把那种焦躁不安的情绪消散在书里,把煎熬的时间缩短。不过也常常因为看得太过投入,耽搁了眼下的正事。我交完钱装袋时,匆忙中落掉一盒芹菜,却误将前面那位顾客的一盒豆腐收入囊中,只好涨红着脸一再跟人家道歉。我总这么丢三落四的,办事不走脑子,这就是潜心阅读的好处,地铁坐过站或买东西找错钱都是常事,我知道自己的毛病,却也积习难改。我拎起买好的东西急忙向外走,脑子里还萦绕着书中的情境。最近,我又把《打赌》和博尔赫斯有关书籍的小说读了一遍,这回还带上了《寒冬夜行人》。那些以书(读书或写书)为主题的小说,总是叫我着迷。这也使我一再回想起《百岁老翁出逃记》,我准备把这本书翻出来,重读一遍,我相信一定会有新发现。这几年间,我们都没再提这茬儿,这不等于它在我们生活中消失,它给我们的囚读岁月留下过那么深刻的印迹。那老顽童的形象时不时还在我头脑中闪回,似乎在提醒我不要忘记他的存在。不过这部小说的确存有缺憾。比如说,那百岁老翁作为书痴的线索写得并不充分,虽然有些令人捧腹的故事和细节,但对人物心理及读书感受揭示不够,甚或鲜有提示,使形象看起来过于单薄。他逃跑历险的线索有些虎头蛇尾,前半部分很精彩,结尾便感觉作者笔力不支,读起来有种勉强之感。另外,两条线索交结得不是很融洽,显得有些生硬。但整个架构是很值得称道的,如果驾驭得当,应该是一部很精彩的小说。多年来,这些读后感想一直在我脑子里激荡不已,要是有一天遇到这个叫贝加的家伙,一定把我的想法告诉他,建议他重写这部小说。
“肯定能成,听我的没错。虽然我不会写,但我会读啊!我这辈子没干别的,这点水平还有,好歹也算在出版界混了一场……”
好像我真能遇上他似的,好像我真能给他什么保障似的。
拎着购物袋走在回家的路上,脑子被这一连串的思绪鼓噪得恍恍惚惚。夕阳早已归尽,夜的街景在眼前幻化得如梦如幻:雾霭夹杂着灰土,细雪般在路灯的光柱中翻滚,夜行的人一只只影子似的在秋风中攒动,在光与雾中闪进闪出,没有一点质量,忽隐忽现。蓦地,我似乎瞥见那百岁老翁正于马路对面混迹于一只只影子中间,苍老又健硕,拉着一个大拉杆箱,沿着学院路由南向北往城外方向奔去。我猛然站住,张目定睛细望,只见他弓着背,迈动疾疾的小碎步,满头白发在路灯下散着银光,身影格外眼熟。我一时冲动,紧捯两步踏上斑马线,却被红灯拦住了去路。我再张望间,那身影却不见了,只落下满眼的人影汹涌。我一定是老眼昏花了,或者不如说,我的所见,一定是头脑投射出的一个幻象。
我转回身,继续走我的路,就在走进家门之前,我已打定主意把这本小说找出来。我要向他承认,从前我给他讲过的小说情节中有一部分是我自己瞎编的(或许他对此早心知肚明,只是没给我捅破罢了),还要告诉他,我关于这本书的构想。我想问问他,“如果按我这种构思来写,这本书会成为一部上乘之作吧?从而摆脱剽窃之嫌?你觉得贝加会接受我的建议吗?”……可是这本书放哪儿去了,我脑子里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些年间也翻腾过几次藏书,却一直未再见过,我极力回想与它最后一次分离时的情境,头脑中只是一片空白。我还是问问他吧,也许是他放起来了,不过惶惶中我有种预感,就像它出现时没有来由一样,它已在我们家那几面墙的藏书中隐身了。
待我扭开家门那一刻,一种意想不到的感觉打心头涌起:我离开家已经很久了,少则几年,长则一个世纪。我疾步踏进黑灯瞎火的屋内,在墙上摸到开关,想发现一丝斧头把烂掉一类的征候。我四下环顾,一切都还是我离开时那样原封未变:茶几上仍放着那盘鲜灵灵的水果,窗台上那盆美人蕉开得正艳,地板上一尘未染,甚至还残留着我擦洗过的水迹,他囚屋的门关得跟我出门时一样严紧。时间并没向前移动。我悬着的心一时松垂下来。我一刻也没耽误,立即投入了行动,很有点跟时间赛跑的意味,似乎只要我稍一懈怠,那停滞了的时间就会骤然向前跨出一大步,远远把我甩在身后,再也甭想赶上。我拿出了百米赛跑的速度,摘、洗、切,在切胡萝卜时滚了刀,食指给切了个口子,我顾不了这许多,丝毫也没放慢操作进程,赶紧炒锅上火……等我把饭菜一样一样端上桌,我的前心后背都给汗浸透了。这时我才站定在饭桌边长长舒了口气,欣慰地吮着食指上的刀口,一边对着那扇仍旧毫无声息的囚屋的门大叫道:
“放风了——”我有意拉着长调。
没有回应。我静候了一会儿,又叫了两声。我早已习惯了他的反应迟缓,或许这时他正试图站起身,退下裹着双腿的厚厚毛毯,那毛毯过于笨重,大大妨碍他的行动。其实我一直在考虑给他换上一种轻薄又保暖的料子,只是这一考虑就是好几年,看来我不能再考虑了,我需要的是立即行动……不过反应再慢,至少他一般都会弄出点响动,挪椅子、合书什么的,有时还会把东西掉到地上,咕咚一声,至少他也会先应承我一嗓子,给我一个示意。可今天很是异样,什么都没有,回应我的只有沉寂。我再次发出一声高叫,这一声叫在我耳际显得颇有些凄厉,心猛地提了起来,我不顾一切地闯进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