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教师资格制度面临的挑战与相关思考

2021-08-27 04:23庄雪梅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12期
关键词:教师资格师范生师资

庄雪梅

[摘           要]  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历经变迁。目前实施全国统考,即“国考”,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免考的认证制度,对在岗教师资格实施定期注册制度。制度在不断完善和进步,但也衍生了一定的问题。分析当前制度下遇到的挑战和问题,并探索可能解决问题的方向。

[关    键   词]  教师资格制度;国考;定期注册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12-0066-02

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在浙江、湖北等地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2016年下半年后,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国考”制度。随着教育形势的需要以及职业关注度的提升,教师资格考试逐渐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国考”之一。教师资格实施“国考”是我国教师入职标准初步确立的体现,也是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不断改善的成果。但是国考之下,也有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国考”遇到的挑战

(一)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套路化”

近年来,教师资格考试参考人数不断增加,也催生了相应的培训机构。它们成为教师资格考试中的社会支持部分,一方面,机构的考前培训对教育教学理论和面试流程进行梳理与规范可以对未来中小学教育师资培养起到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应试培训的应运而生也导致了这样一种现象:理论考试刷题可过,实践能力、面试、试讲形成“套路”。某些培训机构潜心研究应对措施,甚至提出了“保过”之类的口号。这样的社会支持并不益于教师的选拔,也有悖于教师资格考试的初衷。

(二)考官因素影响

教师资格考试中理论与实践考核环节均有一套统一的衡量标准,对承担面试考官的教师也有明确的职称要求。但客观来说,一方面,各地考官的素质不一的情况是实际存在的。不同素质的考官在把握考核标准时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另一方面,由于参考人数的增加,考官出现短缺,考官库人员不能完全满足面试需求时就需要扩大遴选范围,而考官准入门槛的某些条件,比如职称等要求就不得已放宽。各种因素影响之下,导致面试考官对考核标准的理解存在一定偏差,而且面试过程中短短十余分钟并不一定能有效考核申请人的实际教育教学水平。

(三)考试和实战存在区别

“国考”已经成为教师职业入门的门槛,面向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考试除能一定程度缓解教育领域的师资压力外,也带来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现象,那就是教师教育的应试化。参加考试人员在临考前会花很多精力去研究应试技巧和捷径,反而忽视了教育的真正要义。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和教学实践能力不能画等号,通过“国考”与否不能完全成为衡量教育教学能力的唯一标准。掌握“套路化”的应试技巧不等同于教育教学能力的真正水平,更不应该让中小学教育变相承担教师教育应试化的后果。

二、新免试制度的影响

2020年9月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免试认定,这是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又一举措。新免试制度定位高远,有志于以高质量师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从教师教育的源头抓起,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新免試认定制度进一步方便了有胜任能力的师范生获得教师资格,也体现了教育领域的“放管服”的深化改革。教师职业门槛不应该是速成班的产物。从职业标准来看,将教师资格认证的责任交予职前教育来完成,有助于系统地培养教师,避免速成化的应考培训带来的门槛伪化,保障从教人员的职业素养水平。同时,免试认定制度中对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增加了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并对资格认定的学科和学段均有细化要求,可以更全面地衡量准教师的素质,判定其胜任能力,为教师队伍输送合格的人才。新免考认定制度让师资培养机构来把关准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无疑更专业。这也是我国教师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标志。

三、资格注册制度未完善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经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作为教师资格制度的必要补充,定期注册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推行注册工作,使教师群体对终身学习的认识得到提高,对职业专业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加重视对自身专业发展的规划。但是注册工作在执行、监管层面缺乏明显的保障措施。比如,相应注册流程耗时过长,处理繁复;注册帖发放以及注册申请表的回收等都耗费较多资源。另外,目前首次注册过程中发现证书信息不对称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简单化,也缺乏对应的处理指引,对需要信息更新的教师造成一定的困惑和负担;而且注册条件由各地逐级把关,难免流于形式,特别是师德考核等难以量化标准。大多地区实施注册制度时面向群体仅为公办中小学(或含幼儿园),忽略了大批在民办学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执教者,范围明显窄小。

四、一些思考

我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以来,“国考”改变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序的状态,定期注册揭开了教师退出机制的序幕,打破了教师拥有“铁饭碗”局面。教师资格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现行国考制度下的教师资格认证缺乏对申请人的教育实践经历要求。相比之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相对完善的地区,如西方发达国家、日、韩等国,包括我国台湾省,无一例外均对申请人明确提出需具备一定的教育实践经验。为确保教育师资水平,促进教育的发展,我们需要探索一个既能适应我国教育发展需求,又能符合我国教育发展特色的教师资格认证制度。

(一)教師资格认证方面

1.进一步扩大免试制度师范生范围

除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免试认定外,可进一步扩大面试师范生的范围。师范生的培养过程本来就包括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参加教育实践,师范院校完全可以承担核定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职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尝试划分区域开设考点对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但测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则由国家审核界定(考核并授予资质)的优质师范院校承担。

2.教师资格认证应增加教育实践要求

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应当结合教师职业特征加入或者强化教育实践经历要求,不能一考得证继而一考上岗。教育实践经历的匮乏极大地影响了准从教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仅仅通过面试、试讲的十余分钟和笔试若干问题的考核是不可能全面衡量认证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的。鉴于我国存在教育发展不均衡、师资不足等实际情况,可参考美国、德国等资格准入考核制度中关于报考门槛的设置,或可实施分级制认证,从而实现精准培养教师,满足各级需求。

3.提高对申请人的专业与学历要求

目前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考试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要求仍是数十年前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学历偏低且无过多的专业限制。与教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教师学历门槛应该是最低的,提高学历要求是保障教师职业素养的途径之一。我国师资缺口大,师范生无法满足教育发展需求,“国考”极大地缓解了师资压力,但非师范类专业人员随意选择考试专业,报考专业时甚至出现“哪个专业容易过报哪个专业”的现象。为确保真正“有实力”报考,申请人报名考试时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应有一定学科联系,确保有足够的学科素养,从而实现为教师队伍筛选合格人才。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从教人员上岗后对其证书实施五年一次的定期注册制度是为了保障师资水平的稳定和提高,旨在“改善教师资格制度、优化师资队伍、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体制和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师资队伍”。因此定期注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需要考虑更多方面的因素。

1.注册对象应包括民办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教师

综观各地教师资格注册实施方案,多针对公办单位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仅部分地区,如广东等将民办学校纳入注册范围。实际上,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培训机构教学人员在教师群体中占了非常大的比例,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资格证书也应当纳入注册的范围,特别是对后者的教育教学监管应当有相应的系统跟进。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民办教师的注册工作面临不受重视、缺乏针对性指导等问题,而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政府监管多侧重于规范办学等方面,对其教师教育方面则无明确的质量监管机构,更多的是靠自我管理。明确注册范围包含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有助于提高对该范围内的教师教育的重视程度,并有助于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政策指导。

2.注册考核标准需更加明确

当前教师资格制度注册工作中考核的标准比较笼统,如师德考核等并不能完全量化,也无相关落地指引。另外,对注册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也需要加强,注册考核指标的把关和信息审核确认不能流于形式。虽然注册过程从个人申请开始经由确认点、区县级注册机构、市级最后到省级部门的四重审核,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人数众多,具体细节还是由所在单位(通常将其列为确认点)审核,过程并无过多监管。完成注册终审后发放的注册帖从制作、发放到盖章生效耗时长且流程繁琐,该做法可进一步优化。实际上,网上完成注册后教师资格相关信息已实现系统对接,可随时核查信息,而且未来教师资格证书如实现“电子证书”,注册帖存在的意义也不甚明显。

3.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灵活处理

以笔者所在城市为例,开展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前对全体教师(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证书进行情况摸查,发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如2008年前发放的证书数据未联网,核查信息困难;资格证书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与实际不对称;法定凭证缺失、证书遗失损毁等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大部分地区的处理办法是建议持证教师前往原发证机构进行证书信息更正、遗失补办等。但教师面临的困惑是异地处理信息更正艰难,而且有些地区经办业务部门几经更换,难以查找原始信息比对,有的甚至无法寻回原始资料等等。针对这些情况,如可对历史数据进行联网,相关情况在线上处理将极大地减轻教师的负担。

参考文献:

[1]付玲.教师资格“国考”研究述评[J].文教资料,2020(858):107-108.

[2]秦玉友.资格认证改革为教师教育发展提质[N].中国教育报,2020-08-21.

[3]罗祖兵,魏娴.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困境与对策[J].教育导刊,2016(8):25-29.

编辑 郭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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